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妻逼人-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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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您可是地头蛇,我瞅着这儿的事情,没啥能逃过你的火眼金睛,要不,先给咱们说说姚家的事儿……”原来,在常欢心目中,这么多官场战场的事儿,统统没有一个姚芙碧遭难的故事来得有吸引力……这是一个多么有‘小爱’的女子啊!大爱无疆,离她甚远。
其实,回来这一路上,常欢就三五六回地想问隐白,可是,隐白那意思就是非要回家才说,而且,经过三五六回的思考,常欢觉得,有些事情让隐白自己交待,的确叫人尴尬……他尴尬她也羞涩嘛(她为什么会觉得自己会羞涩??⊙﹏⊙b)。兜一圈,常欢决定捉了大叔姜来释疑,貌似大家都喜闻乐见罢。
大叔姜瞅了瞅隐白,见他正要张开的嘴又合拢了,他挑挑眉毛,悠悠然开说了:“姚家啊……当家主母一直是个有靠山的悍妇,平日里没什么人敢惹她。其实姚家也不是什么作恶多端之徒,只是不知得罪了谁,弄得现如今成了街头巷尾的谈资。
说是主母赶走了家主新娶的妾室,那妾室原是带了个男娃一起进的门,妾室不在了,主母自然将那孩子残害再三。这本是大户人家司空见惯的事,不足为奇,只是前几日忽然就传出消息,说那男娃是妾室给姚家老爷在外头生养的,是姚家的庶子。
虐待妾室算不上大事,谋杀庶子在族里是要丢脸面的。姚家主母为了撇清干系,假意调查,矛头直指庶女姚芙碧。姚芙碧迫于压力,把欺辱姨娘的事一力承担了,后来不知怎的,冒出个人证,说那妾室与庶子都已被迫害致死。事情可算越闹越离谱了。谋害性命,姚芙碧自然不肯应承,撕破了脸皮,说一切都是主母的教唆。
其实,苦主难觅,根本报不了府衙,到最后不过是姚家主母为了一张面子,非要姚芙碧认了罪。其间各种内情就未可知了。总之,姚芙碧最后给落了发,送到庵堂里做姑子去了。对了,那庵堂不是普通的庵堂,是专门关着那些个有钱人不愿见着的,总归进去了就是一辈子了。”言毕,大叔姜冲着常欢使了个眼色,那意思——满意么?!
常欢听故事听得满面‘春色’,抿紧了嘴巴,想发问,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心急的人可不止她,常欢不说,自然有人替她说。她弟弟柳俨如就是个口快的主:“苦主都在咱们院子里头养着呢,明摆着是有人故意整姚家嘛。小白,辣手啊!听说那个姚家嫡子是你拜把子兄弟?兄弟如手足,老婆是衣服,没手没脚能出门,不穿衣裳可见不得人呐,哈!”
众人眼神齐刷刷戳向隐白,其间暗含着的意思都一样——你居然爱妻如斯,真看不出来!
“怕是姚家得罪了人,才遭遇此劫。这事情说难不难,说易也非易,正如余县令说的,不是一时半会能办成的。老姜头,依你看来,是谁下的手。”隐白平静如常,目光转向大叔姜,明摆着撇清自己。
大叔姜翘起嘴角,捻着手指头,自言自语道:“我看,下手的人是个心慈手软的,明明可以置他死地,偏偏就依着他们草草收场了。因此说,可不像有多大仇恨的。失一个庶女,对姚家来说,不伤筋不动骨,不过是悍妇丢了几分面子。这样的事情,不值多提。”
大叔姜四两拨千斤,表面上看,是替隐白洗白了,实际上,却给这件事增添了几分暧昧色彩——不是仇杀,就是情杀,懂的入……
“此事与朱姈的案子并无关联,是我兄弟姚政的家事,不宜多议。余县令的事情来得棘手。”隐白说得无关痛痒,常欢也怀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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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咦?在这里?住哪里?”话一问出,常欢就察觉隐白眼神微微一黯,虽稍纵即逝,却也让她触目揪心,想必不是个好故事吧。只是话已出口,覆水难收。
隐白还未搭腔,倏地转头,挥手甩出袖箭。一条青竹蛇应声落地。常欢看了眼那猫眼翠绿身子的胖蛇,标准的竹叶青,毒。
隐白从身上取了样东西,递给常欢:“这儿蛇多,留着煮蛇羹。亏得没忘记带它,你将它放在身上,蛇虫不敢近身。”
常欢一瞧,这不是那懂哨音的银蜥么?两只雾蒙蒙的大凸眼睛眨巴着,倒是楚楚动人起来。
“呵,你怎么把它带出来的?”常欢有些诧异。
“五爷听见你与我拜了堂,早失了神,哪里还留意我有没有取走这小蜥。便是取了他一只手去,也是有胜算的。”隐白语气之中带着揶揄,还有一丝自己都不曾察觉的酸味。
常欢可是个没羞没臊的主,吹胡子不成,干瞪眼,不解恨,在隐白小腿肚子上狠狠扭了一把,才算对付过去。转眼问道:“这小蜥倒是个神物,能听哨子,还能吓唬蛇虫?”边说,边趣味盎然地伸手去触那银蜥。
银蜥早已与常欢混熟,四肢一动,敏捷地攀上她的手指,停在她手背之上,梗着脖子,四处张望,确是个顽皮的。
“从小吃毒物长大的,蛇虫鼠蚁都惧了它的。虽看着有些愣,却是个好样的。我便是在这儿遇见的它。它娘亲死了,它寻我替它娘亲报了仇,便再也不离我身。亏了它,救了我不少次。”隐白边说。嘴角微扬,脸上是亲人般的宠溺,伸手去触银蜥的脖子,动物的脖子都是雷区,非亲近之人不可触碰,可见他俩关系匪浅。
常欢见此景,不由心生羡慕,也想摸那处,却又有些怯意,怕惊了银蜥。以后不肯同她亲近。那犹豫不决的模样。叫隐白瞧见了。可爱至极……轻轻伸手按着她的手背,领着她抚向银蜥。小银蜥打量了一番,终是安然接受了爱抚。
它这边怡然自得。常欢那头雀跃不已,只有隐白,耳根阵阵发烫,抵着常欢的芊芊小手,却似碰着滚烫的铁板,还是蘸满了浆糊的,碰不得、离不开……
以往,两人也是手拉手过的,只是那时,常欢还是“任天欣”。一个半大不小的娃子,隐白并不会联想到儿女情长的东西。今日里,常欢出落得婷婷玉立不算,偏偏那一身的喜服,衬得唇红齿白,明艳不可方物。香饽饽让饿肚子的瞧见了,岂能不浮想联翩……强压心中的驿动,忆起白天那一场婚礼,这谪仙般的人儿,竟与自己成了亲……隐白不禁心头一甜,虽压制着情绪不敢外露,眉宇间却“春意正浓”。
常欢忽地转头,正瞧见一张带笑的俊脸,直戳萌点,惊艳不已,心说:这位帅哥咋不见老?头几年就觉得挺漂亮,怎么过了这么些年,更耐看了?瞧那有鼻子有眼的小模样,搁二十一世纪绝壁了!平常这小脸蛋一本正经,半带面瘫的,这会儿怎么笑得这么奔放?难道,莫非……是自己的丑态痴状被他看了去了?是自己被嘲笑了吧!于是,“老脸一红”,猛地抽回手,故作镇定地白了隐白一眼,转身不敢再跟他了……
隐白不明白常欢怎么忽然就娇嗔起来,只担心是不是自己的表情唐突了佳人?收敛心神,眼观鼻,鼻观心。遂即,冷场了……
常欢是个受不得尴尬的,终于开始先开口打破了僵局,不敢再问隐白以前住在此处的事情,怕挑起他的伤心事,便问他这几年的去处和经历。
隐白寥寥数语,将几年的戎马生涯一笔带过。原来,自从离了萧府,他便投身沙场,因此才会有了今天赶回战场之说。
常欢心想:怪不得。本想着萧逸清充其量不过一个皇商之子,幕后身份虽大,却不敢明着拿出来用,凭什么可以差遣隐白去军队。原来本来就是从部队里借回来的人啊。这会子,萧逸清怕是悔得肠子都清了吧……哈!
常欢正乐呵着,隐白却悄悄起身,忙乎起来。再回来时,手中捧了若干不知名的果子。
常欢忙接过来,往衣衫上蹭蹭,算擦过了。毕竟古代社会没什么农药污染,食物天然干净。往嘴巴里一咬,那丝丝的甜,顺着喉咙就下去了,无比惬意。
常欢本以为这果子是吃来果腹的,未料这不过是开胃菜,隐白从一处隐蔽之所取了器具,把那死了的青竹蛇串成串,做成烤肉。蛇肉并不多,又添了一只山鸡,居然还洒了香料和调味品,阵阵奇香,惹得常欢肚子里的馋虫扑腾不已。
“你藏私啊!在这里藏下这许多好玩意。给你改个名,叫野炊专家算了。”常欢咽下口水,盯着隐白手中的美食,眼神放出一种光亮,那是吃货特有的光芒。
隐白虽不明白野炊专家是个什么东东,却很享受常欢惊喜的小眼神,手上的活儿又顺溜了几分,不由参杂了表演的成分。
“先点点饥,到了镇上,就有好吃的了。”隐白暗含着得意地说道。
常欢因此也好奇起来。“镇上”听他说得像是“家里”似的。说不得,是个不错的地儿吧……
“镇上”说的是“上水镇”,上水镇对隐白的确是一个家一般的存在,可是,对常欢,却并非如此。
初到上水镇,常欢被这小镇的繁华吸引住了。镇子虽不大,却也不小,一眼望去,早市热闹非凡,看起来是个颇具规模的镇子了。
上水镇早市卖的点心,花样真不少,豆腐脑、小馄饨、流沙包子双阳团……
卖豆腐脑的老婆子见着隐白,笑眯眯地喊:“白小哥回来啦!还带着新娘子?瞧这水灵的,来来,老婆子请新娘子吃豆腐花。”
隐白怕常欢走丢了,一直牵着她的手,如今被这婆子叫了一嗓子,两人顿时满面红霞。常欢低头看看衣裳,哪儿有人穿着喜服到处走的呀,得赶紧换了换了!一缩手,准备跟隐白撇清关系,哪儿知道隐白抓得太紧,愣是没撤走……隐白虽然也害羞,可心里暖烘烘的,那手不听使唤地抓得牢牢的,只想能多抓一回是一回。
卖团子的小哥也跟着叫:“白兄弟,恁久不回来,回来还带着媳妇,下回回来该带个崽子了吧!哈哈……”
常欢再怎么大大咧咧,碰上这种情况,小女子的羞涩也尽显了出来,没处躲,只能藏在隐白身后,这……多难为情啊。
隐白露出万年难见的略显憨厚的笑意,一路的小商小贩见着这模样,便更肯定这两人是成了好事的,揶揄打趣的,祝福问候的,络绎不绝。
常欢才刚感觉到上水镇的热情与亲切,却被一道目光硬生生地打断了。常欢是个敏感的,对于对街那道不善的注视,她比隐白的反应还快。
那目光来自一位女子,看着比常欢大上个四五岁,长得不赖,打扮得颇为奢华,在这古朴的镇子,放眼望去,没见着穿得比她好的了。再看举手投足,娇气十足。何谓娇气?娇气不是贵气,就是说,这女子并非贵族人家,充其量是个暴发户的子女;娇气也不是骄气,就是说,这女子不是不可一世的性子,只是娇滴滴的扮相,走的是惹人疼惜的路线……只是,个头又稍显高了,有一米七的样子,得比常欢还高一丁点儿,所以这小鸟依人的模样,就显得不合体了。
“小北哥……”那女子一转眼,看向隐白,眼神立马变了性,盛满了滴出水的柔情,这一句叫唤,包含了撒娇、热情、崇拜与埋怨。
好吧,常欢收敛起羞涩之情,站直了身子,望着那女子。冲着这声叫唤,她肯定,这女子跟隐白多少有些牵连,弄不好还藏着什么jq也未可知。好啊你个隐白,金屋藏娇还敢跟姐成亲!对了……常欢忽然想起,这隐白是有案底的,人家家里还有俩媳妇呢!想到此处,常欢不由忿忿然。
不待隐白回应,那女子飞也似地奔向他,在离他仅仅十公分的地方,怯生生地站停了,眼睛里片刻间起了水雾。
常欢在边上脑补着琼瑶阿姨的台词,转眼去看隐白拉她的手,还不松开?
隐白没有一丝惊慌之色,根本没有松手的打算,对着那女子嘴角翘了翘:“芙碧,你难得这么早出门啊。你哥呢?”
“小北哥!她是谁……”很明显,那女子盯上常欢了。
提到常欢,隐白嘴角的笑意浓郁起来,他觉得,看到常欢这一套行头,大家自然会认为,这是他媳妇,他也很乐意大伙儿这么想,只是要他自己说出口,又为难了,他害怕常欢不愿意听,更怕常欢说,这一切都别当真。
“她是你的女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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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这种突如其来的迷惑,叫人打心眼里不爽。不仅不爽,还有一种自作多情的羞愧!刚刚还浓情款款,欲享受几分被自家男人呵护的温柔,一会儿变成了人家兄弟的家事,无关人等闪开,未免落差忒大了有没有!常欢被这种情绪打击了,瞬间变成霜打的茄子,没了一切兴致,即便如此,面孔上还强打了精神,总不能叫人看笑话。 隐白隐隐觉得常欢有异,却猜不出确切的缘由,只想着不能叫她瞧见内心的“小”。他哪里知道,他欲隐瞒之事,正是常欢动情之处。
常欢被这小丫头一打岔,烫烫的眼眶缓和了许多,心绪稍稍平静了些。。。
没有再瞧隐白半眼,拉起刘才才的手,常欢疾步如飞。
刘才才任常欢牵着,傻傻跟在后头,边走边死死盯住常欢瞧。刚才常欢掩面,刘才才只觉得这位姐姐衣袂飘飘,举手投足透着洒脱出尘之味,这回见着真容,刘才才眼睛一亮,觉得常欢比自己梦里头成亲的良人还漂亮。常欢露出的一张小脸精致清丽,绝色之姿,不容逼视,略带着一丝伤感,叫人看了心中不忍。刘才才望着望着,一时竟看痴了,怎么有长得如此合她心意的姑娘?她若是个男人多好呀!
常欢可不知刘才才的心思,本想着回相亲大会,想起还有两个恶妇在堂上,没见出来,不知会不会听了隐白之言走人。不想冒险,常欢终是决定领着刘才才。去了后院。
直至常欢给她递去了一杯奶茶,刘才才才如梦初醒,赧然一笑,接过那大大的马克杯。看都不看,就咕嘟一大口。奶茶入喉,刘才才说不出的舒坦,只觉得人间美味琼浆玉液大抵如此。捧着马克杯,360度转了几转,刘才才忍不住抬头问道:“姐姐,这是什么,恁地好喝!这碗也有趣,还是个带把儿的!”
常欢莞尔,心中郁结散去一半。眼前这丫头真是可爱得紧。
“这是牛奶泡的茶。最合你这样年纪女娃的胃口。这杯子叫马克杯,我专门让人烧制的,仅此一家。别无分号,用这杯子喝茶才爽气,比那一小盅一小盅的过瘾多了。”常欢与她介绍。
“嗯,嗯。”刘才才连连点头,此刻,常欢即便说脚丫是长在胳膊上的,这丫头也必定点头说对。
“妹妹可要我送你回去?你的仆从和车马可还在等着你?”总留在这儿也不是办法,最近事儿多,常欢惦记着先把这丫头送回家去。
“不,我不走。这儿坏人这么多,姐姐一人如何应对。我一会儿遣人去叫我爹加派人手过来帮忙!姐姐可是救了我的,要不是你告诉我,过了病气,我可就急死了。姐姐这样神仙般的人儿,怎么能让那两个臭婆娘给伤了。说起俩,姐姐的轻功可真好,那婆娘好几次偷袭都没得手。姐姐心好,只避开不反击。”刘才才一口气说了一堆,说完端起马克杯,又是一通猛喝,杯子就见底了。
“妹妹,不瞒你说,我就住这儿,有人护着我,你尽管放心,那‘臭婆娘’不敢来的。只是你,别老是一口一个骂词,那恶女可是有来头的,你以后若再见着他们,千万避开,不然可就麻烦了。”常欢好言相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