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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摄政王(种田文)-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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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譬如俩人站在铜镜前,原来比朝曦瘦的沈斐明显瞧着比她胖了一圈,这人似乎接受不了,闭上眼,一脸生无可恋。

    第74章 何必当初

    “又没有人看你; 介意什么?”朝曦给他披风裹好,更加瞧不见里面。

    “你要是嫌丢人; 就在外头再套一件; 看不出来便是。”直接这么穿确实有些丑; 如果披风被风刮起; 当即便会露出里面尽是线头和缝痕的部分,瞧着就很掉价,仿佛地摊上五百文钱买的; 丑是一回事; 被人说闲话没面子也是一回事。

    堂堂王爷穿这么不值钱的玩意儿; 像什么话?

    朝曦给他去柜子里挑了挑; 挑出一件暗红色的深衣,穿在披风里面; 果然瞧着顺眼许多; 沈斐也不动,任她折腾。

    本以为这是接受了的意思; 谁料第二天一大早起床; 发现沈斐身上的厚度不对; 虽然比平时厚,显得臃肿; 但是绝对没有昨天的厚度。

    开始急着赶路没注意; 半路休息的时候靠在沈斐身上; 一摸发现他只是多穿了两件而已; 没穿朝曦买的鹿皮衣; 朝曦买这个几乎花光了积蓄,自己都没舍得穿,先给了他,他还嫌弃?

    心里登时憋了一团火,趁晚上这人不注意,将衣裳偷走,塞进自己的箱子里,朝曦本来带着马车,着实收了不少东西,虽然马车毁了,箱子也烂了,但是里头的衣裳还是好的,有些脏,洗洗就是。

    这么多东西没有箱子收拾起来肯定不方便,那官爷看在她任劳任怨帮忙的份上从家里拿了个小的,正好够朝曦装东西,蹭了沈斐的马车,箱子也搁在沈斐专门拉行李的马车上,在很后面,跟沈斐不是一辆。

    沈斐的东西都在他的马车榻下,方便他随时取,第一天这人没发现衣裳丢了,第二天开始翻来覆去找东西。

    朝曦只当没看见,照旧赶她的马,偶尔中午停下来,与众人一道做饭,帮着干活,不白吃白喝。

    自从她来了之后,镜花姐姐便将伺候沈斐的重任交给她,平时送菜送饭都让她去,中午也是她。

    做了一碗面条,因为她偶尔间提起过,沈斐挺喜欢吃这种简单的食物,镜花姐姐暗暗记了下来,变着花样做饭,希望她家公子能多吃一些。

    大户人家讲究,上菜前会准备一个方形的托盘,正好装了两碗面,沈斐一碗,朝曦一碗。

    面送进马车,发现沈斐不在。

    朝曦先是吃了一惊,立马反应过来,他该不会是去后面翻衣裳了吧?

    真的搞不懂他,明明不喜欢,不爱穿在身上,就像玉似的,不肯跟她戴一样的,偏偏每次丢的时候又珍惜异常,到处去找,到底什么意思?

    那玉朝曦好几天没戴,沈斐留意过,还问她为什么不戴了?



    第62节

    

朝曦说戴着太累赘,搁药箱里了。

    这人眼神明显一黯,她不戴了,他倒是戴了起来,学朝曦把腰绳解开,系了长绳,可以挂在脖子上,衣裳一盖,什么都瞧不见。

    这次衣裳也是,给他穿的时候他不穿,偷走了他又想要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随时随地都可以后悔,衣裳被朝曦拿去卖了。

    他嫌丑,有人不嫌弃,大冬天的,暖和比什么都重要,正好朝曦穷,可以将损失的银子拿回来。

    等绕过南山,看看隔壁城里有没有好的药材,经过这么一倒手,她还多赚了一两银子,可以多买一些药材。

    傍晚朝曦在数银子,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数,沈斐说要今天走,是因为在等从四面八方请来的大夫,大夫一多,讨论的最多的就是医术,药方,朝曦卖了几个方子,又赚了些,细细一算,身上已经有了七两三百零五十一个铜板,够她多拿一些药材。

    许是没找到衣裳,沈斐一整天情绪都不高,能明显感觉整个人不对劲,时不时会坐下发呆,一句话都不说,也不问是不是朝曦偷走的?只安安静静坐在原处,手里拿着笔,却又不动。

    他不问,朝曦越发无视,全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第三天沈斐还在找,自己的马车上翻遍,一得空便会去后面的马车里翻,一辆一辆的翻,每辆都没放过,还是没找到。

    他不可能找得到,朝曦已经卖掉,钱都花了一部分,用来跟其他大夫换了药材。

    第四天,马车已经到了岐州,再往前走走,便是凤凰山,知道大顺打了胜仗,岐州的人回来了一部分,大街上勉强还算热闹,有人相约,商量着一起去街上看看,买些需要的东西。

    人多小贩也会给便宜一些,朝曦当即答应,简单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出去,沈斐突然叫住她,“朝曦。”

    温热的身体靠过来,“送给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了,你没有权利再处理了。”

    朝曦假装听不懂,“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我问过这两天上了马车的人,都说没见过,衣裳不可能不翼而飞,是你拿的对不对?”

    朝曦还想装糊涂,“不知道,什么衣裳?我给你买得那身,你不是穿在身上吗?”

    沈斐刻意多穿了两件衣裳,制造臃肿的效果,就是为了瞒她没有穿,他就是不想穿,既然不想穿,现在又表现出这副模样做甚?

    “那衣裳是用羊毛做的,有些轻微的味道,我想洗洗晒晒再穿,还没来得及就不见了。”沈斐解释。

    朝曦不信,“真有味道你掖在箱子里岂不是味道更大?”

    明明就是不想穿。

    “果然是你拿的。”沈斐朝她伸出手,“还给我好不好?”

    朝曦抱胸,“我在地摊上买的,才三五两银子。”

    “我穿衣从不看价格。”

    “很丑的,外面全是线条,又那么厚,穿上你就不好看了。”

    “我不嫌弃。”

    朝曦瞥了他一眼,“虽然你这么说,可还是晚了。”

    她干脆实话实说,“衣裳被我卖掉了,在来岐州的路上卖的,我也不知道是谁,总之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人家搞不好正套在身上,已经穿了两三天了。”

    沈斐低垂下眼,眼中失了光彩似的,没以前那般夺目。

    “这样啊。”

    一股莫名的情绪从他身上迸发,像悲伤,又像难过。

    朝曦一点不心疼。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第75章 喝醉了啊

    临时驻扎的客栈简陋; 沈斐半坐在床上,低着头; 不知道在想什么,黑发自肩上滑落,遮了他半张脸; 朝曦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狭长的睫毛; 轻轻扇了扇。

    “朝曦。”清亮的声音陡然响起; “每次我让人给你做衣裳; 添药材,你为什么拒绝?”

    ???

    怎么突然问起了这个?

    “我又不是废人; 自己有手有脚,自己就可以买,干嘛要拿你的?”

    “那我呢?”沈斐目光落在虚无飘渺的地方,“我没有手,也没有脚了吗?”

    朝曦眨眨眼; 仿佛有些懂了。

    原来如此; 她不好意思收沈斐的东西,沈斐同样不好意思收她的。

    “我想等你真正肯接受我的时候再穿,可惜你始终不明白。”

    他闭上眼; “还是把我当成外人。”

    朝曦蹙眉; “我没有,我把你当相公。”

    沈斐摇头; “我们一点都不像夫妻。”

    他单手扶在床上; 齐腰的长发铺开; 人已经躺了上去,面朝里,声音跟往常似的,听不出差别,“天晚了,出门小心点。”

    朝曦要去买药材,跟人约好的,人多可以便宜一些。

    她刚收拾好药箱,空出很大的位置,打算接纳新东西,钱也带着,就等着出门,药箱拎在手里,不知道为什么又放下,再拎起,再放下。

    突然就不想出去了,也搞不懂自己怎么想的,更想留下来陪陪沈斐。

    屁股刚往床上一坐,还没来得及说话,外面突然有人催她。

    “朝大夫,可以走了。”

    朝曦应了一声,连忙拿了药箱出去,门外已经站了很多人,大家商量好先去买药材,再买其它的。

    朝曦没什么意见,别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一路心不在焉。

    心里始终惦记着沈斐,沈斐说话不爱直来直往,也许不是单纯的交流,还暗示了些什么?

    跟聪明人做朋友当真不好,没有村里人实在,有什么说什么,绝对没有第二种意思。

    聪明人说话都爱拐歪抹角,让你猜,猜对了就告诉你,猜不对就算了,揭过去。

    当初碧水书苑的院长便是如此,明明一句话就能搞定的事,他非要顾左右而言他,弄得朝曦云里雾里,十分怀疑自己的智商。

    “哎……”实在想不通,朝曦忍不住叹气。

    “怎么了?”立马有人追上她问。

    整个队伍只有朝曦一个女大夫,大家活了半辈子,还从来没见过,例外手艺活传男不传女,女子是没有资格学这些的,即便家里有女儿,也会选择教男徒弟,久而久之女大夫只在传说中出现。

    陡然见了朝曦,大家还有些不敢置信,很快欣喜若狂,朝曦的长相,医术各方面都不错,不知不觉成了团宠。

    有事没事给她送个点心,帮忙均点药材之类的,争着抢着与她讨论医术,就连出来逛街,听说她只需要药材,也第一时间先去采办药材,其它的东西随后再买,不急。

    朝曦原来是个没人疼,没人爱,连有人问都没人问的那种,十几年都是如此,突然被人嘘寒问暖,开始以为大家不怀好意,几日相处下来倒也习惯,大家只是单纯看她是女孩子,能帮的忙帮一些。

    那些个重活从来不让她干,朝曦原来是个抬水缸的姑娘,自从他们来了之后仿佛变成了娇娇女似的,抬个药材都不让她抬。

    还说什么让一个姑娘抬药材,他们走出门会被人笑话云云,一次两次倒也罢了,次数一多,朝曦干脆让给他们,偶尔有大箱的药材过来,也会先通知他们,自己不动手。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没什么,只是有些事搞不懂而已。”朝曦提了提下滑的药箱,有些无精打采。

    “什么事?说出来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朝曦不太习惯别人对她嘘寒问暖,一旦有人关心过头,她就会自觉远离,在大夫堆里几乎没什么朋友,方兴贤是个例外。

    俩人差不多大,着实有些话题,方兴贤活泼,跟谁都聊得来,正好是朝曦没有的,朝曦很羡慕他。

    “你爹娘感情好吗?”沈斐说他俩不像夫妻,真正的夫妻是什么样的?

    “好啊,整天腻腻歪歪,你关心我,我关心你,我这个儿子就像捡来的。”方兴贤叉腰,“小时候他俩一起出去玩,把我弄丢了好几次,要不是我机灵,你现在就见不着我了。”

    “还有呢?”朝曦想听更多的。

    “母亲每天晚上都会温一壶水在房里,因为父亲半夜起来喜欢喝水,父亲每次回来都会带些点心,因为母亲从来不吃晚饭,怕她饿着。”

    朝曦点头,“再多说一点。”

    方兴贤想了想,“记得父亲以前说过,他俩最落魄的时候三天没吃饭,找了好心人讨了一块饼,俩人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

    好像都不是朝曦想要的,朝曦什么都没听出来。

    “他们俩经历了共患难,共享福,共度了大半生,现在感情还很好。”

    方兴贤有些向往,“我也希望有一天能找到跟我共患难,共享福,共度余生的人。”

    他提了两次共患难,共享福,朝曦终于注意到这两个字眼。

    谁不想啊,她也想,有人陪着一辈子多幸福,可她跟沈斐好多毛病,就像两个人生似的,不知道怎么凑到一块去。

    “你爹和娘,身份相差大吗?”朝曦想知道别人是怎么处理这种关系的。

    “大啊,我娘以前是我爹花十两银子买回来的丫鬟,奶奶如何都不同意他俩,除非我爹退让,纳我娘为妾。”

    朝曦眼前一亮,“后来呢?”

    “我娘没说什么,我爹死不同意,后来他俩未婚先孕,生下了我,木已成舟,我奶奶才作罢。”

    “你爹对你娘真好。”朝曦想起了自己,沈斐是大顺的摄政王,她是恶名远扬的鬼谷传人,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要想在一起怕是不比方兴贤的父母难。

    难道也要未婚先孕,生个大胖小子先?

    关键沈斐肯不肯顶着压力光明正大娶她还是个问题,朝曦都不确定这人是不是真的喜欢她。

    说没有吧,又能时刻感觉到沈斐是在乎她的,譬如沈斐知道她不喜欢平白接受别人的好意,通常会把这份关心融入到别的里面。

    厨房的大娘每次瞧见她便多给她打一勺饭,冬天冷,给丫鬟们制定冬衣时刻意多做了两套,‘顺便’给了她。

    哪能那么顺便,还不是沈斐搞的鬼。

    他想送个东西也不知道光明正大,尽玩这些小手段。

    等等,好像沈斐光明正大过,瞧见她袖子破了些,叫人过来给她做衣裳,被她赶走了,不好意思是一回事,那衣裳只破了一小点,缝缝还能穿,朝曦不想浪费。

    在南山山脚的时候他也试过给她添药材,送食材,都被她一一拒绝,药材朝曦自己可以赚钱买,食材进了山里,到处都是,更不需要,随口就说用不着,省省功夫吧。

    当时没在意,以为这是不给沈斐添麻烦,沈斐应该高兴才是。

    可细细想来沈斐只是不穿她辛苦买来的衣裳她便气得不行,那她直接拒绝沈斐的好意呢?

    沈斐会不会也很不舒服?



    第63节

    

换位思考一下肯定会,所以这个错是她先犯的?

    犯了错的人还义正言辞的指责沈斐,把沈斐压在箱底的衣裳拿去卖了?

    他虽然没穿,好歹折好包好塞进箱子里,朝曦直接拒绝他,让他不得已从明转到暗,‘不经意’对她好,怎么看都是她更过分。

    沈斐说过,她有一个优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朝曦当即与方兴贤打声招呼,就说忘了带钱,药材也不买了,急急往回跑。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回去给沈斐道个歉,顺便问问他傍晚那些话到底什么意思?

    不要让她猜,她笨,猜不着。

    朝曦匆匆跑到客栈楼下,正好瞧见镜花姐姐手里拿着几个酒壶往外走,朝曦没多想,拉住镜花姐姐问她沈斐在哪?

    镜花姐姐看了看她没说话。

    “怎么了?”朝曦不解。

    镜花姐姐摇头,“公子在书房批阅奏折,谁都不见。”

    “我也不见吗?”朝曦皱眉。

    “那倒没说。”镜花叹气,“你要不去试试吧。”

    朝曦点头,别了镜花姐姐,提起下摆朝沈斐的书房走去,岐州繁华,客栈也大,只要出得起钱,书房要多少有多少,沈斐要批阅的奏折太多,每次都弄得很晚,怕打扰她,刻意买了间单独的书房处理公务,就在俩人睡觉的寝屋旁边,走两步就到。

    朝曦先将药箱搁在睡觉的寝屋内,然后才轻手轻脚去了隔壁,小心翼翼推开门,一眼瞧见赤脚坐在榻上的沈斐,屋里燃着火盆,又没开窗,一股子酒味瞬间充斥鼻腔。

    沈斐喝酒了?

    与他相处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他喝酒,似乎喝了不少,地上全是酒壶,方才镜花姐姐拿出去的那些空壶,该不会都是他喝的吧?

    那他现在……怕是已经醉了。

    朝曦走过去,果然发现这人眼神迷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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