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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桃夭短篇-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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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他招手把我叫了过去。 
坐他的面前,点了一杯啤酒。今夜没有大醉的心情,小酌后的微醺。正好入眠。 
“有什么事要特地约我谈?”问他。直截了当。 
“我离开‘紫色’时候,有人拿了一个东西给我,让我转交给你。”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暗红的小盒子,放在我的面前。 
打开,里面是一个流光溢彩的白金戒子,流畅简洁的设计是我最喜欢的类型,富丽堂皇的气派,价值绝对不菲。看到它。我的肌肉在一瞬间绷紧。 
“谁给你的?”我的声音不知不觉尖锐起来。 
“你该知道。”点起烟,银的脸藏在烟雾之后。“你觉不觉得很好笑?这种东西竟然要我转交给你。他明明知道我和你为他闹翻了。他就不怕我再对你动手?” 
“你还想杀我吗?”看着盒子里的戒指,奇怪自己竟然能如此平静地面对。当年的爱恨真的烟消云散了。离开,果然是正确的。 
“老了,没那么气盛了。再说,杀了你对我有什么好处?那个戒指我戴不合。”淡淡一笑,有当年倾城的味道,却,更加云淡风清。 
“如果能还给他该有多好。”轻叹,这样贵重的礼物,我可受不起,能还掉是最好。 
“别把它交给我,我没有义务处理它。干脆把它卖了,换点小钱花花也好。记得分四六分帐哦。” 
“你很缺钱吗?”按理说,被人包起来的,手头至少不会匮乏。“这点小钱也要?” 
“总得为日后做打算嘛。钱啊,永远不会嫌太多的。” 
“那么在你现在的金山上挖,不是赚得更多?” 
“他?不说也罢。”一叹,露出一脸恍惚。 
沉默,各自喝着酒。真没想到我和他之间会有如此平和的气氛。仿佛我们不曾为了一个男人反目成仇,彼此算计,甚至不惜下手暗杀。到底是他变了还是我变了?或者,我们都变了? 
“为什么会答应成为某人的专属?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这么做的。”半天后,按耐不住好奇心,我问他。记忆中银是个爱生命更爱自由的人,谁都无法束缚他的灵魂,除非他作茧自缚。我曾以为他会一辈子飘飘荡荡下去,没想到他还是被逮住了。那个人,真有这么大的魅力? 
“不要我这种伤脑筋的问题,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闷闷的声音有着不确定。 
“爱他吗?”虽然没有爱也可以有关系,但这只适合一夜情。长久和一个人相处,没有爱情的寻欢,有些残酷。 
“说不清楚。毕竟认识太久了。与他上床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 
“这么说,是老交情罗?”难得银会提起以前的事,好象很好玩。 
“出生以来的青梅竹马。到中学还是死党。我的第一个男人,就是他。”含着烟,银的表情有一种走过之后的再回首的怀念。 
“怎么分开的?”分离的理由有很多。真心相守,需要很大很大的勇气和很多很多的祝福。 
“他要去留学,我没理由再跟着他。” 
“那时候,爱他吗?” 
“至少不讨厌吧。当时我们都有女朋友。若不是彼此都有好感,清纯的小男生会和同性发生关系吗?只是,第一次的时候,好痛。”低低地笑了。对于已经身经百战的他来说,当时的笨拙。也许真是记忆中最有趣的宝藏之一呢。“说到第一次,你的怎样?” 
“我?”一楞,没想到他会这么问。一时间,脑中闪过纷纷乱乱的画面,却没有一个是可以抓得住的。我的前半生的记忆依然无法清楚地显现。“我不记得了。你知道我曾碰到一场大车祸,醒来后记忆就不全了。似乎,在进‘紫色’之前,我已经习惯和男人在一起了。谁是我的第一个,我真的不清楚。” 
“有的时候我觉得,你是自己把某些东西忘了。”银看着我的表情有些认真。“你知道自己的名字、来历,也记得你已经领了医生的执业执照,却不记得以前发生了什么事。这不单纯是车祸的原因吧?” 
“也许。”耸耸肩,我倒没想过还有这回事。忘了就忘了,反正日子照样过。在“紫色”的日子里我学会了诚实地面对自己,爱谁、恨谁都清楚明白。这样很好,无论往后的日子有什么变化,至少我不会委屈自己。 

(三) 
不愿意再谈我混沌不明的过去,银和那个男人的事情才是我兴趣的焦点。该是怎样的因果才让分离很久很久的人重新见面,又是怎样的情绪波动,让悠游于人世间的银放弃喧闹选择委身于一个男人? 
“怎么会和他重逢呢?”给银点上第二支烟,烟雾缭绕中的老故事,听起来才动人。 
“意外吧。那天晚上和某人从宾馆出来,碰到带人进去的他。我的车碰坏了他的车后灯,我给他留了寄帐单的地址,然后就又凑在一起了。” 
“这么多年了,还记得他啊?” 
“初恋情人呢,哪那么容易忘记?他刚走的那段日子,我和女朋友分手了,打算一心一意等他回来。谁知道,大学毕业后他留在了那里。搬了几次家后,就断了联系。那是我第一次死心塌地地想着某人。可惜,不是你的,终究还是留不住。” 
“那段日子很难熬吧?” 
“难熬得几乎有自杀呢。那四年过来,我比当初被我恶整的你还惨。人都快没形了。”淡淡的话语,却让我忍不住心痛。要有多深的感情才撑得住那样的等待?又是怎样的执着,可以在漫长的无望中渴求希望。无心无情的银,真的无心无情吗? 
“后来我意识到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等一个再也没有机会的人是场灾难。于是我把自己收拾了一下,开始重新做人。”是觉悟,也是绝望,所以抛弃从前,只问以后吗? 
“然后就进了‘紫色’?” 
“你不知道刚开始的‘紫色’有多好玩。大家都是寂寞的人。在那里寻找一夜的温情。不一定寻欢作乐,只要过得愉快就好。阿成就是那时候来的。”提到我熟悉的名字,我忍不住竖起耳朵。虽然我并不爱他,但是至少,我曾经喜欢过他。 
“阿成和他很象,喜欢上他是很自然的事情。如果阿成没有把你带进‘紫色’,也许这枚戒指的主人就是我了。可惜,他爱的是你。所以,我才整你,甚至想要杀了你。“ 
“我也很想杀了你。我连刀子都准备好了,打算把你分尸呢。”回想当初的仇恨,由一种隔世的感觉。怎么在一夜之间,就这样泯灭了恩仇? 
“幸好,我们都没来得及杀人。”吐出长长的烟丝,银笑了。“我不会为当年的事情道歉的。” 
“我也不会。但,这并不表示我们以后不会见面,是吗?有机会的话一起喝一杯吧。我想你的他不会介意吧。” 
“好啊。明天怎样?” 
“明天不行。周末吧。” 
“为什么等那么久?” 
“我在医院工作,没时间啊。” 
“那就下个周末。我在这里等你。” 
“不见不散!” 
“没那么严重吧。你约的人,难道还想放人鸽子吗?” 
我笑了:“没那个意思。”微笑中我们告别。没人在意那枚白金戒指最后到了哪里。 

“如何?”同一时刻,酒吧的角落,端坐着的两个气宇轩昂的男人中的一个,低声询问身边同伴的意见。 
打一开始,这个有着一张不可思议漂亮的面孔的男人就紧紧地盯着坐在另一边的浓和银。他专注的目光象一把锐利的刀子,似乎要把某些东西活活撕裂。 
“你是指哪个?你那漂亮宝贝?” 
“我的宝贝怎样还用得着你评论?我是问,那个‘浓’是不是你要找的人?” 
“你调查过他了吗?”男人的目光盯着起身离开的浓的背影,问道。 
“没有。昨天晚上头一次见到。他大概也是圈子里的人。他也来自‘紫色’。” 
“‘紫色’?那个酒吧?” 
“对。‘紫色’中有很多很棒的人,有机会的话,你刻意去见识见识。绝对不虚此行。” 
“我目前的兴趣,你该知道。” 
“是的是的,就是‘浓’嘛。说实话,到底是不是?” 
“帮我查查他。就算脸相似,也不一定是我要的那个。” 
“好吧。” 

五星级酒店的套房里,大屏幕电视机正在播放的是香艳刺激的春宫画面。男主角之一,赫然正是那个漂亮的男人,而在他怀中扭动喘息的,是一个长得与浓极相似的少年。 
男人端着盛满威士忌的酒杯,目不转睛地盯着画面中少年的脸。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 
一言不发地看着屏幕上在激|情中失神的脸,太熟悉的画面依然有让他激动的力量。 
其实,对他而言,“浓”的存在,一直是不可代替的。 
不论是最初雨夜中的救命之恩,还是后来的援手之义,无论是开始的情同手足还是后来的浓情蜜意,“浓”的一颦一笑都是他的珍藏。而他最美丽的时刻,是在床上。 
一直以为无论发生什么事,“浓”都会一直守在他的身边。所以在拼命工作之余,忍不住在外面捻花惹草。直到那一天让他看到自己带回家的少年,他一言不发,转身离开后,自己便失去了他的消息…… 
好长一端时间了。虽然没有刻意地回忆,他的身影却一直刻在脑海里。虽然没有刻意寻找,可身边的伴却或多或少都有他的影子。直到他再也无法忍受不能将阵势的他抱在怀里。他决定去找他。 
认定他不会是隐姓埋名的人,也不至于自甘堕落埋没在风尘中。毕竟他拥有外科医生的执照,走到哪里都可以凭这混饭吃。于是,他把目标锁定在医界。 
几年了,也找到了很多个“浓”,却没有一个是他。就在他开始心浮气躁的时候,好友镇的电话让他冷静下来。 
在酒吧看到的第一眼,便让他的心开始心动过速。 
是他!就是他! 
不用再看第二眼。那双黑发掩盖下的晶亮眸子,红润双唇微笑时翘起的角度,还有微微侧着脸倾听的习惯,都是记忆中最深刻的印象。而他身体淡淡的香味,透过空气,几乎就在鼻尖飘荡。 
一如记忆中纯净甜美的模样,却又有一些不同。是多年没见的原因吗?他的神态有一些陌生,又有奇异的熟悉感。当年那种让人着迷的腼腆,不知不觉中被成熟饿而媚的味道所代替。联想起镇说的他曾经在“紫色”呆过,忍不住,妒火燃起。 
那么漂亮的身体,竟然让他以外的人碰触,那么美妙的声音竟然让别人听到。他的诱惑,他的挣扎,他的激动,他的喘息都让别人一一看尽。一想到这里,启就有杀人的冲动。 
要镇帮忙调查,只是想确定这些年他过得怎样。无论如何,这次见面后,他步会再放手了,永远也不会。 
(四) 
呜呜呜……霉运当头。 
星期五的早晨,出门踢到门槛,走路摔下楼梯,搭公车又遇到车祸。等我赶在最后一秒打卡时,身上已经是伤痕累累了。一不小心,还在打卡处扭伤了脚。 
我是个容易受伤的人哪。若不是皮肤的自我修复能力极好,从小到大累计的伤疤早就可以把人吓死了。哪里来的我现在这身冰肌雪肤。 
拖着一只脚完成今天的工作。我有预感,今天的霉运还没过。然后在走到公寓下的小巷时,我遇到了正在拿刀互砍的年轻人。 
高中生的年纪,血气方刚,可以理解。但是杀红眼的模样实在是很有破坏性。偏偏。脚踝肿成一个大馒头,想溜都溜不了。 
银光在眼前飞来飞去。我唯一能干的,只是尽量往墙角里缩,以期不要被那些利刃勾掉自己的小命。然而刀剑无眼,一道耀眼的光芒,带着流星般的妖艳,直朝我划来…… 
没办法躲开。我闭上眼睛,尽量往地下缩。但愿它不会砍到我。我还年轻,我还没活够,我不要死,我怕痛…… 
咣啷一声,利刃落地。一瞬之后,一个狂猛的声音在耳边爆炸:“白痴,你不会躲开吗?” 
不痛!是谁救了我? 
张开眼睛,立刻被一双深渊般的眸子深深地吸引住。 
是个非常漂亮的男人啊。不是娘娘腔或中性的美丽,而是一种干净利落的漂亮,很男人味,也带着一丝邪恶。从他的肩膀看出去,倒了一地的惨状,是他下的手吗? 
“呃……是你救了我?谢谢!”赶紧道谢。托他的福,小命捡回来了。好棒哦,这年头已经没几个人有这样见义勇为的品质了。这男人看来邪恶,竟然有这样的好心肠。 
“站不起来吗?受伤了?”他伸出手,探视我的身体。 
“没事,扭伤而已。”躲开他的手。这样的触摸很容易让我误会。太习惯男人的手在身上游移的感觉,而我最近又没有机会发泄,万一对他起反应,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蹲在地上是很难对付他灵活的手的。他修长粗大的手指在脚踝处移动的感觉染我有一种奇异的熟悉。似乎我曾经在什么时候被他抚摸过。 
笑一下。也许我曾经有过太躲的男人,所以所有人的感觉都混在了一起,同样能令我觉得熟悉。这么说来,我还蛮无耻的哦。 
“没伤到骨头,擦擦药就好了。走吧,我带你回家。”他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横着抱起。自然地,来到我的公寓。 
开门,脱鞋,落锁,把我放在沙发上,然后问我:“药箱在哪里?” 
看着他,用一种看怪物的眼光看着他。我和他素不相识,可是他为什么对我的家这么熟悉?看他的动作似乎他已经来过这里很多次。可是事实上,我搬到这个公寓也不过一年。 
“你是谁?”问他。虽然我看不出他有恶意,但是我不打算引狼入室。 
他居高临下看着我:“你的脚不痛吗?” 
试试动了动,不太痛,其实扭伤已经是习惯了,谁叫自己走路不小心呢,即使放着不理,它也会自己痊愈的。“没事。” 
“既然如此,我们来聊聊!”带着莫名的气氛,他挨近我,漂亮的脸上泛起情欲的笑容。一双大手封住了我脱身的所有方向,熟练地在我身上撩起熊熊热火。不一会儿,我便再也不能思考……理智丧失之前,我听到耳边响起他低沉的呢喃:“我叫启。别忘了,别再忘记了!” 

他的身体好敏感。 
轻轻撩拨便能引发无穷的情欲。原本并不打算继续的手,也在看到他染上红晕的脸庞之后,有了更进一步的欲望。 
他的味道,一如当初的甜美可口。激|情中隐隐散发的淡淡体香,更鼓惑了我全部的心神。 
他的身上带着伤。点点淤青散布在白皙的皮肤上。那不是欢爱的痕迹,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正因为这样,我才心疼。 
他仍然和以前一样,不会照顾自己啊。 
方才在楼下看到刀子向他飞去,我的心被生生揪紧。更让我愤怒的是,他竟然连躲避都不会。一瞬,我气坏了,也吓坏了。 
出手揍了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头。就算出手的力量过重也无法平息我的愤怒。直到我的手碰触到真实的他,狂跳的心,才平静下来。 
抱住,就不舍得放手。 
他温温润润的声音响在耳边是催|情的毒药。 
欲望,如燎原的烈火一发不可收拾。几乎要不够他啊;可是他累坏了。 
舍不得他的脸庞染上倦容;于是;放过他;任他沉沉睡去。 
看着他的睡容,一缕温柔涌入心房。这么多年不变的纯真面容是洗去我一身阴冷的唯一解药,可是他居然忘了我。 
镇的调查报告已经出来了,所以我才无法不来看他。当年的车祸到底有多么严重,竟然让他丧失前半生的记忆,怪不得他想不起我的脸。 
如见陌生人般的眼神,不是刻意的遗忘,而是彻底的失去记忆。 
这样也好,忘了曾经的爱恨情仇重新开始,对我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的浓”!多么好听的一句话,多么契合的感觉。 

我和救命恩人上了床? 
实在没什么好惊讶的。虽然禁欲了两年,但是我毕竟曾有过太多男人。敏感的身体在他的撩拨下无法自禁,结果可以预料。 
很舒服的感觉,就象上了天堂。 
很熟悉的感觉,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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