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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我来自大明辽东-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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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 “烟酒生”袁崇焕

    眼看着再灌下去酒味都要被冲淡了,祖大寿才在黄重真瞠目结舌之中作罢。

    好在这家伙还算有点儿良心,留了一些空坛子没灌清水,也不知道是否害怕他那外甥,喝到那种掺着水的劣酒。

    白酒的劲儿很猛,哪怕祖大寿酒量极好,身体也很棒。

    但是连续两大碗灌进肚子里去,还不带半点儿下酒菜的,过了稍顷便已酒意上涌,迈着醉八仙的将军步,还一个劲儿地嚷着“老子没醉”。

    黄重真便叫他的亲卫,将他扶回府里休息去了。

    他这一走,插曲也就结束了,众人继续为着即将到来的后金之旅做着准备。

    除了这两样以外,黄重真这个坏家伙还给后金准备了一份叫作火药包的大礼包,毕竟身为一个特种兵,他最擅长的也就是这方面了。

    火药包的制作对于他来说,简直简单得不像话。

    为了防止后金的男男女女们提前爱上,黄重真还将之伪装得极好,其包装的美观与简易程度与前两者相比,简直天差地远。

    并且,他还将之制作成了可以绑在腰腹之间的,但凡出使之人人手一个,再配一个打火极其简单的火折子,若事不可为,那便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天启同意谍战后金的中旨,很快就传达到了宁远。

    而黄重真等人也赶在此之前,准备好了一切。

    旨意一到,由一个像锦衣卫赛过传旨太监的人宣读完毕,袁崇焕接旨之后,点齐了事先就已商讨好的人马,用马车装满了要送的礼物,便立刻动身了。

    传旨的锦衣卫似乎对他们带着这么多的礼物去后金,颇有微词。

    不过,就当袁崇焕请他喝了一顿烧刀子,又于其酩酊大醉之际送了些银子,再往他房中塞了个丰硕的女人,让他一觉睡到了大天亮之后,就啥意见都没有了。

    出使后金的总共有五十三人,全都是纯粹的陌上汉家少年,十七八岁,却已与珠圆玉润无丝毫挂钩,而是个个皮糙肉厚,真乃大明辽东的好少年。

    他们就这样毅然地迈开脚步,踏足厚重的黑土地上,前去勇闯龙潭虎穴。

    至此,继宁远之战后,明金之间新的序幕被拉开,而且是被自从萨尔浒惨败之后,就从来都只是被动防御的大明,主动拉开的。

    化消极被动为积极主动,这是一步意义十分深远暗棋,也是黄重真到来之后,为着这个国家与民族,默默所做的一份微不足道的努力。

    如今看来,效果还不错。

    这份努力,还是让这个正处于焦虑状态的国度,产生了一丝悄然转变的。

    这让黄重真感到很是欣慰。

    这番壮举,便连虽然在汉人王朝打工领工资,却又不屑于明国军队的蒙古族悍将满桂,都不得不心生佩服。

    他也挑了几个亲卫想要加入,袁崇焕却没有同意。

    黄重真虽与他处得还不错,却也暗中示意他不可多此一举。

    满桂因此而对袁崇焕多了一丝怨恨,却对重真多了份好感。

    袁崇焕对此满不在乎,倒是黄重真多留了一份心眼。

    辽东,汉时称郡,最早是由春秋战国时期的燕国开拓的。

    故黄重真等人此行,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

    不过,当袁崇焕亲自前来为壮士践行,从而带头唱起了这首歌的时候,黄重真差点儿就一口唾在了他那故作悲伤的儒雅之脸上。

    离别已经够悲伤了的,再唱如此悲壮的歌词,合适么?显然不合适。

    黄重真才不想从此以后再也不回来了呢,吴三桂也对关宁有着极为深厚的感情,于是,当他唱起了“少年强心飞扬”,便立刻跟着大声地跟唱了起来。

    虽然五音不全,嗓音破锣,但总比从此以后在后金剃发当和尚好。

    “这群狗崽子!”看着二狗吐着舌头猛追着那群策马而去的少年,袁崇焕笑骂一声,突然觉得很羡慕他们。

    毕竟以他的年纪,骑马奔腾的时间一旦长了,便会觉得腰酸背疼。

    他左右瞅瞅但没看见老虎和黑熊,就问祖大寿道:“虎子和熊崽子呢?”

    “巡山去了。”祖大寿正饱含深情地注视着那群少年背影,闻言脱口便道,言语之间竟颇为不耐。

    袁崇焕狠狠瞪了他一眼,道:“怎么?那小子一走,便一个个都心不在焉了?”

    祖大寿连忙打着哈哈道:“哪有哪有。”

    袁崇焕冷哼一声道:“亏你还这般舍不得那小子,而那小子可没将你当作他最亲密的人,他的长矛、长弓、宝剑,全部托付给了朱梅。”

    “哦?这其实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长矛长弓倒还罢了,那柄古朴的宝剑却从未见其出过鞘,因此必定有着惊天的秘密隐藏在其中,不若我们……”儒雅的袁崇焕难得地现出一个猥琐的神情。

    这顿时破坏了其在祖大寿心中的完美形象,后者断然说道:“不行。那小子既然这样做了,就一定有他的道理,而且这未免也太无耻了。”

    袁崇焕羞怒了脸,低吼道:“我无耻?我看你就是一条护犊的老狗!”

    祖大寿嘻嘻笑道:“那您就是护犊的狗王咯?”

    “滚!”

    “好嘞!”

    祖大寿屁颠屁颠地领着一众家丁滚了,袁崇焕用眼角的余光瞄着,突然觉得一群少年郎离开之后,军旅生活竟变得那么乏善可陈。

    他那颗坚毅的心中,不知为何竟有着淡淡的悲情上涌,张口便唱道:“长白山前少年郎,纯着红罗绵背裆。长槊侵天半,轮刀耀日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忽建奴军至,提刀向前荡。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

    歌声嘶哑神伤,又富含热血,他身后的亲卫也忍不住低沉地跟唱起来。

    一曲歌了,来支烟吧。

    袁崇焕伸手入怀,掏出了一包那小子昨日晚上偷偷摸进他的帅府,然后塞进他怀中的那包大前门牌香烟。

    抽出一支,用还是那小子赠送的火折子点燃。

    深深地吸上一口,吐出一串浓郁的烟圈儿……

    又或者,让呛人的烟味儿在肺里转上一个大圈,从嘴里吐出来之后又用鼻子吸进去转一圈,最后才吐出一股淡淡的烟气来。

    “真不知道那家伙的脑袋瓜子是如何长的,竟能制作出此等好家伙出来。”

    袁崇焕瞅着那半支燃烧着的香烟,散发出淡淡白烟,像个老烟枪那样熟练地弹弹烟灰。

    便呆呆地自语道:“还算你小子有孝心,知道把最好的东西只孝敬本帅一个人。哼哼,祖大寿你这个鳖孙,你的烧刀子老子要喝多少有多少,但老子的香烟,你却休想抽上一口。

    你充其量也只是个烟鬼,而老子却是名副其实的研究生。”

    袁崇焕突然察觉到身后的亲卫们,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准确地说,是望着正夹在自己食指与中指之间,正散发着淡淡烟香的香烟。

    想起那小子所描述的,“真兄弟就应该先散一圈香烟”的盛况。

    袁崇焕不由得紧了紧手中那包还剩下十支的香烟,哀叹道:“作孽啊!早知道老子就躲起来一个人抽了!不过自从昨晚上一连抽了十支之后,就一直忍到了现在,老子实在是挡不住这该死的烟瘾啦!”

    “先分给兄弟们抽了吧!不过再想抽可就没有了,那小子也就只给了老子这一包!还有,一定要保密,绝对不能让更多的人知道!”

    亲尾门期盼的眼神实在是太过犀利,袁崇焕便只好将半饱香烟扔给了自己的亲卫头子,故作豪爽地说了一番之后,还嘟囔道:“早知道老子就躲起来抽了!”

    “诺!”耿直的亲卫们立刻就相信了他骗人的鬼话,当即你一口我一口,学着他家大帅酷酷的样子抽起来,好多人都被呛得眼泪横流,兴奋而又感动。

    黄重真一行人先是沿着辽西走廊往锦州策马奔腾,途径杏山、塔山、松山等正在修筑或已经修筑完毕的堡寨。

    堡寨里的关宁战友们看清楚了他们的模样,便都朝他们挥手欢呼。

    黄重真等五十三人,也在马上奋力地挥舞着有力的少年臂膀,欢声呼啸而过。

    最难得的是大黄狗的坚强与健硕,竟硬是紧跟着五十三匹战马,没有掉队。

    一行人跑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正是秋高气爽的天气,辽西走廊两旁的山道之上,层林尽染,叠翠流金,在秋日的暖阳之下,散发着健康的气息。

    五十三个开朗的少年,非但没有感觉这些植物已快进入蛰伏期,反而觉得这山这海这天空,都是那般秀美,那么高远。

    如此美景,很容易让人的心灵也开阔起来。

    “难怪总有北来之人说——有空一定要去北方走走,秋冬之交,步行。”黄重真骑着大黑马奔上了一个小山坡,伸展手臂奋力地拥抱这天这地这时空。

    上辈子的他不是没有来过北方,但那片已受过高科技改造的空间,哪有现在这般纯净自然?

    黄重真幸福感满满地尽情呼吸着,真的很感谢这场奇遇,这场生命。

 第七十三章 老锦州边上的新锦州

    一行长白山下的少年脚程极快,不日便到了锦州。

    望着前方那座屹立于原址旁边的更加威武的城池,周吉这个老锦州人顿时泪流满面,竟下得马来,匍匐在地,深情地亲吻着脚下的土地。

    黄重真、刀疤刘挺、大牛,以及部分曾参与过锦州阻击战的关宁战士,也都跳下战马,深情地注视着前方那座更加威武的崭新城池。

    吴三桂对此,着实很难理解。

    锦州新城的东边,那座曾经的鼓楼显得十分显眼。鼓楼四周虽然仍是一片废墟,但守军已在着手收拾,似乎要在此基础之上,修建出一座外城来。

    锦州其实是祖大寿的全权负责的防区,但不知为何那家伙从未来过,而是将修建的任务,全权交托给了他的堂弟——祖大弼。

    忙得脚不沾地的祖大弼,得知消息之后,立刻就骑着快马出城来迎了,并热情地邀请他们去新城里面走走,坐坐,看看,顺便提点意见。

    对于筑造古代城池,尤其是以防御为主的军城,黄重真是没什么经验的。

    不过看见祖大弼眼巴巴地望着自己,这又是祖大寿的防区。

    按照历史强大的惯性了,宁锦大战是在所难免的,自己这群人很有可能便要在这里和建奴鏖战,那么提前进去熟悉熟悉,无可厚非。

    锦州北曰镇北,南作永安,西叫广顺,东为宁远,取与宁远遥相呼应之意。

    其中,镇北门高大坚固,数个马面战台犹如尖刀一般锋利,若建奴来攻,必然能予以极为犀利的还击。

    西侧的广顺门自北向南,斜刺里连接着北墙与南墙,最是易守难攻。

    南边的永安门略显狭窄,最是容易被建奴以立寨的方式堵门。

    东侧的宁远连接着老城的遗址,再此基础之上修建一座外城,确实可以增加建奴围困锦州的难度,毕竟要想堵住南门,就必须由东西两侧绕过去。

    而若是锦州足够大,那便跑也跑死他。

    可惜现在的锦州也就四堵墙里的那么大,逛了一圈就逛完了。

    “啥破城啊!连个……”吴三桂望着萧条的街道小声嘟囔了一句,似乎对没有引进青楼感到非常失望。

    惹得祖大弼和祖大乐两兄弟,狠狠地瞪着他。

    被两个胡子拉渣的小表舅瞪着,就算是狂傲如吴三桂者,也只能讪讪地闭嘴。

    “万事开头难,你们辛苦了。其实现在的我们,对付建奴还真没有啥好办法,建奴与关宁,也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罢了。”黄重真连忙握着祖大弼的糙手,以示安慰,同时也算是为自己的小弟在说好话。

    吴三桂很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一点,想要反驳却苦于读书甚少,便只要倔强地撇过头去,想要在周吉那里找点儿安慰。

    但他哪能理解周吉对于这片土地的情感,反而受到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周吉说道:“身为一个老锦州人,很感谢你们将我心中的故乡,重新建立了起来。新锦州百废待兴,一切就都拜托你们了。”

    吴三桂蓦然觉得自己这个人家的亲戚,却好像是多余的,便无所谓地耸耸肩膀,带着几个家丁,到城里新开的几家馆子找乐子去了。

    “别理这小子,走,咱们喝酒去!”祖大弼朝吴三桂消失在街道转角的跋扈背影,狠狠吐了一口唾沫,便搂着黄重真的肩膀,热情说道。

    “行!反正载着美酒的马队,估摸还要一天才能到达此地呢。”黄重真点点头道。

    “美酒?再美能美过老子亲自把关的高粱酿?你小子才喝过多少酒呀?今晚上定叫你好好见识老子的酒量,不喝醉你就留在锦州,不用去后金了。”

    “就是,你也就开炮厉害,打铁也还行,喝酒铁定喝不过咱哥俩。”少年老成的祖大乐也帮腔道。

    黄重真突然觉得很好笑,这家子的基因未免也太强大了,怎么还未完全成年,便已一副络腮胡子的丑样呢?

    于是,便强忍着笑意道:“行行行,咱们不醉不归,不醉不还。”

    “你在嘲笑我们!”

    “不!我没有啊!”

    “你有!咱哥俩感受到了!别看我们外貌粗犷,内心可细腻着呢……”

    “好好好!行行行!领教了领教了……”

    过了锦州,向北是左屯卫,向东途径离海较近的右屯卫,便是大凌河流域了。

    出发之前,袁崇焕尚在犹疑,是否一并将这三处的破败城垣,也都修复成可以抵御后金的前沿卫城,以呈三足鼎立之势,拱卫锦州,守护关宁防线。

    却又害怕此处离山海关实在太远,孤悬在外,鞭长莫及一旦后金重兵来袭,极易被破或者被围,徒增钱粮消耗,一个不慎反而还会资敌,得不偿失。

    黄重真却告诉他,要修就快点修,趁机修。最好修成三颗钉子,就像宁远一样坚固地楔定在辽西平原的西端。

    届时,便任凭后金用榔头敲,用起子拔,哪怕是用老虎钳死命地扒拉,任其风雨侵袭,也依然屹立不倒。

    且大凌河畔土地肥沃,收拢流民抢种抢收,总好过一点都没有。

    后世华夏,寸土必争,分秒必夺,才最终迎来伟大复兴。

    大明,亦应如此,才有中兴之望。

    若待后金缓过气来,又患得患失地前去修缮城池收复失地,那才叫得不偿失。

    袁崇焕其实不是很喜欢黄重真认真起来的这番神情语气,却又觉得这小子说得诚彼娘之有理。

    于是,书生意气一上来,便挥斥方遒地准备展开上任以来的最大手笔。

    事实上,黄重真这番话并非无的放矢,而是经过充分估量的。

    宁远之败尤其是觉华岛上的被力挫,不仅披甲奴和农奴兵折损甚巨,便连后金的嫡系八旗也损失惨重。

    加上近半年以来,奴酋缠绵卧榻,令傲视辽东的后金不得不暂时收起了利爪。

    奴酋悒郁疽发而亡,更令后金群龙无首,八王议政变作了八王夺权。

    “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这份部落性质极为明显的八旗制度,恰恰说明后金并没有十分充足的兵力,并且已在此时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后金的四大贝勒之中,阿善黄台吉都极为狡诈而又理智,便都极力地想要将这场汗位争夺战,控制在很小的一个范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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