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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印第安酋长-第4章

小说: 印第安酋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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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克洛伏特先生,您喝了太多的烧酒,酒还没醒。我看您还醉着,就当您什么也没说过吧。”
  “我醉着?您疯了!”他呵斥我道。
  “是的,还醉着!因为如果我觉得您很清醒,而且是想好了才骂我的,那我就只好把您当成一个无赖打倒在地,听见了吗?您现在还敢否认您醉了吗?”
  我把他的胳膊牢牢攥在手里。他一定从没想过会怕我,可现在他害怕了,我能看出来。他不是个怯懦的人,可我脸上的表情像是吓着他了。虽然他仍不愿承认自己还醉着,但也不敢坚持他的指责了。于是他转而求助于那十二个帮助我们的牛仔的头目。
  “拉特勒先生,您能容忍这个人对我动武吗?您在这儿不是保护我们的吗?”
  拉特勒是个高大魁梧的家伙,一个人的力气看起来有两个人的那么大,一个粗野的家伙,同时也是班克洛伏特最亲密的酒友。他受不了我,现在很高兴能抓住这个机会发泄一下他对我的怨恨。他快步走上前来,抓住我的胳膊,正像我对班克洛伏特所做的那样。
  “不,我不能容忍,班克洛伏特先生。这个孩子还没穿破他的第一双袜子就想在这儿威胁大人,还责骂诽谤他们。把手从班克洛伏特先生身上拿开,小孩儿,否则我就要让你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样的‘青角’!”
  说着他摇撼着我的胳膊,公然对我动手了。对我来说这比让我跟班克洛伏特大动干戈更好,因为拉特勒是个比总工程师更强壮的对手。如果我给他点颜色,比向班克洛伏特显示我不是胆小鬼会更有效果。于是我从他手中抽出胳膊。
  “我是小孩儿,是‘青角’?马上收回这话,拉特勒先生,要不然我就把您打倒在地!”
  “您打我?”他笑着说。“这个‘青角’真可笑,竟以为……”
  他话没说完,我一拳打在他太阳穴上,他像个口袋一样直挺挺地撞在地上,晕过去躺着不动了。有片刻工夫,周围一片寂静。然后拉特勒的一个伙伴喊道:
  “见鬼!我们难道就这么眼看着一个荷兰流浪汉打我们的头儿吗?上,打这无赖!”
  他向我跳过来,我用端在他肚子上的一脚回敬了他。这是保险能把对手打倒的一招儿,只是你的另一条腿一定要站稳。进犯者倒下了。转瞬间我已经骑在他身上,用致人晕眩的拳头猛击他的太阳穴。随后我迅速跳起来,从腰间拔出两支左轮枪,喊道:
  “谁还想来?那就来吧!”
  拉特勒那一伙人大概没兴趣替他们打败的同伴复仇。他们询问似地一个看着一个。我警告他们:
  “听我说,你们这帮人:谁向我走一步或是摸枪,立刻就会吃一颗枪子儿!你们对‘青角’想怎么看就怎么看,可我要向你们证明,德国的‘青角’,一个就足可以和你们这样的十二个牛仔较量!”
  这时霍肯斯也站在我一边申明:
  “而我,塞姆·霍肯斯,也要警告你们,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这个年轻的德国‘青角’受我的特别保护。谁敢碰弯他一根毫毛,我就在他身上打出一个窟窿。我是绝对认真的;你们可以记着点儿,嘿嘿嘿!”
  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认为也该站在我身边,以表明他们跟塞姆·霍肯斯是一个意思。这一举动对敌人震动不小。他们离开我,嘴藏在胡子里面嘟嘟囔囔地咒骂威胁着,赶紧把那两个挨了顿教训的人弄醒。
  班克洛伏特觉得聪明的做法是回他的帐篷里去躲起来。怀特一直惊奇地睁大了眼睛观看,这时摇着头,用毫不掩饰的惊奇声调说:
  “不过,先生,这可太恐怖了!我可不想落在您手里。应该叫您‘老铁手’,因为您只一拳就把一个又高又壮的人打倒了。这我还从来没见识过。”
  这个提议像是很让小个子霍肯斯喜欢,他高兴得叽叽嘎嘎笑起来。
  “‘老铁手’,嘿嘿嘿嘿!还是个‘青角’,就有一个战名了,而且是这么一个!是啊,如果塞姆·霍肯斯看中了一个‘青角’,就会有这样的结果,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拳手’,‘老铁手’!就像老枪手,那个有名的牛仔,他也壮得像头熊。迪克,威尔,你们觉得怎样?”
  我没听见他们的回答,因为我得把注意力放在怀特身上,他抓着我的手把我拽到一边。
  “我太喜欢您了,先生。您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不管愿意不愿意,怀特先生,我不能,因为我的责任要我留在这儿。”
  “胡说!这事儿交给我去办。”
  “那也没用,如果我自己不能说服自己的话。我被派到这儿,是为了协助测量这个地段,我不能走,因为我们还没有完成任务。”
  “班克洛伏特会和其他三人一起完成的。”
  “是啊,可那得到什么时候,怎么才能完成!不,我必须留下来。”
  “那您想想,这对您会有多危险!”
  “为什么?”
  “这还用问?您要知道,现在这些人已经是您的死对头了。”
  “我没有。我还没开始呢。”
  “是的,但敌意已经存在。在您把他们的两个人打倒之后,您和他们之间已经完了。”
  “也许吧,可我不怕。而且正是那两拳使我受到了重视;不会马上有人敢来惹我的。再说我还有霍肯斯、斯通和帕克在我一边。”
  “随您的便吧。一个人的意志是他的天堂。我本可以用您的。但至少您现在会送我一程吧?”
  “您这就要动身吗?”
  “是的,我看到了这儿的情况,没兴趣再呆下去了。”
  “您在走之前至少得先吃点儿东西,先生。”
  “不必了,褡裢里有我们需要的东西。”
  “您不想同班克洛伏特告别了吗?”
  “没这个兴趣。”
  “您是来和他谈事情的。”
  “正是。不过我也可以和您谈,您甚至比他更能理解。我主要是想让他提防印第安人。”
  “您看见印第安人了?”
  “没有,但看见了他们的足迹!现在是野马和野牛南迁的时候,印第安人要离开他们的村庄去打猎、制做肉食。对奇奥瓦人不用怕,因为我们就铁路的事已经和他们谈妥了,可科曼奇人和阿帕奇人对此还一无所知,所以我们不能让他们看见。幸好我那一段的工作已经完成,就要离开这个地区了。你们也赶快结束工作吧!这地方一天比一天危险了。现在给您的马扣好马鞍,问问塞姆·霍肯斯是否乐意同行。”
  塞姆当然乐意。
  我今天本来是想工作的,但今天是星期天,主日;在这一天,每个基督徒——即使他是在大西部——都应该专心尽他的宗教义务。为此我大概也配得到一个休息日。于是我走进班克洛伏特的帐篷,告诉他我今天不工作,要和塞姆·霍肯斯一起送怀特一程。
  “该死,您去吧,愿他把您的脖子拧断!”他诅咒着,而我没想到他这个残忍的愿望不久之后差一点实现。
  我有些天没骑过马了,当我给我的红鬃白马套上笼头的时候,它高兴地嘶鸣起来。它已证明自己是非常出色的,我已经在盼着什么时候能向我的老枪匠亨瑞报告这一点了。
  我们兴致勃勃地骑马走进那个美丽的秋日,谈论着酝酿之中的大铁路和我们关心的一切。怀特就工作上的事给了我一些必要的指点。中午我们在一条河边停下,享受了一顿简单的午饭。然后怀特就和他的向导一起走了,我和塞姆又躺了一会儿,聊了聊宗教上的事情。
  原来,霍肯斯是个很虔诚的人——虽然不容易让人看出来。他一般也很少谈他的出身。全队只有三个人,即迪克·斯通、威尔·帕克和我,知道塞姆·霍肯斯是德青。他本来名叫法尔克,他的祖父母移民到了美国。在命运的一连串变化之后,他的父母在阿肯色的立陶尔罗克附近接管了一个小农场,但不久就死去了。二十岁的他1840年就作为一名猎手去了西部,在战斗和危险之中出生入死,成了我所结识的那个久经考验的牛仔。同时他一直热爱他的德意志祖国,这大概也是他为什么特别喜欢我这个同乡的主要原因。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也时不时地说说母语,他说得还是相当不错的。但我们通常还是说英语,因为我初来乍到,想尽快掌握这个国家的语言。
  动身回营地之前,我在河边弯下腰,用手掬起水来喝。这时透过清澈的流水我看到河底的沙子里有一个小小的凹陷,像是一只脚弄出来的。我让塞姆看,他仔细地观察了一下那个脚印,点着头。
  “怀特先生要我们提防印第安人,是完全正确的。”
  “塞姆,您认为这是一个印第安人留下的脚印吗?”
  “是的,是一双鹿皮鞋留下的。这会儿您情绪怎样,先生?”
  “这是什么意思?”
  “您肯定有些想法或感觉吧?”
  “有个印第安人到过这儿,除此之外我还能想什么呢?”
  “这么说您不害怕罗?”
  “绝对不。”
  “是啊,您不了解那些红种人!”
  “可我希望能见识见识他们。他们大概和别的人一样吧——也就是说和他们敌人的敌人、朋友的朋友没什么两样。我并不打算视他们为敌,所以我想我用不着怕他们。”“您到底是个‘青角’,而且永远是个‘青角’。别以为和印第安人打交道像您想像的那么美,实际情况肯定是完全两样。事情不取决于您的意志。您会体验到的,但愿这种体验不至于搭上您身上的一块肉,甚至搭上性命。”
  “那个印第安人大概是什么时候到这儿来的?”
  “大约两天前。要不是草在这两天中又竖起来了,我们会在草里看到他的脚印的。”
  “也许是个探子吧?”
  “对,一个骑水牛的探子,目前这里的部落之间相安无事,所以这不是一个刺探军情的探子。这家伙很不小心,因此可能还很年轻。”
  “为什么?”
  “一个有经验的战士不会把脚踩进这样的水里,脚印会留在很浅的水底,过很长时间都能看见。这种蠢事只可能是一个红种人里的‘青角’干的,正像您是个白人里的‘青角’一样,嘿嘿嘿嘿!白种人里的‘青角’一般来说甚至比红种人里的‘青角’还要愚蠢得多。记着吧,先生!”
  他暗自咯咯地笑起来,随后起身上马。塞姆就是爱用说我愚蠢的方法来让我明白他对我的好感。
  我们本可以顺原路回去,可身为测绘员,我的任务是了解我们负责的地段。因此我们先走了一段弯路,然后才拐到回去的方向上。
  这时我们进入了一个相当宽阔、草木蓊郁的山谷。两边的山坡下半部长着灌木,上半部是森林。它的长度可能相当于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而且笔直得可以一眼从头儿望到尾。我们在这个可爱的谷地里才走了没几步,塞姆就勒住马,专注地观察起来。
  “老天啊!”他冲口而出,“它们来了!真的,没错儿,它们来了,第一批!”
  “谁?”我问。
  在我们的前方远远地有些黑点在缓缓移动,大约有十八到二十个。
  “谁?”他一边在马鞍上兴奋地动来动去,一边重复着我的问题。“问这么一个问题,您不害臊吗?噢对了,您是个‘青角’,而且是个大个儿的!您这样的人向来大睁着眼睛什么也不看。尊敬的先生,您做做好事,猜一猜您那双好眼看着的是些什么东西!”
  “猜吗?如果我不知道鹿一群不会超过十只,那我会认为它们是鹿。再考虑到距离,我得说那些野兽肯定比鹿大得多,虽然从这儿看起来很小。”
  “鹿,嘿嘿嘿嘿!”他笑起来,“鹿会在这么高的地方!这就是您的高见!不过您说的另一点,倒是考虑得周全。是的,那些野兽更大,比鹿大得多。”
  “哎呀,亲爱的塞姆,那该不会是野牛吧?”
  “当然是野牛!它们是真正的野牛,正在迁徙,这还是我今年第一次见到它们。现在您知道了,怀特先生说对了:野牛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让我们看见了脚印,野牛可是活生生地就在我们眼前。您有什么高见,啊?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我们得过去!”
  “那自然。”
  “观察它们!”
  “观察?只是观察?”他惊奇地斜着眼看我。
  “是啊,我还从没见过野牛,很想到那边去仔细看看。”
  此时此刻我心中只充满了动物学家的兴奋,这对小个子塞姆来说简直不可理喻。他冷不了一拍手。
  “看看?只是看看?就像一个小孩儿好奇地把眼睛贴在兔子窝的裂缝上偷看兔子似的!噢‘青角’,我跟您在一起可真长见识!我可是要打它们,不是观察,不是偷看,而是真正的打猎!”
  “在今天这么一个星期天吗?”
  我的话完全是随口说出来的,他却顿时火冒三丈,盛气凌人地训斥我道:
  “您就行行好,赶快住嘴吧,先生!一个真正的牛仔看到第一批野牛,还会管什么星期天不星期天吗!这是肉啊!您听着,是肉!而且是什么样的肉啊,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一块野牛肉比古时候的神仙们吃的仙肉、神肉,或者不管它叫什么,都要好吃得多。我得弄一块牛里脊,就是把命搭上也行!风是向我们这边刮,这很好。山谷这边的坡上阳光很亮,而右边有阴影。如果我们守在那边,那些畜生们就不会过早地发现我们。来!”
  他检查他的“利迪”,看两个枪膛是否一切正常,并把马率到南面的山坡那儿去。我照他的样子检查了我的猎熊枪。塞姆注意到了,马上勒住他的马问道:
  “您难道也要参加,先生?”
  “当然。”
  “如果您不想在十分钟之内被碾成肉泥,就最好还是算了吧!一只野牛可不是一只金丝雀,人可以让它站在手指上唱歌。在您敢于同这样危险的野兽较量之前,这大岩山的风风雨雨您还得多经历几次。”
  “可是我要……”
  “别说了,听我的!”他用一种从没对我用过的语气打断我的话,“我可不想为您的性命负责任。您在这儿会被死神一口吞下去。以后您想什么时候干再干吧,现在我可决不容许您违抗我!”
  若不是我们之间关系不错,我肯定会回他几句厉害的。但现在,我默默地把马骑到他身后森林边缘的阴影里,他则用和缓了一些的口气解释道:
  “照我看,一共有二十头牛。要是有千百头牛横扫草原,那您就看吧!我曾经遇到过一万头以上的牛群。它们是印第安人的食粮,可白人把它们抢走了。印第安人知道爱惜这种野兽,因为它使他们有的吃;他们需要多少,就打多少。可是白人见了数不清的牛都要发疯了,就像一头猛兽,吃饱之后还要杀死更多猎物——只是为了看到流血。再这样下去,就不会再有野牛,用不了多久,也就没有印第安人了!真可惜啊!对野马来说也一样,过去的马群,一群有上千只,现在如果能有幸看到上百匹的一群,你就会乐坏了。”
  这时我们到了离牛群四百来步的地方,它们还不曾发现我们,霍肯斯勒住了马。牛群沿着山谷缓缓上行,埋头吃草。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头老公牛,它那庞大的个头儿真令我吃惊,身高肯定超过两米,身长肯定超过三米。那时我还不会推断一头野牛的体重,今天我可以说,这头牛可能重达一千五百公斤,它长了多少肉和骨头啊!它跳到了一个泥潭里,在里面惬意地打起滚儿来。
  “这是头牛,”塞姆耳语道,“一群里最危险的一头。谁要和它打架,得事先写好遗嘱。我打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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