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错 作者:一盈-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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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在这时,一辆黑色奔驰无声无息地朝酒吧缓缓驶过来,巨大沉重的压力把雪花碾碎成泥。我躲在黑暗的角落,目不转睛地盯住这辆奔驰,大气不敢出。
车窗被贴了黑色覆膜,看不到里面的世界,这令奔驰显得更加神秘。在酒吧前面的马路上,奔驰缓缓停住,熄了灯,死一般沉寂。
过了好久好久,车里依然没有人出来。正当我迷惑不解时,“心湖”的门“砰”地一声被撞开,玫姆披散着头发、光着脚踉踉跄跄跑出来。
“玫姆!”我从黑暗中跳出,一把拉住她。
“樱桃,我有急事,先走一步。”她试图挣脱我。
不知为何,一股奇异的力量突然涌上心头,我紧紧拽住她:“别!”
“不,我一定要走”。她一把掷开我,朝奔驰跑去。
“玫姆!你不能去!”冲着她的背影,我大喝一声。
听到我的喝声,玫姆突然停住脚步。她慢慢扭过脸,茫茫雪花中,锦衣华裳的她更加凄艳绝伦了,如同那只火烈鸟,在烈火面前,其羽更丰,其音更髓。她微笑着冲我挥手,美丽的面孔平静安详。“樱桃,再见,再见。”说着,这只火烈鸟,毅然绝决地扑入深不见底的黑洞中。
头疼。天旋地转,眼冒金星。
尽管没有喝多少酒,但不胜酒力的我还是醉了。怎么离开“心湖”,怎么上的车,怎么回的家,我都记不得了,印象中,我像一摊泥似的附在加贝身上,被他抱进门,脱去衣服,然后又被灌了好几口清水。
“樱桃——樱桃——”耳边,加贝在轻轻呼唤。我试图回答,可怎么也张不开口,如同梦魇似的,被一种令人恐惧的东西攫住,丝毫不能动弹。
就这样,不知昏睡了多久,好不容易醒来,我的脑袋终于稍微轻松了一些,但喉咙却像着火般灼热。我挣扎着下床,为自己倒了杯凉水。
捧着水,我站到窗前。东方已经泛白,一夜飘雪过后,满世界银装素裹,冰清玉洁。突然,有歌声从雪国中传来:“太阳已落山,阿妹心里哟,犹如那落日,沉寂又伤感,我的阿哥哟,阿妹泪汪汪……”
我用力摇摇头,歌声依然在继续:“树叶落进河水里,流水一去不复返。望穿双眼盼亲人,不见阿哥回家来。我的阿哥哟,何日才回来?”
我死命堵住耳朵,然而,歌声却像长了根似的在我大脑中缭绕:“又是一年梅花开,花开花落又一年,我的阿哥哟,还是不见你回来。阿妹心里哟,泪水流成河……”
我吓坏了,跌跌撞撞扑向加贝,一把把他从床上扯起来:“加贝,听,玫姆在唱歌!”我用力摇他。
他揉揉眼睛,侧耳倾听,听了半天,笑道:“樱桃,哪儿有啊,你听错了吧。”
“不,真的,她真的在唱,现在还在唱!”我用力捂住脑袋,痛苦万状。
“樱桃,你是不是有幻听了?”加贝有些害怕了。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我连声嚷嚷,猛然跳起来,飞快穿衣服。
“樱桃,你干吗?”
“我要去看她!”我哆哆嗦嗦地说,抓起钱包冲出房门。
29
雪天路滑,出租车没法开快。一路上,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频频催促司机。
“小姐,大雪天的,怎么开得快啊?”司机慢慢悠悠地问。
“求求你,我着急。”
“会出人命的!”司机重重说。
我心头一惊,怔怔望着加贝:“出人命?”
“别担心,没事的、没事的……”加贝揽住我,轻轻拍打我的背。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终于到达玫姆的小区。雪天的黎明,世界一片沉寂。下了车,我拔腿便朝玫姆的住处跑去,加贝跟在后面一路狂追:“小心、小心,慢点!”
气喘吁吁跑到玫姆家,我将防盗门拍得震天响:“玫姆开门,玫姆、玫姆!”
邻居们接二连三开了门,冲我愤怒地瞪眼。我不理他们,继续用力拍门。拍了好久好久,那面冰冷的防盗门依旧纹丝不动。
正为难得团团转时,加贝突然踩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掀起脚底下的踏脚垫,我们竟然发现两枚亮晶晶的钥匙。这时我猛然想起玫姆总是在人们不防备的地方留备用钥匙的习惯,“心湖”也一样,就放在门口的花盆里。用她的话说,就是“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
来不及细想,我们手忙脚乱地试钥匙。门,“咔哒”一声开了。
我和加贝面面相觑,一切到来得太快,突然,有些害怕了。
拉着我的手,加贝慢慢走进去。房间里静静的,屋里的什物像长了眼睛般凝视着我们,我不禁毛骨悚然。
慢慢走过厨房,走过客厅,我们悄悄推开卧室房门。还是那张罂粟床,猩红的花丛中,玫姆如同一只倦了的大鸟,安安静静地沉睡。
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我长长吁了一口气,松开加贝的手,打算上前唤醒玫姆。可刚一抬脚,竟然觉得脚底下黏黏糊糊的,低头一看,一大摊猩红黏稠的血泊,如同一朵炫目的血玫瑰,愤怒盛开。
我双腿一软,眼前一片漆黑……
波光粼粼的湖面,水草丰美的湖岸;阳光,如同金子被揉碎在涟漪中,湛蓝的湖水明亮得耀人眼睛。
我和加贝坐在岸边,加贝捂住一个陨,放在嘴边呜呜咽咽地吹。阳光下,他侧面的轮廓比湖水中的金子还要摄人心魄。我幸福地依在他肩膀上,眺望面前的湖水,湖面微微荡漾,静若处女。
远处,有一个红衣女子坐在猪槽船里朝我们划来,唱着清亮的歌:“鸡鸣已三遍,哥要离我走,阿妹心里哟,难依又难舍。我的阿哥哟,不要离我走……”
女子越划越近,待她靠近我们时,我兴奋地跳起来:“玫姆!”玫姆朝我们笑着,伸手把加贝拉上船。正当我也要上船时,小船竟然已经远离湖岸,我焦急万分,眼睁睁地看着加贝和玫姆坐在船里渐行渐远——
“加贝!玫姆!”我撕心裂肺地大叫,“扑通”一声跳入湖中……
我猛地一下弹坐起来,睁开眼睛,世界一片洁白。
一个男人像皮球般撞到我怀里,“樱桃!”他用力抱住我。是加贝!原来是噩梦一场。
我环顾一圈四周,这时才发觉我竟然是在医院里。待完全清醒过来后,我一把掐住加贝的胳膊,尖叫:“她死了吗?玫姆死了对不对?”
“没有、没有,亲爱的,她没死,没死!”加贝兴奋地捧住我的脸,大声回答。
玫姆没有死,我们把她救了。不对,是医生把她救了。若再晚来半小时,估计医生也回天无术了。
“刀法太完美了,快、准、狠,像是经过专业训练,一刀就割断了右臂的大动脉和肌腱,简直无懈可击。”从手术室里出来,医生一边擦汗,一边啧啧称叹。
玫姆手腕处的血管被接上了,但因为损伤神经与肌腱,所以右臂暂时残废。
在重症监护室里,我在加贝的搀扶下,看到了刚刚从手术室里被推出来的玫姆。她一直在沉睡,面色唇色苍白如纸,如不是吊瓶里鲜红的血液正一滴滴流入她的血管,否则真会令人怀疑这是一具冰冷可怖的死尸。
“玫姆,你为什么要这样?”我捂住她冰冷的手,喃喃问。
玫姆无语,静静沉睡。一如那个沉睡百年的公主,静待爱人额头上轻轻一吻。我的心,很疼很疼。因为不知道,现在的社会,还有没有那个勇敢的王子,一路披荆斩棘而来。
这时候,换药的护士过来了,板着脸,把治疗车“咣当”一声停在床边,一把从我手中扯过玫姆的手,“噼噼啪啪”拍打两下。
我咬牙看着,小护士面无表情地往吊架上挂上药瓶,拎起一个亮晶晶的针头往玫姆手背上扎。一针没扎进去,拔出来;然后再扎第二针,又没扎进;于是第三针……
“你看清楚再扎行不行!”我生气了,忍不住抗议。
“这有什么,反正这会儿人没知觉。”
“没知觉你就——”
加贝急忙拉住我,不让我再说下去。没想到我住了嘴,小护士竟然嘟嘟囔囔了:“她自己都不想活了,你替她急啥?说实话,对于这些自杀的,本来就应该让他们自生自灭。自己连自己都不爱惜,还能指望谁去爱惜?”
“喂,你说的是什么话?”我怒极,跳起来质问她。
她冷笑着收拾器具,推着车子傲然离去。在临出门那一刹那,重重抛给我们两个字:“实话!”
天渐渐黑了,玫姆还没醒来。尽管医生一再告诉我们她已经脱离了危险期,但看着一动不动的她,我们俩都有些担心了。
随便吃过晚饭,加贝累得上下眼皮打架,我把他推到另一张床上休息。头刚一挨着枕头,他的呼吸声便均匀响起。看来,他真是累坏了。
加贝睡着后,我一个人静静坐在玫姆身边。因为输了不少血,她的脸色渐渐有些红润了,手也不再那么冰冷僵硬了。借着窗外淡淡的雪光,我头一次这么近距离地凝视她。她的鼻梁挺拔俊秀;眼眶浅浅凹陷;浓密的睫毛在薄薄的眼睑处投下一圈优美的阴影;眉飞入鬓;嘴角倔强;枕头上华丽的长发,如烟花,如海草,如硝烟,丝丝缕缕、纠纠缠缠……
唉,尘世中竟然有这么一个极致女子!
突然想到那根签——“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不禁惊出一身冷汗。难道,难道一切都是注定的?
那么我的命运呢?还有加贝的呢?难道我们真是“断桥”一座?我吓坏了,赶紧扭过脸,洁白的病床上,加贝如婴儿一般酣睡。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朦胧睡意中,感觉脑袋旁边有一阵轻微的“窸窸窣窣”声,我猛地睁开眼,抬头一看,屋内安静如初,没有任何动静。
我打了一个哈欠,正打算起身时,眼睛被定住了:一个洁白的信封,像一片白色羽毛,轻轻飘落在玫姆枕头。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张绿色的信用卡,薄薄的,凉凉的,泛着凛凛冷光。
我一愣,刹那间,热血如岩浆般喷涌沸腾。拎着这张卡,我跌跌撞撞跑出去,幽深的走道里,一个人影如同兀鹰的翅膀,倏忽掠过。
我飞快追,用尽所有的力气。当追出急诊大楼时,一辆黑色轿车雷霆万钧地冲我压来,我下意识一侧身,像一条巨大的黑鱼,这辆轿车迅疾、无声无息地潜入无尽夜幕中。
30
玫姆于第二天中午醒来。
当时我和加贝正头抵头分吃一份盒饭。快吃完时,才发觉躺在病床上的玫姆正静静注视着我们,目光平静之极。
“玫姆!”我又惊又喜地扑上去,“你可醒了!”
“我,活的?”她艰难地问,口中泛出死人的气味。
“活的、活的、活的……”我兴奋地说,轻轻掐了一把她的手心,“疼的?”
她略略皱起眉头:“为什么?”
“你被救了。我们去找你,发现了你。”
她的目光懒懒地瞥过我和加贝,然后沉沉闭上眼睛。半晌,幽幽吐出几个字:“我恨你们。”
我愣怔住。
直到若干年后我才明白,“死”,对于某些人来说,比“生”更容易。死,或许不需要太大的勇气;而继续苟活下去,才需要惊人的勇气与信念。玫姆便是这样。
一直没敢问玫姆自杀的原因。当那张绿色信用卡递到她手中时,她“咔哒”一声把它一掰为二。我们大气不敢出,她的脸,白得吓人。
重新被救活的玫姆,并没有像许多自杀者那样,继续寻死觅活,她一向认命,或许她承认了自己的劫难还没有结束吧。她顺从地配合治疗,休养,但目光却是涣散的,精神是麻木的,依然一副万念俱灰状,让人忧心忡忡。
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星期,玫姆的血管畅通了,右手也恢复了知觉。尽管她的精神状态依旧令人担忧,但医院催着我们出院。的确,医生已经医好了她身体上的伤口,至于心灵上的创伤,还是让时间来抚平吧。
因为玫姆的右手还不甚灵活,担心她再次寻短见,我把她暂时接到我们家中。我的理由是马上就要过春节了,今年的春节,让我们三人一起度过。
她淡淡说了一声:“好。”
如今,“好”是她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对任何事情都是“好”,没有意见,没有想法,没有希望,自然也没有失望。哀莫大于心死,说的就应该就是这般吧。
出院这天不是周末,不舍得请假,我让加贝全权负责。冬天的北京,天黑得极早。待我下班走出办公楼时,外面已经是万家灯火了。
回到家里,我看到加贝和玫姆正一起坐在阳台上吃饭。因为玫姆的右手暂时不能活动,所以加贝端着碗,一小勺一小勺小心翼翼喂进她嘴里。尽管在医院时,加贝也经常喂玫姆吃饭,但不知为何,一旦脱离了医院那种氛围,这张画面还是狠狠扎了一下我的眼睛。我低着头换鞋子,没吭声。
“樱桃,怎么这段时间老加班?”加贝头也不抬地问,继续喂玫姆吃饭。
“不加班钱从哪里来?”我淡淡回答,将皮包随手丢到桌子上,“砰”地一声。玫姆如同受惊似的,猛地抬头看我一眼。
我笑笑,她也笑笑:“怎么了?”
“别管她,一贯如此,这是她的风格。”加贝说,又把一小勺饭送到她嘴边。
走进厨房,我发现菜已经凉透了。心里略有些不舒服,但我还是端着剩菜剩饭坐到他们身边。
“怎么样,加贝的手艺还行吧?”我问玫姆。
“好。我还奇怪呢,怎么男人也可以有这么好的厨艺?”她微笑着望加贝,目光非常温柔。
加贝得意极了。为我做了一年多的饭,我还从来没有认真夸奖过他。事实上,我觉得这算什么呢?男人厨艺再高也枉然,挣到钱才是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