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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带上红包群去和亲-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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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结果,君屹也算是早有准备,摸着自己受伤的胳膊,心里虽然有些气结,却也是无可奈何。
  秋骊在旁听着,都觉得他们这回可能是要一无所获了,哪里想到底下的那个近卫接着又道:属下等原本以为要无功而返,今日却在斜岭坡的地上发现了这个…”
  受到伏击之时天色已晚,他们没能得到更多信息,回到宫里取了火把又返斜岭坡,几番搜查下终于在草地上发现了线索。
  说着,他低着头,将手里捧着的东西抬高过自己的头顶。
  一个侍女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东西,走到君屹身侧拱手奉上。
  君屹拿起那东西仔细打量,秋骊也就这他的手看了过去。
  这是一个细绳编织的项链,普普通通没什么特别,只项链上的坠子是颗精心打磨过的狼牙。
  秋骊看到这狼牙,眼睛眨了眨。
  草原上的牧民们大多惧狼,但也敬狼,以狼为族群图腾的部落不在少数,这狼牙项链似乎也没什么特别。
  上面既没有雕刻特别的图案,甚至于连字都没有,似乎就仅仅是简单的打磨了下,穿上空子做成坠子串了起来。
  她没看出什么来,君屹却是端详了那狼牙项圈半响,哼笑了下:“原来如此。”
  秋骊一头雾水,她抬头看向君屹,脸上都是疑惑。
  看出她的迷茫,君屹嘴角微扯,神色里少有的带了抹倦怠,轻声道:“这不是颗普通的狼牙,这是狼王的牙,北国里只有一些部落的首领才有资格戴这种狼牙。”
  一群狼中,狼王的体型一般来说要比普通狼大上一些,牙齿也相对而言要长些,一般人不了解很难看出来,但如他和手下的近卫每年冬日都要去附近深受狼群困扰的部落中围剿饿狼,于狼上,他们杀得多,了解的也多。
  只是若想坐上一个部落的首领,可不止是是上任首领的儿子就能当的,于部落中得有威望,他们的年纪一般来说都不会太小。
  可昨日伏击他的那些刺客…年纪大约都在二十岁上下。
  回忆起昨日的一些细碎记忆,君屹突然想起他们受到袭击时,护卫们因全力护他在侧,故此让埋伏在那的刺客跑了几个。
  这种情况,护卫们全心全力都会放在护他安全上,所谓穷寇莫追,又难保不是另一个陷阱,再加上已经抓到了活口,故此跑了人便也未曾过于在意。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活口被抓之时反抗并不激烈,莫非…是在为逃走之人拖延时间?
  君屹皱眉思索,觉得似乎也合情合理,若真是如此,那此次刺杀他之人,极有可能便是某一个部落的人。
  而豢养杀手费时费力,小部落绝没有这个实力。多年培养,野心十足,可见是对他的这个位置虎视眈眈许久。
  但这个人会是谁?
  又如何能保证,他死了那人就能有机会登上王位?
  君屹脑海中涌现出数个人名,但细一思忖,只觉得个个都有些可疑。
  只是这种事情,光是怀疑,范围便有些过于广泛,只有得到更多缩小范围的线索,才能够有揪出真凶的可能。
  “知道了,将那几人严加看管,莫让他们寻到机会自尽,或许还能从他们身上寻到线索也不定。”
  两个近卫垂首应是,随后两人一齐退下。
  等人走后,秋骊凑过去将狼牙项链拿起来,仔仔细细的研究起上面编织而成的细绳。
  刚刚看得粗糙,只觉得这细绳平平无奇,方才听了君屹的话,秋骊不免对这狼牙项链起了更加好奇,她仔仔细细的摸索着这细绳,甚至还放到鼻尖嗅了嗅。
  君屹瞧她这动作,嫌弃的伸手要去阻止,耳边却突然响起秋骊兴奋的叫声:“啊!这绳子里有味道!”
  有味道?
  难道是汗味儿?还是羊膻味儿?
  抿了抿唇,君屹真想告诉秋骊她用不着这样拼,北人喜食牛羊肉,又生活在草原上,不常洗澡,所以身上有膻味是正常的,他身上没有,那是因为他洗得勤,又有熏香的习惯。
  却不想,秋骊却是道:“这绳子上有股淡淡的香,唔…真的很香,还挺特别的。”
  君屹将项链拿到自己的身前,低头嗅了嗅。
  的确,还真有股香味,看来这编织这细绳的材料也并非是普通的麻绳。
  他们两个都不擅长分辨植株,更别提靠气味儿来辨别这细绳是哪种植物身上的了。
  “不如还是让底下人去查一查吧,或许能从这上面找到些什么。”
  之前他们的注意力都在那狼牙上,自然忽略了这细绳,现在发现了这细绳的不同之处,若是能查到编织这细绳的材料是哪种植物,或许能通过那植物的生长范围确定刺杀他的人的居住地也说不准。
  秋骊点点头,也赞同君屹的想法。
  他们两个光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好在底下人多,有本事的也多,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够查到。
  这样一折腾,天彻底的黑透了。
  北国地处偏北,春秋两季异常短暂,有的时候觉得冬季将要结束,应该快到春天了,可偏偏就在这种想法里进入到了夏季,而干热的夏季稍微凉快些许,人们又觉得应该马上就是秋天时,冬季其实已经悄然而至。
  时至农历十月,天气越发寒凉,虽还未下雪,霜冻却极为严重。
  这段时间里,君屹终于见了晋国使臣团。
  被晾了将近十日的使臣团这几日越发坐不住了,冬日的到来意味着严寒和死亡,晋国这般以种植为主的国家里的子民家中存有余粮的情况下都怕过冬,而像北国大宛这样的游牧国家就更是要硬生生熬着。
  前几日收到晋国传来消息的王鹤,这两日更是急得嘴上起了燎泡。
  信上说了大宛这些日又在蠢蠢欲动,似乎大有再来一次的架势。
  只是比起上一回大宛骤然出兵,犹如不叫的狗,直接咬下了晋国两块“肥肉”的战略大相径庭,他们这次的举动倒是大有试探外加挑衅的意味。
  王鹤作为鸿胪寺官员,主要职责是接待外客,于政治上算不得多敏锐,但他隐隐觉得,大宛这举动似乎并非是想要再攻下几个城池据为己有,毕竟大宛的骑兵虽强悍,治城却没多少能力,又不善耕种,两个城池已经满足了他们的胃口,接下来想要做的,恐怕更多的还是得到粮更多食等物。
  可没想到,又过了十来日,晋国再度传来消息,说是大宛学着曾经的北国,竟然要求同晋国求和,并求一位公主嫁入大宛以缔结盟约,自此结两国之好。
  王鹤将手下人送来的信封翻来覆去的掏了好几遍,确定没有遗漏后,这才狠狠的将信纸丢在桌上。
  好家伙,还不到半年啊,才侵略了他们晋国两个城池,现在说是结两国之好了,那怎么完全不提归还两座城池的意思?
  王鹤气得呼哧带喘,直拿手抚自己的胸口,这才没有失了风度的破口大骂,但心里却把这辈子会的脏话都骂了出来。
  缓了好一阵,王鹤才又拿起那张信纸,反反复复的从头看到尾,又从尾看到头。
  半响后,他颓然放下手里的纸张,深深地叹了口气。
  现在朝中吵成了一团,一方说该等借来了兵,将大宛人打个落花流水好抢回那两座城池。
  另一方却对大宛的王送来的求和文书心动了,觉得仗能不打就不打,若是能和之前一般嫁个公主去大宛,搞不好也能和现在的北国一般,老实的不会再起战争。况且,现在看北国是挺值得信赖的,但若真让北国人入了晋国,难保不是引狼入室。
  要知道,前几代里,晋国与北国可是宿敌,双方之间的战争每隔数年就会起一回,这也就是这两代的汗王不喜兴战争,否则于晋国而言,北国才是真正的心腹大患。
  若不是来了北国一趟,恐怕他心里也会有这样的顾虑,但这次来了北国后,他也并非一直待在客栈里不出屋,别的地方他不敢说,但是凉城的变化,对于一个二十年前来过凉城的晋国人而言,可谓是天翻地覆的。
  现在的北国,可是已经今非昔比喽…
  倚在椅子靠背上,王鹤脸上山羊胡动了动,一双明亮的双眸也染上了少许雾霭。
  虽然他不过是个小小的鸿胪寺少卿,按理来说这种大事儿根本轮不到他来担心,可既为晋国人,哪里会不希望国家领土完整,那两个被大宛占据为己的城池,不仅仅是新帝为此夙夜难眠,就连他们这些官职低微的臣子也是耿耿于怀,日夜期盼早日收回国土。
  拿过侍女递来的热巾子,王鹤搭在脸上擦了擦。
  热气腾腾的巾子覆在脸上,蒸得人脸皮放松。
  王鹤长舒口气,丢开巾子坐回桌前,提笔于纸上写起信来。
  每隔几日,他都需上书奏章言说在北国的近况,只是昨日他已经令人将奏章送回晋国,今日这封怕是得过几日才能差信差送回。


第32章 
  北国王宫后殿内;秋骊和君屹两人正在用夜宵。
  天气寒冷,殿外狂风呼啸,室内却温暖如春。
  秋骊身后倚着一只大狗,身前则依偎着六七条才睁开眼睛不久的小奶狗;这些狗子们生得黑白相间;有的胎毛微卷;有的则双目湛蓝。
  而它们的父母;一个是聪明机灵的边牧;一个则是眼神自带“睿智”的哈士奇。
  对于这两只狗子的结合,底下看顾它们的宫人们只能在边牧大了肚子以后暗叹一声“大意了!”
  就像是班主任看到年级第一的学霸和全校倒数第一学渣搞对象一般,心里却是对好白菜被拱了的惋惜。
  北人爱狗,也擅养狗。但他们豢养的狗通常都是凶猛的猎犬;起到的大多都是看护羊群安全,警惕狼群偷袭的功能。
  而边牧则不同,由于体型的原因,边牧的攻击力不够;但它们足够聪明;牧羊的本领是大部分犬类骑马都赶不上的程度。
  于是在当初秋骊将这只边牧送到养殖牲畜的庄园上时,底下还有人在心里质疑过边牧的能力;觉得它身板太小;顶不住狼的三两口。
  可等后来边牧展现出它优越的牧羊能力后;可是大大的俘获了牧羊人们的心;那段时间小边牧的受欢迎程度,可是堪比当时倍受瞩目的白羽鸡。
  “殿下;您要的羊奶来了。”
  自小生活在晋国的青梅来到北国后头一回喝到了羊奶;根本喝不惯的她觉得羊奶里有股放多少料都遮不住的羊膻味;但她家殿下就不一样;她家殿下就和本地的北国人一样,对奶食品和牛羊肉有种别样的偏爱,每天都要喝上一大碗奶也就罢了,平常的零嘴不是什么牛肉干,就是什么奶豆腐。
  入乡随俗的她也不是没见过,但随的这样彻底的,她还真是头一回见。
  可能正是因为殿下极快的习惯了北国人的生活习惯,青梅自己都花了好一番功夫去适应,她家殿下却未曾像以往远嫁他国的和亲公主那般水土不服。
  就像是一棵看似柔弱的花朵,根系却深深地扎进了土壤之中,一边吸收着养分,一边以最快的速度调节自身使得自己适应环境。
  就这般,因着有她家殿下的带领,背井离乡远赴北国而来的晋国人才能够像漂泊着陆的蒲公英,在这片一无所知的土地上生根发芽。
  秋骊点点头接过羊奶碗,将碗放到桌上,左手拿着把饭勺形状的小平勺舀了点羊奶,右手则把一只身板比其他小狗都要小上一圈的小奶狗托在手心里。
  边牧妈妈一胎生了七条小奶狗,它再是被喂养的好,现在也有些吃不消,尤其是她手心里的这只,出生的时候就比别的小奶狗弱小,若不是有他们这些人的看顾,小不点恐怕早就回去汪星了。
  吧唧…吧唧…
  小家伙眼睛都没睁开,粉嘟嘟的小鼻子耸动着,嗅到了奶香味后,直接张开不成比例的“大嘴”,小舌头舔勺子舔得咂咂响。
  其他的小奶狗也嗅到了奶香味,一个个睁开了杏核眼,迈着小短腿吭哧吭哧的往秋骊身边爬。
  方才还安安静静的室内,此时满屋子都充斥着小奶狗的嘤嘤声。
  似乎是感受到了“威胁”,秋骊手上托着的小奶狗舔舐得更起劲儿了,那架势好像要把勺子都吞下肚去。
  只是它毕竟还是只巴掌大小的小家伙,架势再是凶猛,它也吃不了多少东西,没一会儿秋骊就感觉到小家伙的瘪肚皮鼓了起来。
  她伸手颠了颠,觉得差不多了,便把小家伙放到边牧妈妈的身侧,任由边牧妈妈用黑色的鼻头将小家伙拱倒,一下一下的舔着它的圆肚皮。
  这小家伙是因为太弱小,所以秋骊才会用勺子来喂它喝奶。其余的小家伙们虽然也不比巴掌大多少,但的确是要比小七健壮许多,在小七的四条小短腿儿还只能支撑着它站一会儿的时候,其余的小奶狗们都已经可以迈着软乎乎的小短腿们走很远了。
  侍女们端来浅浅的小盘子,又将碗里剩余的羊奶分一些到盘子里。
  没一会儿,舔盘子的吧唧声就代替了小狗崽儿们原本的哼唧声。
  这些小家伙们可是贪吃,盘子被舔得干干净净后,它们还不放弃,个头最大的老大老二甚至还张开尚未长牙的小豁嘴,用上下牙龈咔嚓咔嚓的啃起小盘子来。
  原本就只是给它们添个“零食”,秋骊确定小七已经吃饱就够了,便让侍女们把盘子收起来。
  这两日君屹特别忙碌,一来是冬日将来每年到这个时候,他都要比以往更忙,对于他所忙的事儿,秋骊不太清楚,只知道王宫的库房开了又关,里头的东西换了一批又一批,秋骊自己有钥匙,进去看了看,发现少的以粮食为多。
  她自己有私库,从规模上来看,是没有库房大的,但王宫的库房里,好东西没多少,粮食和动物皮毛比较多,而她的则是以珠宝金银为主,且积累的财富也是日益增长,纵使君屹是北国的王,秋骊也能自信的说一句,她更有钱。
  但钱存在库房里不能生钱,钱之所以能够成为货币,那是因为它能流通出去。
  但对于较为落后偏僻的地方来说,以物换物才是常态,金银可能都不会被他们所承认。
  好在北国虽然多是部落群居游牧为生,但他们也需要走进附近的小镇购买盐等必须品,跋山涉水牵羊拉牛不方便,货币自然也就有了用武之地。
  秋骊的目的,是将草原上的游牧部落引下来些,让他们慢慢定居下来不再四处游走,好增加“城镇户口”。于现阶段而言,小批量的正在进行,大批量就只能慢慢演变。
  毕竟上千年来在北国还不存在的时候,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就是像现在这样生活下来的,生活习惯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事儿,但回想上一辈子,秋骊的家乡不也是一点点从跟随青草奔走,但定居改变生活状态。
  秋骊有钱有权,还有红包群做靠山,来到异世自然也是想做一番事业,再加上有君屹的帮助和支持,她很是稳得住,并未因进度缓慢而着急。
  侍女们将小奶狗们抱到侧殿的小屋子里,两条大狗甩着尾巴跟着去了。
  拍拍衣裙上不可避免粘上的狗毛,秋骊站起身来围着桌子转了转,她刚刚坐的有些腿麻,走起路来酥酥麻麻每一步都像是小针扎进了肉里,倒是不算痛,就是有些使不上力。
  她缓了缓,看向要给她披衣的青梅,歪了歪头道:“还有不到十日就是你和沃德的成亲的日子了,你们的婚房还没布置好吗?”
  作为君屹的近卫和心腹之一,沃德在王宫内地位不低,只是他年少时便丧父丧母,家族里几乎没有什么人了,故此他们的婚事除了秋骊帮忙做了些事儿,几乎只能靠他们自己。
  而这些天君屹忙,沃德这个属下自不可能闲得下来,布置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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