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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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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发现江尽楼的动作似乎很不自然。
  孩子的成长必须面面俱到,事事尽心。
  “怎么了?哪里难受吗?”
  “我。。。。。。我没事儿。”
  江尽楼低着头,脸上泛起红晕,李明霄很了解这种被带回家的孩子,自卑而敏感,不愿麻烦他人。
  “这衣服穿着难受?”
  李明霄,他钢铁直男!但他铁血柔情!
  江尽楼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李明霄了然,小白花细皮嫩肉的,仙门弟子服都由粗布麻衣制成,难免不习惯。
  难怪原文特意描写原主专门为江尽楼定制冰蚕丝的衣裳,没想到还有这层深意在。
  “好,知道了。”
  李明霄负手起身,准备再御剑去一趟凡间,买几套冰蚕丝的衣裳,顺便买些柴米油盐,老去弟子食堂蹭饭吃也不是个办法,他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自家孩子要吃饱饭,人家的孩子自然也不能饿着。
  见李明霄转身出去,江尽楼张了张口,最终又闭上。
  不能穿粗布麻衣的原因还有一条,这一条除了鸨母没人知道——他天生异常敏感,轻微的摩擦就能让他走不动路。
  尽管六年的调/教让他的身体适应了不少,但他依旧比常人敏感得多。
  【凡间】
  李明霄认真比对南疆的大米和北域的粟谷,思考着哪个更有营养些。
  最终在商贩的不断洗脑下,两个都买了下来。
  正感叹着老妈不在身边的日子砍价都变得艰难起来,就听见街边有人大喊:
  “来人,抓贼啊!没错!就是他!给我打!”
  看热闹乃国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李明霄仗着自己会飞,足尖轻点便跃到了二楼栏杆上。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被抓住的那个少年估摸十四、五岁年纪,常年的营养不良让他看上去甚至只有十二、三岁。
  哪怕被人团团围住,他也丝毫不胆怯,眸中透露着沉稳隐忍的光。
  这剑眉,这英目。
  乖乖!这不正是背着行囊几经辗转大半年才找到仙山的小可怜顾言叙么!
  尽管在此之前李明霄在心中骂了顾言叙许多次,但骂的毕竟是原文主角攻,并非眼前这个孤军奋战的孩子。
  何况这个时候的主角攻,身上有着一名热血文男主该有的所有优良品质——他坚持不懈!他隐忍宽容!他满怀希望!他胸有大志!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价标准,此时的顾言叙根本就是那二十四个字的完美诠释。
  他身为这本书内唯一拥有穿书金手指的人,他相信自己肩负了升华文章主旨的莫大使命。
  尽管之前他再三告诫自己,为了日后不被主角攻太阳,切记不可节外生枝。
  但如今主角攻正在被社会小喽啰刁难,身为从小受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思想熏陶的二十一世纪新青年,他岂能视而不见!
  更何况,难道主角攻被他帮助这一次就会难以自拔无可救药的爱上他吗?
  显然——很有可能!
  毕竟电脑在穿书文作者手里,为了让宿主成功被主角攻太阳,一眼万年这种情节简直不要太常见好吗!
  那么他是不是该熟视无睹,漠然离去呢?
  显然——也不行!
  穿书文作者会设定这样一个情节——主角攻看到了楼上冷漠的宿主,要么心生恨意,由恨生爱,要么产生征服高岭之花的欲望。
  总之,为了让宿主被太阳,只有读者想不到的,没有作者写不出的。
  莎士比霄曾有言:帮,还是不帮,这是个问题。
  目前身处事关自己会不会太阳这一重要关头,那么他究竟该不该伸出援手呢?
  朋友们我们一起想一想。。。。。。想!想!想个屁啊!思想道德课白学了是不是?
  怕被老人碰瓷就不去救助老人了吗?怕被小孩儿骗钱就不去帮助小孩儿了吗?
  帮!必须得帮!
  但我们得聪明地帮,在现代,110是个万能求助电话,警察叔叔会出面解决一切问题。
  而在这个超蛋的架空世界,古代警察叔叔——衙役,同样有效。
  不要总是觉得古代社会很黑暗好吗!衙役们也有很多清廉正直的官员!个个都是贪官污吏人类社会早就完蛋啦朋友们!
  李明霄毫不犹豫地转身找来了衙役,在衙役的疏通下,人群立刻散开,几个没事找事的小喽啰被逮捕归案。
  李明霄满意地点点头,今天,正道的光,也撒在了大地上。
  看罢,便功成身退,留下顾言叙茫然地站在原地。
  做尽善事不留名,这就是流传世纪而不衰的雷锋精神。
  又买了些营养丰富的菜,回到云杉崖,李明霄十分愉悦,果然,修改《反派》这本破烂文的重大任务只能由他晋河金牌审核员来。
  相信在中华传统美德的引导下,这个超蛋的世界将变得和谐而美好。
  穿书前他是一名成日窝在五十平米小公寓里吃喝拉撒的打工人,尽管如此,他对生活充满希望,将自己打理得井井有条。
  别的不说,做饭这事儿他在行。
  将食材放下,他觉得还需要让子路去百药山偷些锅碗瓢盆,整个厨房出来。
  药无银天天煮药,这些玩意儿肯定不会少。
  这时候,李明霄木系灵根的体质就发挥了莫大的作用——拆家,修屋,造厨房。
  仙门弟子修至元婴方可辟谷,但辟谷后并非不能食用五谷杂粮,只是一饱口腹之欲后还需服用化食丹。
  日后顾言叙拜入师门,少说也得有一年的炼气期,这段日子伙食可不能紧巴。
  当然,他也不完全是为了江尽楼和顾言叙。
  中华美食博大精深,要他真像仙人一样只喝露水,想都别想!
  别说他不同意,他老妈,他姥姥都不会同意。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国以民为先,民以食为天。
  忙活完,李明霄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以昭显自己的成就感——事实上,他只是输出了点灵力,根本无关痛痒。
  接下来,他准备去仙门藏经阁寻几本适合水系灵根修炼的书来。
  虽然他自认很熟悉原文,但小说毕竟是小说,很多细节他也不清楚。
  好在他为了了解修真类小说,特意上网恶补过网文中的那些修仙方法,只要按图索骥,慢慢挑,总能挑出适合江尽楼的功法来。
  心念微动,阖眼睁眼间,他人已经站在了藏经阁前。
  ——修真世界就是好哇!这瞬移的本事放在现代能给他的小电瓶车省多少电!
  为了避免ooc,李明霄始终单手负在身后,面色淡漠如水,缓步踏入藏经阁。
  但翻阅完水系灵根各种经书后,他蚌埠住了。
  好家伙,与其说水系灵根适合做木系灵根的炉鼎,不如说水系灵根就是天生炉鼎!
  这简直是修真世界的O型血,不论哪种灵根,与之双修都能达到修为大增,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火系灵根则是修真世界的AB型血,不论与那种灵根双修自己都能修为大增。
  李明霄怒,凭什么!就因为你红吗!
  然而,不同于采阴补阳,阴阳相济的修炼模式,火系灵根与水系灵根相互排斥。
  这才制衡了火系灵根的双修优势,不至于让火系灵根修炼者从水系灵根修炼者身上得到太多的好处从而损伤水系灵根的经脉。
  而纵观整个藏经阁,关于水系灵根的记载大多集中于驻颜术和房事。
  原因其一是水系灵根非常罕见,几乎百年一遇,水系灵根者大多容貌昳丽,并多为女子;其二是水系灵根者天生灵力稀薄,大多手无缚鸡之力,不适于修行。
  炉鼎的修为越强,对主人的帮助越大。
  难怪原主对江尽楼这么痴迷,江尽楼非但是百年一遇的水系灵根,灵力还尤其纯粹磅礴,简直是突破渡劫期直升大乘期的不二之选。
  李明霄满脸黑线地关上所谓的权威经书,继续翻找。
  找了整整一下午才终于从一堆落灰的经书中翻出一本名为《御水诀》的典籍。
  李明霄盘腿认真看了起来。
  由于少有水系灵根且灵力纯粹者,这本典籍几近失传。
  哪怕是在穿书前,李明霄也清楚水乃生命之源。
  作为八大行星中唯一被液态水覆盖的星球,地球同时也是太阳系中唯一能够孕育生命的星球。
  水似最柔,实则最坚,以柔化刚,万法之巅。
  一个具有天赋的水系灵根者,其潜力无法想象,集大成者甚至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引江河之水,搅东海之浪。
  简而言之,就是水系灵根这玩意儿,牛哔,非常牛哔!
  李明霄当机立断,决定认真监督江尽楼修习《御水决》。
  《反派》被九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三观不正。
  没有真善美,坚决不结尾。
  反派都上位成功了,世界像话吗?不像话!只有将力量的剑刃交到正派手里,才能保卫世界和平。
  那么我问你们,《反派》里唯一的正派是谁?
  没错!就是——江!尽!楼!
  只要江尽楼变强,他就能够避免被无良师尊当做炉鼎、被黑心渣攻囚禁强制、被傻哔作者反复摆弄的悲剧人生。
  如此你们再看这篇文章。
  哔格高不高?高哇!中心思想深不深刻?深刻哇!剧情发展合不合理?合理哇!
  李明霄满意地拍干净《御水决》上的灰尘,带回了云杉崖。


第5章 进化吧,小白花
  李明霄带着《御水决》推门而入。
  就见江尽楼正勤勤恳恳地拎着抹布打扫卫生。
  虽然。。。。。。但是抹布这东西和你真的很格格不入啊小白花同志!
  “咳咳。。。。。。在做什么?”
  李明霄轻咳两声,试图掩盖内心的咆哮。
  江尽楼听见声音,抬起头来,伸出手擦擦头上的汗,露出明朗羞涩的笑容。
  “我想帮明霄哥收拾收拾。”
  李明霄自穿书而来,对自己的房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多年的宅男本性与原主鸡毛洁癖的人设并不符合,导致他根本没来得及整理自己的房间。
  他观察力向来不敏锐,并不能看出房内抽屉有无被翻动的痕迹。
  但对原文的了解使他无条件相信江尽楼——白凭舟笔下的江尽楼实在是温良得堪比小白兔一样的孩子。
  李明霄坐下,并示意江尽楼过来。
  江尽楼放下手中的抹布,很是乖巧地照做。
  “尽楼,你可想成为仙门弟子?”
  江尽楼看上去极为兴奋地点点头。
  李明霄仿佛看到了两只兔耳朵在甩动。
  能够变得强大起来,江尽楼作为主角受,是肯定不会拒绝的,关键在于后续剧情该怎么走。
  “明霄哥。。。。。。是想收我为徒吗?”
  李明霄正低着头沉思,并没有注意到江尽楼眸中划过的一丝森然。
  “尽楼。。。。。。可有资格进入仙门?”
  “自然。”
  李明霄浑然不觉江尽楼语气的变化,缓缓点头,仍旧沉浸在头脑风暴中。
  说到收徒,他想起来了,一年后便是仙门五年一度的入门考核,唯有考核通过方可成为仙门弟子。
  尽管主角攻顾言叙凭借过人的耐力与毅力成功通过了考核,可他毕竟被探测为没有灵根,走修仙这条路难成气候,根本没有仙尊会收他。
  接下来又到了莎士比霄讨论太阳的时间:收还是不收,这是个问题。
  收肯定是要收的,没了主角攻,他的努力屁都不是。
  但此时的顾言叙身边没有江尽楼的贴心陪伴,活脱脱一个缺少关爱的小可怜。
  一旦收顾言叙为徒,他绝对逃脱不了被太阳的结局。
  为什么呢?
  首先,师尊、师兄作为晋河高危职业,几乎个个难逃被徒弟太阳的命运。
  其次,杀千刀的作者为了使这段太阳看上去合情合理,总爱把宿主设定为主角攻的救赎——哪怕全世界都抛弃了你,我依旧坚定地选择了你。
  但朋友们你们觉得离谱不离谱,那能叫救赎吗,那明明叫宿主的唯一选项,主角攻的自我攻略!
  不论宿主带没带系统,与俊美帅气后期起飞的主角攻搞好关系都是黄金生存法则好吗。
  话说回来。
  救赎——正如目前的顾言叙,在一众仙尊都不要他的情况下,明霄仙尊他“咻”地一下出现了,伸出了圣光普照渡满金光的手,坚定地吐出“我要你”这三个字。
  按照晋河热门穿书文设定,会发生什么?
  没错!顾言叙会震惊,会感动,一颗被寒冰伤害得淋漓尽致的心如遇三月春风,重新鲜活地跳动起来。
  他会将明霄仙尊当做自己的救赎,并无可自拔地爱上明霄师尊。
  但他李明霄不是一般穿书人,他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吗?显然不会。
  经过认真思考后,他想到了一个十分稳妥的办法——让子路收顾言叙为徒,他来当主角攻的祖师爷!
  嗨害害!想不到吧!乖徒孙!叫爷爷!
  避免高危行业的同时达到教育主角攻的目的,李明霄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
  但仙门规定,唯有仙尊方可收徒。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子路他现在已经是仙门一座山头的首席大弟子了(虽然整个山头只有他一个弟子)!成为仙尊不是早晚的事儿嘛!
  解决了顾言叙,还剩下江尽楼。
  顾言叙没有灵根,被子路收为徒弟,仙门还能纵容自己胡闹。
  但江尽楼身为纯粹的水系灵根,若成了子路的徒弟,仙门估计能和自己闹翻。
  李明霄觉得这个险咱还是不能冒。
  但在穿书文作者的设定下,原本情深似海,羁绊颇深的主角攻与主角受在穿书世界都会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为了达到成功牵线两人的目的,李明霄在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时时撮合,刻刻拉拢。
  目前看来,他亲自收江尽楼为徒是最为恰当的选择。
  但!朋友们!这条路绝对达咩!
  首先,让我们站在晋河穿书文作者的角度来思考一下,他,穿书宿主,收了江尽楼却不受顾言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没错,顾言叙心觉不公,对偏心的高岭之花师祖爷心生恨意,然后怎么着?对,由恨故生爱,又是典型小黑屋情节。
  而且这样江尽楼不就成顾言叙师叔了么!这都差辈儿了啊兄弟们!你见哪本正经修真界恋爱文是师叔和师侄组cp的?
  最终,李明霄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他喜滋滋地停止头脑风暴,准备洗洗睡。
  而他沉思了多久,小白花就在一旁乖乖站了多久。
  李明霄心生歉疚之心,安抚性地摸了摸江尽楼的头。
  “放心,你一定能成为优秀的仙门弟子。”
  江尽楼被李明霄摸了个措手不及,顿时愣住,面上浮现出几分不自在,眸中甚至划过古怪之色。
  李明霄只以为他是害羞,笑着摇了摇头,便自顾自地去铺床褥。
  在藏经阁坐了一下午,他还没来得及给江尽楼准备房间。
  只能暂且委屈小白花和他挤同一个房间了。
  见李明霄把褥子铺在地上,江尽楼似是明白了李明霄的意图。
  乖巧道:
  “明霄哥,我睡在地上会不会太占地方了,要不。。。。。。我给你守夜吧!一晚不睡,我没关系的。”
  李明霄错愕地看了他一眼。
  不,小白花,你根本没明白我的意图。
  “小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睡什么地铺,床上睡去。”
  还守夜,守什么夜?熬夜长不高知不知道?长不高的主角受以后只有被主角攻压着的份儿,都没机会反攻的,女鹅咱可不能这么没出息。
  李明霄在现代社会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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