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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摄政王(种田文)-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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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锐点头,双手将他的剑奉上。

    院长接过来,打开收回,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嗯,不错,好剑。”

    他转手扔给朝曦,“你试试看顺手不?”

    朝曦接过来挽个剑花,“挺好用的。”

    “那就先用着。”院长说罢双手负在身后,率先走在前面。

    朝曦不解,“不是不能带武器吗?”

    “侍卫可以带啊。”院长挺胸抬头,“你现在就是我的侍卫。”

    朝曦疑惑,“沈斐说不能带侍卫,你为什么可以带?”

    倒不是不能带侍卫,是说侍卫不能进殿,即便能进殿,也只能看着,不能吃。

    “沈小子骗你的。”院长斜眼瞥她,“朝廷一品大官,和皇家直系血亲可以携一名带刀侍卫。”

    朝曦懵懵懂懂。

    她对这些规矩几乎一窍不通,沈斐怎么说,就以为是什么样的,谁知沈斐居然在这种小事上也骗她。

    骗她有什么好处?

    “等等!”朝曦脑中灵光一闪,似乎有什么念头迸出,“你是朝廷一品大官还是皇家直系血亲?”

    “我这么大把年龄即便想上朝,也要人家肯要我啊。”院长嘴上这么说,表情却不以为然。

    他是个散漫的性子,快节奏的朝廷生活不适合他,不如钓钓鱼,养养花草,顺便教几个学生。

    “不对啊,没听沈斐说过有你这个亲戚啊。”院长年纪这么大,跟现有的几个王爷都对不上。

    皇帝才七岁,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不可能是他那辈的王爷。

    当年先皇发威,能干的都死了,只剩下几个绣花枕头,没在朝廷做事,自个儿养花逗鸟,过老人家的生活。

    但是他们都挺年轻,而且碧水书苑也不是普通书苑,是朝廷一手创建,在书苑当院长,其实也是一种官职,院长是拿俸禄的铁饭碗,跟那些闲散王爷不一样。

    如此更对不上。

    “你到底是谁?”

    院长提醒她,“如果按照辈分的话,皇上要喊我一声皇爷爷,沈小子要叫我皇伯伯,你说我是谁?”

    辈分这么大?他肯定是顺武帝的兄弟,沈斐喊他伯伯,说明排行在顺武帝之上……

    “你就是那个活了三代的景仲王?”

    朝曦听说过他,据说皇家薄情,什么兄弟情深,兄友弟恭,都是假的,实际上只要一上位第一个便是回头铲除自己的兄弟。

    基本上皇子们活不过三十岁,有些一二十岁便已经身死道消,尤其是那些有才华的人,偏偏有一个人做到了,而且活了三代。

    他把顺武帝熬死了,先皇也熬死了,现在在熬七岁的小皇帝。

    民间最不缺传闻,大家都在猜测谁熬得过谁,大半的人看好景仲王,毕竟这厮格外能活,算算年纪,他今年应该有七十多岁。

    七十多岁还能活蹦乱跳,精神的宛如年轻人,不得不说心态和身子骨,保养的都不错。

    “不相信?”景仲王抱胸,“知道在书苑时为什么我一眼便认出了你的招式吗?”

    不等朝曦问,又继续道,“我可是亲眼见证过你师祖那个年代。”

    第107章 最小皇帝

    朝曦心中一跳,“师祖年轻的时候很丑。”

    “胡说八道。”景仲王白她一眼; “你师祖年轻时明明是个美人; 细眉明眸; 唇红齿白; 说是倾国倾城一点不为过,身边还带着一个粉琢玉雕的小丫头; 样貌丝毫不弱你师祖。”

    “师傅!”朝曦激动道。

    师祖身边带的那个小萝卜头就是师傅,师傅以前跟她讲过; 说在师祖跟前做了几年童子; 就是端茶送水的那种; 跟一般的童子又不一样,她可以经常受师祖指点。

    “原来你真的见过师祖!”朝曦说师祖丑,其实是为了试探景仲王说的是不是真的; 结果被他一语道破; 师祖年轻时确实细眉明眸,唇红齿白,与景仲王说的一点不差。

    “你认识我师祖吗?”见过归见过,认不认识还不一定。

    景仲王摇头,“你师祖是赫赫有名的魔道,我是大顺的亲王; 怎么可能认识你师祖; 不过有过几面之缘而已。”

    朝曦连忙追问,“在哪里见的?我师祖年轻的时候脾气也这么坏,也这么不爱说话; 总爱硬生生的盯着人看吗?”

    景仲王努力想了想,“没有,除了特别冷之外,与寻常的女子没多大区别。”

    他到现在还记得是因为朝曦的师祖长得实在太漂亮,又太特别,这辈子都忘不了。

    “我见你师祖之前你师祖还不是魔道,是我大顺的国师,身份神秘,本领高超,我是后来才知道她的身份。”

    ???

    怎么又成国师了?

    “你跟我讲讲她呗。”朝曦对师祖十分好奇。

    景仲王点头,“据说你师祖天生反骨,弑杀成性,偷偷拿人做药引,被鬼谷大师发现,将她赶出鬼谷。”

    “她下了山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医一人,杀一人,杀人之前将人开颅取心,再缝合医治,直到人死为止,极其残忍。”

    朝曦一时沉默,不知道该不该为师祖辩解,师祖确实残忍,医一人,杀一人,可她一向坏的光明磊落,事先会与人谈好,不愿意也不强求,愿意才会进行下去,这是一笔周瑜打黄盖,两厢情愿的买卖,没人强买强卖,大家都是自愿。

    可这些事情又确实是她做的,一件没少说,也没多说一件,残忍也是真的残忍,所以朝曦很纠结,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认真听景仲王继续说。



    第91节

    

“后来父皇久疾不治,喝了她的符,人当即好了起来,父皇大悦,当即立她为国师,对她言听计从。”

    “你师祖便用化名留在了大顺,表面说帮着父皇巩固皇位,实际上不断怂恿父皇杀人,所有不听他话的人杀,权利过大的人杀,有机会继承皇位的杀,大顺被她搞得乌烟瘴气,几近毁灭。”

    “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景仲王应该也在能继承皇位的人之中。

    都杀的话,没道理放过他。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是因为帮她身边的小萝卜头抬了箱东西,被你师祖看见,便放过了我。”

    “这样啊。”朝曦颌首,“你继续说。”

    “等大顺所有能帮衬到父皇的人都死的差不多,父皇才惊觉她的阴谋,可惜已经晚了,他也被你师祖一剑杀了。”

    当着他的面,脸上带着血,走过来摸了摸他的脑袋,语气温柔的告诉他,“你放心,我不会杀你,谢谢你帮我徒弟搬东西,还有啊。”

    她的目光望向远处,里面有复杂的东西,那时的景仲王看不懂,现在也看不懂。

    “也帮我谢谢你的弟弟良玉。”

    她让开身子,身后是碧玉辉煌的王座,“我给他留了东西,算是感谢他救我一命。”

    说罢戴上黑袍的帽子,头也不回离开。

    “她杀了我的父皇,我的兄弟,还差点毁了大顺,我本该恨她,可是恨不起来。”院长实话实说。

    ???

    他说到这里,朝曦都有点讨厌师祖了,觉得她太狠,太坏,为什么院长恨不起来?

    “难道你喜欢上她?”

    “说什么呢?”院长白了她一眼,“我不恨她,只是因为当年她的国家毁在大顺手里,是大顺先挥刀杀了她的子民,砍下她父母的头颅,让她这个小公主流浪在外,忍辱负重二十多年,终是为父母和百姓报了仇,叫我怎么恨她?”

    朝曦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师祖还有这段经历。

    她跟了师祖十几年,竟然从来没听师祖提起过,师祖实在太沉默寡言,比沈斐还甚,沈斐是懒的讲话,师祖是压根没有说话的欲望。

    她的日常除了坐在冰床上,便是摆弄她的猫,从来没有第三件事,除非需要教朝曦什么,才会勉强给她两个眼神,叫她自个儿体会。

    原来朝曦只以为跟师祖说话很难,师祖人不好相处,原来不仅不好相处,一个闹不好还有可能丢小命。

    她魔道的名头可不是说说而已的,杀了那么多人,早就已经成了习惯,杀人对她来说宛如切菜。

    “对了。”院长想起什么,“你对你师祖什么印象?”

    她对师祖的印象?

    “师祖是我长辈,我不好说她坏话。”

    私底下如何是私底下的事,当着外人的面朝曦绝对不会抱怨师祖,虽然她也觉得师祖拿人炼药有些过分。

    院长叹口气,“就知道问你也问不出来。”

    朝曦不仅问不出来,还有些事情想反问他,“你后面还有没有见过我师祖?”

    她还想知道师祖的消息。

    “没有,倒是听到过她的消息,据说后来重回鬼谷,将自己这些年所得写了本书,放在鬼谷的书库里,恰逢鬼谷大师去世,便顺理成章成了鬼谷的新主人,一直待在鬼谷,再也没有出来过。”

    鬼谷位置隐秘,无数人都想进去,奈何一直没能找到,即便进去也是有来无回,无奈作罢,要不然千草子作恶多端,早被人端了老窝。

    朝曦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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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师祖的腿是在回到鬼谷之后被人砍的,而且听起来并不像是仇家寻仇,很有可能跟她收的小徒弟有关。

    师祖对谁都冷冷淡淡,几乎有些不食人间烟火,即便腿被人砍掉也没抱怨一句,甚至无动于衷,不在意,唯独那个小徒弟,不知道怎么惹怒了师祖,师祖对他恨之入骨。

    将朝曦好好培养了这么多年,只有一个要求,一定要杀了那个小徒弟,夺回无名医书。

    那无名医书搞不好就是师祖亲自写的,或者是鬼谷大师写的,总之十分珍惜,必须夺回来。

    然而朝曦办事效率太低,至今八字还没一撇。

    别提小徒弟了,就连师傅她都没找到。

    朝曦揉了揉脸,决定等这事过去,一定要先将师傅找回来。

    *

    景仲王对皇宫很熟,带着她七拐八绕,很快到了地方,俩人来的稍晚,庆功宴已经开始。

    这场宴会天没亮便在准备,一直到辰时,因为有比武助兴,还有各种小节目,大概到晚上才能结束,所以他们来的也不算太晚,上午的节目才刚开始而已。

    这时候沈斐自个儿肯定也在保持警惕,太后应该不会对他下手,最少也要等到晚上,沈斐疲劳,或者一个上午没事,下午放松警惕时才会下手。

    所以朝曦一到大殿内,便开始四处查看,果然在皇上的右下角瞧见沈斐。

    还好还好,这厮没死。

    景仲王的辈分很高,高到和沈斐坐对面,隐隐还高了沈斐一头,素来有左上,右下的说法,景仲王坐左边,自然比右大。

    沈斐与景仲王是老相识,见面互相打招呼,沈斐是晚辈,理应对景仲王行礼。

    他也没含糊,当即站起来,冲景仲王作揖,眼睛自始自终没往他身后瞧。

    还好还好,没认出她。

    朝曦有些得意,她穿了男装,戴了抹额,刻意贴了假胡子,沈斐认不出她。

    假胡子是沈斐给她买的,买了好几个,有短,中,长的区别,可以让她扮男装更像。

    朝曦带的是最长的那个,本来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杀了赫尔辛德的‘壮汉’,没成想误打误撞,也可以伪装成景仲王的侍卫。

    不过景仲王都可以一眼认出她,沈斐居然没认出来,这厮欠挨,回头再揍他。

    朝曦刚回神的功夫,瞧见沈斐亮如星辰般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她。

    糟糕,被他发现了。

    那双点漆似墨的眼睛很快移开,看向景仲王,“皇伯伯,挖墙脚可不对,你身后那个侍卫,分明是我的。”

    朝曦本来还心存侥幸,觉得沈斐只是心中疑惑,觉得像,并没有真的认出她,现在死心,沈斐就是认出了她。

    景仲王哈哈大笑,“与我投缘,便收在摩下,皇侄有意见?”

    沈斐莞尔一笑,“我倒是没有,不过我这个侍卫怕是要着急了。”

    景仲王回头问朝曦,“你着急吗?”

    朝曦刚要点头,景仲王连忙小声道,“给我点面子。”

    朝曦:“……”

    她无奈作罢,刚要顺着景仲王的意思,说不着急的时候,高处突然传来一声尖利的嗓音。

    “皇上驾到!”

    朝曦连忙低下头,听说不能瞧皇上的龙颜,看了要治罪。

    她低着脑袋,除了自己的脚尖什么都看不到,皇上有没有来不知道,倒是听到了蛐蛐的叫声。

    这种天还有蛐蛐?显然不太可能,除非人为饲养,或是将它养在温暖的地方,它确实能活,也确实能叫。

    朝曦耳朵灵,除了蛐蛐的叫声,还听到一串急急奔来的脚步声,她只稍稍瞥了一眼,没瞧见人,倒是看到了一只跳在景仲王衣裳上的蛐蛐。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本能伸了出去,两指将蛐蛐夹在中间。

    居然真的有蛐蛐。

    “你夹到我的蛐蛐了。”

    第108章 先下手强

    一只小手拉住她的袖子; 扯了扯道; “还给我!”

    朝曦回头一看; 发现是个粉琢玉雕的孩童,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她。

    他身上——穿的是龙袍?

    朝曦心中一惊; 两指本能松开; 那蛐蛐得了空; 麻溜跳开,几下不见踪影。

    “你怎么又把它放了?”小皇帝气急,“快给朕找回来; 否则朕治你的罪。”

    他用软软的声音命令,身上还带着一股子奶香味,长得又毫无震慑力; 虽然是威胁的话,听着倒像小孩子耍脾气。

    当然朝曦可不敢松懈; 毕竟是大顺的皇上,得罪了他,用不着他亲自动手; 自然有人替他办事。

    朝曦点头,“皇上放心,那蛐蛐跑不了。”

    天寒地冻; 蛐蛐只能在温暖的地方生活,它方才直奔景仲王而去,是因为景仲王在身上绑了俩热水囊,一前一后; 烫的脸红脖子粗,蛐蛐感觉到温暖,想接近他取暖。

    被朝曦惊走,景仲王这边不敢再来,暂时跑去了其它地方,因为害怕,失了声似的,也不叫了,安安静静更难找到它的踪迹。

    不过这难不倒朝曦。

    她是个大夫,抓毒物要诱饵,很多毒物都吃蛐蛐,肥虫之类的小东西,朝曦时常要抓一些,用它的叫声引来毒物,再瓮中捉鳖。

    这种蛐蛐她一晚上能抓一小盘,尤其天气渐冷的时候,一抓一个准。

    “请皇上让人搬来火炉。”朝曦双手抱拳,没跪。

    她是江湖人,不跪父母,也不跪朝廷,任何人都别想让她跪。

    “大胆,见了皇上为何不跪?”方才皇上跑的急,大太监没追上他,追上时皇上又与朝曦在谈话,不好插嘴,这时候才见缝插针,质问朝曦。

    朝曦回头才发现大家都跪在地上,七七八八,方向都不一致,小皇帝是跑着来的,走的也不是直线,他到哪,哪边便赶忙跪下,朝着他的方向。

    他是个活的,移动得快,逮蛐蛐时这边跑一下,哪边逛一圈,弄的大家跪都跪不整齐。

    朝曦刚开始没发现,是因为景仲王没跪,他是小皇帝的皇爷爷,辈分大,跪小皇帝不现实。

    朝曦不懂规矩,跟着他,所以也没跪。

    她抬眼瞧了瞧,发现沈斐也没跪,沈斐是小皇帝的师傅,又是摄政王,不跪是正常的。

    他不跪的话,朝曦也不想跪,她略过大太监,看向小皇帝,“如果我能为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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