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三国史-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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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夔率郡兵与张辽共讨定之,……旬月皆平定。是时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夔以郡初立,近以师旅之后,不可卒绳以法,乃上言曰:“自丧乱以来,民人失所,今虽小安,然服教日浅。所下新科,皆以明罚敕法,齐一大化也。所领六县,疆域初定,加以饥馑,若一切齐以科禁,恐或有不从教者,有不从教者不得不诛,则非观民设教,随时之意也……愚以为此郡宜依远域新邦之典,其民间小事,使长吏临时随宜,上不背正法,下以顺百姓之心,比及三年,民安其业,然后齐之以法,则无所不至矣。”太祖从其言。
据上,曹操“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的时间,正在何夔任长广太守并平定管承等反叛时,我们如果能把何夔任太守及平叛时间弄清楚,操制新科又收租税绵绢的时间也就可以知道了。
如上所述,何夔在任长广太守前,曾任城父令。《何夔传》裴注引《魏书》说:
自刘备叛后,东南多变,太祖以陈群为酂令,夔为城父令,诸县皆用名士以镇抚之,其后吏民稍定。
按刘备叛操在建安四年(199年)十二月,则何夔出任城父令,至早也需到建安五年(200年)初,而何夔再迁长广太守的时间还在此以后,则可断言。
上面所引《何夔传》言在操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以前,长广郡曾发生“牟平贼”从钱的叛乱,“夔率郡兵与张辽共讨定之”。经查《张辽传》,张辽“别将徇海滨”在建安十年(205年)正月从操破袁谭以后。据《乐进传》:“太祖征管承,军淳于,遣进与李典击之,承破走,逃入海岛,海滨平”。《通鉴》将此事系于建安十一年(206年)八月,《何夔传》既将操下新科又收租税绵绢之事紧接长广郡平叛之后叙述,则其时间即在建安十一年八月稍后,可无疑义。
因此,《通鉴》应将“操制新科下州郡”一段文字移至建安十一年叙述,才符合事实。正因为《通鉴》误将此事提前了六年,紧接李通急录户调叙述,所以引起了史家的错觉,误认为操在建安五年(200年)已制定收田租户调的新科。事实是,操在战胜袁绍前,“诚不意能全首领”,那里能从事赋税改革!只有当操平定冀州以后,才具备以法令和制度来强化其统治的基本条件。至于在官渡决战以前操辖区已有向农民征收户调之事该怎样解释?我以为史书虽无明确记述,尚可由实际情况作出判断:自初平元年(190年)以后,中原战乱,人民死亡逃散,土地荒废不耕,物价波动剧烈,钱币流通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原来按人丁征收算钱的制度,势必有所更改。因此,掌握军政财赋大极的州牧、刺史不得不在其辖区内改变征收赋税的措施,而将按人口年岁征收算赋口钱改为按户征收绵绢,因为户难隐藏而口易逃匿。至于这种赋税改革究竟由谁先提倡和执行,今史家均言系曹操率先改定,其根据有《三国志》卷15《贾逵传》注引《魏略·杨沛传》的记载:
及太祖辅政,迁沛为长社令,时曹洪宾客在县界,征调不肯如法。
又《三国志》卷9《曹洪传》注引《魏略》曰:
太祖为司空,以己率下,每岁发调,使本县平赀。于时谯令平洪赀财与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赀那得如子廉邪!”
按谯县及长社县当时均属豫州,故知至迟至献帝都许后豫州已有按户征收绵绢之制。但以上两条引文,既未说明此制系操自创;也未言明创始的确切年月,如据此即断言系操迁帝都许后所创,证据尚欠充分。据《三国志》卷11《王修传》载初平中(190至193年),北海相孔融令王修守胶东令,“胶东人公沙卢宗强,自为营堑,不肯应发调”。所谓“发调”,自然也应同以上两条引文一样,均指按户征收绵绢之事。从这条资料,可知在献帝都许之三年前,青州北海国已存在按户收调之事。《三国志》卷6《董卓传》言初平元年(190年)二月,董卓徙天子都长安后,“坏五铢钱……更铸小钱……于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数十万。自是后,钱货不行”。在这种“钱货不行”的情况下,中原各州郡自必改变向农民征收赋税制度。所以我认为户调制的出现乃献帝初平年间事,并非操独家新创。正因如是,所以到建安十一年(206年)操“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因为这种下发到州郡的新科有关于征收田租户调的各项法律条文,故何夔根据所领六县的具体情况,请操许其“临时随宜”,暂缓“齐以科禁”。这样解释,我想是可以说得过去的。
农民除了被封建统治者榨取田租和户调外,还有更繁重的徭役负担。徭役给被剥削阶级带来的困扰和灾难自古即很严重。三国时期,干戈不息,人民徭役负担尤为酷烈。例如当建安九年(204年)曹操进攻袁谭时,因川渠水冻,曹操为了通船,竟令农民凿冰,致使“民惮役而亡”,亡者被捉获之后,即处以死刑。又如建安十二年(207年),操北征三郡乌丸,令民“堑山堙谷五百余里”。因为劳役繁重,建安二十四年(219年)正月,“南阳间苦徭役”,于是侯音执太守东里兗与吏民共反。次年春正月,操病死于洛阳,因“士民颇苦劳役,又有疾病,于是军中骚动,群僚恐天下有变,欲不发丧”。所有这类情况,都反映劳役之重已使人民难以忍受。曹丕继承王位后,言:“闻比来东征,经郡县,历屯田,百姓面有饥色,衣或裋褐不完”。说明当时百姓生活艰苦。曹丕口头上虽有恤民之语,还声称他嘉尚汉文帝的“宽仁玄默,务欲以德化民”。实际上,曹丕少时尝因向曹洪假求不称而怀恨。他为太子时,曾使曹植因人向钟繇勒索玉玦,父死不及两载,他即向孙权求取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玳瑁等多种南海珍品。凡此都说明他始终不脱骄贵公子之习。曹叡在位十三年(227年5月至239年正月),他自从劲敌诸葛亮死后,即大修宫殿,劳民伤财,群臣多谏,他虽不杀谏者,亦不改奢淫恶行。曹叡死后,曹爽与司马氏相继掌握政权,上层斗争至为激烈,唯于穷奢极欲、过度虐民方面,尚无重大劣迹,然内有所谓“淮南三叛”,外有对蜀、吴之役,劳师动众,运粮修路,无不出之于民,是知农民的痛苦与贫瘠,在近百年之三国史中固无时或已也。
一、农田水利与漕运
由于恢复生产与军事运输的需要,曹魏对农田水利与漕运相当注意,其中为农田灌溉而兴修的水利,有以下诸陂塘:
(1)太寿陂兴修于建安七八年左右,时夏侯惇领陈留太守,“断太寿水作陂,身自负土,率将士劝种稻,民赖其利。”卢弼《三国志集解》卷9《夏侯惇传》引赵一清曰:“太寿大约在宁陵襄邑之间”。
(2)芍陂、茹陂及七门、吴塘诸堨曹操准备与袁绍交战前,任命刘馥为杨州刺史。馥在合肥建立州治,安集百姓,流民越江山而归者以万数。于是“广屯田,兴治芍陂及茹陂、七门、吴塘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畜。”芍陂在今安徽寿县南八十里,陂周百二十余里,相传系楚相孙叔敖所造,刘馥予以重修。茹陂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南四十八里。吴塘在今安徽潜山县西北二十里。七门堰在今安徽舒城县西南百一十里。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刘敞写《七门庙记》,谓“七门三堰,灌田凡二万顷,实刘馥所造”。按刘馥死于建安十三年(208年),至嘉祐已有八百余年之久,刘敞尚见百姓庙祀刘馥,说明人民对修渠兴利者深厚怀念。赵一清谓:“七门三堰者,堰在县七门山下,所谓鸟羊堰、千功堰、槽牍堰也”。
(3)魏文帝时,沛郡太守郑浑于肖(今安徽肖县西北)、相(今安徽宿县西北)二县界,兴陂堨,开稻田……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民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
(4)鄢汝新陂及小弋阳陂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豫州刺史贾逵外修军旅,内治民事,遏鄢、汝,造新陂;又断山溜长谿水,造小弋阳陂;又通运渠二百余里,所谓“贾侯渠”者也。
(5)成国渠及临晋陂《晋书》卷26《食货志》谓:“青龙元年(233年),开成国渠,自陈仓(今陕西宝鸡市东)至槐里(今陕西兴平县),筑临晋陂,引■、洛溉舄卤之地三千余顷。”
(6)戾陵堨及车箱渠嘉平二年(250年),刘馥之子刘靖为镇北将军、都督河北诸军事,他在幽州州城蓟县西北的水上修筑了一个分水坝,分出来的水经昌平县往东至潞县(今北京市通县东),长约三十余里,称为“车箱渠”,渠水注入高粱河上游,共溉田万有余顷。
另外,魏文帝时,牵招为雁门太守,“郡所治广武(今山西代县西南),井水咸苦,民皆担辇远汲流水,往返七里。招准望地势,因山陵之宜,凿原开渠,注水城内,民赖其益”。大约与此同时,野王典农中郎将司马孚在河内沁水县沁水上垒石为堰,以资溉田,谓之石门,亦称“枋口”。魏明帝时,涼州刺史徐邈在今甘肃武威、酒泉一带,“广开水田,募贫民佃之”。正始时,幽州刺史毌丘俭“穿山溉灌,民赖其利”。正始末,都督青徐诸军事的胡质亦“通渠诸郡,利舟楫,严设备,以待敌,海边无事”。
以上堨渠,多为溉田而建。还有主要为军用及航运而开凿的,如:
(1)白沟即宿胥渎(黄河旧道)。建安九年(204年)春,曹操准备征袁尚,遏淇水入白沟,以通粮道。淇水源出山西,经今河南淇县流入黄河。操在淇水将入黄河处下大枋木以成堰,使水改道东入白沟。这个河口即称为“枋头”。白沟东北流至今河南内黄县城西,纳入自安阳方面流来的洹水后,与在其西的漳河并肩再向东北流去。曹操为了将白沟与漳河连接起来,又开了利漕渠。
(2)利漕渠建安十八年(213年),操进爵魏公,实际即建立了魏政权。以邺为国都。为了加强邺与四方的联系,乃凿了利漕渠,渠西北起自漳水旁的斥漳(今河北曲周县),往东南至馆陶县的利漕口流入白沟。《水经注》卷10《浊漳水》说:“魏太祖凿渠引漳水,东入清洹,名‘利漕渠’”(清洹是白沟的另一名称,清指清河,洹指安阳河)。
(3)平虏渠、泉州渠、新河建安十一年(206年),操北征乌桓,患粮不继,乃凿以上三个渠。自呼沲(即今滹沱河)凿入洠樱ㄉ嫌渭唇裆澈樱掠窝笄搴又撂旖蛉牒#捌铰睬保淮記t河口凿入潞河(潞河是白河合温榆水后的下游水道,又名笥沟,即今北运河的前身),名“泉州渠”(因渠南起泉州县而得名,泉州县在今天津市武清县西南)。新河的开凿见于《水经注》卷14《濡水》:“魏太祖征蹋顿,与泃河口俱导也,世谓之新河矣”。新河是沟通泉州渠与濡水(今滦河)的一条人工运渠。渠的西口,自宝坻县盐官口承鲍丘水为源,东流至滦县注入滦河。
操开凿以上各运渠以后,中原与河北、辽东等地的主要河道便可以互相通航。操自平定河北以后,即将视线转到经常与吴交兵的东南地区,故操及其后继者对从许、洛通向江淮的水道都致力修凿。建安七年(202年),操为了清除河北袁氏势力,曾在浚仪(今开封市)修治睢阳渠,以为运兵输粮之用。建安十四年(209年)春,操率军征吴,“军至谯,作轻舟,治水军。秋七月,自涡入淮,出肥水,军合肥。”建安十八年(213年)及二十二年(217年)初,操两度进军濡须口,都是走的水路。操为了对付吴、蜀两大敌国,末年终于把政治中心放到洛阳。因之许昌和谯县同为魏伐吴的后方重镇。黄初六年(225年),曹丕为了伐吴,曾至召陵(今河南郾城县东),修讨虏渠(在郾城东),引汝入颍,以增加颍水水量。浮颍入淮,尤为曹魏后期水运要道。曹丕、曹叡统治时期,魏吴虽不时交兵,并无决定性的战役。三国后期,魏、蜀、吴三国皇室均呈现衰落景象,只有司马氏方兴未艾,不论在兴农、用兵和人才旺盛诸方面,司马氏都能有所作为。具体事实之一即司马懿与邓艾在淮河南北大兴水利与屯田,其实际情况,前已多次谈及,现只再引用《晋书》卷26《食货志》所述邓艾修广漕渠的一段话:
兼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陂于颍南、颍北,穿渠三百余里,溉田二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
由上可知,邓艾在颍、淮二水所修广挖深的河渠甚多,淮阳和百尺二渠也不过是其中的两个而已。这些河渠不只是运送兵粮的主要航道,也有益于溉田兴农积粮。
二、手工业和商业
(1)手工业
曹操对关系军国之用的煮盐冶铁手工业极为重视,他说:“先贤之论,多以盐铁之利,足赡军国之用”。操刚起兵时,亲自“与工师共作卑手刀”。见者曰:“当慕其大者,乃与工师共作刀邪?”操曰:“能小复能大,何苦!”后来操制成“百辟刀”五枚,谓之“百煉利器”。这种防身利器,只给太子曹丕及其他称意的儿子。操与袁绍在官渡决战时,“绍作高橹,起土山,射营中,营中皆蒙楯,众大惧,操乃为发石车,击绍楼,皆破”。仅此一事,即说明操平日注意研制武器对克敌制胜的重要作用。古时,人们认为担任军器制造的官职,没有出息。操为此特地给司金中郎将王修写信,告以司金中郎将之职,虽低于军师,然而从建功立业观之,尚胜于军师。后操物色韩暨为监冶谒者,“旧时冶作马排,每一熟石(谓熟铁一石,即120斤),用马百匹,更作人排,又费功力。暨乃因长流为水排,计其利益,三倍于前”。史称“暨在职七年,器用充实,制书褒叹,就加司金都尉,班亚九卿”。《三国志》卷15《张既传》言:“是时,太祖徙民以充河北,陇西、天水、南安民相恐动,扰扰不安,既假三郡人为将吏者休课,使治屋宅,作水碓,民心遂安”。水排和水碓,东汉时已有人制作。三国时又推广应用于边远地区,技术上也有所改进。魏明帝太和五年(231年),司马懿镇关中,曾“兴京兆、天水、南安监冶。”曹操时铁尚不敷用,故“定甲子科,犯釱左右趾者,易以木械。”
盐的官营,尚早于铁。官渡战前,操使治书侍御史卫觊镇抚关中,时四方大有还民,关中诸将多引为部曲。卫觊给尚书令荀彧书,建议置盐官,施行盐业官卖政策,以积赀购置犁牛,吸引农民归来。荀彧即以卫觊之议报告于操,操从之,于是遣谒者仆射监盐官,并令司隶校尉钟繇治弘农。由此关中外出农民归者益多,而关中诸将亦服从。此事前已引述。又如《三国志》卷27《徐邈传》言凉州刺史徐邈“上修武威、酒泉盐池,以收虏谷”。《全三国文》卷35载卢毓《冀州论》,提到“河东大盐”,即今山西运城市解池生产的池盐。足见当时地方官员对经营盐业也十分重视。
《水经注》卷10《浊漳水》言曹操在邺筑铜雀、金虎、冰井三台,冰井台藏有冰、石墨,还有粟窖、盐窖。并言:“石墨可书,又然之难尽,亦谓之石炭”。石炭,即煤。操藏盐和石炭于台内,说明对之甚珍视。
三国时,纺织手工业遍及家家户户,故操能施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