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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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不听,不看,不想,没有杂念之人才能练成。”
那针下的地方跟别的针法不一样,一不小心非但救不了人,反而会害了人,所以下针之人必须听觉,视觉,感觉都极其敏感,还要心无旁骛,一心一意才能完成。
别的他不知道,但晨曦晚上从来不点蜡烛,照样能看的清清楚楚,除了天赋异禀之外,便只有从小苦练,适应了黑暗,才能行走如白天,吃饭喝水、捡药晒药半点阻碍也无。
朝曦每天都站在很高的树上眺望,偶尔坐着发呆,如果所料不差,是在练视力和听力。
她就是那个从小学习九鸣针法,听觉、视觉、感觉都远超常人的九鸣针法传人。
“可我不知道什么九鸣针法啊。”朝曦实话实话,“师傅只教了我几种小破针法。”
“小破针法?”沈斐好看的眉头渐渐蹙紧。
朝曦十分想给他抚平,“是啊,大伤用大破针法,中伤用中破针法,小伤用小破针法,反正就几种小破针法,师傅说三岁小孩都会,我要是不会连三岁小孩都不如。”
她摊开了说,“师傅从小就说我是天底下最笨的小孩,天赋差,领悟性差,文不成,武也不成,都是半吊子,将来就是个庸医,搁村里给人瞧瞧小病小伤还好,出了村就是祸害别人。”
沈斐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黯了黯,声音依旧好听,语气却有几分失落,“你真的不会?”
朝曦摇摇头,又点点头,过后意识到不对,再度摇头。
她变化太快,沈斐理解不了,磁性沙哑的嗓音柔声问,“怎么了?”
朝曦干脆直说,“我确实不会什么九气针法,也不会九鸣针法,不过师傅教了我一种绝破针法,专治疑难杂症,重伤快死了也用这套。”
当初学的时候很多不懂,问师傅,师傅只说这个要靠悟性,别人教不得,没办法,朝曦只能自己摸索,在受伤的动物身上实验,在平安身上实验,也在她自己身上实验。
那针法跟沈斐说的九鸣针法有些相像,又不一样,她能听到,旁人听不到,她开始也怀疑过是不是九鸣针法,因为那本书朝曦也看过,但是师傅说狗屁的九鸣针法,你出去问问别个,谁听见了?
朝曦傻乎乎的跑去问别人,听到了吗?
自然是没有的,她只好打消念头,老老实实当它是绝破针法,就是破烂针法的意思,每次旁人问她施展的什么针法,她都不好意思开口。
“虽然不确定绝破针法有多厉害,但是治好你的腿应该有几分希望。”朝曦真诚的看着他,“我不骗你,只有三成把握,每一针都有风险,一不小心非但治不好,还会毁了你其它部位,间接害死你,你确定要做吗?”
真要做的话等于将命交给她,随时有死亡或者瘫痪蔓延的情况,不做他还可以瘫着活下去,三五十年没问题。
正常人都会懂得衡量,选择不冒险,沈斐怎么选,朝曦猜不到。
这就是一场赌局,赌的是沈斐的命。
沈斐低垂下眼,狭长的睫毛跟着扇下,投出一片倒影,就像一副水墨画一般,陡然静止,好半响这人才亲启薄唇,吐出几个字,“我相信你。”
简简单单四个字,登时便让朝曦膨胀起来,有种想为他遮风挡雨,无偿替他治腿的想法。
当然只是想想,毕竟她觊觎了这人很久,沈斐给她的报酬就是她想要的。
在这一年之内,这人的身体都属于她,她想怎么看怎么看,想怎么把玩怎么把玩。
但是一年后,这人也许就会走,一旦他的腿治好,肯定恨她入骨,转过头差人杀了她,因为她看到了这人最虚弱、狼狈的一面。
这人非富即贵,他有这个能力,朝曦知道,但她还是选择继续下去,谁让这人长的太好看,无论是这张脸,还是这副身子,她都不想放过。
总算明白为什么师傅那么爱美男,她说即便死在美男手里,那也是幸福的。
朝曦也做一回死鬼,死在沈斐这朵君子兰之下。
她开始筹备施针的条件,将自己藏了很久的银针取出来,像抚摸宝贝似的,一根一根擦拭。
朝曦的世界从小就跟别人不一样,别人是多彩的,她的眼睛里只看得到药材,只有这些银针,术刀,和各类毒物陪着她。
对于旁人来说很漂亮的五彩蝴蝶,朝曦想的只是如何顺着它的纹理,将它拆卸,又不破坏它的所有器官?
小时候大家都喜欢抓些小鸟啊,蝉啊,养在家里,朝曦想的依旧还是将它们拆卸,收藏在匣子里。
如果施针失败,这人要么瘫痪更加严重,蔓延到腰以上,以后行动更加不方便,吃吃喝喝都需要她照顾,要么就是出现生命危险,静静死去。
两种结果对朝曦来说都不坏,第一种,养活的三五十年,这人自尊心这般强,伤成这样,他宁愿待在山沟里一辈子不出去,也不愿意被别人瞧见,倒是便宜了朝曦。
第二种,他死后朝曦可以将他拆卸,收藏在匣子里,她最喜欢沈斐的眼睛,觊觎好久。
其实有点担心挖出来不好看了,算了算了还是不挖了,整个保存起来,泡在特殊的药水里,可保他尸身不腐,亦或者抹上特殊的药材,让他躺在床上一辈子。
朝曦有一百种处理他尸体的法子,纠结选哪一种而已。
当然也有可能这人瘫痪治好,麻溜的跑了。
朝曦擦针的手一顿,考虑要不要来点意外?
她回头瞧了一眼沈斐,这人还不知道她的想法,安静坐在床上,背靠在厚厚的枕头里,几乎半个身子陷进去。
这人真瘦啊,锁骨都可以养鱼了,轻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似的,叫她担心了好久,每天晚上把窗户关上,就怕他突然羽化成仙,不见了。
活的固然有种种顾虑,但是死了肯定没有活的好看,算了算了,还是让他好好的活着吧。
第13章 找你的吗
朝曦擦好了针,还需准备应急的东西,比如说出现意外,这人快嗝屁了,口里含着人参片,可以养气。
她还要将自己用不上的草药换成能用上的,熬一锅药,在他需要的时候灌下去,另外去抓一种蛇,叫脆骨蛇,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蛇,只在大山深处出现。
这种蛇异常神奇,受到惊吓,亦或者触碰,骨头会断掉,身体成一节一节的,但是将它们搁在一起,它们又会自己接上,是断骨疗伤的圣药。
不好抓,朝曦只在进来的时候抓过一次,那时候山谷里没有人类,一片安静,那蛇挂在树上,自在晒着太阳,她突然出现,吓着了蛇,蛇骨啪啪几声掉成了七节,后又在地上接成一个,被朝曦抓住,养了一段时间。
这种蛇娇气无比,虽然她养的尽心尽力,不过还是死了,尸体被朝曦磨成粉,喂后来受伤的平安,因为那时候平安伤的比较重,一点没剩全被它吃完了。
再想去抓几乎不太可能,这种蛇很怕人,只要有人生存过的地方,它便会搬移,在这里三年,大大小小,角角落落朝曦都翻过,依旧没找到,她不死心,打算再去找找。
临走前有些依恋的赖在床上,把玩沈斐的手,自从在这人身边睡了一觉之后,还谈了心,关系好像拉进了,这人也始终躺在床里,留下大片的空位,诱惑朝曦一样,让她赖着不想走。
想一想以后这人可能会死,是冰凉凉的,摸着不再热乎,身子也会僵硬,便想着趁有空多过把手瘾。
左右时间还早,朝曦拿了一把剪刀,给这人剪指甲,那好看的手被她握着,玩偶似的,任她摆布,拉过来剪剪这边,转过去修修那边,沈斐一动不动,全程配合,手软软的,叫朝曦捏的发红。
这双手实在好看,好想砍下来收藏。
朝曦属于游医,到处走,到处安置新家,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待一辈子,将这人全部留下的话她带不走,最多只能收藏他一两个部位。
比如说这双手,亦或者眼睛,其实全部都想要,但他太大了,背着到处走不现实,除非将他的内脏去了,身子空的,很轻才能背着天涯海角乱跑。
但这样有一个问题,肯定要在他身上开个口子。
开在哪好呢?
最好是方便取内脏的地方,表面又不会留疤,这样的位置实在是少,朝曦目光落在他两腿之间……
再抬头瞧瞧这人的脸,觉得不太合适,这人还没死呢,她便想着怎样处理他的尸体,跟诅咒没啥两样。
往好的方向想,这人的腿治好了,一年之内被她感动,愿意跟她白头偕老,共度一生,岂不更美?
如果一年还打动不了他,说明他俩不合适,别了也正常,朝曦不强求,她只是为一个风华正茂、俊美无双的人也许会死而感到惋惜。
反正以后绝对碰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人,也没人安安静静坐着,像个谪仙似的,任由她把玩他的身体,一声不吭,仿佛就是她的一样,她玩的理直气壮,比这人还像主人,可以随意操控这具身体。
一想到以后玩不到了,心中登时生出一股子悲凉气息,仿佛从胸膛里溢出来一般,叫沈斐都感觉到了。
犹豫了一下,白的几乎透明的手抬起,虚虚附在朝曦头顶,没落下,只墙上倒影出两个相依相偎的影子。
朝曦半趴在他怀里,他伸手抚摸朝曦的头顶。
朝曦抬头的时候那只手已经撤了回来,重新塞进被子里,叫她错过一场好戏。
“你这两天什么都不要做,好好养着身体,调整心态,等我准备妥当后再给你施针。”朝曦看了看天色,“今天还要进城一趟,晚上才能回来,饭在锅里,药不要忘了喝,我先走了。”
她只简单交代了一下,便将自己不需要的药材背上,准备进城换掉,换成需要的。
今天去的有点晚,回来的可能也会晚一点,平安被她打发进森林里自己捕猎了,就在附近,不让它走远,一般是没有危险的。
沈斐也许就剩下几天时间,朝曦想多陪陪他,她山下医馆不顾,平安也不管,全心全意将所有精力投在沈斐身上。
换药很顺利,毕竟她收藏的都是好药,用精品药换稍微次点的药,人家自然愿意,还换的高高兴兴,招呼她下次再来。
铺子还是上回卖冬虫夏草的铺子,伙计认识她,给她补贴了一些银子,还想招她进铺子当大夫,每月拿丰厚月例,待遇非常好。
朝曦没肯,她不想拘束在一个地方,如果不是师傅让她等着,或许她早便离开,去了其它街坊城区学习医术和经验,争取做个不那么庸的庸医。
意外多得了些银子,细细一数竟有十多两,这笔钱她自己用不着,唯一的用途就是给沈斐买些辅件。
譬如轮椅或者衣裳。
第10节
冬天了,他如果有机会活着,这些东西肯定需要,可他若是死了,这些东西准备了也没用,还浪费钱。
朝曦想了想,还是去看了看轮椅,有很多种,笨重的,轻巧的,贵的,便宜的,各式各样,本来只打算看看,价格合适再买,结果想着推那人到处走走的画面,没忍住还是买了。
花去了九两,轮椅是真的贵,花完有点心疼钱。
朝曦又到处看了看,补齐家里缺的东西,一不小心走到了一家成衣铺门口,脑子里还没个想法,腿已经迈了进去。
店家太聪明,油嘴滑舌,将衣裳说的天花乱坠,朝曦初出茅庐不是对手,很快招架不住掏出腰包买了一身淡青色的男装,没由来就是觉得适合那人,虽然花了不少银子,将上回卖冬虫夏草得来的钱也用了,不过还是觉得值,只要那人穿着好看。
朝曦出城门时遇到一个麻烦,她前面不远处有个女子,因为买了一身男装,被看守的官兵抓了去,无论那女子怎么解释,说是给未婚夫买的,那些官兵也不听,执意要将她带走。
一个弱女子,吓的大喊大叫,惹来不少人围观,朝曦连忙趁乱后退离开,回到卖衣裳的店家,找掌柜退了男装,想了想换成了布,白色绸缎,红色枫叶图案,格外艳丽,是女子穿的,如此那些官兵便不会盯上她。
至于轮椅,她是大夫,铺里经常接待腿脚不方便的病人,这是给病人坐的,这种轮椅不分男女,倒是没人注意,放她离开。
朝曦松了一口气,她当初想过去其它远些的城买衣裳,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不想在沈斐最需要人陪的时候远走两天,让他一个人待在山里,没有食物,没有人说话,安安静静,等死一样。
所以朝曦选择了冒险,还好这些人只查关于男人的用品,不查女子的,如果她的布料买的是男子的,二话不说也会将她带走。
朝曦现在才懂,那日在村里刘大娘道,一群官兵什么话都不说,进来便搜东西,原来搜的不是东西,是人,一个男人。
所有跟男人有关的东西都被他们带走了,有可疑目标也会被他们关押起来。
比如方才那个买男装的女子,好好一个女孩子,突然买男装,说是给未婚夫,关键她的未婚夫也不在这里,自然惹人怀疑。
朝曦是因为背篓里有药,又来来回回几趟进城,唯一的女大夫,几率很小,官兵认出了她,她买轮椅没什么毛病,所以才没怀疑,否则这会儿朝曦也会在大牢里度过。
还好还好,过了那一关。
朝曦推着轮椅往回走,没回村,直接扛上了山,轮椅有些大,部分入口进不去,朝曦不得不将凹凸不平的山洞铲平,险险将轮椅拉了进去。
平安已经抓完了猎物,吃的饱饱的,躺在山洞入口不远处等她,一瞧见她,又是大片及胸的杂草倒下,这厮扑了过来。
朝曦微微一让,叫它扑到了轮椅上,不知磕到了哪?疼的嗷嗷直叫。
朝曦也不管它,过来瞧了瞧轮椅,还好,五百多斤的黑熊没将它压弯,店家是实在人,质量不错。
朝曦推了轮椅到门口,没先给沈斐看,反倒空手打开门进去,二话不说掀开沈斐的被子,将他整个人打横抱出来。
沈斐又在看书,有了上回的教训,这回提前防着她,书没掉,不过人还是本能的伸出完好的那只手,圈住朝曦,怕摔。
朝曦面上不显,心里其实有些高兴,她喜欢沈斐依赖她,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逼的,反正依赖她,她便开心。
“今天我看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了。”轮椅的脚边搁了一个药篓,里面有一匹布,“我本来也买了男装,还好事先替换了,否则今个儿你便见不到我了。”
“沈斐。”朝曦认真问他,“那些人是来找你的吗?”
第14章 是咸的啊
朝曦第一次见他时便知道这人非富即贵,有可能是个富家公子,没想到来头这么大,惊动官兵到处搜他的行踪,许是怕人伤害到他,行动一直保密,亦或者他身份尊贵,不方便透漏给人。
如果不是今儿凑巧碰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或许她还没反应过来,只以为在找什么东西,原来不是找东西,是在找这个人。
就是她面前这个,平时一声不吭,自尊心很强,任由她把玩身体的人。
“跟我没关系。”沈斐在看书,眼皮都没动一下,淡然回答。
那些个医书有些朝曦都看不下去,他却看的津津有味,将朝曦压底箱的书都看完了。
朝曦怕他无聊,医诊不要钱,可以用书来抵账,尤其是那种老书,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