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酋长-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是我。”
“见鬼!就是说您想做一个写书的废物?”
“有可能。”
“算了吧,先生!我恳求您!不会有好结果的,您就信我的吧。”
“我表示怀疑。”
“我敢断定,甚至可以起誓。”他热烈地喊着,“您对您将要面对的生活有没有一点儿预感呢?”
“当然有。我到处旅行,认识不同的国家、民族,偶尔回一趟家,将我的观点和经历告诉给别人。”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了当我的读者们的老师,也顺便给自己挣钱。”
“见鬼!做读者的老师!挣钱!先生,您喝多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您的读者从您这儿什么也学不到,因为您自己就什么都不懂。一个青角,一个青角怎么能当读者的老师呢!您就放心吧,您根本找不到读者,一个也找不到!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诉我,您为什么偏想当老师呢?而且想当您根本就找不到的读者的老师!世上的老师还不够多吗?您还想扩大这群人的数量吗?
“听着,塞姆,老师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神圣的职业!”
“呸!牛仔要重要得多,重要一千倍!我知道,因为我就是个牛仔,而您几乎还没尝到当牛仔是个什么滋味呢。所以我要非常严肃地禁止您去给您的读者当老师!而且还要靠这个挣钱!多没头脑的想法啊!您要写的书一本要卖多少钱?”
“一两美元,或者三美元,视内容多少而定吧,我想。”
“不错呀!可一张海狸皮能卖多少钱?您知道吗?如果您当个下套子的,能挣到比您当读者的老师多得多的钱,如果您真找得到读者,那真是您和他们的不幸,除了愚蠢,他们什么也学不到。挣钱!这在西部是最容易的了。钱就撒在草原上,原始森林里、岩壁间、河床上。您要是当写书的,日子得过得多苦啊!您喝不到西部清澈的泉水,只能去喝那又稠又黑的墨水儿,啃不上熊掌、野牛里脊,只能去啃一根破鹅毛笔。您头顶上不会有蓝天,有的只是一块块往下掉石灰的天花板。您不能躺在柔软的绿草地上,只能睡一张旧木板床,得上风湿。您在这儿有匹马,在那儿只有张破烂的软垫椅子,在这儿,每次下雨时您都能直接享受上帝赐予的宝贵礼物,可在那儿没等落下几滴雨,您就冲天撑起一把红红绿绿的伞来。在这儿您手里纂着杆枪,是个欢蹦乱跳自由快乐的人,在那儿您却坐在一张写字桌前,手里捏着羽毛笔或者铅笔,浪费您的体力。喏,我要打住了,不想再这么激动了。但如果您真心要去当您读者的老师,那您就是这天底下最值得可怜的人,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他说得非常激动。他的小眼睛目光灼灼,脸颊烧得通红,凡是透过浓密的络腮胡子能够看见的地方,都成了美丽的朱红色,就像他的鼻头儿一样。我能感觉到是什么使他这么兴奋激动。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对我很有价值,于是我就来了个火上浇油。
“可是,亲爱的塞姆,我向您保证,如果我能实现我的理想的话,也一定会使您也非常高兴的。”
“高兴?我?别蠢了!您要知道,我可不能容忍这类玩笑!”
“这不是玩笑,我是认真的。”
“认真的?天打五雷轰!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怎么个认真法儿?我有什么可高兴的?”
“为您自己。”
“为我自己?”
“是的,为您自己,因为您也会出现在我的书里。”
“我?我?”他问,一双小眼睛越睁越大。
“是的,您。我也会写您的。”
“写我,难道是我做的事,说的话?”
“当然。我会讲述我的经历,既然我和您在一起,您也就会出现在我的书里,就像您坐在我面前这样子。”
这下他把我们说话时一直擎在手里在火上烤的熊腿肉扔到一边,抓起他的枪,一跃而起,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架势往我面前一站,冲我嚷道:
“我要当着所有在场的人万分严肃地问您一遍,您真的要这么做吗?”
“当然。”
“好啊!那我要求您,立刻收回这话,并且对我发几个誓,说您放弃这个打算!”
“为什么?”
“不然的话,我就立刻把您撂倒,用我手中的老利迪——怎么样,您愿意还是不愿意?”
“不愿意。”
“那我就动手了!”他喊着向后挥起枪托。
“只管动手吧!”我平静地说。
枪托在我头顶上悬了片刻,随后垂了下来。塞姆把枪扔进草丛里,绝望地双手一拍,呻吟道:
“这个人喝多了,疯了,完完全全疯了!他说想写书,做他读者的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疯了,看来还真是。只有一个疯子才会在我的利迪悬到他头顶上的时候,还安安静静地坐着。现在该拿这个人怎么办呢?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治好他!”
“不需要治疗,亲爱的塞姆。”我回答,“我的头脑很清醒。”
“真的吗?那您为什么不按我说的做?为什么不肯发誓,宁愿被我打死?”
“胡说!塞姆·霍肯斯不会打死我,这我很清楚一”
“您清楚?哦,原来您清楚这个!这倒是真的!我宁肯打死自己,也不会碰弯您的一根毫毛儿。“
“我也不发誓,我说出的话就跟起了誓一样。我不能在威逼之下做什么允诺,用利迪也不行。写书的事也不像您想象的那么愚蠢。您只是不了解这个,以后有时间我会给您讲。”
“谢谢了!”他拒绝道,又坐下来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谁来给我解释一件解释不清的事,读者的老师!靠写书挣钱!可笑!”
“想想荣誉吧,塞姆!”
“什么荣誉?”他迅速把脸转向我问道。
“书被很多人读的荣誉啊,这样会让人成名的。”
这一下,他高高举起拿着熊腿的右手,气冲冲地对我训斥开了:
“先生,赶快住嘴,否则我就把这块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头上去!就该往那儿砸,因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样蠢,也许还要蠢得多。靠写书出名!您以为出名是什么意思!我告诉您怎么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儿,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来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钧和熊嘴里的裂齿弄下来做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每个走运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这样做,这样不管他去哪儿,人们都会说:‘看那个人啊,他和灰熊较量过!’每个人都会十分乐意地、充满尊敬地给他让地儿,他的名字会传遍每一顶帐篷,每一个地方。这样他就出名了,懂吗?您把您那些书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挂一串儿书试试看!人家会说什么,嗯?会说您是个疯疯颠颠的家伙!您竟想靠写书赢得这么一种名声。”
“可是塞姆,您干嘛发这么大的脾气呀?我做些什么,您完全可以无所谓嘛!”
“是吗?无所谓?见鬼,这也算是人吗,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喜欢他就像喜欢一个儿子,总是偏向他,还能对他干什么无所谓!这太过份了!这家伙有野牛那么大的力气,有野马那样发达的肌肉,有鹿一样的筋腱,有鹰一样的眼睛,耗子一样的耳朵,从脑门看来,脑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枪来像个老手儿,骑起马来就像草原上的幽灵,以前从没见过野牛、灰熊,就敢冲上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这么一个天生就该当牛仔,而且比在草原上来往了二十多年的猎人还能干的家伙,却要回家去写书!这不是发疯了吗?这让一个敬重他的正派牛仔大为恼火,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吗!”
他用质疑甚至是挑战的目光看着我,毫无疑问,他期待着我做出回答,可我就是不回答,我已经使他上了圈套。我从容地拽过马鞍,枕在头底下,摊开身体,闭上了眼睛。
“怎么?这是什么态度?”他问,手里还举着熊腿,“难道我都不配得到一个回答吗?”
“噢,当然配!”我说:“晚安,最好最好的塞姆,睡个好觉!”
“您要睡觉?”
“是的,是您刚才建议我这么做的。”
“那是那会儿,可现在我们还没说完呢,先生,我还有话跟您说。”
“可我没有要跟您说的了,因为我已经知道我想知道的了。”
“想知道的?是什么?”
“就是我天生该当牛仔,还有我比一些在草原往来了二十年的牛仔都能干。”
这下他举着熊腿的手垂了下来,尴尬地咳嗽了几声,惊得结巴了:
“见鬼!这个小家伙,这个‘青角’,他把我给……咳!咳!咳!”
“晚安,塞姆·霍肯斯,好好睡!”我又说了一遍,翻了个身。
他又冲我发火了:
“好啊,睡吧,您这个无赖!这总比您醒着好,因为只要您睁着眼,老实人就不知道是不是又被您牵着鼻子走了。我们之间算完了!我已经把您看透了,您是个骗子,人人对您都得提防着点儿!”
这是他在盛怒之下说出来的。在说了这番话,用了这样的语气之后,按说我该以为我们之间确实是完了,但是才过了半分钟,我就听见他换了柔和、友好的声调接着说:
“晚安,先生,快睡吧!这样我叫醒您的时候,您就又浑身是劲儿了!”
这个老塞姆·霍肯斯,他到底是个可爱、好心、正直的人啊!
我真的睡得很沉,一直睡到塞姆叫我。斯通和帕克也已经醒了,其他人还沉沉睡着,拉特勒也是。我们吃了块肉,喝了些水,喂了我们的马,塞姆又向两个伙伴吩咐了一下遇到各种情况的处理原则之后,我们就出发了。我们踏上随时可能出现险情的征途时,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我的第一次侦察行动!我很想知道会有怎样的结局。后来我又干过多少次这样的侦察啊!我们朝着两个阿帕奇人的方向,顺着山谷向下,到了下面后,沿着森林的边缘转弯,草丛中还可以看到他们的足迹,就连我这个‘青角’也能发现。足迹向北延伸,而我们却该在我们的南边寻找阿帕奇人。我们在山谷拐了个弯儿,看到渐渐向高处伸展的森林中有一片空地,可能是一场大规模虫害的结果。足迹是向那里去的。空地在高处又伸展了很长一段。最后我们到达了一块草原,随着地势渐高,它就像个被用力压扁了的绿色屋顶,伸向南方。这儿的足迹也很容易跟踪。我们发现,阿帕奇人曾绕着我们走,最后当我们抵达的那个“屋顶”的“屋脊”时,发现我们面前是一大片宽阔平坦的草地,向南望去,犹如没有尽头的一般,虽然阿帕奇人已经走了大半天,我们却看到他们的足迹像一条直线从这平地上穿过,至今不曾说过一个字的塞姆,摇着头嘟囔着:
“我不喜欢这些脚印,一点也不喜欢。”
“我倒越来越喜欢它们了。”我声明。
“因为您是个‘青角’啊,先生,昨天晚上您还想争论这个。这年轻人,还以为我要夸奖他,竟拿他跟一个老猎人作比较呢!谁会相信这个呢!只要听听您现在说的话,立即就会知道您几斤几两了。您喜欢这些脚印吗?我想也是,因为它们这么清楚地摆在您面前,瞎子都可以用手摸出来。可我是草原上的老猎人了,我可觉得这些脚印很蹊跷。”
“我不觉得。”
“住嘴,尊贵的先生!我带您来,不是为了让您用那些幼稚的看法来抢我的话头儿的。要是两个印第安人留下这么显眼的脚印,那总是很可疑的,尤其又是在他们抱着敌意离开我们那儿的情况下。他们极有可能是要把我们引入陷阱,因为他们知道得很清楚,我们是会跟踪他们的。
“这会是个什么样的陷阱呢?”
“这个,现在还没法儿知道。”
“那它会在哪儿呢?”
“在那边,南边,他们让我们轻而易举地跟到那儿去。他们要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话。一定会花费力气把脚印抹去的。”
“哼!”我哼了一声。
“什么?”那小个子问。
“没什么。”
“哦嗬!听起来像是您有什么要说的。”
“我可不敢!”
“为什么?”
“我很有理由闭住我的嘴,要不您又会认为我要抢您的话头儿了,可我敢说,我其实既没这个本事,也没这个兴趣。”
“别说这种话!朋友之间的话可不能这么计较。您不是想学点东西吗,您不说,怎么学呢?好了,您刚才哼那一声儿是什么意思?”
“我跟您看法不同,我认为没有陷阱。”
“是吗?为什么?”
“那两个阿帕奇人想到他们的人那儿去,好尽快回来对付我们;天气很热,他们还带着一具尸体。这是两个迫使他们尽快赶路的充分理由,要不尸体在路上就会腐烂,而他们也会来得太晚,抓不到我们,所以他们没有时间抹去他们的脚印。照我看,这就是我们能清楚地辨认他们的踪迹的唯一原因。”
“哼!”这回塞姆哼了一声。
“而且就算我说得不对,”我继续说道,“只要我们还在这一大片平原上,我们就可以放心地追他们,用不着担心什么,因为我们在这儿能够老远就发现任何敌人,完全来得及撤退。”
“哼!”他又哼了一声,斜着看了我一眼。“说到尸体,您认为他们两个会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带着它走吗?”
“是的。”
“不会在路上把它埋了?”
“不会。死者在他们那儿很受尊敬,按照印第安人的习俗,他们将以极隆重的仪式安葬他。如果能够同时处死凶手,葬礼就算顶顶隆重了。因此他们会携带着尸体,并且急着回来把拉特勒和我们抓到手。以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一定会这样做的。”
“哦?以您对他们的了解?啊,这么说您是在阿帕奇人的土地上出生的?”
“胡说!谁这么说了?”
“要不您怎么会了解他们的?”
“通过为您所不齿的那些书本。”
“好吧!”他点点头,“咱们继续走吧!”
他没告诉我他是否同意我的观点,但他时不时地膘我一眼,胡子之间隐隐抽搐着。我很清楚,这是一个标志,表明要消化什么思想,对他来说很不容易。
这会儿我们放马疾驰,穿过平原,这是个海岸山脉和红河的源头之间常见的那种矮草草原。蹄印分三列,就像由一把分三个叉儿的大叉子划出来的一般。也就是说,他们的马直到这里还始终是并排行进的。这么远的路,要令尸体始终保持正直的姿势,一定很累,因为到此为止,我们还不曾发现什么迹象能表明阿帕奇人采取了什么措施以减轻负担。可我心里暗自说,他们这样坚持不了多久了。
现在,塞姆认为是该讲课的时候了。他给我讲解为什么从足迹的特点就可以分辨出骑手是让马走着,还是小跑或奔驰。这很容易看出来,也很好记。
半小时后,平原前方似乎横穿过一片树林,但只是似乎,因为实际上草原只是拐了个弯儿。我们拐过弯儿后,那树林就在我们左侧了。树木稀稀落落的,如果一整支骑兵队伍一匹一匹地走,就可以很容易地穿过去。可那两个阿帕奇人并排带着三匹马,是不可能穿过去的。显然,他们只能绕道而行。我们也很愿意跟着绕道,这样我们就可以走宽阔的道路。当然,后来我“满师”了之后,我可能就不会再绕这个道了,而是直接穿过树林。根据我们面临的情况,在树林那一边是肯定可以重新找到踪迹的。
渐渐地,草原变成了窄窄的一条儿不甚开阔的草地,散布着一些灌木丛。这时我们到了阿帕奇人停过的一个地方。那是一丛伸出细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