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恋:罂粟之吻-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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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好气又好笑!什么时候足球成了他的命根子!从前就没看到他碰过球,这次回来简直变了个人,疯狂热爱运动。我后来跟珊迪褒电话粥才知道,他大学的时候是非常喜欢足球,也非常热衷于运动的,大学期间还考了个足球国际裁判证哦,只不过毕业以后的压抑生活让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但是,我真的好爱现在这个阳光的宁天,看着他身穿黑色休闲服与儿子在草地上滚成一团,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这再幸福的画面了……
他见我不说话,以为我还在生气,把我放在沙发上,讨好地说,“老婆,别生气了,我将功补过好不好?你在这休息,我去做饭!保证让你满意。”说着他便自觉地钻进了厨房。
哎!哪里还有气啊!或者说我压根就没生气,只是小女人的心理作祟,撒撒娇罢了!正打算跟着他一起去厨房,电话铃响了,我看了看来电显示,国际长途哦!笑着拿起话筒,那边就传来热烈的问候,“merrychristmas!指柔!”
“merrychristmas!”我开心地接受着圣诞的第一份祝福。(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好看的小说)
“怎么样?你们家的博士从南半球回来了吗?”
“回来了!正在给我们家火鸡动手术呢!”我瞥了一眼厨房,圣诞火鸡,是他的拿手好菜。
“哈哈!是吗?看不出他这么有才啊!无论做什么都像模像样的!”
“那是!能配得上我的是什么人啊!”我很无耻地臭美了一把,不过,确实很佩服宁天,无论哪个领域都能做到最出色,难怪儿子视他为偶像。
三年前镇上的一位老人寿终,便依照他的遗嘱将角膜捐给了宁天,从那时起,宁天便重拾他年轻时的梦想,如今可是脑外科医学博士,而且在他失踪的那六年里跟着爱玛学到不少草药方面的知识,他巧妙地将其和中国的中医加以融会贯通,在这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如今可是国际上享有盛誉的医生哦,还是多所医科大学的客座教授,名誉校长呢!当然,可不能再用“宁天”这个名字了,已经正式改名,不过我还是喜欢他叫宁天。
对了,忘记交代这个电话是谁打来的了!是程宇宸!我们家医学博士两年前专程回去了一趟,制定了一套可行的康复计划,所以,程宇宸已经在两年前苏醒过来,如今已经和薇薇有了一个一岁多的孩子了呢!
“哎,对了,指柔,我叫我们家宝贝和你说话啊!”
一会儿电话那端便传来不清不楚的童音,“妈咪好!”呵,我认了他家宝贝为干女儿。
“宝贝!你好!”我忍不住放柔了声音,“宝贝,你想我了吗?”
“想!”
“宝贝哪里想我啊?”
“这里,这里,这里……还有屁屁……”
我哈哈大笑,“那宝贝亲一个!muma!”我响亮地对着话筒亲了一下,却没有发现我家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在我身后站了许久。
放下电话,儿子傻傻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爹哋,完蛋了,除了我们两个以外,妈咪还有一个宝贝……”
呃?我回头,看见儿子傻站在那里,宁天闷闷不乐地进了厨房。呵,现在知道吃醋了?刚才我叫宝贝的时候没一个人搭理我!这也生气?真是越老越像小孩,拜托,都四十多岁的人了好吧!
我摇摇头,跟着进了厨房。他默默无语地切着菜,我心一软,从他手里接过刀,怎么也不忍心他来做饭啊,才从南半球回来,人晒得像黑炭一样,虽是去讲学,但也有长时间贫困地区的户外义诊,累坏了!
把他挤到一边,我不声不响地继续我的工作。忽然身上一暖,是他从身后拥住了我,“宝宝,除了我和儿子,你不能叫别人宝贝。”
这,这也太霸道了吧!“人家不过是个一岁的……”
“我不管!我都没叫过别人宝宝,这是你的专用,连儿子都没有份!”他窝在我颈窝里耍起了赖。
“好了,行了,这样我怎么炒菜啊!去外面坐着去!”
“亲一下再去,今天回来你都没亲我,你就这么欢迎我的吗?”
我眼眶一热,原来……原来他希望我主动亲他!而且到现在还为此耿耿于怀!我还以为他不在乎我了呢!看来我们俩还真应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连想法都一模一样!
转过身,郑重地挽上他脖子,吻上他弧线优美的薄唇,那一抹淡淡的红色对我来说永远是一种诱惑……
今天的圣诞大餐吃的很惬意,秦风夫妇,还有玛丽都在我们家陪妈咪和我们三口度过圣诞前夜,灯火辉煌中,辞旧迎新,新的一年将更加美好!
夜深人静,宁天依然抱着我坐在壁炉边,壁炉里炉火正旺,树枝燃烧时发出清脆的劈啪声,满屋都是树脂的清香,我身上盖了床毯子,偎在他怀里,昏昏欲睡。
可宁天偏偏不让我睡着,问我明天是什么日子。我迷迷糊糊答了一句,“圣诞节啊!”
宁天便狠狠捏住我的鼻子,说我是没有记性的小东西。
我很郁闷地挣脱他的手,闹什么闹嘛!好好的不让人睡觉,地上那只叫宁天的小狗都睡得呼呼的呢!“唔,宁天,别闹了,我要呼呼了!”
“呼呼!就知道呼呼!再这么睡下去迟早变成小猪,到时我就不要你了!”
我完全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不知过了多久,零点的钟声敲响,意味着新的一天到来。
“好了!时间到了!”宁天推醒我,“宝贝,今天是我们结婚十周年纪念日哦!在这个日子到来的第一秒,我要送你一份礼物!”
礼物?这倒是把我的瞌睡全赶跑了,“什么礼物?”
他把我放下,走到门边一拉,天花板上的壁纸居然慢慢卷起,露出黑色的底,继而慢慢出现几颗闪烁的星星,随着壁纸不断卷向另一端,我的头顶居然出现了一片繁星闪烁的夜空,星光点点,那一闪一闪的是几个令我热泪盈眶的字:宝宝,我爱你。
“宝宝,喜欢吗?”他拥着我。
“喜欢!好喜欢!宁天,谢谢你!”
“宝宝,你还记得十年前那个圣诞节吗?你向圣诞老人索要一份叫做‘永远’的礼物,当时我告诉你,只有世界是永恒的。宝贝,那么我现在把宇宙送给你,把漫天恒星送给你,把我的爱送给你,这些都是永恒的!也许,宇宙会有风云变幻,也许,乌云会遮住星光,但是,相信我,有我的爱为你护航,你的星空永远美丽!”
黑夜里,他的眸子深邃晶亮,头顶那漫天繁星似乎尽数落入他眼眸里。
“宁天……”我抱着他脖子,泪珠滚滚而下,除了感动,还是感动,除了叫他的名字,再也说不出一句话语。
“宝宝,我爱你,永远爱你!”他吻着我的泪,缠绵不已。
满天星斗下,我们紧密相依,温柔缱绻,无限旖旎,我期待着这一夜,将会无比美丽……
“宁天,永远有多远?”在我们的热情达到美丽的极限,我颤抖着问他。
“宝贝,很远很远,可是无论有多远,我都会牵着你的手,陪你一起走!”
因为爱著你的爱
因为梦著你的梦
所以悲伤著你的悲伤
幸福著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
因为苦过你的苦
所以快乐著你的快乐
追逐著你的追逐
也许牵了手的手
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许有了伴的路
今生还要更忙碌
所以牵了手的手
来生还要一起走
所以有了伴的路
没有岁月可回头
………………………………
番外 ——冷狼传说1。(秦风篇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人说我像狼。(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奇 书 网)
我刻意去查阅了字典,上面是这么说的:
狼:哺乳纲,犬科,家犬的祖先,为现生犬科动物中体型最大者。狡猾、贪婪,昼伏夜出。
然后再把脑子里所有有关狼的词语都回顾了一遍,似乎没有一个词是褒义词。我反问自己,我是这样的吗?我自己也弄不清了,然后我告诉自己无所谓。懒
后来偶尔听到一首老歌,便恋上了这个称号。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
报以两声长啸,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夜深人静,当我驾着我的坐骑在风里狂飙,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一匹狼,黑夜里对月长啸,冷漠,孤独,对这个世界不屑一顾。
对,冷漠!这就是他人对我的评价。
我,没有感情。自从那一年,十六岁的我躲在门后目睹了那血淋淋的一幕之后,我就没有了感情。
我喜欢将机车的音响开到最大,完全无视路人鄙夷的目光,我在他们眼里是垃圾,混混,那又怎么样?那些开名车住豪宅衣冠楚楚的禽兽,难道这个世界上还少了吗?虫
至少,我敢光明磊落地当我的垃圾,至少我敢理直气壮地接受别人的鄙夷,我并不觉得这丢人,相反,我在自己背上刺了狼的图腾,我,就是一匹黑夜里的狼!
只是,在这喧闹的都市,没有适合狼的归属,我在音乐声中将自己放逐,其实那是因为我害怕孤独,我喜欢声音,有声音我就会觉得有人与我同在,哪怕那是没有生命的声音。(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无弹窗广告)小时候学过一个成语,画饼充饥,我不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算不算画饼充饥,明明只是cd复制出来的歌声,而我却把当成孤独时的慰藉,这时候,我最鄙视自己,狼,怎么可以妄想在这个世界寻求安慰和同情?
于是,我加大马力,让耳边的风吹散一切,如果我一定要在这个世界上寻求同盟,那我只拥有风,我的名字就叫秦风,这是我那不屑一提的老爸老妈留给我唯一让我觉得还比较喜欢的东西……
飙车,喝酒,泡妞,这是我全部的生活,并且我的生活里夜晚比白天精彩,不是吗?狼本来就是昼伏夜出的动物。
我沉迷其中,却从没感到快乐,当我以无人能破的速度冲过终点线,周围欢呼声四起,我竟没有一点感觉,那些穿着暴露的妹妹前呼后拥地簇拥着我,女性的柔软不时碰触着我,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不想去思考,这些也不过是发泄欲/望的工具,女人于我,就和酒一样,连我胯下的车都不如,至少我会常常擦洗我的爱车,而女人,一觉醒来,我甚至记不得她的名字。
我有时觉得自己是麻木的,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更没想过自己以后会拥有怎样的生活,也许就这样下去吧!活着和死了并没有什么区别,直到我遇上那两兄妹,我的整个世界竟然完全颠覆……
一样的夜晚,也一样地驾着车在风里孤独地游荡,关了手机,因为厌烦那些不知名的女人没完没了电话,想不出我有什么好,没钱,没权,那些幼稚的小妹妹为什么就是喜欢缠着我?难道只是因为我在床上表现得特别好?我不由嘲笑自己。
今晚的街道有些不一样,前方的角落里隐约传出呼救的声音,我一向不屑于管闲事,因为我是狼,冷血的狼。
但是,鬼使神差,我竟然在冲过那几个小流氓的时候放慢了车速,被他们压在身下的那个白衣女孩泪眼汪汪的眼神让我冷酷的心第一次感到了些微的疼痛……
这不正常!哪个神经搭错线了?我竟然会起同情心?我暗暗咒骂自己,硬起心肠加速疾驰而去。
“救命啊!”女孩绝望的哭喊再一次让我的心微微一缩,不经意回头,那双眼睛,那双美丽而悲泣的眼睛让我深深震动,我毅然调转方向,朝那几个小流氓冲过去。
后备箱里有砍刀,这是我常备的武器,我骑在车上挥刀向他们砍去,鲜血四溅,哀嚎满天,那几个流氓抱头逃窜。
一切风平浪静,我把刀扔回后备箱,发动坐骑,一言不发,准备离去。
一双白嫩的小手却扯住了我的黑色夹克。
“干嘛?”我盯着这双手,冷着脸问。
“我……谢谢你。”她的声音很小,很好听。
靠!谢我?难道她看不出我是人渣吗?我暗中冷笑,再一次打响发动机。
“等等!”她似乎很害怕,将我的衣摆攥得紧紧的。
“又干嘛?”我不耐地皱起眉头看向她,这一次对视,绝对是让我后悔终生的对视。
我看见了一双含泪的眼睛,充满紧张和恐惧,更要命的是,我发现在她雾气迷蒙的瞳孔深处竟然也有一种叫孤独的东西,猛然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在心里升起。
从她的穿着和气质看得出来,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不知怎么会在深更半夜流落街头?
对于这样的人,我一向是敬而远之,因为我不配和他们站在一起。微微皱眉,我语气还算温柔地说了一句,“回去吧,不早了!”
可是,她偏偏死死抓着我的衣服不放,我有些烦躁起来,便起了捉弄她的念头,熄了火,戏谑地问,“你到底想怎么样?不会我救了你,你想以身相许吧?”
她白皙的脸上微微一红,窘迫和羞涩让她说不出话来。
我心中升起一个邪念,反正今晚没有女人,而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
心念一动,小腹便有蠢蠢欲动的感觉。我一手揽住她腰,一手托住她的后颈,猛地吻住了她,从她的反应来看,绝对是初吻,可是,她的唇好柔软,好香甜,跟我从前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样。我竟然在这样的生涩的女孩前有一度迷失,仿佛置身于童年时野菊花遍地的美好时光,安宁,温馨,说不出来的芬芳……
她没有挣扎,也没有回应,只是任我在她唇齿间吸取她的美好,在我欲罢不能时,唇边却沾上湿漉漉的液体,流进唇里,刺激着味蕾,咸咸的感觉,应该是泪……
我大脑马上清醒了,放开她,大吼,“快给我滚!”
她仍然站着没有动,只是眼泪大颗大颗地滑下,直直地滴落在地上。我顺着她的泪水看下去,一双白皙的小脚赤/裸着踩在地面,因为夜的寒气而微微泛青,再看她单薄的白裙,我心中一软,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并帮她裹裹紧,柔声道,“我送你回家吧,你住哪?”
刚一说完,我就骂自己犯贱,什么时候对女人这么温柔过?
她的眼泪来势更凶猛了,好像泛滥成灾一样,但脸上却闪过一丝欣喜,轻轻地报了个地名。
我暗暗吸了一口气,全市最豪华的住宅区!对我这种人来说从来不敢靠近的区域!算了,豁出去一次吧!
我扔给她一个头盔,“上车吧!”
眼里还闪着泪花,却笑逐颜开地戴上我的头盔,爬上了车。说“爬”,这个字还真贴切,她这一辈子都没坐过摩托吧?姿势极度恶劣不说,简直手足并用才上来。
我暗地里冷笑,有钱人的小姐!
下一秒,一双温暖的手臂自然而然环上了我的腰,背部便贴上了一抹女性的柔软,隔着薄薄的衣服我几乎感受到了它们的弹性。
shit!我咒骂一声,容忍了她,要知道,坐过我摩托车后座的女人不少,但是我从来不许她们缠着我腰,这次竟然为了这个女人破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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