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糖-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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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程叙之说。
“……”她又不瞎,看不出来这是钥匙吗?还是说这不是钥匙这是新型手机?
程叙之补充:“我家钥匙。”
姜锦茜心里一惊,手晃了一下,钥匙从她手心里坠落,她反应及时,双手胡乱的在空中摆了几圈挽救了它。
对面的人放了一颗炸弹之后,又放了颗深水鱼雷:“我最近要出差,麻烦你帮我照顾一下家里,我最近新养了一只宠物。”
“哎?”姜锦茜放钥匙的动作一愣,瞪大双眼看他:“宠物?你养了——什么啊?猫?狗?”
听到她的问话,程叙之淡淡的笑,没有回答她,只是模棱的说:“等你去了就知道了。”
“什么啊……”姜锦茜最烦他这种含糊不清的回答了,从他们两个遇到开始,她就开始猜,猜他的心情好不好,猜他有没有女朋友,猜他对自己到底有没有那么点意思。
猜了这么久,今天还要猜他养的宠物是什么……
姜锦茜想,幸好她脾气好,要是换了别人,指不定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可幸好她的脾气好,要不然,就错过了他。
他浑身上下可以有一百个缺点,可遇到了那么多人、又错过了那么多人,姜锦茜也只喜欢他。
没有想过遇见他,却在遇见的那个瞬间就喜欢上了他。
所以,他的脾气差一点,就差一点吧。姜锦茜想,毕竟自己这么多年,第一次体会到爱情的滋味。
————
下午上完课的时候,姜锦茜收拾好东西就迫不及待的往他家里赶。
程叙之上午回来拿几件换洗衣服便走了,这会儿他应该已经到了外地。
姜锦茜从随身的包里拿出那个小小的银白色的钥匙,冰冷光滑的触感从她的掌心一直到指尖。她的脸颊发烫,大脑里像是有个小型的演奏会,人声鼎沸、气势恢宏。
“啪——”随着一声干脆利落的开门声,姜锦茜脑海里各种狂欢盛宴都悄然远去。
大门就这样敞开在她的眼前,室内的装修她都已经记得一清二楚了。玄关处挂了幅画,黑白的印象画,左手边是餐厅,右手边是楼梯扶手和宽敞明亮的客厅。白色的地毯透着股冰凉的气息。
不止是地毯,他的家里本身就是冷色调装修的。
姜锦茜换好鞋,站在玄关处一动不动的,眼神却四处扫。
她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之前程欢颜也让她来打扫过这里的卫生,可是从来没有过现在这样的……心慌意乱,又心下欢喜。
因为这是他,是程叙之主动说的。
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他愿意把家里的钥匙给自己,是不是说明,自己对他而言,
——是不一样的。
姜锦茜越想越开心,心里像是煮着一锅牛肉汤,大火烧开之后小火慢炖,她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听到“咕噜咕噜”冒泡的声音。
呀,真开心!
她走到餐厅处的时候,突然停住,眼神从远处收回,看向自己身旁那个,突兀的存在于他家的东西。
宠物?
姜锦茜有点不敢相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程叙之口中的宠物,是……乌龟?
姜锦茜弯下身子,和乌龟缸里的,只有她三分之一手掌的乌龟对视好几秒,她眨了眨眼,有点懵逼。
乌龟是不是那种放在这里十天半个月不喂食也可以活的生物?
第49节
他为什么不养盆仙人球,放在那里半年估计都死不了。
姜锦茜掏出手机,给程叙之打电话。
嘟嘟嘟,响了三声,他便接了,语气熟稔,带着点轻薄笑意:“看到了?”整个会议室阒寂无声,开会的人看到原先冷如冰霜的人竟然笑了,有点不可思议。这个真的是那个传说中的冷面阎王吗……
听到他的声音,姜锦茜忍不住吐槽:“你的宠物是只乌龟?你确定?”
程叙之举了下手,无声的朝一室的人说:“休息十分钟。”他起身往外走,边走边说:“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你……不是……这有点……不可思议。”姜锦茜伸手敲了下乌龟缸,随着她的动作,原先平静的睡眠泛起一层波澜,她看到那只乌龟伸了伸爪子爬到一块石头上,待那阵波澜过去之后,就趴在那里不动了。
……什么玩意?
有点呆,还有点萌。
姜锦茜觉得还挺好玩的,又对着玻璃缸敲了几下,看到那只乌龟慢腾腾的挪动着身子,从石头上下来,找了个角落,又趴下去了。
还挺好玩的!
姜锦茜笑的声音从听筒处传来,程叙之几个小时的奔波劳累在她的笑声里顷刻消散,他拿了杯咖啡,倚在窗边,声音慵懒惬意,慢条斯理的说:“喜欢吗?”
“还可以。”姜锦茜开了扬声器,把手机放在一边,程叙之说话的声音在偌大的房间里回荡,仿佛是……他在一般。
程叙之来开会的地方是一个南方的海滨城市,从窗外望去,天蓝的像是没有浸过污渍一般干净,他的心情渐好,低头抿了口咖啡,低声说:“还没有名字,你给取一个。”
“我取啊……好像不太合适吧,这毕竟是你的乌龟。”姜锦茜的心里都快高兴的炸了,却还是装模作样的推辞。
程叙之说:“我不会取名。”
“嗯……”姜锦茜把扬声器给关了,拿起手机将它放在耳边,他的声音更加清晰了,姜锦茜眨了眨眼,最后,轻声说:“叫纽扣好不好?”
“好不好啊?”
“喂——”
久久没有听到回音,姜锦茜急了,上蹿下跳的叫他:“程叙之!”
程叙之不过是在想“纽扣”的含义,没想到她连一分钟都等不及。他将咖啡放下,觉得自己此刻不再需要提神的冲剂了。
没有什么比她更有活力了。
程叙之含笑着说:“纽扣的吃的在厨房,一个小袋子,你进去就能看到。”
“嗯?”姜锦茜歪头笑,“纽扣?那就叫纽扣了啊!”
程叙之嘴角有着浅而淡的笑意,他转过身,对着窗外,将自己眉眼处的浓厚笑意展露于这大千世界,低头看见办公楼下一片车水马龙,他低声应她:“你喜欢就好。”
“我要开会了。”他说。
姜锦茜十分失落的低下头,倦倦的说:“那你去开会吧。”
她声音里的不舍太不容忽视了,程叙之“嗯”了一声,最后叹了口气。
真是败给她了。
说:“下周五我回来,等我。”
说完他就挂断。
能预料到对面的人会放声尖叫,会笑的眼睛眯成一道缝,会大声的表达自己的喜悦。但听得见,摸不着。
程叙之弯了下唇,走回办公室去。
而原地的姜锦茜,果然不负众望的尖叫——
他说:“等我。”
没有和别人说哦,只有和我说哦。
姜锦茜觉得,自己似乎已经陷入了热恋中了。
他的呼吸他的声音他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每分每秒,都让她的心尖不断的冒泡,她的世界,似乎陷入了粉红色。
他给的回应不多,但哪怕是星点的回应,都足以令她痴迷。
五分钟后,七茜的微博更新了。
男神出差了,让我帮他照顾他家小宠物——纽扣(我取的名字大家都不能说不好听啊!)
配图:纽扣的屁股。jpg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觉得现在的内容提要都很萌萌哒~
明天应该只更一章,因为……明天想看比赛,看完比赛再复习……码字的话估计很晚……大家晚上八点来刷就好。
么么哒~
第24章 第二十四颗糖
姜锦茜自从上一本书完结到现在也有半年的时间; 手上的这本已经快进入结尾阶段,她想了想; 便在这周的时候在网络上连载了。
一开新文,微博私信就被挤炸……
她晚上统一处理好私信,有几家出版社的编辑向她约稿,她都拒绝了。
新书的出版合同她刚打印好,正准备填。
第50节
拿出笔填合同的时候接到苏花朝的电话; 说要一起吃个饭。
姜锦茜漫不经心的应:“好啊; 什么时候?”
“下周四晚上。”苏花朝犹豫许久,补充道:“不止我们两个人; 还有我哥。”
哥……
一听到这个词; 姜锦茜握着笔的手一滑,落在纸上的最后一笔瞬间歪七扭八的,她对着那字眨了眨眼,扔下笔,正襟危坐的问道:“他……我要怎么称呼他?”她问的委婉; 尽量不提两个人之间还隔着的模糊不清的关系。
毕竟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太乱了,饶是她这个擅长写狗血言情小说的人都对此头疼不已。和自己的继兄在一起……
两个人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关键是两个人在一起拉扯牵绊这么多年,姜锦茜都觉得能写一本长篇小说了,书名就叫——霸道总裁:哥哥再爱我一次。
苏花朝哼笑一声:“能叫什么啊,叫霍大哥呗; 反正我也这么叫。”
“你也这么叫……”姜锦茜脑洞大开,弱弱的说:“那你们在床上的时候,也是这么叫的吗?”
“姜锦茜!”苏花朝跳脚; “你闭嘴!”她一想到在床上的场景,顿时面红耳赤起来。
怎么会叫霍大哥……
越这么叫他越来劲好吗!
姜锦茜不过是想到这么一方面便忍不住打趣她,却没想到竟逼得苏花朝炸毛了,她连忙哄她:“好好好,我不说这个好吧?不过——我也叫他霍大哥,可以吗?”
苏花朝从那旖旎的画面中抽出身来,她倒在床上,闷闷的说:“就叫霍大哥。”
“那好。”
两个人又随意的说了几句,便挂了电话。姜锦茜看着书桌上的出版合同处自己的落款,最后一笔歪的不成型,她伸手将那一张扔到垃圾桶里,十分平静的重新打印了一张,签好名。最后做完这一系列事,她将那叠纸放在一旁,拿出抽屉里她和苏花朝的合照。
是两个人八岁的时候拍的。
她扎着哪吒头,苏花朝扎着花苞头,两个人手挽着手站在一起,像是一对姐妹花一样。她们那个时候确实像是姐妹,比一母同胞的姐妹还要亲。
如果不是后来苏花朝的父母离异,她被母亲带走,或许她们两个还会在c市。
或许苏花朝就不会遇到霍绥,也不会爱上霍绥。
可是命运的奇妙之处就在于,你永远无法预测它的到来。
而爱情的不可思议之处便是,谁都没有办法预料自己爱上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姜锦茜以前不知道,现在对此炳若观火。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对程叙之一见钟情,直到现在仍就对他心心相念。
所以她对苏花朝和霍绥之间的感情不会有任何的微词。
哪怕那段爱情到最后谁都知道没有结果。
但爱就爱了,何必计较。
————
周四很快就到了。
姜锦茜按时到了酒店,站在大堂处给苏花朝打电话,没一会儿苏花朝就出来了,她的脸色并不太好看,眉宇间一片凝重。
姜锦茜的心脏一下子被吊在半空中,起伏不停的,她忐忐忑忑的问:“发生什么事了?”
苏花朝带着她去楼上的包厢,边走边说,语气里满是歉意:“临时碰到一堆人,硬是要一起吃饭,茜茜,对不起啊,本来说话今天就我们三个人吃的……”她拉着姜锦茜的手晃了晃,“我也没想到会这样的,茜茜。”
“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呢!人多热闹点嘛,没事的。而且……”姜锦茜故意调侃:“你不是也说了霍大哥是块冰块嘛,我来之前还担心到时候吃饭的时候就我们两个人说话,很尴尬!”
苏花朝被她说的这番话给逗笑了,她噗嗤笑了一声。
到了包厢门口,却突然响起一件事,收回拉着门把的手,将姜锦茜拉到一旁的空包厢里,直截了当的问她:“你见过沈亦清了吗?”
“沈亦清?”姜锦茜在脑海里搜刮了一遍,并没有任何的印象,她摇摇头:“我不认识她。”
苏花朝对于姜锦茜记人的记忆力表示深深的怀疑,她小时候记人也没记对几个,后来上大学的时候还经常说自己把隔壁的班长认成自己班的班长了。
她再问了一遍,甚至把沈亦清的外貌都给描述了一下:“及耳短发,眼睛大大的,右眼角还有颗泪痣,个儿不高,就一米六的样子,这个人有印象吗?”
及耳短发……
姜锦茜瞬间想起,那个晚上,她缩在副驾驶上睡觉,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听到外面有人在说话。
她醒来看到程叙之和一个女的站在一起。
短发。
姜锦茜磕磕绊绊的说:“好像,看到过这么一个人。”那晚天色太暗,而她醒来就看到程叙之带着那人往外走,她只能看到背影,其他都没有看清。
“算了,不管你看没看过,我先给你打个预防针。”苏花朝也不管她了,直接将沈亦清的身份一股脑的说出来,“她家的背景在我们这里是最好的,整个南城也找不到比她家更好的了,而且人美歌甜,跟着我妈唱京剧,就在苏园。”
“这——关我什么事?”姜锦茜听得模模糊糊的,没有抓到重点。
苏花朝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道:“重点来了,程叙之的妈妈特别喜欢她,内定的儿媳妇。”
“嗯?”姜锦茜双眼瞪得极大,“他妈妈喜欢她?所以呢,关程叙之什么事?而且,程叙之的爷爷还喜欢我呢!”姜锦茜的脑回路格外的清奇,好像在面对情敌的时候,她的战斗力都意外爆表。
因为在那一刻,她都是身披盔甲,为他而战。
苏花朝被她那一长篇给说愣住了,她抓住重点:“你见过程爷爷?”
“啊,他是我导师。”姜锦茜心里闷闷的,像是四五月的江南,室内都是潮气,闷的她喘不过气来,“那个沈亦清是不相干的人,程叙之和我说过。”她努力的说服自己,因为当初,程叙之便是这么和他说的。
她说了信他,便是不会对他起任何疑心的信他。
第51节
苏花朝一听,觉得他俩有进展,连忙问:“你们进展到哪一步了?在一起了?”
姜锦茜摇摇头,气馁道:“还没有。”
苏花朝看她神情低落,连忙转移话题,说:“那我们进去吃饭吧。”
“嗯。”姜锦茜跟在她的后面往隔壁包厢走。
包厢门一打开,里面的人都看了过来。
苏花朝和他们是认识很久的关系,熟稔的打了个招呼,但姜锦茜就不一样了,一副生面孔,但面容姣好,眉眼温婉,唇红齿白,她笑盈盈的和室内众人打招呼:“你们好。”
她扫了一圈,发现里面竟有几张熟悉的面孔。
吴关还有那位长得像……鸟的女生。
小鸟边上坐了位短发女生,大概就是苏花朝口中的沈亦清了。
见姜锦茜来了,吴关伸手和她打招呼,笑的人畜无害的:“哈喽,姜锦茜。”
姜锦茜跟着苏花朝坐下,对吴关露出一个十分礼貌的笑:“你好。”
吴关说:“苏花朝和我们说今天请了人在这儿吃饭,我们都不信,没想到是请了你,不过——我们坐这儿吃饭,没关系的吧?”
他嬉皮笑脸的和姜锦茜说,姜锦茜也不好说出任何的拒绝之词,她莞尔道:“没事,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