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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摄政王(种田文)-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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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地?凑个热闹也不行?

    明明别人都可以。

    好不容易一场结束,胜利的人高喊,“还有没有人?上来与刘某比划比划!”

    朝曦刚要回应,突然被人捂住嘴,拖进了人群里。

    比武的场地在外面,身份尊贵的坐着,像他们这样的侍卫只能站着,再远一些是太监宫女。

    小皇帝大赦,让所有人过来观看,人挤人,朝曦的位置在景仲王身后,再远一些是围了一圈的侍卫,也不必担心被攻击,因为有侍卫在,但是沈斐身份尊贵,侍卫连出声都没出声就放他进来,将朝曦拖去了一边。

    朝曦瞪他,“干什么?那个人是用剑高手,我想跟他学两招。”

    “你饿不饿?”沈斐避开那些,换了个话题。

    朝曦:“……饿。”

    景仲王瞧着台上比武,也就精彩的时候拍了拍手,叫了声好,回头就不见了朝曦,四处一找,果然发现这人站在沈斐身后。

    他那个原来不苟言笑,永远那般老成持重的徒弟趁着没人注意,拿了点心塞给朝曦。

    大家注意力都在台上,很少有人望着台下,自然也就没人发现他俩的小动作。

    朝曦也借着揉鼻子的机会,吃了好些点心,吃到后来点心已经不能满足她。

    点了点沈斐的后背,让他拿水果,这个天水果十分珍惜,须得从四季如春的地方运过来,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保存,到这里刚好熟透,尤其是小橘子,看着个头不大,汁水倒是很足,口感上佳,很甜很蜜。

    朝曦将橘子吃了,皮塞进沈斐袖子里,又点点他的后背,让他将烤的羊腿拿过来。

    那羊腿的下面包了油纸,不会脏了他的手,就是个头有些大,不好偷吃,可是瞧着好香,完全无法抵抗它的诱惑。

    沈斐位置选的好,似乎早有准备,挑了个背面靠柱子的地方,也就是说背面看不着朝曦,两面又被侍卫挡住,只需防着前面便是。

    沈斐的手往下指了指,示意她矮矮身子,躲在自己背后吃。

    朝曦嫌累,干脆拉开沈斐的衣摆,坐在沈斐衣裳上,盘腿啃羊腿。

    啃完羊腿吃牛肉,然后是各种小菜,她知道沈斐桌上小菜的排列,想吃哪个,拉过沈斐的手,在他手心里点,按照小菜的排列。

    上面一排点上面,中间点中间,一排有三四个菜,第一个点大拇指,第二个,点二拇指,如此配合默契,没一会儿把沈斐的桌子扫荡一空。

    没见这人动筷,菜倒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消失,还被人调侃了一句,“今儿御膳房的伙食这般合王爷的口味?”

    沈斐也不解释,默认下来,只道去了一趟边疆,再看这些家乡的吃食,忍不住怀念,不免多吃了些。

    这边的动静被小皇帝注意,连忙让人又上了几盘菜,叫皇叔吃个过瘾。

    实际上都进了朝曦的肚子。

    朝曦早上来的,光听大家絮叨,中午饭也没吃,饿得不要不要的,那几道装饰品一样的吃食当然满足不了她。

    一个盘子小的可怜,似乎就没让人吃饱的意思,还好小皇帝上道,后面上的菜份量还是那般小,但是品种多了几样,也尽数被朝曦吃完。

    朝曦吃到后来,已经有些挑,带皮的不要,烤焦的不要,歪瓜裂枣通通不要。

    菜吃的多了,嘴里不由自主想喝茶,瞧见沈斐桌上的茶杯,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偷偷拿过来喝几口,解渴后放回去。

    那茶杯上留下她的油手印,喝过的地方也一圈油渍。

    沈斐摇摇头递了块手帕给她,“擦擦。”

    朝曦也没有拒绝,先抹了抹嘴,又擦了擦手,完了还给沈斐,自个儿拍拍肚皮满足的靠在他背上,眯一会儿。

    这一眯,不知道眯到了什么时候,再醒来天色有些暗,脸上砸了点点冰凉的小颗粒,似乎下了雨?

    这场雨下的好,让庆功宴提前结束,小皇帝体弱,已经进了殿避雨,其他人也陆陆续续离开,沈斐正想叫她,她自个儿倒是醒了。

    “回去了。”沈斐从背后扶她,“还困的话回去再睡。”

    朝曦打了个哈欠,嗯嗯哼哼的点头,刚睡醒,人还没什么意识,几乎被他拉着站起来,一路没怎么避嫌,亲自带出宫。

    半路肚子突然闹的厉害,朝曦赶紧叫停马车,急急奔去茅房。

    沈斐跟在她身后,不放心,一直守在门外。

    朝曦在里头待了很久,久到他以为出了什么事,这人才终于惨叫一声喊他,“沈斐!我葵水来了!”

    第110章 一个约定

    葵水来的太急; 朝曦也没记日子,什么时候来的都不知道; 一点准备都没有; “沈斐!”

    这时候只能求助沈斐,“你帮我买些东西。”

    这种东西都是上一代给下一代手缝; 很少有卖的。

    “买不着就买些布料和棉花。”

    好惨啊; 突然就来了; 这里离家又远,不可能跑回去拿; 等沈斐跑回家,朝曦腿也蹲麻了。

    屋外沉默了很久,半响才听到沈斐略带羞赧的回应,“……好。”

    这种事朝曦说的毫无负担,他却不能无动于衷,耳朵尖微微红了起来。

    本能朝后看了看,想交给镜花和水月,临到头来才想起来; 镜花和水月不在; 这里都是大男儿; 朝曦的事,不可能交给别的男儿,只能自己去。

    朝曦没说买什么?去哪买?

    沈斐也没好意思问,留了些人在原处等着,只带了两个贴身侍卫。

    街道就在不远处; 路上尽是些小贩,推着小车,上面摆了些女孩子用的胭脂水粉。

    品种多样,颜色百出,已经有不少女子停在小摊前认真与小贩讨价还价。

    沈斐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倒是晓得这东西不好见光,定是藏在小车里面,有人问才会卖。

    女孩子的事自然只有女孩子知晓,所以能卖的肯定是女贩。

    沈斐专门找了个女贩,等那些停在小摊前挑完胭脂水粉的女孩子们离开,才上前问道,“店家,可有……”

    顿了顿,又继续道,“葵水用的东西?”



    第94节

    

他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这般心虚过,像做了错事似的。

    那女贩先是愣了愣,后噗呲一声笑出来,“是给夫人买的?”

    沈斐几不可闻轻轻‘嗯’了一声。

    “要草木灰的,还是艾草的,棉花的也有。”小贩卖得多,经验丰富,虽是个女子,倒一点没害臊,尽职尽责介绍,“前两种吸水好,后一种干净,你要哪一种?”

    沈斐从来没买过这种东西,也不知道朝曦喜欢用哪种,大手一挥道,“全要了。”

    他掏了一锭银子,特意吩咐店家包好,找来的铜板都没要,包裹塞进怀里,趁着没人注意脚步匆匆离开。

    *

    朝曦等的腿麻,以为这厮跑路的时候,沈斐终于姗姗来迟,说是东西买来了,问她怎么拿?

    怎么拿?当然是人进来再拿啦。

    沈斐沉默良久问,“我丢进去,你能接住吗?”

    “你丢个试试,看看会不会掉坑里。”真是的,平时挺聪明的人,怎么这时候就笨了,朝曦蹲着,怎么接?

    外面又是一阵沉默,半天才响起脚步声,沈斐背着身子推开门,将布包给她。

    “不知道你要哪种,我都买了。”他轻咳一声,“底下还有东西,不要忘了用。”

    ???

    什么东西?

    朝曦将门关上,打开看了看,底下居然是亵裤,难怪沈斐跑去了这么久没回来,居然还贴心的给她买了亵裤。

    男子一向视这些为污秽,碰都不碰,甚至有人说,沾了往后要倒霉。

    沈斐读的是圣贤书,又出身皇室,从小便有人教,不可能不知道,知道还给她买,这是真爱啦。

    不过他沾了污秽之物,下半辈子会不会发不了财?升不了官?

    现在就是摄政王,要权有权,要钱也有钱,发不了升不了又如何,光是现有的败光也要点时间?

    朝曦又在里面待了一会儿,出来时背上背着包裹,扶着膝盖站在门口许久没有起身的打算。

    沈斐问她,“怎么了?”

    “腿麻。”

    沈斐摇摇头,蹲在她面前,“上来,我背你。”

    其实就一点路,而且腿麻一会儿就好,不过他愿意背,朝曦也不客气,当即爬上他的背。

    上马车时沈斐踩着踏椅,歪了一把,叫朝曦好是担心,赶忙搂紧了他。

    沈斐稳稳进了马车,将人搁在小榻上,顺手倒了些茶水浸湿手帕,给朝曦擦手。

    朝曦心里憋着事,刚刚就想问,但是刚刚她不知道怎么回事,头昏眼花,身子不舒服,去了趟茅房人才好受许多。

    “沈斐,你白天送画是什么意思?”景仲王要是不解释还好,反正朝曦看不懂,就以为是单纯的送画,乐呵呵看完便是。

    谁知景仲王非要给她解释一把,关键他自己也看得云里雾里,导致朝曦一知半解,这种感觉就像有只猫在她心口抓了一把似的,难受得紧。

    “我去边疆太久,朝廷无法兼顾,太后肯定趁这段时间发展了不少势力,就等我回来好对付我。”沈斐将帕子在外头拧干,又倒了些茶水继续给朝曦擦手,“我那副画送过去,朝廷最少能安宁大半个月。”

    难怪呢,他明明知道‘指鹿为马’很多人都晓得,还是要用。

    沈斐的心思与大家相反,正是因为大家都知道,都懂,所以才要用,这样太后的人就会以为他要对付他们,然后自个儿老实下来,怕被他抓住把柄。

    如此一来沈斐的目的便达到了。

    他这是一箭双雕。

    ‘指鹿为马’试探出了太后的人,虽然肯定有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故事,所以只一部分人站出来。

    第二雕就是让太后的人安静半个月,他好做自己的事。

    “还有一个原因。”沈斐对她丝毫不隐瞒,“我与皇上终究差了些血脉关系。”

    他叹气,“别看皇上现在跟我更亲,那是因为他与太后之间有隔阂,母子俩哪有隔夜仇,一旦这个隔阂消失,便会一致对外。”

    那个‘外’,就是他。

    ???

    朝曦蹙眉,“这两者之间有关联?”

    “自然有。”沈斐将小帕子挂在窗前吹风,“你不懂‘指鹿为马’,是谁教你的?”

    朝曦瘪嘴,“你怎么知道我不懂?”

    沈斐直接忽略这个问题,道,“是景仲王?”

    朝曦瞪他,“就你最厉害。”

    这是反话,沈斐正着听,“元浱也不懂,谁会教他?”

    元浱是小皇帝的名讳,小皇帝的师傅是沈斐,沈斐不教的话只能他的母后教,他母后就是太后。

    太后教他肯定会添油加醋,胡乱说一把,总归不离往沈斐身上泼脏水,道他以送画的名义想对付她,结果沈斐什么都没做,小皇帝对他母后什么想法?

    你又骗我?

    这隔阂自然而然更大。

    小皇帝只有两个人最亲,跟太后不亲,本能便会靠近沈斐,第一是为了气母后,第二是有个靠山。

    小孩子对大人十分依赖,身边没有人会不安,太后和沈斐,怎么样他都会选一个,只有他俩与他沾亲带故,有血缘关系,可以依靠。

    朝曦洗了手,安心将手插进袖子里,“沈斐,你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沈斐半靠在榻上,翘着二郎腿,姿势悠哉。

    “无论如何都不要教坏小皇帝。”朝曦加了一句,“也不要利用他。”

    沈斐沉吟半刻说,“我尽量。”

    这种事他不能保证,因为意外很多。

    “你要教他做一个正直的君王。”朝曦想了想道,“跟你一样为国鞠躬尽瘁。”

    沈斐别的事都爱偷懒,尤其是自己的私事,简直懒得动,能让他勤奋的也只有国家大事了。

    希望小皇帝以后也能跟他一样,别的事如何不管,但是在国家大事上,一定要严谨对待。

    沈斐失笑,“朝曦,你听过指鹿为马之后,有什么感想?”

    “傀儡皇帝好可怜,宰相好可恶。”

    “如果情况换过来呢?”

    “额……”朝曦懵了一下。

    情况换过来,就是宰相为鱼为肉,皇帝掌握生死。

    “情况换过来,宰相比皇帝可怜百倍,随时都要担心项上人头。”

    换言之就是说,一旦小皇帝真的长大,握了权,沈斐的处境就会跟宰相一样。

    “还好你是个没有梦想的咸鱼。”朝曦有些庆幸,“你这么懒,连自己的事都不肯管,更何况那些国家大事,其实心里烦得要死,不得不管而已对不对?”

    沈斐挑眉,“你了解我?”

    “我当然了解啦。”朝曦叉腰,“你把小皇帝教的这么好,肯定不是为了让他当傀儡皇帝的。”

    朝曦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对,沈斐就是小皇帝的师傅,小皇帝越是草包,对沈斐越好,但是从小皇帝的一举一动中能看得出来,他聪明,懂事,饱读诗书,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养。

    这与沈斐想扶持傀儡皇帝的目的完全不符合,所以朝曦猜测,他肯定是想认真教导小皇帝,等小皇帝功成名就之时,自个儿隐退江湖。

    肯定是这样的!

    要不然解释不通,他又想坐稳摄政王的位子,又认真教导小皇帝,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嫌无聊,教出一个对手来玩玩?”沈斐似笑非笑看她。

    朝曦不信,“你像是有精力干那么多事的人吗?”

    沈斐哈哈大笑,“说得也是。”

    他确实不是一个有闲情雅致,花大量功夫培养一个对手的人。

    “以后你就懂了。”

    沈斐没有解释,朝曦也没有问,只是为以后的生活稍稍提起了些干劲。

    如果她的猜测没错的话,后半辈子,沈斐可以跟她一起去浪迹天涯。

    “沈斐,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

    沈斐回头问她,“什么约定?”

    “前半辈子我陪你,后半辈子你陪我。”

    第111章 御用抓蛐

    前半辈子她陪沈斐; 直到沈斐将这边的事处理完,再用下半辈子陪她; 一起浪迹天涯; 以天为盖地为庐,过自由自在潇洒的日子。

    “那我太吃亏了。”沈斐那双好看的眼睛笑成一条黑缝; “下半辈子还很长呢。”

    “嗯?”朝曦挥拳。

    “吃亏就吃亏点。”沈斐当即变了口风。

    朝曦满足了; “你还吃亏; 我还吃亏呢,你看看你这日子过得; 整天提心吊胆,就怕哪天嗝屁了,跟着我去浪迹天涯多好,什么都不用操心,饿不着也渴不着你,还不用担心有人害你,你卖画,我看病; 有好看的地方停下来多住几天; 没好看的早点离开; 多潇洒?”

    “雨天煮茶论酒,晴天你晒太阳我看书,倒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补充道。

    “是。”朝曦画大饼,“要是累了,咱们就安定下来; 买个宅院,一半给你养花,一半给我种菜。”

    花是沈斐的爱好,不能光顾着自己,也要为沈斐想想,菜是朝曦想要的,绝对不能缺,所以一人一半正好。

    沈斐轻笑,“好啊。”

    “那就这么约定啦。”

    朝曦话音刚落,肚子突然咕噜一声,又疼了起来。



    第95节

    

她猛地站起来,急匆匆要下车。

    沈斐蹙眉,“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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