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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生命之痛 作者:曾子墨-第12章

小说: 生命之痛 作者:曾子墨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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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我被打得确实没有选择了,就在派出所立了一个口供,承认这个事情,但是我承认的东西跟他们想的不吻合。他们就提示我,问邢红艳睡在哪个方向?她家有几间房?然后给我讲她家有三间房,她睡在西间。睡在床上,也有个东西南北,我说东,他说不对,我就朝西说,反正总共四个方位,总有一个方向是对的。方向确定以后,又问我怎么杀的她,我说用刀杀的。他给我提示说,邢红艳身上没有血,没有伤口,我就不知道怎么讲了。没有血没有伤口能怎么杀的?犹豫了十来分钟,我就说是掐死的吧。承认“罪行”之后,赵新建被送往看守所,在那儿被关押了87天。其间,警方对现场提取的物证做出了检验报告——被害人邢红艳为A型血,其阴道擦拭物上检出的精斑为A型物质,嫌疑人赵新建恰是A型血。但是,现场提取的阴毛却为O型,警方曾抓获的另一犯罪嫌疑人李伟峰血型即为O型。而李伟峰却带着镣铐从警方眼皮底下逃脱了,对此警方并未深究。1998年9月17日,亳州市公安局向检察院提请正式逮捕赵新建。10天之后,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1998年10月3日,赵新建被释放。在家闲了半年多以后,他去往天津打工,以为自己和这件事画上了句号。
  赵新建被释放,极大地刺激了受害者的奶奶邢吕氏。在她眼中,赵新建“不是什么好人”。1994年,因偷盗本村人的银元,赵新建被劳教两年。在皖北这个观念朴素的村庄,这给他带来偷鸡摸狗的恶名。邢吕氏认为:“衣服、拖鞋、毛巾都是赵新建的,公安局问口供他也承认是他杀害的,凶手不是他是谁?”邢吕氏开始四处上访:两次到北京、数次到合肥,省政府、公安厅、法院、检察院,她一一去告;每每有政府领导的信访接待日,老人也必定前往喊冤。目标全部对准赵新建。两个多月后,在天津打工的赵新建被警方从千里之外抓回。2000年8月16日,赵新建案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中院一审判处赵新建死刑。赵新建和他的律师所提出的有关案情中一些重大疑点的意见,法庭并没有被采纳。子墨:你认为这案子有不合乎常理的地方吗?
  黄迎春(赵新建律师):有。第一个不合常理的地方是赵新建作案当天是怎么进入被害人邢红艳家的。对这个过程,他的供诉不合常理。赵家和邢家之前还隔了一户人家,按照赵新建供诉的路线,他是没办法进入被害人家里的。第二个疑点是,赵新建说他进入邢家以后,和被害人还进行了长达几分钟的对话:我拍拍她(邢红艳)的胳膊,她醒了,坐起来,问谁,我说我,她问我你来弄啥,我说来找你的。这时候她就伸手拉电灯,我看她拉灯,我也去拉。两个人拉,电灯绳子就被拉掉了。这时她就说你可走?我说我不走。她又说你不走我喊俺妈。她张开嘴就要喊,还没等她喊出声来,我就用右手捂住她的嘴巴……
  ——节选自赵新建口供如果这个对话确实存在的话,案件就不可能发生,因为睡在临屋的就是被害人的奶奶。第三个疑点是赵新建对作案现场的描述,他说当时被害人的上衣没有脱下来,强奸过后又将她的三角裤给她穿上,但实际上被害人是裸体的,身上没有一寸衣物。另外,赵新建的血型为A型,而现场发现的阴毛却是O型,对这一重大疑点,法庭没有给予重视。
  子墨:你在法庭上有没有提出血型问题,你自己是A型血,邢红艳也是A型血,现场却发现了O型血的物证?
  赵新建:提了,我的律师给我辩护了,他们不采纳。公诉人一直就觉得非得将赵新建枪毙掉。一审过后,赵新建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结果,2002年6月12日,亳州中院第二次判决赵新建死刑。赵再次上诉,安徽省高院再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赵新建:二审依然是死刑,我们家经济不大好,又抓不到凶手,我永远是个替罪羊。我从那时候开始绝食,绝食到第五天,大家劝导我,说你死了不算什么,可是你给家里人带来经济负担不说,名誉上是受不了的,你对不起你家里人。我自己想,也是,既然没有杀人,为啥判死刑?为啥不吃饭?我决定上诉。就是没希望,我也要上诉。我父母为这事给我上访,上北京、上合肥、上亳州,东跑西跑,他们上访,我也得上诉。
  子墨:家里给你上访花了多少钱?
  赵新建:花了几万块吧,家里经济困难。
  子墨:这几万块钱从哪儿来的?
  赵新建:贷款,高利贷。
  子墨:您相信赵新建的话吗?他说他没有杀人。
  赵建华:相信,他平常就不是一个浪浪荡荡的孩子。自己的小孩,从小在身边长大,能不知道吗?
  子墨:赵新建在里面这8年,对家里影响有多大?
  赵建华:损失太大了。赵新建在里面蹲了8年,我跑了8年。起先在亳州跑了两年,他们是一直推,刑警队推到公安局,公安局推到法院,法院推到检察院,互相来回地推。最后我跑到北京,找最高人民法院,找信访的地方,那里人山人海,我一问,有在那儿呆了半年的,也有呆了几个月的,像我一个老农民,看样子没门,我心说就是死在这个地方,这事也办不成。
  赵新建:我伤心难过,对不起家里人。我说不出来是一种啥感受。在看守所流泪太多了,现在眼泪流不下来了,没有泪了。家里人只能劝我,叫我在里面好好的。他们为了我,一年一年东跑西跑上访,我不能不吃饭,不能绝食,不能叫家里人放弃希望。赵新建说因为在监狱里和看守所里哭得太多,现在他的眼睛已经不好用了。他害怕见到阳光,也害怕强烈的灯光。接受采访时,他一直说,摄影灯晃得他睁不开眼睛。几天前,他竟因为看不清楚,一头撞到了玻璃墙上。
  2004年4月12日,亳州中院第三次判决赵新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次,赵新建没有上诉,他被送往安徽省宿州监狱服刑。赵新建:最后判我死缓,问我上不上诉?我说,上诉。但是我们家经济条件困难,上诉的期限是10天,家里没有凑到钱请律师。
  子墨:上诉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赵新建:需要两千块钱。凑到钱的时候,期限已经过了。赵新建没有被判死刑,这使得被害少女邢红艳的奶奶邢吕氏感到不满。她继续四处上访。2004年8月,在她不断上告的压力下,警方将此案中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伟峰抓捕归案。1998年8月7日凶案发生不久,警方曾将与邢庄比邻的周庄村民李伟峰带至刑警队询问,并提取了李的毛发。后经化验,李的毛发与在案发现场提取的阴毛同为O型。然而李伟峰却戴着镣铐从警方眼皮底下脱逃,而在此后的侦破过程中警方似乎也忘记了这名重大嫌疑人。李伟峰后来潜逃到山东,娶妻生子。子墨:邻村的李伟峰也是怀疑对象,但是为什么最后矛头完全指向了赵新建,李伟峰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被忽略了?
  黄迎春:好像赵新建和李伟峰是同时被抓,李伟峰在拘留期间脱逃,脱逃以后公安机关没有深究。案件现场发现了赵新建的衣物和鞋子,公安机关就认为案件出现了直接证据,能够证明赵新建犯罪,所以放弃了对李伟峰的抓捕。
  子墨:李伟峰后来又是怎么被抓到的?
  黄律师:有两个原因,一是赵新建被判死缓以后,被害人家里不满意,多次上访,要求对赵新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是赵新建家里也一直上访申诉。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可能存在问题,在复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是用间接证据来定案的,理由不充分,所以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重新抓捕了李伟峰。
  子墨:刑警队怀疑他(李伟峰)的理由是什么?
  赵新建:他从戴着铐子脱逃掉那一天起,至今没有回家,没有回到他爸爸妈妈身边。而且1998年10月16日那天,他本来要成家,要结婚的,他也没有回来。你没犯法为啥脱逃?没做亏心事,为啥不回家呢?连定亲之日,你都不回来。这一点叫人更怀疑。
  子墨:假设李伟峰是凶手的话,那么为什么你的T恤衫和拖鞋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呢?
  赵新建:我给刑警队讲了,我的东西丢了。难道就没有人栽赃陷害我吗?据《南方人物周刊》报道,李伟峰被捕后不久交代了作案过程:1998年8月6日晚10时许,他睡不着觉,就从周庄窜至邢庄,潜入邢家后,来至邢红艳床旁欲行不轨,邢伸手去拉灯绳,结果被李扯掉,李恐邢叫喊就用手掐住其脖子直至其不动为止,后又对邢进行了奸淫。因为怕事情败露,李遂产生嫁祸之念,因考虑到隔壁的赵新建因偷盗银元刚劳教出来不久,遂从赵新建家西墙翻入,偷走一件T恤衫和一双塑料拖鞋,原路返回邢红艳家中,将T恤放在床上,拖鞋放在床下。2006年1月6日,安徽省高院撤销对赵新建案的裁定,发回亳州中院重审。6月23日,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分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将赵新建释放。刚刚被释放的时候,27岁身高1。76米的赵新建体重只剩下76斤。8年牢狱,他的身体已经完全被整垮了。子墨: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刻,你想到什么?
  赵新建:我想家人会不会来接我。结果家里去接我了。
  子墨:爸爸妈妈都去接你了吗?
  赵新建:妈妈没去,妈妈脑子已经不正常了。
  子墨:出来以后日子怎么过,现在每天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赵新建:回家以后,发现房子叫邢红艳家里人给拆掉了。我父母这些年一直没在家住,住在亲属家。我回家以后,买了瓦,重新修房子,下雨的时候不漏了。爹娘见到我,非常伤心。我身体根本站不起来了,也不能见阳光,不能吃饭,胃也有问题,头晕,不想吃饭,吃了饭,不一会就会吐出来。
  子墨:现在一顿饭吃多少东西?
  赵新建:早上喝点稀饭,中午有时泡一袋方便面,饭量上不去。我出来以后,家里亲属开始给我掉水(打吊针),一天有掉三瓶的,也有掉两瓶的,掉了好久才开始不掉了。
  子墨:能够干农活或者做其他工作吗?
  赵新建:不能干农活。
  子墨:生活靠谁来养你?
  赵新建:俺父亲俺母亲,俺母亲也不能养我,只有靠俺父亲。
  子墨:以后的生活怎么过呢?
  赵新建:怎么过?只有在家,能不能干活不知道,目前只有我父亲在干农活。
  子墨:你之前想到过自己会被释放吗?
  赵新建:在看守所,他们叫我,要放我出去。我问,为啥放我出来?他说,因为没有犯罪事实。我说,关了我8年,就凭一个没有犯罪事实,就将我放出来了?我还不愿意出来了呢。在我们农村,没有犯罪事实跟无罪释放究竟有啥区别,我还不大清楚。
  子墨:你要的是无罪释放,是吗?
  赵新建:对,我要的是名誉。我19岁进派出所,27岁才出来,这个青春谁也还不来。一个无罪释放,能证明我是清白的,也算还我一个清白。
  子墨:你打算要赔偿吗?
  赵新建:要赔偿,毕竟给我个人,给俺家人带来了损失,我的清白没有了。
  子墨点评: 经过了8年的牢狱之灾,也耗费了8年的青春,如今赵新建依然在等待着“无罪释放”这4个字,来恢复他自己的名誉。此外他也在准备着申请国家赔偿,来偿还家里的债务。但愿赵新建不需要再等待一个漫长的8年来实现他自己的心愿。本案的另一嫌疑人李伟峰目前仍在狱中,已被三判死刑的他仍在上诉,据李伟峰在法庭翻供时所称,自己是和赵新建共同作案。安徽省高院目前也并未认定李伟峰就是奸杀邢红艳的唯一凶手。本案尚未结束……
童年·孤独症
  5岁的张思语和妈妈来自山西大同。2007年8月20日,她们来到位于北京东旭公寓内的星星雨教育培训中心上课。培训班主要针对的是40多个3到6岁的孩子以及他们的家长,目的是要在孩子的大脑发育完全定型之前,进行最大限度的干预矫正。这些孩子都患有孤独症。
  儿童孤独症,又被称为儿童自闭症,属于普遍性发育障碍,主要症状表现为不与别人交往、无法建立正常社会关系、缺乏情感反应、语言发育障碍、刻板重复动作等。科学家虽然已从遗传因素、神经生物学因素、社会心理因素方面做了大量研究,但迄今为止仍然不能解释此类疾病的发病原因。思语妈妈:每个家长都很痛苦的,可是没办法啊。我是做老师的,每天教育别人的孩子,有时候我就挺奇怪,难道自己的孩子就不是祖国的花朵了吗?就没人管了吗?见到张思语那天,她穿着红色的小上衣,粉色的灯笼裤,在一个大场子里到处乱窜,似乎对场子里每个人都感兴趣,又仿佛对所有人都漠不关心。乍看上去,她和别的小朋友没有任何差别,只是她的手会不停地乱动。思语夏天每天要吃两根冰棍,这天跟着妈妈路过超市时,她又不走了,用手指着超市的方向——她要冰棍。妈妈拒绝给她买,思雨开始哭,乱跑,大声尖叫。她不会用语言表达。思语妈妈:她叫“爸爸”“妈妈”叫得很早,8个月就会叫了,挺正常的,叫得也清晰。但好像只会“爸爸”“妈妈”这两个发音,以后再没说出过其他的音。1岁多以后,就没有发音了,“爸爸”“妈妈”也没有了。她没有语言。语言障碍是50%孤独症孩子的典型症状。他们的声带结构一切正常,也明白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但就是没有语言。张思语对音乐非常敏感,经常听到某些歌曲,就开始莫名其妙地号啕大哭。这也是她孤独症症状的表现之一。
  记者:哪些音乐她听见了要哭?
  思语妈妈:一般是节奏比较慢的歌曲,像《小城故事》之类的,她一听见这首歌就哭,好像心里很难受一样。回想起来,她好像四五个月的时候,就和其他孩子不一样。当时她就很乖,每天也不咋闹。那时我妈就说,这个孩子不对劲,但是也说不出具体不对劲在哪儿,因为从面目和肢体上说,她并没有那种痴呆的感觉。我们当时就想着可能女孩子比较乖吧,现在想起来她那会儿已经不对劲了。
  这是思语妈妈所能回忆的女儿孤独症症状的最早表现,之后她陆续发现其他问题,比如女儿到两岁才学会走路,语言功能退化,遇到不顺心的事只会大哭大叫,对周围世界漠不关心。思语妈妈:两岁以后,她的刻板动作比较多了,喜欢找软的东西比如布条子、绳子或者塑料袋,拿到手里,就开始绕着玩。后来慢慢就固定了,喜欢玩绳子,玩的时候还有手势,嘴里有时候还哼哼,明显和一般孩子不一样。刻板动作是孤独症的又一个典型症状。每个孤独症孩子的刻板动作都不相同,有的喜欢不停地转圈,有的喜欢一个劲地翻书,有的喜欢把东西归类。刻板动作是孤独症孩子主要的生活内容,如果不干涉,他们可以玩上一整天。记者:她会和其他小朋友玩吗?
  思语妈妈:各玩各的,乱跑。她有一种社会交往障碍,不会与人沟通,不会和小朋友玩。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其他人她根本不关心。比如一般小孩,当她很亲近的人离开的时候,她会哭闹,要跟着去。但是张思语不会,从来她就不会哭着闹着要跟谁去。当时我们不了解这种病,还说张思语不关心这个世界,好像是管你谁来谁走,都跟我没关系。其实这些都是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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