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买个汉子生孩子-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且细胳膊细腿儿的,他一只手都能拧起来那种。
温巧芸摇头:“不喜欢。”
这新鲜的嫩竹笋其实很好吃,又鲜又脆,而且还吸收了鸡汤的香味,特别的好吃。
此时已经四月,正是草长莺飞的季节,地里野草长势很快,几天不收拾,就能长得比粮食还茂盛。
吃了饭收拾完碗筷,温巧芸就背着背篓准备出门,走之前还拿了一个小竹篮给张富贵。
张富贵跟着温巧芸往后门走,看着手里的小竹篮有些纠结:“虽然吧,我的确还没好,可背点东西还是可以的,不至于虚弱到只能拿菜篮子啊。”
他难得主动帮忙干活,居然被看不起了,心情着实忧郁。
“我去地里拔草,你去摘樱桃。”温巧芸关了门指了一下山脚下:“那边有一棵很大的樱桃树,我上午看到已经红了,其他人不敢来这边,我们可以全部摘回来。”
樱桃?张富贵顿时来了兴趣。
樱桃他还是知道的,一种很小很好吃的水果,成熟后红彤彤的,就是皮很薄,稍微挤压就会烂掉。
除了被温巧芸拖回来那天,他还没见过明月村呢。
明月村周围很多山,不过山并不高,山里有很多村子,这一片的山里并没有什么大型的野兽,最多的就是野鸡野兔之类的了。
而明月村地形呈椭圆状,内高外低,温巧芸的房子正好在靠里面,比较高的地方。
张富贵跟着温巧芸顺着山脚的小路往外走,不时的东张西望,打量明月村内的情况。
村里人分散在各处,都没有很集中的住户,有一条河横穿整个村子,但是距离温家这边却有些距离。
走了没一会儿,就到了温巧芸说的那棵樱桃树下,而张富贵却发现了一个问题。
“你在躲着村里人?为什么?”
这里的确是山脚,可却是沿着山脚绕了一个大圈过来的,要是直接从前院出发,从地里穿过,走直线过来的话,会近一半!
张富贵本来只是随口一问,却没想到温巧芸脸色一白,然后用力瞪了他一眼,摘了一串樱桃就走了,理也没理他。
张富贵这几天时时刻刻都被温巧芸噎得没话说,这会儿见她这幅模样,顿时好奇心大起,连樱桃都顾不上了,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来。
“说说呗,不会是被村里人欺负过吧?”
张富贵一脸八卦:“之前还没发现,该不会你把院墙砌得那么高,也是因为这个吧?”
这女人因为钱的事情,这几天明里暗里无数次让他气得想吐血,这会儿好不容易逮着机会了,肯定要好好把场子找回来啊。
温巧芸一脸怒气冲冲,看也不看张富贵一眼,只管埋头走路,张富贵还没见过这样的温巧芸呢,简直稀奇极了。
“要不这样吧,你叫两声好哥哥,再把我这些天欠的钱给免了,我去帮你把场子找回来怎么样?保证以后都没人敢欺负你了。”
张富贵提着竹篮,亦步亦趋的跟在温巧芸身后,十分的殷勤。
殷勤的有些过分,简直就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典范。
温巧芸忽然停下脚步,张富贵差点直接撞上去,好在及时稳住了,不过还是一个踉跄,差点没直接狗吃屎的摔出去。
只见温巧芸一脸温怒:“还钱,你走!”
张富贵顿时大惊失色:“别别别,我不说了不说了成不?我这会儿身无分文的,你让我哪儿去啊。”
别说走,这四面环山的,他连去镇上都不知道怎么走呢。
温巧芸成功把某人唬住了,这才轻哼了一声,转身往回走。
“唉唉,哪儿去啊。”张富贵忙不迭地的跟上,这丫头简直就是喜怒无常,现在是一点都不敢把人给得罪了,要不然真被赶出去,那他才是哭都没地儿哭去。
好在温巧芸这次终于理他了:“摘樱桃。”
樱桃树就在身后不远,刚才温巧芸也是被张富贵那句话刺激,所以才闷头往前走的。
她很少与明月村的人接触,也是为了防止自己被人发现不是原来的温巧芸。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倒是不怎么害怕了。
毕竟这么多年都没人发现,就算她有点什么改变,应该也不会有人多想的。
只是刚才直接被张富贵拆穿自己的小秘密,一时间有些没反应过来而已。
其实只要她自己不说,现在肯定不会有人发现这件事的。
而且上午干活的时候,村长的婆娘也找她说话了,都没有发现什么,
这么想着,温巧芸倒是稍稍放心了一些。
又看了一眼已经吃上了的张富贵,温巧芸想了想,说:“早上村长的媳妇找我了,说要给我说亲。”
第11章 还没死呢,上什么坟
“噗,咳,咳咳咳……”正吃樱桃的张富贵被呛得好一通咳嗽,好不容易才止住。
“你说什么?村长媳妇要给你说亲?”张富贵不可思议的上下打量温巧芸:“你这么抢手啊?”
也不是什么绝色天仙啊,在张富贵的眼里,温巧芸也就跟家里的丫鬟同一个颜值水平,最多也就皮肤好点,白白嫩嫩的。
虽然常年干活,可温巧芸却用粗布做了手套,拔草剥笋喂猪等,都会带上手套,所以那双手也很嫩,不像是乡下干活的姑娘。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张富贵的视线在温巧芸的胸和屁股上扫了一圈,都说屁股大好生养,乡下人最重视的就是生孩子了,这干瘪瘪的身材,看着也不像是会生的样子啊。
幸好他的眼神比较隐蔽,没敢明目张胆,所以温巧芸才没有发现。
“村里重男轻女的人太多了,家家户户都有好几个男孩,女孩却少得可怜,光棍只会越来越多的。”
温巧芸摇摇头,情绪有些低落。
重男轻女啊,她爸妈就是因为重男轻女,所以她小时候没少挨打,若不是后来遇到郑老师,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样子呢。
郑老师在他们那里待了十年,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等到要结婚了,才回了城里,而这十年,郑老师教了她很多东西。
那些以前迷迷糊糊听不真切的东西,却是一点一点全都记在了脑子里,这些年脑子清楚了,慢慢回忆咀嚼郑老师教的那些东西,才知道曾经的自己,究竟有多笨,多呆。
一只手放在她脑袋上,用力揉了揉:“别管其他人,我看你也不是那种会在乎别人看法的人,要是以后生了女儿,别管其他人怎么说,你自己对她好就行。”
情绪低落的温巧芸,让张富贵格外的不习惯,所以才忍不住安慰她。
他觉得,这丫头小时候估计也没少因为女孩子的身份而吃苦,所以在说到重男轻女的时候,才会难受。
不过他倒是明白了,为什么这丫头干干瘪瘪的,居然也会有人上赶着来说亲,原来是女人太少,娶不到媳妇的太多了。
“别摸我脑袋,会长不高!”温巧芸一巴掌把张富贵的手拍开,又瞪了他一眼,然后摘了一串樱桃,直接往山上去了。
张富贵连忙跟上:“喂,不是要去地里吗?怎么往山上去了?那上面全是坟堆堆。”
就算他胆子大,也不会喜欢没事儿往坟堆里钻,这女人倒是一点都不怕,张富贵不得不佩服。
单单只凭这一点,那些连温家这边都只敢选中午过来的男人,的确配不上温巧芸。
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张富贵觉得吧,虽然这丫头的确有点抠门,又贪财又吝啬,但她还勤俭持家,家里家外一把抓,屋里屋外每天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猪圈鸡圈都没什么异味。
对普通人家来说,绝对是贤妻良母的最佳人选。
不过就他跟明月村的人,少有的两次接触,印象都不太好,至少那想要空手套白狼的壮子,是肯定配不上温巧芸的。
张富贵心里嘀咕,琢磨着要不要自己给这丫头看个好人家算了,毕竟买回来的人又不知根知底,万一是个酒鬼,是个家暴的呢?
这丫头娘家又没人撑腰,想法又简单,就算是买回来的男人,要是男人太强势,也是完全可以软饭硬吃的,但是这些,丫头显然没想过。
正琢磨着,就发现温巧芸已经停下来了,停在一个没有墓碑的小土包前。
很矮很矮的小土包,还不到他膝盖那么高。
“这是我前两年发现的,不知道是谁大冬天的半夜把孩子扔在了坟山脚下,等我发现的时候都已经冻得硬邦邦的了,是个女孩,我就给埋这里了。”
温巧芸把手里的一把樱桃放在小土包的面前,又把周围的杂草拔了,捧了几捧土,把小坟堆垫高了一点,然后才起身下山。
等到温巧芸都走了几步,张富贵才反应过来,连忙跟上。
察觉到温巧芸的情绪不太好,张富贵也不好多问,等下了山,忽然灵光一闪:“对了,今天是清明节!”
上山的时候,他就看到这边很多坟前都有刚烧的火堆,应该是上午有人来上坟,他早上一般都是在屋子里打坐疗伤,快中午了才会出门,所以上午才没注意到。
“对啊,今天清明节。”所以她才会来给那个亲手埋葬的,不知道是谁家的女孩上坟。
小孩子不能厚葬,也不能烧纸,孩子的灵魂在阴间会承受不住,所以她只是给小孩送了几颗樱桃,再清理一下周围的野草。
樱桃也才刚刚成熟,今天红的还很少,刚才已经被他们全摘了,再等两天基本上就会全部成熟了。
走了几步,才发现张富贵一直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
摸了摸脸颊:“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
张富贵眼角一抽,原本是没有的,现在却有了,他总算是知道为什么每次温巧芸出门的时候都是干干净净的,回来时就跟在泥里打滚了似的。
刚才拔草的时候手上沾了泥土,但是她根本没注意就摸到脸上了。
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你怎么没给你父母上坟啊?”
早上肯定有很多人来上坟,这丫头肯定不会早上来,而且家里从来没见过值钱,说明没有准备那些。
可她连一个不认识的小女孩,都会记得去上坟,给她清理坟上的野草,没道理对自己的父母不闻不问啊。
难道是父母对她太坏了,所以即便死了,这丫头也在记仇?
脑子里乱七八糟的猜测,耳朵却听到温巧芸不以为然的声音。
“他们又没死,干嘛要上坟?”
“哦,原来……什么?你父母还活着?那他们……”家里完全没有另一个人生活的痕迹,不可能啊。
张富贵发现自己脑子好像有些不够用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他们几年前忽然就不见了,不知道去哪儿了,这么多年也没回来,连一点消息都没有。”
温巧芸说得轻松,张富贵却听得心情复杂,他觉得,他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温巧芸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居然胆子这么大了。
第12章 比其他的要好
张富贵已经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他发现温巧芸偶尔一句话,总是能够打破他的认知。
尤其是她在说起父母忽然就不见了的时候,居然一点都不伤心,甚至隐隐好像还有些开心?
张富贵很懵逼,张富贵很茫然。
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啊?
当然是因为现在的温巧芸,不是以前那个温巧芸啊。
这个身体就是因为父母忽然不见了,年纪又小,胆子也小,吓得生病然后就没了,所以才换了她过来。
若是爹娘还在,她不敢肯定自己会不会露馅。
而且根据这个身体残留的记忆,那对爹娘对她也是不好,跟她上辈子遭遇相差无几,虽然她没有姐姐,可却有一个弟弟,很是得到父母亲的宠爱。
当然,那个弟弟跟着父母一起消失了。
温巧芸不在乎这些,对她来说,一个人比一家人好多了,尤其是这对父母同样重男轻女的时候。
所以,温巧芸虽然发现张富贵表情很奇怪,眼神更奇怪,但她也没多问。
领着张富贵绕到自家的荞麦地去。
荞麦是村里人最常见的粮食,也就是所谓的粗粮,年前九月左右播种,五月前后收获,现在已经开花了,白色的小花,特别好看。
荞麦的产量在三四百斤,在这个年代算是很高的,可温巧芸还是很怀念以前的大米,亩产一千来斤,这里只有两百来斤,小麦那些也是一样。
可惜她只会种庄稼,不会搞研究。不然的话,也可以试试袁爷爷的杂交水稻呢。
“这是什么花,还挺好看的。”张富贵伸手就想摘一支,这小花朵单看不怎样,一大片的还真漂亮。
「啪」的一声脆响,张富贵感觉自己手背隐隐作痛,随即就是温巧芸用力瞪他:“这是荞麦!是粮食!”
这要是摘一支就少一撮荞麦,做成馍馍也够她吃一口的了。
张富贵敢怒不敢言,只好左言右顾岔开话题:“原来荞麦长这样啊,真好看。”
温巧芸怀疑的看他:“你居然不认识荞麦?你们家不种庄稼吗?”
要糟,他忘了自己现在是张家村的猎户了。
好在温巧芸没有追究,只是摇摇头,张富贵心里憋屈,他就知道,这女人现在肯定又是在想,难怪他讨不到媳妇什么的。
气死了!
等他好了,就去找十个八个媳妇,专门带来给这女人看看!看看他到底能不能讨到媳妇!
张富贵气得不行,又不能说出来,只能在心里气鼓鼓的抱怨,幻想着某一天,这女人看到他妻妾成群时,那惊掉下巴的样子,肯定很好看。
温巧芸已经蹲下了,将地里一些野草清理干净,这些野草很嫩,到时候把泥巴洗一洗就可以喂猪,一举两得。
张富贵左右看了看,也蹲下来帮忙,虽然以前没做过,可学习能力还是不错的,只要看清楚温巧芸是怎么做的就好。
荞麦地是一垄一垄的,每一垄中间都间隔了一个手臂的宽度,方便干活拔草等。
“对了小芸,旁边那块地也是你家的吗?我怎么感觉那块地里的荞麦没有这边长得好啊。”
熟悉了之后,张富贵也早就没有矫情的喊什么温姑娘了,而是跟别人一样叫小芸。
张富贵本来只是随口一问,毕竟差距太小了,若不是他眼力好,观察仔细,恐怕也无从发觉。
温巧芸也是一愣:“真的要长得好一些吗?”
她种庄稼的时候,都会稀释了葫芦灵液把种子泡一下,她自己也感觉用葫芦灵液泡过的种子,发芽啊生长啊都要好一些。
可那种差距太小了,小到她自己就算仔细观察,也只能隐约有些怀疑,而不能确定。
张富贵肯定的点头:“当然,没想到你种庄稼还挺有一套的,不过这差距太小了,一般人恐怕都难以发现。”
这是除了郑老师之外,第一次有人夸她,温巧芸很高兴,一下子就笑了。
双眼弯成了月牙的形状,眼睛里就好像盛满了星星。
张富贵正好抬头看过去,恰恰将这个笑容看在眼里。
脸上沾了泥土,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的绿色的草汁,但这都掩饰不了她脸上那明媚的笑容。
那只是单纯的开心,没有一丝一毫其他的杂念,他脑中一下子闪过了一个词:赤子诚心。
单纯得毫无瑕疵,没有沾染一丝一毫的污垢。
他只在稚童的脸上看到过这样单纯的笑容。
等到温巧芸继续低头忙碌起来的时候,张福贵才回过神,跟着手里的动作都慢了几拍。
这个连一个鸡蛋都要跟他斤斤计较的小气女人,居然会有那样纯真的笑容,张福贵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不过温巧芸显然并没有在意张福贵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