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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楼兰-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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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和文字。    
    魏晋两朝仍继承汉朝的办法,继续在楼兰地区屯田,这些屯田的士卒在楼兰地区开垦荒地,种植各类作物,使当年楼兰地区的农业生产有了相当的发展。从木简文中还可看到,屯田的士卒不仅亲自参加农业生产,而且还在此推广中原地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先进的铁制农业工具。    
    在已发现的木简简文中,还可见到有许多关于派士兵守堤防卫和进行溉田的记载,充分说明了在干旱沙漠地区农业生产主要要依赖于人工灌溉这一事实。考察队在楼兰城的城外就曾发现有四条干涸的河床,在城中发现有人工渠道的痕迹。在城外密集的雅丹地形中还发现有当年开垦的农田和灌溉。当然现在已完全沦为荒漠了。其中有1枚汉文木简简文写有:“赎胡女舍律令”6个字,这反映了当年楼兰地区曾有奴隶买卖的法规。    
    在楼兰城中发现的最晚的木简是记载有建兴十八年(公元330年)纪年的木简。“建兴”是西晋帝司马邺的年号,但他只用了四年,而现在在楼兰城中却发现了建兴十八年的木简,过去还曾在新疆的吐鲁番地区发现过建兴三十六年和建兴四十八年的柩铭和木简。史书记载,西晋王朝在公元316年为匈奴人刘渊所建立的前赵政权灭亡后,司马氏的晋室南迁,立司马睿为帝,称东晋元帝,改年号为建武、太兴。当时北中国为各地方势力割据,原西晋凉州刺史张轨及其子张实占据了河西走廊,建立了前凉政权。据《晋书・;张轨传》的记载,西晋政权南迁,元帝改年号为东晋建武、太兴时,前凉的张轨,张实仍保留采用了建兴年号。现在在新疆的楼兰地区和吐鲁番地区仍发现有用建兴四年以后的建兴年号的木简和柩铭,可能就是这一历史事实的反映,而且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在西晋司马氏政权南迁后,古代楼兰和吐鲁番等地曾属于张轨父子所建立的前凉政权统辖。这一历史事实似乎也为20世纪初在这一地区内发现的李柏文书所证实。1910年日本大谷光瑞探险队到达楼兰地区,在楼兰地区内发现了李柏文书。李原为西晋时的西域长史,驻守在楼兰地区,西晋政权南迁后,他投降了前凉政权,但仍驻在楼兰地区,他的文书是在楼兰城南面的一个遗址上发现的。    
    “建兴十八年”的木简所提供的纪年,是目前在楼兰城中发现的年代最晚的一个年号,自此之后,再未发现有比它更晚的材料。那么,根据这一材料,是否就可以说明这样一个历史的事实,就是在公元四世纪初,在楼台兰地区仍然有屯田的将士,他们在西晋南迁后,实际上已为前凉张氏政权所管辖,到了建兴十八年,也即公元330年后,楼兰城才逐渐被人们所废弃。而到了公元四世纪末,东晋隆安三年(公元399年)时,高僧法显在路经罗布泊地区时,根据他的描述,这里已是荒漠了。


第三部分 回眸:几十年前一次惊心动魄的考察活动第24节 神秘的古文字

    在近一个月的考察中,不仅在楼兰城中取得了一批当时中央王朝的文物,如西汉时期的钱币、铜镜、漆器;东汉时期的丝织品、毛织品和魏晋时期的汉文木简和文书等;更重要的是同时还取得了一批楼兰地区具有本地文化特点的文物,如卢文木简,木雕饰件,各类金、银、铜饰件,各色料珠等等。联系到过去在楼兰城的考古发现,在这众多的出土文物中,尤以发现的卢文木简和文书最为珍贵。    
    卢文是古代新疆南部当地民族使用过的的一种古文字,它是由音节字母组成的,书写方式是由右向左横写。据了解卢文字最早出现于公元3世纪的印度孔雀王朝时代的阿育王时代,它书写的是印度语中的西北俗语,此种文字首先通行于印度西北部和今巴基斯坦一带,后从印度西北向北传播,流行于阿富汗、乌兹别克、塔吉克地区,在我国新疆境内的古代于阗国和古代鄯善国境内也有发现。    
    关于卢文字的使用和被废弃的历史,人们还不能知道其详细情况。据目前已发现的材料,大约在公元12世纪时,大月氏人在今阿富汗境内建立了贵霜王朝,当时卢文从和婆罗谜文、希腊文共同成为贵霜王朝官府通用的文字,在今巴基斯坦的西北部和今阿富汗境内就曾发现有大量的卢文石刻和钱币。公元3世纪中叶波斯萨珊王朝侵入贵霜王朝,到公元5世纪,贵霜王朝最终为哒人所灭亡后,卢文逐渐被废弃,成为一种死文字。    
    在新疆境内最早发现的卢文材料,是1874年在和田地区发现的两枚“汉两体钱”。钱币为铜质,圆形无孔,正面中间压印一走马。马的周围压印有一圈卢文字,其汉文译意是:“大王、王中之王、伟大的矩伽罗摩耶婆”,背面中间压印有月桂树的环,其周围压印的汉文,其文为:“重二十四铢钱”。由于钱币上压印有一走马,故也称为“和田马钱”。继此之后,又发现约有一百多枚。但这类钱币,至今只在和田地区发现,似为古于阗国独制的钱币。关于卢文文书材料,在我国境内最早发现的残片也在今和田地区,这就是1892年俄国人和法国人在和田买到的卢文《法句经》抄本的残页。20世纪初又有人相继在今新疆南部的尼雅、安迪尔、楼兰和敦煌等古址中发现了一批卢文木简和文书。斯坦因和亨廷顿二人在新疆南部地区所获得的卢文木简,目前已整理发表的就有764枚,在楼兰城中发现的有48枚,另有7枚是在安迪尔等古址中发现的。这些已发表的木简简文,都搜集在《斯坦因在中国所发现的卢文文字集录》一书中。这次考察的在楼兰城中只发现了一枚卢文木简,可惜残破得太厉害,字迹已无法辨认了。    
    根据史书记载,楼兰国于公元前77年因另立新王,改国名为鄯善。关于鄯善国的情况,《汉书・;西域传》中有专门的记载,文中说:鄯善国,本名楼兰,王治泥城;全国有1570户,人口有⒈41万人,其中士兵有2912人。又说:鄯善国国内多沙地,少农田,粮食要依靠邻国;国中出玉石,生长有葭苇、柽柳、胡桐和白草等草本植物,人民从事畜牧业,有驴、马、骆驼,能制作兵器。又说,鄯善国正位于东西交通的要道,东距阳关1600里,西通古且末地区720里。又从《三国志》引《魏略・;西戎传》中得知,曹魏时塔里木盆地南边的古且末国、小宛国、精绝国和楼兰国都为鄯善国所统治。精绝国即古尼雅遗址所在地,在今民丰县境内。根据上述材料,对古代鄯善国的统辖范围可以有一个清晰的了解,鄯善国的疆域,东面从罗布泊地区的楼兰城算起,西面到今民丰地区的尼雅遗址止,由此再向西应是古于阗国的地界,因而在楼兰城和尼雅遗址所发现的卢文木简和文书应都属于鄯善国。关于这批卢文材料的年代,一般根据与卢文木简同时发现的汉文木简和文书上的纪年来判断,认为应该属于公元三四世纪。    
    从已发现的属于鄯善王国的卢文木简和文书,其内容大多数是世俗文书:国王的敕谕、公文函件、各种契约、簿籍帐历和私人信件,也有少量是属于宗教方面的材料,但没有发现佛经。这批材料对于研究和了解古楼兰――鄯善国历史文明的发展,楼兰――鄯善国的社会政治和经济,以及思想意识,宗教信仰等状况都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从卢文材料中人们可以了解到在楼兰――鄯善国内的最高统治者是国王。卢文木简提到国王名字之前,常常要加上许多赞颂之词,如:“伟大国王,上天之子”、“伟大国王,王中之王”。其中有一枚木简(《残集》中的579号)尤为突出,木简简文上写着:“伟大国王、王中之王、伟大、胜利、公正、正确执法之安归伽陛下”等等,具有独特的政治特色。在《残集》发表的卢文材料中,提到的楼兰――鄯善国国王的名字有五位,他们是贝比耶(在位时间约相当于公元247年)、陀伽(在位时间约相当于公元254~公元257年)、安归伽(在位时间约相当于公元255~公元295年)、摩希利(在位时间约为公元293年~公元323年)和伐色摩那(在位时间约为公元321年~公元334年)。在汉文史料中记载的最早的一个楼兰王的名字是尝归(或安归),尝归于公元前77年为傅介子刺杀后,继王位是尉屠耆;到东汉时其国王的名字有:安、广、尤还。据我国学者马雍的研究,他认为卢文木简提到的最后一位国王伐色摩那,其原文是Vasmana*;应该就是《晋书》中记载的鄯善国王元孟,元孟是伐色摩那的对音。学者们研究这批卢文木简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就是在述国王安归伽、摩希利和伐色摩那的名字前都加有一个“夷都伽”(即jitugha或jitumnga)的称号,英国学者布腊夫考证认为这个称号应该是晋朝“侍中”的译音。如果这一认识是正确的,那么从尼雅遗址中发现的二枚晋朝时的汉文木简也就得到了确证。此二枚木简简文的全文是:一、“晋守侍中大都尉奉晋大侯亲晋鄯善、焉耆、龟兹、疏勒”;二、“于阗王写下诏书到”此二枚木简,是一件文件,这是一件晋王朝下给鄯善等五国国王的诏书(抄件)。从“晋守侍中”至“亲晋”13个字是五国国王共同的官衔。    
    从已发现的卢文木简中,还可以得知在楼兰――鄯善国内,国王下设有“诸执政官”、负责处理王国内部的各项事务,执行法律,调处各级官吏和各地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国王在国内分设:州、城,在州、城内也各设有地方执政官。在木简简文中常有各城执政官调解处理或判决各地纠纷的记载,如《残集》中第495号木简,其简文是:“兹于伟大国王、上天之子贝比耶陛下在位之八年二月二十四日,耶吠村中一名男居民,名阿钵注罗,他愿将土地出卖,该地由莱吉耶购买。该地能种一米里马十希籽种,给价价值三十穆立之三岁马一匹,已由卖主收讫,双方在公平之条件上,当诸执政官凯特耶及毕特耶之面达成协议。知此事之证人阿没托 迦罗没蹉。”这就是一件由执政官出面,由买卖双方签订了的关于土地买卖的协议书。    
    但在王国内部真正掌握实权的却是“税吏”,税吏是国王直接派遣到各地的负责征收赋税的官吏。税吏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往往还不仅是收取赋税,而是凭他个人的权势,在各地百姓中掠取财物,派遣差役,甚至霸占奴隶,私卖人口等。如《残集》中第106号木简,这是一封地方执政官写给税吏莱比耶的信,简文全文是:“你前曾在此将男人僧伽陀摩卖给舍伽那,该人在执政官面前控告说:‘我系属国王所有之人,现莱比耶无正当理由将我出卖’。现他不愿替舍伽那干活。关于该人出卖之实情,你务必写一报告。”税吏在当地是王权的利益代表,也往往就成了王权统治的代表,地方上的土地纠纷,谷物播种,民间借贷,甚至男女婚娶都要报告税吏。人们在称颂国王的同时,也给税吏加了许多赞词。如《残集》中第107号木简简文上就这样写道:“柯莱沙及鸠那罗谨向神喜爱,美名颂扬,修缮上天之路的税吏莱比耶致候,敬祈身体康泰,万寿无疆”等等。有些税吏甚至欺上瞒下,私自吞没大量税收,有的长达二十多年之久。《残集》第275号木简就是一封国王催促税吏速将所收赋税上交至都城的信件,简文写道:“自前由你处征收阿夷耶摩村之年税以来,迄今为止已有20年。你在该地将此税一直吞为已有。当你接此泥封契形文书,此税――我已由此送上账单一份――连同此税之账单全部应由列钵多、耶特摩和耶吉特迅速交此,不得隐瞒,不得少交。”    
    在王国内基层中还设有百户和户长。《残集》第173号木简,文中写道:“苏祗耶百户内,应给粗地毯一块。在多伽凯办公室,有酒十三希”。又同书中第246号木简,其简文为:“户长祖祗耶,户长鸠列耶、波尼支伽、波伽那、鸠尼多、基罗耶摩、莱半摩、多迷耶;必须命令将在此所述之诸人全部带至桥处。来自凯度多和且末之人应全部住于此处,命令书已由皇廷到达。”    
    楼兰――鄯善国内,也有它独自的法律,这方面的材料在已发现的卢文木简中可以看到,除前述的税收法外,还有土地、水利、狩猎、保护树木和拘留等等执法的规定,甚至还有刑法和遗产处理法等。    
    楼兰――鄯善国的社会经济,主要是畜牧业,也有农业和手工业。土地私有,国王不仅是名义上全国土地的占有者,而且皇家可以随意占有土地、牧场。皇家有自已的农庄、驼群、牛群和羊群,全国的百姓都要为皇家出劳役。《残集》第193号木简简文上就写着:“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于皇后之新村,上天之子亲自下令一道。”同书第55号木简上还见有这样记述的简文:“命令书一封亦已自皇廷送抵此处内开上自舍凯该地送来之皇家牛群所产之酥油,必须在凯度多人鸠钵苏到达你处时,才可自凯度多之牲口上卸下。”《残集》中第180号木简上是一篇皇家驼群的详细账目单。皇家的骆驼群,到各地后,不仅要供给饲料和水,还要派卫兵守卫。在《残集》中第182号木简上就记录了此事,简文写道:“国王陛下……顷据剑……迦向我等报告,他系皇家骆驼队之看守人。从前一向由国家为骆驼队看守人准备卫兵,现在不给卫兵了。”    
    在楼兰――鄯善国境内发现的卢文,基本是是皇家的档案,是古尼雅和古楼兰等城中统治者与鄯善国的皇廷来往的命令、奏折或处理国内事务的各类公文、契卷等等,因此其内容较多地记录了当时国王如何在政治上,经济上对王国进行统治的情况,但就从木简中仍可看到当年楼兰――鄯善国的居民,有的虽在城市过着定居的生活,但其从事的经济生产仍是以畜牧业为主,牧民们长年随畜群放牧,在城市周围有粗放的农业,除有各类畜产品和农产品,如:奶酪、酥油、食肉及大麦、小麦外,还有发达的园艺业,种植有葡萄和石榴,会自制精美的毛毯,毛布衣服,而其中尤以酿制葡萄酒为主,葡萄酒是国王征收赋税的重要内容,为此还设有“酒局”,专门负责收藏;国王对一些欠酒税吏,甚至采取撤职手段,以示严惩。    
    除酿酒业外,人们在卢文木简中还见到有陶工和制工匠的记载,这说明当年的楼兰――鄯善国境内各城中都有手工业作坊,楼兰城中遍地所见到的厚陶缸碎片,应就是当地陶工所生产的。     
    在已发表的卢文木简中,有一些木简是具体记载了当年楼兰――鄯善国在丝绸之路上所担负的送迎过往使者、商旅的情景。来往于这条丝道上的东西方使者、商队和僧侣都要经过这里。由于道路遥远,绵延几千公里,长途跋涉在这条丝路上的旅人,就得依靠于沿途各国一段一段地提供向导、骆驼、水和粮食,甚至是守卫的人。     
    从卢文木简中还可看到,从丝道上运来的内地丝绸,主要都是内地商人驮运来此作交易的。有的内地商人还采取了赊帐的形式,在《残集》中曾多次见到有这方面的木简,如此书的第35号木简,其简文是:“应阻止苏祗多调查。目前没有由中国来之商贾,因此丝债现在不必调查。关于骆驼之事将麻烦耽没辛那。当商贾由中国到达时,再行调查丝债。如有争执,朕在皇廷将会作出决定。”    
    卢文木简材料显示,当时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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