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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综同人)一骑红尘 作者:文焰(晋江2014-01-15完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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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奔来,飘动的羽裳染红了整个夕阳。
  她已气绝,却兀自不倒挺立,犹如雕塑一般伟岸。
  胜利的号角吹响,敌人们仓促逃离;战士们收拾着同袍的尸体,含泪将他们火化。
  不知是谁开始唱得战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边关的夜晚仍被浓重的哀戚渲染,人们始终无法忘怀曾经鲜活的生命如此轻易地消褪在人生之间,许多话未来得及说便已然失去了对象,许多事情终将尘封入尘埃。
  缓缓的,有人吹响了羌笛,正是梅花落的曲调。清冷凄寒,悠悠绵绵,一片片梅花便随着月凉如洗,落入了战士的心间。
  然而这种哀愁注定不能太久。嘹亮的号角响起,士卒们执着长矛戍卫,用年轻的身体,给这边疆树起一道不败的城墙。
  借问梅花何处落完
  作者有话要说:  忽然感觉很心虚,其实感觉一点清穿的感觉都没有……什么皇子都没拉出来溜溜啊……(躲藏)跪求不要拍砖!


☆、一剑霜寒十九州

    爱这个词,男儿是不许被轻易说出的。说出来便是放荡,说出来便是风骚,所以从生到死,陆榕都未曾对陈楚归说出这个字。不安的心情激荡着,生怕说出来便要被自己心爱的女子看清轻可待到奄奄一息的时候,又格外后悔自己没能把这个字说出,便魂归九泉。
  陆榕少有后悔的。他败坏自己生命纵横江湖时没后悔,路见不平拔剑救人没后悔,甚至于到如今,他为了救陈楚归而死也依旧没有后悔。
  只后悔——那句话犹自未曾说出。
  他近乎贪婪地看着陈楚归的容颜。刚毅的眼眸之中是悲恸,是懊悔;冷硬的线条柔化了,什么东西湿漉漉地落下了在他的脸上。
  不要哭。陆榕是那么想为她擦去眼泪,可只是徒劳。他只有在心中说着,楚归,你是绝代名将,怎么可以为我而哭呢?可想到这里,心中又觉得一甜,转而又是一痛。
  那些过往一下子就涌现在眼前。或许是要死了吧,陆榕想道,老人们都说,人快死的时候,才会想起来过往的。
  南阳陆家,原也是书香门第。只是到如今人丁凋落,除了姐弟两空守着一座大房子,已是难以为生。如此,陆榕的姐姐陆常卿便变卖了大半家财,总算是能够勉强维持了下去。
  既然是小门小户,自然就没有那么多约束。无父母高堂,无门第高低,陆榕不愿意做那囚在闺阁中的小公子,他向往外面女人们能看到的天地。
  一人一马,一剑一萧,匹马啸西风。嫉恶如仇,仗义落拓,他在江湖之中过得好不快活。如果没有那个女子,他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什么是苦痛,什么是相思入骨。
  西奴来犯,皇女顾重芳一力请战,陈氏陈楚归被封征西大将军,前去攻打西奴。武林中人,无不为了朝廷难得的硬气而感到喜悦,在盟主的号召下,江湖众人十之j□j都前往边关,前去护守家国。陆榕,也不过是浩浩荡荡的人群之中的一个而已。
  他武功极好。千万军马中取上将首级,犹如探囊取物,不出意外的,他和其他几人都受到了陈楚归的优待。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陈楚归。她生得和江湖女子不同,带着一种世家子女的雍容贵气,便是穿上了铠甲,提起了缨枪,也难以掩饰住这种与生俱来的高华气质。一个大将军,带着一种华美雍容,这可真是有点可笑,不是么?
  但对待江湖女子,她并没有摆出什么架子。她似乎天生有一种让人感到亲近的魔力,在宴席上,她和一群三教九流的女子相谈甚欢,甚至到了勾肩搭背的地步。陆榕觉得很好奇,也很新奇,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有这么别致的女儿。
  陈楚归眼里,只要是为了保家卫国而生的人都是平等的。能力有高有低,但一颗赤子之心,不容置疑。他拎着敌军将领的脑袋向她请功,她说,他可以做一个校尉。
  江湖中的女子都很诧异。哪怕江湖之中,男子的地位上升了不少,但在女儿们的眼中,男子不是能够上台面的东西——正如很久之前他们所认为她们也是玩物一样。
  陈楚归缓缓地向大家解释着。太祖皇帝开国,也有男儿将领,亦允许男子为官;只是近几年来,男子被养出了奴性,再无惊才绝艳的人物能够封将拜相。这种感觉很奇怪——一个女人,站在身前,为了维护陆榕的声誉而努力,这是陆榕从未感受到的。陆榕感觉心跳得很快,这是第一次,有一个非亲非故的女人把他当作平等的人来对待。尊重他,理解他,认同他。
  陈楚归打西奴,一打就是五年。从来没有人想得到,这样一个顶级世家的女子竟然有如此魄力如此果决,在前来督军的皇女顾重芳的支持下,她将西奴赶回了大漠深处,让西奴几十年内都不可能再来进犯。
  凯歌而回。江湖人大多是爽朗性子,能有耐心陪着大军到最后的,也不过原来的一半。如今要走了,他问她,可有婚配。
  陈楚归的眼神很柔和,同样的,也很悲恸。陆榕从来没有这么清楚的知道,眼前这个氏族贵女和他这个落魄侠客的距离。他要走了,陈楚归却很郑重地告诉他,今生不会纳夫娶妻。
  陈楚归只是一个庶女。她所能给予的,也只能到这里。她无法让心爱的男子风风光光十里红妆的进来,但她可以告诉陆榕,她爱他,即使,她不可能纳他。
  陆榕恍惚想着,其实他或许还是恨她的。恨她,为什么宁可孤老,都不肯放弃世家皇族,同他远走高飞;恨她,为什么有这么深沉的爱意,却不肯和他共白首。
  然后,作别。陈楚归目送着他远去的背影,直到夜深人静。女儿有着女儿的抱负,同样也有女儿的责任。她是陈家的子女,注定了不能因为婚姻而让陈家蒙羞;她是顾重芳的臣属,注定了要为顾重芳的雄心霸业而肝脑涂地。陈楚归什么都许诺不了,她只能许诺,她这一辈子都只属于陆榕一人,从身到心。
  谁知再见便是永别。
  她出征,他前来暗中护卫。厮杀中谁看得见是谁射出的箭矢,谁又看得见是谁的飞身舍命。
  他死在了她的怀里。眼角有泪,眉眼却带着笑意。
  一把江湖上人人闻之胆寒的宝剑坠落在地面,泛着泠泠冷光。陈楚归却还要兀自强忍着痛楚,将那把宝剑捡起,继续着她的攻伐。
  杀一人为罪,杀万人为雄。杀尽万万人,方为雄中雄。陈楚归已不记得自己究竟杀了多少人,只感觉得到手中剑柄还尚存的温热,之记得那个男儿最后含泪的笑意。
  如是——绝情,入魔。此生只为战事而生,繁花再好,终难再入眼。
  作者有话要说:  


☆、金屋楚情·汉反穿

  上一世,上苍给予了我一颗爱你的心却独独不允许我和你厮守。
  这一世,愿倾尽我的一生疼你宠你,若得阿娇为妇,楚服愿折寿十年。
  ——题记
  人人都畏惧着死亡,这无关他地位的高低权利的大小,似乎只要但凡是人,都无法抑制对于死亡的恐惧。有时求仙问丹希望长生不老,最后却也不过一闭眼,一睁眼的刹那。
  刘彻睁开了眼。宴会里的酒气是他一直不曾习惯的,可他知道自己必须习惯。
  因为如今,他已不是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君王。
  “那可是陈家的千金小姐啊!”旁边的人窃窃私语着,觥筹交错间交换着语句,“如果能够娶到她,那不就是在这里横着走了!”
  “陈小姐可是个大美人!光是看着她的眼神,我都醉了!”
  清脆的玻璃碰撞的声音掩盖了窃窃私语,当灯光暗下,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等待着今日的主角华丽的出场。
  恰似那无心的一回眸最是能留人以遐思,恰似那傲慢的蝴蝶昂起了下颌最是让人倾倒。当那个女子出现,很难有人能把目光从她身上一开,这并不关乎j□j容颜;那是一种天然自成的尊贵傲慢,如同夏日烂漫朝阳,即使不言不语也能让人知道她的存在。
  阿娇。
  刘彻慢慢把酒杯中的酒饮尽,眼神阴霾。
  几乎是第一眼刘彻就认出了陈娇。一个人的习惯气质总是很难改变的,眼神的流转,无意识抚摸着鬓角,笑起来喜欢用手支撑着下巴,那近乎一模一样的容貌,那一直让他痛恨的傲慢,都和千年前的女子重合在了一起。
  那个女人,他曾经很认真地对着她的母亲说,“若得阿娇为妇,当筑金屋藏之。”
  那个女人,最后被他亲手关到了长门。她曾经拼命想挽回,最后是他端坐明堂,眼神冷酷,嘴角嘲弄。
  在刘彻看来,陈阿娇所仰仗的,也无非就是身份而已。说句不好听的,陈阿娇她除了依仗她的身份,她还能依仗什么?
  馆陶公主,景帝,她从一出生便是含着金汤勺的小公主,甚至于还未成年便有了封邑。陈阿娇当然可以活得骄傲单纯,张扬得完全不用顾及旁人的目光。
  而相比之下,刘彻的生活并不算称意的。他不是最得景帝看重的皇子,母亲也非最受宠爱的那一个,他的童年时期并不光彩。
  至于当初说出那样一番话,他也是经过他的深思熟虑。他已经早熟到考虑平衡自己的喜好和自己所需求的利益,最后将自己的利益和对方的相结合。刘彻并非天生的帝王,但宫廷已经让他学会了如何当好一位君王。
  娇姐,他当初的确也曾经喜欢过,就像当初的许多皇子一样,对于这个尊贵的女子心怀爱意,就如同无法抗拒阳光一样曾经一度喜欢着那个女子。
  可最后,刘彻厌倦了。
  是的,厌倦了。
  当刘彻已经成为一位高高在上的君王之后,在她拒绝献媚用那时刻骄矜的表情一遍遍提醒着刘彻曾经的低贱的时候。她依旧要骄傲地昂着头和他争辩,依旧要时时刻刻用那种尊贵的目光提醒着他,她的娇贵。
  所有的爱意都变成了深沉的怨忿。这种怨忿在有了卫子夫后达到了极致。
  最后,一尺长门。她被侍女搀扶着蓦然回首,泪流满面;他坐在步辇之中渐渐远离,却始终不肯回头。
  感极爱还歇,妒深情却疏。
  长门一步地,不肯暂回车。
  刘彻终其一生,都不曾再踏足长门。最初是不愿,而后是不能,最后是不敢。
  当刘彻从最初的意气君王最后成为最后年迈的暮年英雄,他漫步宫廷,偶尔也会回想起当初的年少岁月。彼时已经有了包容天下气魄的他对于自己曾经的执念也渐渐看淡,长门门前的草早已长得茂盛,刘彻知道陈阿娇和一个名叫楚服的苗女曾经在里面生活,最后也只能一声喟叹。
  但当刘彻再看到阿娇,他嫉妒了。
  是的,嫉妒。
  如果他拥有一个超然的家世,那么他现在就不会不得不低眉顺眼地来到这里。重逢故人的喜悦还未来得及充盈心头便被寡淡,刘彻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无论什么时候,上苍对于陈娇都似乎疼宠得过分。
  “刘彻,你已和我恩断义绝,又何必让我来这里。”当陈娇应刘彻约到中餐厅,她一开口便是如此。
  刘彻一笑,并没有接口,而是体贴地让侍从把点好的菜送上。
  “刘阿彘!”陈娇的脸上微微浮上了怒火,“你到底什么意思!”
  “娇姐,”刘彻笑着,“先吃点吧。”
  刘彻一直都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如果他想哄一个人开心,那个人一定感觉被呵护得关怀备至,无人能够抗拒他的示好。这件事情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都适用。
  “娇姐,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刘彻慢慢地说道。尊贵的气势让他的示好更显得温情脉脉,“我一直很后悔。”
  陈娇抿了抿嘴。并不说话。刘彻对她而言,可以不是丈夫,但永远是她最怜惜心疼的表弟,他是她上一世的情人和亲人,这让她永远无法拒绝刘彻,无论那个要求多么不合理。
  她的一生其实用两个词便足以概括。
  金屋,长门。
  陈娇的前半生一直是顺风顺水的。她舅舅,这世上最尊贵的帝王宠着她,她母亲,这世上最傲慢的公主疼着她,她又天生一副姣好的容貌,那个男男女女见了那个不得敬着爱着。
  喜欢真是一种很莫名的事情。陈娇如果现在回想,大概永远也记不起来自己究竟是为什么会放不下刘彻的。
  少女情怀总是诗。她模糊地觉得,大概当初看见刘彻孤独地站着,刻薄地抿紧了薄唇。那时刘彻的眼睛还没有那么冷,也没有那么空,那双眼眸像是黑珍珠一般,恰似无意地在她心上奏上了一曲阳春白雪,刹那间融化了时光。
  这种欢喜,在他说出那句古今闻名的誓言的时候,达到了极致。
  刘彻永远不会知道,当初大婚时的妆容不是别人画上的,是阿娇自己对着铜镜,一点点描上的。
  那时她又忧又喜,反复评价着衣服的材质样式,反复修改着峨眉的形状。最后盖头撩起的刹那,她羞涩低眉,他惊艳刹那。
  阿娇爱着刘彻,爱得情真意切。可最后爱成了牢笼,把自己囚在了里面,把爱人关在了外面。最后金屋的誓言斑驳了痕迹,长门成了她后半生的牢笼。
  她哭过,闹过,放弃了一切的骄傲一切的尊严,祈求着他的回头。可刘彻薄情得彻底,他想用长门,囚禁她的一生。
  楚服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魔魅之地走出的女子,和她的出生地一样有着魔一样的魅力。阿娇那时一心怨忿,盼望着刘彻的回头,不惜花重金动用了巫蛊之术。
  当时的阿娇不知道,刘彻如果不想见她了,就是真的不会再见她了。无论她求的是谁,是神也好,是魔也罢,刘彻说出了,就会做到。
  “娇姐。”刘彻的一句话唤回了阿娇的思绪。阿娇神情恍惚地看着刘彻,那殷切的期盼,脉脉的温情,似乎都和最初的男孩重合在了一起,让人不忍心拒绝。
  “不。”陈娇听见自己的回答,心中一松,软倒在了椅子中。
  陈娇知道自己的作为很可笑。为了一个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人,放弃自己曾经的亲人和爱人,这简直就是荒谬。
  可人都会变的。当初信誓旦旦用金屋藏她的刘彻将她囚禁在了长门,她差点也以为自己要守着一个帝王薄情的爱情孤老终生。
  可后来她才明白,囚禁自己的不是长门也不是刘彻,而是她阿娇自己。当她最后放下了刘彻的时候,阿娇其实就已经从长门走出,走到了刘彻再也无法囚禁的天地。
  楚服。光是吟哦这两个字就觉得心神颤动。那个面容沉静笑意邪恶的女子想一阵风一样冲进了她的生命,阿娇那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女人还可以这样生活。
  不知道是谁诱惑了谁,不知道是颠倒痴迷还是难忘,那一次状若无意唇瓣的擦过,楚服再不提离开,阿娇再不提刘彻。她们像是爱人一样厮守,却又有着分明森严的等级;她们如朋友一般相互交心,却刻意隐瞒了彼此的心意。
  如果,楚服在。
  阿娇仍旧想着。没有誓言,没有契约,但阿娇就是想等楚服,等着那个笑意盎然的女子再次出现在她的生命里,风一样地出现。
  谁都知道,陈家的小姐出了名了高傲,拒绝了不知道多少的男子。那样一个才情过人的绝色女子,不知道让多少人心心念念,不知道让多少人辗转反侧,引得多少人辗转示好,却都被她忽略。
  陈娇的爱意永远是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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