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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穿成天灾之后-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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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雁禾是真的死去了吗?
  姜琳无法否认有这样的可能,却并不想怀着一份注定不会实现的期冀活下去,雁禾在家里留下了足够她和龟龟生活的金钱,就代表他完全没有想要再回来,不论他是真的死了,还是现在仍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
  他都抛弃了妻女,抛弃了过去的一切。
  所以,就当他真的死了吧。
  ……
  巨蛇肆虐的战场,血肉模糊的大地遍布了爬来爬去奇形怪状的天灾与死者的残肢,黑山的山峦被巨蛇游走的动作硬生生开垦出深刻平坦的狭道,直通无归边境之外的迷雾。
  战场唯一的幸存者是一个奇怪的男人。
  男人慢条斯理地将身上的甲胄褪下,随手扔到地上,他站在天灾的族群中,站在巨蛇正下方正在大快朵颐的食场中央,身上还沾大量同类的血液,却仿佛并不存在一般。
  所有天灾都不约而同无视了他的存在,无意识为他空出一片净土,巨蛇不断滑动的庞大身躯也如恰巧地避开男人停留的界域,他仅仅是站在那里,如旁观一场血腥电影一般,漠然注视着一切的进行,直至盛宴结束。
  所有人都死去了,只剩下他一个。
  他停留在战场上,在等待着什么。
  高高的天空被黑潮的黑雾完全遮蔽,看不清远方,但那一抹如火焰般绚烂耀眼的虹色瞬间穿透黑雾与风暴,从天际划落而下的身影就像一颗燃着烈焰的陨石,男人低声道:
  “终于来了。”
  虹色如火焰的身影下坠速度极快,以令人反应不及的速度瞬间正中巨蛇弹起不及的庞大头颅,随着一声凄厉怨恨的嘶鸣惨叫,遭受到突然攻击的巨蛇一只眼睛位置仅剩下了一个恐怖深邃的血洞,它的一只眼睛被啄瞎了!
  一击即中之后虹色的身影又飞快升高至极高的天空,远离了黑雾抵达雪白云层之上,巨蛇牵着它的天灾们用仅剩的独眼怨恨地盯着天上那抹瞬间逃离到极远方向的虹鸟。
  在它的控制下被套着狗链的天灾们钻回自己在巨蛇身上连接的内腔中,微微冒出头用同样怨恨的眼神探向那逐渐远去的、飞往迷雾区域的天敌,那只令人憎恶至极的虹鸟!
  巨蛇收拢了它的天灾,乘着黑潮之雾同样飞了起来,往迷雾的方向紧追不舍,由此,这一次的黑潮终于离开了人类的国度——
  前方作为牵引的虹鸟发出少女清澈声音:
  “腐殖之蛇追上来了吧,黎叶大人?”
  “跟上来了,只要你将它带回蛇窟,你这次的任务就完成了。”不知何时乘上虹鸟背上的黎叶收回自己望向身后那座飞速远离的城市的视线,他的神情显得有些寂寥,却更多的是孤注一掷般的坚韧,他绝不会回头。
  “哎?不需要我将您送回黑日城吗?”
  虹鸟语调欢快,且跃跃欲试。
  “不用,你的任务是看守腐殖之蛇与它的地脉源头,不要本末倒置了,翎叶。”黎叶的声音毫无波澜,却有些心不在焉:“这一次你的迟到的原因,不就是因为将扉叶送去了北地去吗,这不是你该做的事情,你不是信使。”
  “……好吧,我回去就是了。”翎叶长长的鸟脖子一缩,连漂亮的翎羽都因沮丧而垂下,她嘟囔道:“我还是更喜欢信使的任务啊。”
  “你要始终记住,翎叶,你是【十日】的一员,而不是那些荒野信使的一份子。”
  黎叶皱起眉:“还有……离扉叶远一点。”
  “这不行,我很喜欢扉叶啊,啾!”
  比起不能再做信使,孩子气的虹鸟似乎更在意自己还能不能和扉叶做朋友,但扉叶那人……
  黎叶本不愿评论一名年龄尚小的同伴,但说真的,扉叶真不是一个好东西,也根本不像一个小孩,他是个肆意妄为的疯子,他手中的刀锋不知何时就会劈向任何人,哪怕是同伴!
  “因为很有趣啊,你染着血的样子。”
  这是黎叶亲眼所见,那个比他女儿还小了几天的男孩笑嘻嘻地突然背刺了与他同行了好几个月的同伴,并饶有兴致地吐露出他那荒谬的背叛原因,只是因为觉得有趣,他就这样做了。
  那是个怪物一样,不可理喻的疯子。
  “听话,翎叶。”
  “啾啾啾——!”
  虹鸟乱叫一通后,头顶翎羽垂得更低落了。

第16章 界脉之花
  天灾,黑潮,似乎离人世很远。
  但黑山上仿佛山峦被硬生生劈成两半的沟壑提醒了所有人,这个世界的绝望之处依旧存在,只是无归城这唯一一座九弦洲从未经历过天灾的城市在履历上也太过醒目了些。
  是的,自九弦帝仙逝之日起,到现如今的又一次天灾纪年,整整十二年,除了那唯一一次黑潮,无归城竟未曾降临过任何一场天灾!
  这是不可思议的、仿佛被神眷顾的奇迹。
  这座奇迹之城正在筹备第二次圣选典仪。
  毫无疑问,至黑潮之后的又几年的安稳日子,是由第二位不知何时诞生于这座城市的天命之子带来的,自简星澜殿下诞生之后的第二位天命之子,一时之间轰动了整片九弦洲。
  现如今不知第几次的天灾纪年,第十二年初,整个人类国度诞生的天命之子连带符九弦殿下不过六人,还有两人是九弦帝陛下的族裔后代,还是比较特殊的双胞胎。
  此时大多数其他城市都沦陷在天灾的黑暗与绝望之中,对这些苦苦支撑的城市来说,连诞生一名天命之子都是一种无望的奢求,更别说同一座城市接连诞生两名天命之子了。
  无归城是这个纪年唯二的奇迹。
  第一,当然是恢复天命的符青云殿下了。
  而在圣选典仪的再一次举办之前,雁归得准备参加一场突如其来的婚礼,这一次的圣选典仪与她没有任何关联,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刚满十二岁的外城小女孩罢了,对她来说还是麻雀说的她要成亲了的事情更重要一些。
  麻雀比她大上三岁,在她今年十二岁的时候,麻雀已经是十五岁准备嫁人的年龄了。九弦洲的女孩到了十五岁便是待嫁的好时候,如果到了二十岁还未成亲,就会被随机分配给同城的单身汉,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将自己拖到二十岁,毕竟剩下的男人都各有各的缺陷。
  麻雀也是自然。
  十五岁的少女原本稚气的面孔也逐渐张开了,面色苍白身体虚弱却难掩她的清丽,外表看起来和林黛玉差不多的麻雀实际性格还是与小时候的娇气相差无几,当然了,她优越的外形条件也足以支撑起她的小傲娇。
  在面对小伙伴们追根究底的询问,麻雀笑得没心没肺,她表示自己无所谓,“反正长大了就要嫁人嘛,听说对方家里的家境不错,长得也还行,那就可以了,我们外城人还能找到多好的人家啊,能凑合就行了呗。”
  如果麻雀出生在现代,保不准就是个标准的渣女,但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在没有天帝在位的时候,人类平均年龄只有三十多岁,且随时都有可能因为突然降临的天灾失去性命。
  每一次天帝陛下登基后的时间,都是人类仅有的喘息与恢复的机会,然而,自白鹭帝逝去过后,这个世界经历了长达三十多年的天灾纪年才迎来新的天帝陛下,但九弦帝登基不过十年便突然暴毙,短短十年的安全时间根本没能让本就损失惨重的人类恢复过来。
  现如今九弦洲的人类剩余人数不过百万。
  毫无疑问,人类已经濒临灭绝。
  这百万人的后代也体质虚弱十不存一,这个世界生不出能让人谈情说爱的土壤,连人类的延续都岌岌可危的现在,也没有太多供人挑拣选择的余地,差不多就凑合了。
  驴蛋八卦道:“但我听说,是那家的小子自己看上你了才让家里人来提亲的?”
  麻雀粲然一笑:“那不是更好吗,这样我以后就更好过了。其实要不是你年龄比我小,嫁给你比嫁给一个陌生人要好得多,至少日后如果你欺负我,龟龟狗蛋会帮我揍你!”
  “算了算了,那我还不得天天挨揍,我可受不了你的脾气,也是龟龟性格好,换我早不带理你了,我以后妻子要娶个听话的……”
  胖胖的驴蛋飞快摆手,那挤眉弄眼嫌弃样子令麻雀气得要命,她气呼呼的转向雁归,熟练地嘟起嘴撒娇道:“龟龟你看他!”
  雁归觉得自己的修养还是挺好的,别说娇气的麻雀了,她平日里不过就喜欢撒撒娇,不是什么大问题。反而是驴蛋,他这个出口爱嘲讽的坏毛病也该改改了,从他试着出去做工接二连三嘲讽了管事从而被辞退无数次的光辉事件中就能得知,他那张嘴有多能得罪人。
  “驴蛋,别瞎说,跟麻雀道歉!”
  驴蛋也是没脸没皮,他嬉笑一声:
  “哦,行吧,我错了我错了。”
  没救了,这人没救了,还是埋了吧。
  “那你的名字,家里取好了吗?”
  雁归摇了摇头,无奈转移话题,她问的是麻雀的大名,都要嫁人了总不能还顶着麻雀这个小名出门吧,无归城的女孩子长大到有了婚约的时候才会拥有大名,而男孩子在十二岁左右就需要出门试着工作了,也需要个大名。
  “当然了,不过……”
  麻雀坐在婚约者家里送来的梳妆柜前,照着昏黄模糊的铜镜为自己戴上花饰,她身上穿着红色的嫁衣,在这时她才真的像是一个待嫁出闺的新娘了,她对镜中的自己得意一笑。
  “等到婚礼那天,我再告诉你吧——”
  驴蛋嘀咕一句:“还挺会卖关子的……”
  麻雀气得一拳捶在他脑袋上,可惜身体一向虚弱的女孩没多大力气,反倒是驴蛋动作夸张就从凳子上蹦了起来,飞速往门外窜去,还一边跑一边喊:“麻雀打人啦,麻雀打人啦!”
  娇气麻雀都差点气哭了:“龟龟,你看他!”
  “我也没办法呀,等狗蛋从铁匠铺回家了我让他去揍驴蛋一顿给你出气好了。”
  “嗯嗯,到时候一起打他……”
  得到承诺的麻雀破涕为笑,她眼珠一转:
  “话说,你到底选哪个啊?”
  侧着头托着腮的麻雀表情饶有兴致:“如果是之前的话,我倒是更偏向驴蛋,他家里有钱嘛,就算在外面找不到活干,也可以回家继承他家的木材店。不过现在狗蛋不是去了铁匠铺当学徒了吗,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反正也不像之前那样驴蛋有绝对优势了!”
  “……”
  你怎么也开始八卦起来了啊,她能说她谁都不想选,只想自己一个人过日子吗?不过这样的话雁归不会在外人面前说出口,这个世道也绝不会允许她孤身一人,要是真拖到二十岁随机分配,还不如现在选一个熟悉的呢。
  “我不知道啊,看阿娘怎么说吧。”
  雁归摊手,反正她也是破罐子破摔了。
  “婶婶肯定是更喜欢狗蛋的啦,论长相狗蛋可赢定了,就是家里穷了些,不过如果他日后能成为铁匠的话,我也支持你选狗蛋,他长得好脾气也好,够听话,不像某个胖子……”
  雁归看了她一眼,冷不丁道:
  “狗蛋给你的糖好吃吗?”
  “好吃呀。”
  麻雀也不慌,她直言不讳地承认自己已经被狗蛋的糖衣炮弹收买了,谁让不论是狗蛋还是驴蛋家里都有意和龟龟结亲呢,驴蛋那家伙现在还是个小孩子脾气,倒是狗蛋已经学会了收买人心,看来他是真的很喜欢龟龟啊。
  雁归斜着看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毕竟这个世道可太艰难了,她一个普通人想要出人头地也太艰难了,要说金手指她没有,曾经属于另一个世界的记忆也开始随着时间流逝变得模糊不清,她在不可避免地融入这个世界的同时,也不可避免随着时代浪潮随波逐流。
  她终于承认,自己只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有普通人的活法。
  除非她远离人群,否则就避免不了受到这个世界规则的束缚,比如说早早的嫁人。她想要抗争,又不知与何抗争,在了解到自己真的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弱者的时候,妥协也就成了她重新预备的方案之一,如果她最后必须得嫁给一个人,狗蛋会是她最好的选择。
  敛去思绪,雁归最后理智地回道:
  “我今年才十二岁,不急。”
  她还是个孩子呢,如果非要结婚,她选择十八岁成年之后,这是她作为一个穿越者的底线。她这次来找麻雀不过是为了问清楚她的婚期,有驴蛋搅和着,倒是忘了来这里的原因。
  “对了,你成亲的具体时间是哪一日?”
  麻雀疑惑道:“姜琳婶婶没告诉你吗?”
  “我想亲自问你,不行吗……”
  面对这样的回答,麻雀被哄得喜笑颜开:
  “是二十日之后,圣选典仪的三天之前!”
  二十日后,天灾纪年的七月二十三日。
  身穿鲜红嫁衣的新娘对自己的婚礼并不热情,也不在乎自己陌生的丈夫,她只是喜欢看自己身穿漂亮红嫁衣的样子,等婚礼结束,这件借来的嫁衣就得还回去了,麻雀望着镜子中模糊的自己,忽然如以往一样撒着娇:
  “龟龟,那天婚礼上我想要你做的花环。”
  雁归微微一愣,麻雀还是这样啊,从小时候到现在她都做不来精细的手工,不过这是她一生仅有一次的婚礼,还是依了她吧。
  她便也一如既往地,纵容般回到:
  “好。”
  只不过,她却未能看到身穿红嫁衣的麻雀将手递给她的丈夫,笑得娇气鲜活的样子。那一日,黑色的火焰点燃了大地与花的脉络,少女穿着红嫁衣,被黑色荆棘刺穿了胸膛,蓦然死去。

第17章 界脉之花
  这一日,风平浪静、天光晴朗。
  雁归一大早就领着又因嘴贱被辞退回家的驴蛋赶往了城外的小山坡,夏天生长遍地的野花被太阳晒得打焉,但她还是一点一点从中寻找出坚强的有精神的花朵,慢慢编织出一个漂亮的花环,今天便是麻雀成亲的日子。
  她与麻雀约定了,在婚礼的这一天,会为她带去一个花环,雁归抹了抹额间的汗水,总觉得有隐隐不安的感觉,她侧头看了一眼嘴里叼着根草百无聊赖坐在草地上的驴蛋一眼。
  看起来胖胖的少年悠哉悠哉的模样让她有些不爽,尤其是她自己忙得满头大汗,而驴蛋就坐在那里安逸的歇凉,她憋着气,喊道:
  “走了,回去了,驴蛋。”
  今天是麻雀的大喜日子,不宜见红。
  但过了今日,就是你驴蛋的死期!
  她自己是打不过也追不上驴蛋的,但拉上狗蛋就是如爸爸打儿子一样轻松了,谁让驴蛋虽然常年被追打锻炼出了极快的跑速,但身体力道连带他引以为傲的速度完全比不过已经在铁匠铺当了整整一年学徒的狗蛋呢。
  不知道自己又预定了一顿毒打的驴蛋吐掉嘴里的草根,‘哦’了一声,他站起来跟在雁归身后,作为一个保镖,他那胖乎乎看起来一个能顶两个的身材还是有点威慑力的。
  两人一前一后穿过外城四通八达的复杂巷道,走着走着,驴蛋忽然停下脚步并左右看了看,什么都没看到,他又神情略显困惑地嗅了嗅鼻子,“好像有点不对劲……”
  “龟龟,你有没有闻到一股香味?”
  “是这个?”
  雁归晃了晃手中的花环,她有些疑惑:
  “你的鼻子什么时候这么灵了!”
  “哎呀,不是野花的味道,而是……”
  要说味道,只是短短的一点时间,雁归便闻到了驴蛋所说的那股香味,那是与带着苦涩清香味道的野花截然不同的,充盈了甜蜜诱惑的味道,还泛着一点点莫名的铁锈味……
  “这个味道好奇怪,虽然挺香的。”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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