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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当美女变成丑女-第17章

小说: 当美女变成丑女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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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些了吗?”她拿把扇子站在一边为我扇风。
  我垂眸平定呼吸,掩饰地对她说:“谢谢姐姐关心,我好多了。
  府上的酸梅汤味道真不错,酸中略带甜香,不像一般的汤那么甜腻。“
  二夫人得意一扬眉,说:“那可是我的独门密方。”
  我端起碗又喝了一口,舒服地吁口气,说:“改天来找姐姐学学做这酸梅汤,妹妹此后也好多点口福。”
  “不值什么,妹妹喜欢,一会儿我让人送两罐我亲自腌渍的梅子去府上。”二夫人笑着说:“只须记得蒸梅子的时候先用大火蒸,不能放糖,而是略调入一些蜂蜜,然后再用小火熬,最后还要加入在冰窖中镇过的桂花,这样做出来的酸梅汤才会完全发挥梅子的酸味,而不会被腌渍的糖味所掩饰。”
  我承情道谢,在古代虽然生活富裕,毕竟不如现代方便,好些日常的简单享受到了这里便成了奢侈。
  像这冰镇酸梅汤,一般老百姓便连想都不用想了。
  正说笑间,我们的行踪已被众人发现,喧闹起来,一起往这边走过来。
  二夫人拉我站起来,“妹妹,得打起精神来,这些小姐太太们可不是好应付的。”
  我慵懒地扶着椅子,眯眼看着眼前这一帮娘子军。
  当先而来的是正是城内丝绸大户王家的二小姐王琳芝。
  她娇笑着朝我奔来,一把拽住我,面对众人说:“你们也不必急,我们就让丁丁作证,看看到底是谁的眼光精准。”
  我无可奈何地问她:“就是天大的事琳芝你也先放开我,让我好好站着说话嘛!”
  众人哄笑,集珍轩的少奶奶掩嘴而笑,挤眉弄眼地说:“呵呵,王小姐也太过着急了,就算十二小姐知道得最多,这事最后不也得凌少爷做主嘛。
  你就算把十二小姐抓得再牢,也得凌少爷喜欢你啊!“
  王琳芝脸一红,讪笑着放开我,嘴里却不服输,“你还不是嫉妒嘛,谁让你早生了几年!”
  我心头狂跳,又是和丁维凌有关?隐隐觉得不想听,可还没等我想出告退的法子,众人就七嘴八舌地你一言我一句地把事情说了个清清楚楚。
  原来这帮人闲极无聊,就拿城里的贵公子们说事,风头最健的自然就是我身边那三人。
  与丁维凌最有可能的当然是林扶悠和温如柳两位表亲,但一日没有下定,其他人也仍然有机会。
  不少姑娘一颗芳心就系在丁维凌这个对外人极冷淡的冰人身上,王琳芝就是其中一位痴心人。
  我淡淡说道:“你们都太盲目了,他性格冷淡,淡薄情爱,像他这样的人并不是一个好丈夫。”
  王琳芝激烈反驳说:“怎么不是?他又英俊家世又好,从没有风流韵事传出,光看他对你这个妹子有多好就可以明白他将来会对妻子多好。”
  我胸口一窒,是吗?真的是我错了,我的凌哥哥将来也会对别人一样的温柔、一样的千依百顺?突然想起当年他离家经年回来时,对林扶悠柔情款款的样子,不由下意识地望了一眼林扶悠。
  只见她莫测高深地柔柔朝我笑笑,笑意中有说不出的自信。
  我的脸色刹那间雪白,胸口传来一阵阵绞痛,催人心肝,却痛得我莫名其妙。
  心底空落落的,那种陌生的感觉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像孤身站在空荡荡的井边一般。
  极深处水色如墨,隐隐映出我的身影,风一起影子便曲折变形,让人望不真切。
  我的心事便在水光中一隐一现,我想探手拨去浮光看个真切,却怎么也触不到水面。
  心底有个声音不停地在警告我,于是我踌躇地站在井边,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耳边只听到众人不停地问:“丁丁,你说说看,凌少爷究竟喜欢哪家的姑娘?”
  我神思昏昏,勉强堆起笑,“凌哥哥的心上人又不是我的心上人,这事自然该去问他,我怎么会知道呢?”
  王琳芝举起粉拳敲我,娇声说:“丁丁你坏死了,知道人家心急,还吊我们胃口。”
  我苦笑,我是真的不知道啊!其实,我也很想知道。
  这个念头冒上来,我心神剧震,原来我不是不关心,原来我一直也是想知道的。
  第二次绑架
  因为感冒加重了,再加上年底事情特别多,我这两天更新会明显降速。
  请大家多多原谅!
  另外,想问下大家,如果此文入VIP ,你们还会支持吗?
  ——————我不知道是如何从知府官邸出来的。
  人和魂似乎分成了两半,与人交际应酬我完全不需要动脑子,熟极而流,而我的灵魂却飘向空中,茫茫然地东飘西荡,不知道该往何处去。
  我被心中隐约浮现的一个念头惊得三魂失了五魄,这绝对绝对不可能,我拼命摇头,压下这个可怕的念头。
  马车内空气燥热,懊闷难当。
  我烦躁得真想一把扯开衣领,仰天狂啸一番。
  “阿福,停车!”我甩开车帘,大叫一声。
  赶车的丁福拉住缰,回过头来瞪大了双眼,说:“十二小姐,您有什么吩咐?”
  我走出车厢,双手一撑车辕,轻巧地跃下车。
  “小姐,凌少爷交待过,您得一径地回府,不能去任何地方。
  要不然就要小人好看。“丁福急切切地叫。
  我没好气地瞪他一眼,“我哪儿也不去,下来透透气,你跟着我就行了。”长袖一甩,自管自往前走。
  丁福愁眉苦脸地驾着车跟在我身后。
  下车的地方离洛水河不远,洛水河横贯洛安城,把城市划为南北两半。
  我沿着河岸缓步而行,两岸的石榴花开得正盛,火红的小喇叭挂满枝头。
  梧桐也开出了白色的花絮,初夏的清风吹过,便飘飘荡荡地一团团在空中飞舞。
  我无意识地下到河堤下,站在临水的石阶上,丝履沾上了湿水,我却浑然不觉。
  六月的风吹在身上暖洋洋的,已经带上了夏的气息。
  水波碧绿清澈,阳光在河面上洒了一层跃动的金点,三五小鱼在水草中悠然摆尾,在金光中快乐穿梭。
  看起来天真纯洁,无忧无虑地让我心生嫉妒。
  我跪在石板上,把头埋入水中。
  我闭上眼睛,在沁凉的碧水中感受这纯然的放松。
  多好,在这一刻,我不是丁丁,也不是凤菲菲,我什么都不用争,什么也不用想,就这样脑中一片空白,不用害怕内心的脆弱。
  我仿佛回到了前生的五岁之前,纯然地天真让我留恋地不愿离开。
  刚把头抬起。
  “小姐不要啊!”我听到丁福张皇地狂喊,紧接着便被人用力抱住扑倒。
  只可惜这里不是草地,我只能别无选择地往河里倒下。
  倒下的那一刹,我真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哭。
  这个丁福,怕我自寻短见,急急忙忙上来救主,却反而把我撞入了死地。
  要知道我虽然生在江南水城,却是个标准的旱鸭子!郁闷啊,我本无心寻死,现下却真的是找死了。
  我睁大双眼,对这个世界留恋地看最后一眼。
  无论我来自何处,在丁丁的躯体中生活了十年,是演戏也罢,是真情也罢,这个世界已经是我唯一可以依归的地方。
  不知道这一次的死亡,老天会如何待我?只求不要和我再玩灵魂穿越的游戏了。
  把一个人的意识强加到另一个人的身上,其中的痛苦和不适远非小说中说得那么轻松简单。
  我活到现在将近十二岁,其中的甘苦也只有自己才能明白了。
  说说似乎很久,其实不过是电光一闪间。
  “卟嗵”巨响声中,半空中突然伸出一只铁臂搂住我的腰凌空一提,我便站到了梧桐树枝上。
  枝稍上我随着枝条有节奏地起伏着,如果不是太过惊奇,我倒是很享受这样的体验。
  我侧首看搂住我腰的人,一身黑衣,脸也用黑巾蒙住了,眼神沧桑,眼角已有细纹,看起来该有些年纪了。
  河里有人挣扎着浮起来,正是那个倒霉的丁福。
  我好笑地望着他,他来救我,结果我在树稍上,他倒进了水里。
  树上我也不便施礼,我对那个黑衣人说:“多谢大侠相救。”
  他冷冷地说:“你怎么知道我是救你?”
  “唉!”我叹一口气,无可奈何地说:“如果又是想绑我的,那就请便;如果想杀我的,那就直接把我推下树,又快又省事。
  不过我想你应该不至于要杀我吧?“
  他怪异地朝我看来,接着笑起来,锐利的眼神一瞬间变得柔软。
  他说:“小姑娘,你跟我走一趟,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保证不伤害你。”
  我淡淡地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敢不听话吗?”
  虽然看不见,但我感觉得到他在微笑。
  “你很识相。”
  腰上一紧,我已腾空而起,匆忙中我看到刚爬上岸的丁福一身湿漉漉地狼狈地朝空中大喊:“放下小姐!”
  那黑衣人冷声说:“回去禀报你的主子,准备赎金赎人。”声落人消,刹那间已经看不见洛水河。
  远远还能听到丁福狂呼乱叫,我已经可以想象接下来会有一场怎样的兵荒马乱。
  风驰电掣中,我什么都来不及看到,人已经晕乎乎地落了地。
  用力晃晃脑袋,好容易才从那失重的感觉中回过神来。
  游目四顾,我身处的地方是一个小山坳。
  并没有什么奇花异景,和全天下的小山坳没有任何不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这样一个地方,就是让我再来一次,说不定也没法肯定就是这次待过的地方。
  黑衣人已经不在,只留下我一个人。
  不过我也没天真地逃跑,安之若素地找个干净点的地方坐下来等。
  眨眨眼的工夫,那黑衣人一闪复又现身。
  他冷冷地说:“站起来,跟我走。”我掸掸衣裳跟上他。
  走了一段路后,前面出现一条两边长满了刺棘的小径。
  我打量下自己华丽的拖地长裙,很有自知之明地停步不前。
  他回首问我:“怎么不走了?”
  我指指自己的衣裳,对他做个鬼脸。
  他皱起眉头,小声嘀咕说:“女人就是麻烦。”无可奈何地回头接我。
  我不禁苦笑,这麻烦还不是你自己找的吗?
  小径后豁然开朗,眼前有一大片空地,靠山壁处搭着一座小茅屋。
  他指指茅屋,说:“今天晚上你就住在那儿。
  我看过了,那屋子有人住过的痕迹,还算清爽。“
  “那你呢?”
  “我在屋外练功。”他冷冷地说。
  “顺便看着我吧!”我撇撇嘴,嘲讽道,“放心好了,我不会武功,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你的视线,我才不会那么笨地自寻死路呢!”
  他淡淡说:“你这样识时务最好不过,也免得受皮肉之苦。”
  天色渐渐暗下来,谷中黑得尤其快,我已经不知道被他带到了何方天地。
  他收拾了一些树枝,生了一堆火。
  我坐得远远的,现在可是夏天,我可不想热得油光满脸的。
  黑夜中,蚊虫被火光吸引,蜂拥而上,我被咬得坐立不安,双手齐挥,最后更是迫不得已地在原地跳跳蹦蹦的,累得气喘吁吁。
  他奇怪地看着我,“你这人真奇怪,遇到鬼都不怕,怎么对几只蚊子这般失措?”
  我气呼呼地喊:“我宁可被鬼缠,也不愿被蚊子吸光血。”唉,我承认,我不怕死,却怕受苦。
  前生今世,无论我精神上有多重的负担,但在物质上我从来没有缺乏过。
  他放声大笑,蒙面的黑巾被他口中的气息吹得一飘一飘。
  我气急败坏地叫:“你要是有什么驱蚊的药,就快点提供,也好让我歇一会,省得吵着你练功。”
  他想了想,说:“这话倒也有理,本来我还想看你多跳一会的,罢了,这个药膏给你涂。”扬手抛来小小一盒药膏。
  我赶快接住,顾不上有人在,手忙脚乱地把裸露在外面的肌肤统统涂了个遍。
  沁凉的药膏让我被蚊子肆虐过的肌肤得到解放,我舒心地瘫倒在地,口中说:“这药效果真不错,反正也只有一点点了,你就送给我好了。”说着便把那盒药塞入怀里。
  他摇着头叹息,对我不雅的举动不以为然,说:“你不好奇我捉你来做什么?”
  我伸个懒腰,懒懒地答:“你想说自然会告诉我,不想说我又何必白费这个劲。”
  “聪明姑娘。”他双眼掠过一抹兴味,前后左右上下打量我。
  “不过洛安人都叫你仙子,难道他们信奉的都是鬼仙?”
  “鬼仙?”我怔住,突然想到什么,连忙从怀中摸出一面小镜一照。
  “呀!”我惨叫连连。
  原来我在梧桐花树下站了半天,头上身上沾了不少白絮,后面又把脸埋进水里,脸上的彩妆早就化得稀哩哗啦,我随后就被他抓走,云里雾里的,早忘了这一茬了。
  此刻猛一看来,可不是能吓死人吗?
  赶快拿方巾帕把脸抹干净,头发也散开来理清,梳了支简单的麻花辫,没有绑辫子的细绳,我就把拆下的细金链串当绳子胡乱一扎。
  “有钱人到底是有钱人,连绑个头发也用金子。”他神情冷漠,不屑地说。
  “你若是有合适的头绳,不妨借我一根,金链绑头发并不得力。”我坦然向他伸出手。
  他不自在地转开眼神,冷哼一声,转开话题。
  “原来你真人就长得这个模样,我还当洛安仙子有多美呢!”
  我照照镜子,镜中显出一张平凡无奇的脸,不过肤色比常人白晳些。
  脸容最多称得上秀气,这样一张脸走在大街上一捞就是一大把。
  确实离传统意义上的美女远甚。
  我素面朝天,信心反而回来了,施施然坐下来,说:“世人称我为仙子,那是谬赞了,不过你若是想要打击我,只怕也要让你失望了。”
  “我没想打击你,不过是说了一句实话。”他不安地转过头,看来性子还有纯朴之处,不算无药可救。
  “最伤人的话往往就是实话。”我淡淡地说:“现在你可以说说你的目的了。”
  他更加不自然,不曾被蒙住的地方透出了红色。
  “我……”
  “直说吧!我喜欢直截了当,爽爽快快!”
  “我想要些钱。”他被我一激,果然很爽快。
  我不动声色地问:“多少钱?”
  “三十两。”他犹豫下,又说:“五十两。”
  “你说多少?”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太多了吗?”他惴惴不安地拉拉衣角。
  我真想晕过去算了,他绑架我居然只是为了区区五十两?虽然五十两在民间确实是笔巨款,但以我的身家,任何有点眼光的人都绝不会只要五十两吧!
  我黑起脸,冷冷地说:“你和我开玩笑?”
  他更加不安,眉头紧锁,说:“我知道五十两挺多的,但是这笔钱关系到义弟的性命,说不得只好委屈小姐在此处待上几天,等我拿到钱,自然会放你走。”
  我原来觉得此人应对颇有风范,感觉酷酷的挺有城府,此刻一接触,才知道什么叫银样邋枪头,十足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我无力地挥挥手,问他:“如果我马上让人送来五十两,是否立刻就能放我回去?”
  他说:“那是自然,我只要钱,又不要你的命。”
  我想了下,拔下耳坠、镯子递给他,说:“这些首饰价值超过二百两。
  你若是急着用,就去当铺里当了,当个五十两应该可以。“
  他愕然望着我,愣愣地问我:“你不怕我拿这些钱去做坏事吗?”
  我没好气地说:“就凭你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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