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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综同人)一骑红尘 作者:文焰(晋江2014-01-15完结)-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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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整部歌剧魅影,固然为魅影的草菅人命而感到痛恨,可同样的,也有着无边的惋惜。一个如此惊才绝艳的人物,能够修建机关重重的地下迷宫,还能够谱出旷世的歌剧,却因为一张如此丑陋的面容,而被所有的人厌恶,遗弃。他爱的,最后背叛了他;他不爱的,厌恶遗弃了他,让他生活在永世的孤寂之中。
  这样的一个人,应该被尊敬,而不是被厌恶。刘晓的手,缓缓的收回。她还是想听完那个《唐璜的胜利》,可刘晓想,这样的一个人,不应该再受到任何的不公。
  就让他戴着面具吧。自由自在的,做这个地下王宫的主人。克莉丝汀不用再做什么名扬一时的女高音,她只用做一个普通的芭蕾舞演员就好。或者,攒够了钱,她还可以去中国?刘晓浅笑着想道,坐回了椅子上。
  “时间到了。我们该回去了。”魅影的声音低沉而悠扬,就好似大提琴一样的动人。刘晓一怔,慢慢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上。
  魅影的手,宽厚,温暖,还有几处因为常常练习音乐而磨出的薄茧。他的眼眸,冷酷又多情,残忍又温柔,那半边的面具让他更显得神秘,让他的歌声也显得更为醉人。
  “爱上了克莉丝汀的魅影。”刘晓哧哧一笑,让魅影一怔。
  “我们走吧。”她站起身子,华美的演出服摇曳生姿,“音乐……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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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8年。这个日子或许没有谁真正在意过。刘晓亦然,她毕竟不是一个传统的文科生,对于任何的年月都了如指掌。可当戊戌六君子的声音响彻了整个世界的时候,哪怕她身处巴黎,也听见了那些爱国志士的声音。
  中国。北京。
  如果温璞在的话,她一定可以在那里遇见他。坐在飞机上的刘晓掩着唇哧哧的笑。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很久都没有想起温璞了——是因为害怕他来到这里的时候,是还没有遇见自己的那个温璞么?
  或许是吧。刘晓想着。她毕竟是个自私的女孩儿,不想让自己的殷勤最后都是徒劳无功。
  可为什么一想到戊戌变法,就忍不住想要飞奔回自己的祖国,为他们加油鼓劲呢?
  刘晓也不知道。就好像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她的心底,如此呼唤着她,每一声都是如此的温柔,如此的坚定。那是她心底的声音,她做不到无视,做不到漠然。如若一切本就是梦幻,那么为什么她不可以做到随心所欲,任性张扬呢?
  所以,她回来了。
  苦难中的母亲。我回来了。刘晓闭上了眼睛,等待着飞机起飞的刹那。身体被慢慢地托高,慢慢地,缓缓地,飞机在蓝天下遨游,飞往她那苦难中的祖国。
  睁开眼,她看着窗外的蓝天。直到突然一声,灯光灭了,所有的人都开始惊叫。刘晓感到飞机在不断地摇晃,在所有凄厉的声音中,她,不,应该说是克莉丝汀,还可以听得分明,那悠扬而动人的歌声。
  “纵然你转身离去,只留下惊鸿一瞥……”
  这首歌,曾经是她的最爱。可没想到,却会是她的丧钟。一片浓烈的黑夜之中,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看不见,刘晓感到有一股温暖的气息迎面扑来。唇间传来刺痛,那是她习惯了又厌恶了的,亲昵的滋味。
  “为我歌唱吧,我的音乐天使。”他的声音邪恶又可怜,让刘晓几乎开始憎恨。她不怕死,可再一次回到自己的祖国,又当是什么时候?她不知道,也不想猜。
  在回家的路上,半路身亡。真是可悲的结局呢。刘晓这么想着,感觉有什么落在了自己的肩上。
  厚重的披风。温暖,精致,细腻。他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回荡,而刘晓的意识却在向无边的黑夜深处堕去。
  恍惚间,刘晓记起了《唐璜的胜利》的那一出。
  越过了界限,我们都无法回头。
  这样的一切,或许还要继续罢;可哪怕如今后悔痛恨,却也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引子

  引子
  身处末世的人都知道,比丧尸更为可怕,比末日更为可怕的,是人。他们残忍,比那些只知道嗜血的丧尸更为残忍;他们多变,比这无常的世道变幻的更快。
  末世降临六十五年。林柒就是在末日中诞生并且幸存的孩子。她和别人一样,如此清楚的明白该如何在末日中生存。
  有人来了。她想。嗜血的因子在她的细胞里活跃,林柒如此清楚的感受到她身体的另一半疯狂地叫嚣着狩猎。背上了从上一个主人抢夺过来的弓箭,林柒从楼层间翻越,灵巧地躲避过一头又一头咆哮的丧尸。
  身材窈窕的女奴。林柒远远看着那个被丧尸包围的女人,快活地想着。手搭在了弓箭上,银芒破阵,光华一现。然后林柒像来去无踪的风一样,裹挟着女子便回了自己的驻地附近。
  “你是谁?”女子拍了拍胸口,不无好奇的问道。林柒并没有回答,她粗鲁地用袖子在她的脸上擦过去,不耐烦地撸好她的头发。“我是刘晓。”
  她可真漂亮。林柒默默打算着,如果换到奴隶市场,能够换回来一块高等晶核吧。这么想着,手下就没有了迟疑,匕首狠狠地扎进刘晓的手腕和脚踝中,残忍地把她的腿筋脚筋挑断。
  刘晓咬紧了牙,闷哼一声,只觉得疼痛铺天盖地地袭来。莫名其妙地来到了一个快要死的女人身上,又莫名其妙地被一个不说话的人给救了回来。这世道可真是奇怪啊。
  银白色的光从林柒手上生出。伴随着闪电剥琢的声响,被划破的伤口被烧焦,血也很快地被止住了。刘晓奇怪地看了林柒一眼,然后又看看还在楼下咆哮丧尸。她这是想干什么?刘晓打量着林柒的面部表情,希望可以从林柒的面无表情中发现些什么,可是她什么都看不出来。
  林柒和刘晓接触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帝王也好,贵族也好,又或者是乞儿,魅影,无论他们是多么尊贵或者卑微,他们的身上,都残存着名为人性的东西。可林柒,她是麻木不仁的。就像是从地狱爬回来的死尸,其本质和外面的丧尸并无差异,唯一的区别在于,她不会生吃人肉。
  她吃熟食。无论是人肉,还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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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个高级晶核。”林柒要费很大的力才能完整地说出来一句话。末日后的人相互猜忌,有能力的人都会划区而住,在自己的区域内狩猎,他们长年不和外人交谈,只有偶尔有了特殊的需求,才会来到这个被称之为中心之城的地方来。
  刘晓隐约猜到了自己的结局。但她也不怎么在意。她不断地转动着头颅,好奇地观望着和末
  日其他地方全然不同的繁华景象。人声鼎沸,来来往往,大概唯一和别的地方相同的,就是人们面上麻木不仁的神情吧。
  “中级晶核。她的伤还没有好,根本没有哪个金主可以现在就j□j她的。”奴隶贩子像打量货物一样打量着刘晓。刘晓弯起唇一笑,倒是让奴隶主怔住了一瞬。“虽然漂亮,但是现在……我还要给她调养。只能一个中级晶核。”
  林柒不再多说,把刘晓夹起便走。如果只有中级晶核的话,那她宁可放任丧尸咬她,看看她会不会变成头颅中藏有高级晶核的丧尸。刘晓被她夹在胳膊下,觉得胸口被她压得很痛;咯咯一笑,刘晓笑得没心没肺,“呐,你把我压痛了呢。”
  刘晓的身子像鱼一样滑动着,“怎么,没有谈成生意,很不高兴?”
  “好好好,一个高级晶核就一个高级晶核。”奴隶贩子跑了过来。他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把林柒带过去,用一个高级晶核就把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给买到了手。他心中自然有自己的打
  算:刚刚那个女孩笑的时候,已经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格来买下她了。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不过说真的,她的笑真的很好看。奴隶贩子难得起了一丝怜爱之情,但很快又变成了对于即将到手的晶核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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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早就累了呢。”林柒难得地做梦了。梦中是一个秀气的女孩,眉梢眼角都是灿烂地笑意,让她下意识地拿好了弓箭。女孩子柔柔弱弱地说着,可脸上的笑意却一点都没有减少过。
  “呐,不如你代我经历以后的世界怎么样?我想,我怀念永远的沉睡了。”
  她的声音如同黄莺般悦耳。林柒还来不及说什么,便看到了一个黑色的漩涡,慢慢的,慢慢的将她卷入。
  林柒暴怒着将雷电闪出,拼死抵抗那股浓郁的黑暗;可她却渐渐失去了意识,渐渐的,她手中的电流也开始变缓。
  “啊——”她恨声大叫,猛地把自己所有的异能全部引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心。。。一看这章就知道女主不是什么好鸟。。。所以,在这里不要纠三观。。。。女主的三观就是丛林法则,服从强者,欺压弱者。什马国家啊都不存在了。。。
  小剧场 莫如,后文狂热文学家女主
  莫如(拿着笔,眼睛放光):林小姐,根据您的自述,您来自末世是么?
  林柒(面无表情,点头。)
  莫如 那么请问您是怎么评断自己的呢?伟大,冷血,强横。。。还是?
  林柒(思考了很久) 起码价值三千五百个高级晶石的高级异能者。
  莫如 ……(这是夸奖还是损自己呢?您是东西么……!)
  莫如 刘小姐,大家说你爱上的其实是女子,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刘晓(咯咯直笑)你其实也只是梦里的一个人物吧。。。你有什么资格,(危险地眯起眼睛,起身)质疑我的感情!
  莫如 (擦汗)……(果然爱情就是这货的痛脚!)
  莫如 请两位概述一下彼此的第一印象?
  刘晓 粗鲁,野蛮,冷漠。。。。好吧,还有强大。(笑)
  林柒(鄙视地看了莫如一眼)已经说过了,她是价值一块高等晶石的女奴。(不耐烦)


☆、尼罗河女儿续篇?曼菲士之死

  尼罗河女儿续篇?曼菲士之死
  这是一个莫名的时代。陌生,繁华,富饶,却也让人怀疑。
  林柒沉默不语。她的目光总是带着分明的警惕和恶意的猜测,这让周围的女奴都不愿意和她亲近。可林柒不在乎这些,这里有充足的美酒佳肴,没有丧尸的威胁,当然了,如果可以让身边的这些人都死掉那就更好了。
  因为她过于沉默,似乎所有人都以为她是哑巴,哪怕谈论也并不避讳她。那些无事可做的女奴闲余的时候就大肆谈论法老送给王妃的珠宝,金灿灿的,光闪闪的,据说是从那个王后身上扒下来的,她们光是说说就心生艳羡。她们不止一次地羡慕如今的爱西丝女王,她第一次嫁给了疼宠自己的父亲尼普勒多王,第二次嫁给了自己的儿子阿修王。这两个男人无论是哪一个,都把她捧在了掌心,让她的美艳如今仍旧半点不减,风华如旧。
  她们这么说着的时候,林柒正在把吃得藏在腰带里。她可不觉得如今的生活就一定是安稳的,在老一辈的记忆里,世界末日的到来也只是一瞬之间,不是么?
  这些女奴,包括林柒,都属于这个古老帝国法老的王叔曼菲士殿下。似乎是阿修嫉恨曼菲士对于爱西丝殿下的肖想,所以拒绝他参加任何权利活动。不知道是在谁的建议下,曼菲士放开了手中的权利,大肆豢养了这些女奴。而阿修似乎对此大为赞许,大批大批的把战争中得到的美人都赐给了曼菲士。
  林柒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她还记得那个价值一个高级晶核的窈窕女奴在梦里说的,这里难道是另外的世界?
  末日之后唯一保存的繁华之地,中心之城也承认有异次元世界的存在。可他们费尽了所有的脑力财力都没能打破时空之间的壁障,让人类获得重生。林柒漫无目的地这么想着,一边半抬着头看向坐在主座上的曼菲士殿下,据说因为爱慕爱西丝殿下而被夺权的男人。
  他像一头雄狮。他已经不再年轻,黑发中已然出现了星星白发。眉毛也不再英挺,稍显颓废地拉了下来,显得有点落魄和不得志。但林柒清楚,这个男人半点都没有颓废的意味;他的那双眼眸,存有着某种强烈的情感,那是那些奴隶主常常带有的感j□j彩,也是一些异能者常常带有的情感色彩。
  她被人带了起来。因为她从不说话,而且,她的腰肢最为柔软,舞姿也最为动人。而林柒没有反抗,因为她觉得,这里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的了她。是的,这群劣等的、没有进化的人类,根本阻挡不了她;那么林柒又为什么不假装顺从,来换取一些更好的食物呢?
  她被送到了宫殿之中。侍女们说,爱西丝女王怀孕了,曼菲士殿下是好心,才想让别的人来服侍法老——毕竟,法老把所有打仗得来的女人都扔给了曼菲士。
  于是林柒在这里见到了传说中的法老,阿修。这个在传言中暴戾残忍的王,他的眼眸深沉得如同大海,里面铺天盖地翻滚的波涛,是毁灭的欲望,是扼杀的愉悦。林柒缓缓地跪在他的脚边,在这个明明没有任何异能的法老面前,她感受到了强横的压迫感。这是精神力之间的压迫。
  就如同异能之间的压迫。强悍的可以让无能的颤抖,在这个法老面前,她生不出任何反抗之心。
  他的笑意,既残忍又邪恶。他的手在林柒的脸上游离,指甲划伤了她的面颊。他的声音低沉悦耳,笑时犹如恶魔的轻语,“曼菲士那个老家伙把你送过来的?”
  “他允诺了你什么?”林柒诚实地摇了摇头,阿修俊朗的容颜显得更为阴沉。“原来是个哑巴。怪不得。”
  他朗声长笑。然后,毫不迟疑的,从腰上抽出一把匕首;那骨节分明的手握住林柒的,强硬地带着林柒把刀送往她自己的心口。
  末日之后的人都爱惜自己胜过一切。林柒反抗着,她身体矫健,可以在二十个丧尸的包围下来去自如,甚至她动用上了自己的异能,不顾一切地;可眼前的男人的身体要更为强横,他甚至连眉头都没皱,举重若轻地控制着她的手的走向。
  一片血光。林柒捂住胸口,一点点的电流被小心翼翼焦灼着她的伤,让血尽可能地赶快止住。像是被她愉悦了一样,阿修先是狂笑,然后又是大喝。
  血涌动地太快了。她根本听不清那些话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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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曼菲士的死讯是在她生产完之后。年轻可爱的小公主咿咿呀呀地渴望着爱西丝的爱怜,曼菲士因为谋逆而被除以极刑的消息被人刻意压了很久才传来。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爱西丝怔了怔。哪怕她不爱曼菲士,曼菲士辜负了前世的她,但那是她的亲弟弟,在母妃被人害死之后和她不离不弃扶持而过的亲弟弟。爱西丝以为自己真的可以放下曼菲士,可当听到这个死讯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胸口心如刀割。
  一切都是把戏。爱西丝知道。她多了解她如今的丈夫,她曾经的儿子啊。这个男人残暴又刻薄,他连国与国之间的交战都敢没理由就打起,又怎么不会狠下心随意编织个罪名按在曼菲士头上呢?支持曼菲士的人被他打压的打压,发远的发远,如今哪怕他要随意杀了曼菲士,只怕都没人敢说个不字。
  爱西丝只是不明白,阿修为什么要杀了曼菲士。但她明智地没有问。只是和阿修的交流,更少起来。
  “爱西丝……”他的唇在她的心口游弋,他的气息喷涂在她的耳垂。爱西丝闭上眼,别过头去,她始终不能面对阿修,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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