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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盗墓手记-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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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暗奇怪,问道:“奇怪,我们在国内并不是特别出名的学者,为什么要找我们夫妻俩?”

林白水嘿嘿阴笑一声,说道:“别忘了,你两年前考察了楼兰古城之后,写成的《楼兰考古记》?”

我一呆,问道:“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本书?你知道,我大字不识几个,看书都头痛的要死,还说写书呢!”

林白水转身从书架里抽出一本厚厚的砖头,递到我手上。我定睛一看,封面甚是骇人,那是楼兰废墟,上面爬着一只古怪的昆虫,再看署名,却标注着:朱恒淮、林白水著。我哭笑不得,说道:“明明是你写的,怎么把我名字也挂上去。我又不需要评什么职称,书出的再多也没有用!”

林白水说道:“唉,考察是你去的,材料是你搜集的,观点是你提出的,证据是你举证的。我只是见你回来后把一堆东西放在家里搁着浪费,就花了半年时间替你整理一下,出了书!”

我恍然大悟,叫道:“难怪那半年里我看你老是半夜才睡觉,而且时常抱头而痛,原来在弄这玩意,有必要吗?不过提出了一个观点,说楼兰古城的覆灭,既不是水源枯竭,也不是外来部族的入侵,而是由于沟通了丝绸之路,把西方的外来物种带了过来。由于外来物种入侵,导致植物大面积死亡,沙漠绿洲文明本是非常脆弱,植物的灭绝终于导致文明的崩溃。楼兰古城一下子覆灭了!”

林白水呵呵笑道:“这是你第一次以生物学的观点提出啊!这本书国内外反响都很大,我的学弟看了赞不绝口,所以极力邀请我们夫妇过去。”

林白水兴奋地跑过来搂住我的腰,仰起头含情脉脉地盯着我说道:“我们夫妻结婚这么多年,不是外出考察就是专心科研,忙得要死,连一次蜜月度假都没有。这次难得去风景绮丽的湘西,我们就当作一次旅行吧。反正对方出钱……”

我大喜,难怪林白水如此迫不及待。其实我和林白水结识之际,她不过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丫头,而我不过一个帮考古队打工的无业游民,但是日久生情,她就不计较身份下嫁于我,这些年来一直亏欠她。此次顺便旅游,也是一个补偿吧!

后来,我们就来到了火车上,在我对面,正是何永进在打瞌睡,我之所以把他叫来,一来觉得给他一份工作,至少能够让他振作起来,二来何永进好歹是湘西的土人,地头蛇嘛!于是我们三人踏上了湘西的诡异之旅!

我们一行三人一连坐了三天火车,从北京千里迢迢赶到湘西最大的城市张家界。甫一落车,顿时觉得双腿站不稳,整个人犹如漫步在低重力的月球上,轻飘飘得直想飞。我与何永进还好,两人都是军队出身,身强体壮,数十年过去,底子并没有落下。何况当年我们从杭州赶到唐山去参加大地震抢险时,条件更是恶劣,坐的不是客车,而是闷罐子车,昏天黑地,照样硬是挺了过来,所以眼下舒服的火车对我们而言何足道哉。不过林白水显然吃不消,她毕竟体弱,加上十多年来一直养尊处优,懒病搁下了。

因我们此行是得到对方极力邀请,自然有人接应。我们在火车上的时候,就看到候车大厅里有一人高高举着一块牌子,上书“欢迎朱恒淮、林白水教授来湘西考察研究”,我老脸不禁一红,虽说林白水真的是一介青年教授,不过我完全是无业游民,无职无任,轻松自在,毫无威信。

我扶着林白水下了车与那人见面,他是一个个子不高,中等身材,戴着眼镜的男子,从实际相貌上来看,似乎与我差不多。当我们迎向他的时候高兴地叫道:“哎呀呀,欢迎欢迎!”

我伸手和他握手,不必自我介绍,那人就知道我是谁了,他说道:“朱恒淮先生,久仰久仰。你写的《楼兰考古记》非常精彩,国内难得有如此新颖思想的人物。嗯,林师姐似乎有点不舒服?”

林白水摆摆手,吃力地说道:“罢了,坐火车太长了,有点吃不消。唉……毕竟不是年轻的时候了……罗学弟,我们接下去什么招待所?”

这人果然是罗明申,只是我还在怀疑他的年龄,我今年三十一,他光是相貌而言,与我相似,而林白水比我小三岁,才二十八,让一个二字头的女人称呼而立之龄的男子为学弟,感觉真是怪怪的!

罗明申顿时露出尴尬的笑容,支支吾吾说道:“这个……学姐。我们并不是住在张家界,我们要马上赶往有间集,要是迟了,又得等到明天了!”

林白水闻言顿时面如土色,还得坐车啊!不过她毕竟不是不知好歹的女人,摆摆手说道:“好的,我们快去……”她转身对着我喃喃:“恒淮,借你的胸靠一下……”

罗明申转向何永进,吃惊地问道:“这位是……”

我忙介绍道:“哦,这是我们的助理,他也是当地人,比较熟悉情况,对于我们寻找银矿,多有裨益。”

罗明申的眼镜下满是疑惑,不自在地和何永进握手,何永进自然也懒得打理,随便应付一下即了事。

那罗明申亲自开车过来,是一辆崭新的大众桑塔纳。国内的博物馆普遍都很穷,哪里买得起车。我此刻再打量罗明申,见他衣装整齐,清一色的名牌,心底暗暗疑惑,要么他是一个贪污犯,把博物馆收藏的文物偷偷卖掉,要么他真的是一个有钱人!

林白水身子不舒服,依靠着我,所以我们夫妻一起坐在后座,而何永进与罗明申在前面。车子开了起来,一路从繁华的城市进入乡村,平坦的大道也慢慢变成颠簸颠簸的小道。林白水受不了晕车,老早在我怀里昏昏入睡,而何永进沉默寡言,我们竟然陷入了一种静寂的气氛中。过了半晌,我看天色都慢慢暗了下来,觉得甚是无聊,就开口问道:“唉,罗先生,看起来你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啊!”

“哦?朱先生贵庚?”

“三十有一,五九年生的。”

那罗明申笑道:“和我一样,我也是那一年生的。”

我说道:“但我就暗暗纳闷了,其实我妻子林白水才二十八岁,你明明比她大三岁,怎么居然叫学姐了?”

罗明申不禁大笑道:“朱先生可能没有读过大学吧?”

我点点头。

罗明申笑道:“我们大学里排辈分不是按照年纪,而是以界而论的!我家出身不好,是大地主,文革时候被耽误了上学,所以我很迟才考进大学,因此我是林女士的学弟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敢情这大学也是和一些江湖门派一样,以入门先后排辈分。再转念一想,原来罗明申是大地主家的,现在政策回复,一些原属于他的财产拨回来,难怪这罗明申穿着用度,都非常正经。我私下里估摸,说不定邀请我们过来的钱也是他自己出的!

“我说老罗啊,我们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那什么有间集到了没有?”

罗明申一边开车一边回答:“快了,估计不用几分钟。”

话说如此,眼前覆盖着茂密树林的山路突然开阔起来,我眼前豁然一亮,但见罗明申突然把车子停到一边,刹车止住,叫我莫名其妙,忙问怎么了,罗明申低声说道:“噤声,喜神来了!”

我脸色陡然大变,十多年未尝听闻的词汇再次触及,就犹如在耳膜边爆炸了一颗原子弹,记忆深处那种恐惧的感觉再次翻腾出来。听到这句话,连闭目养神的何永进也豁然开眼,侧耳倾听,一阵低沉的铃声散发在无尽的黑夜中!

“叮!叮!……”

半空中忽明忽暗浮着数盏灯笼,幽幽的蓝光仿佛鬼火一样,伴随着那叮叮的铃声,还有那赶尸人若有若无,若轻若重的呼喊:“喜神来了,生人回避!喜神来了,生人回避……”

渐渐地一队白色的影子从黑暗中缓缓移出来,仔细一看,带头的是两个衣料漆黑,穿着宽大服饰的赶尸人,因为衣服与黑夜的背景色融为一体,几乎叫人辨别不出来,连他们手中提着的灯笼都仿佛是鬼提在半空中。

赶尸人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拿着铃铛,叮叮当当地有节奏敲打,没发出一声,后面跟着的一排人就随之一起一跃,向前跳了一步,落在地上。这些人身穿着白色长袍,脸上都用一张白布遮住,只在眼睛部位雕了两个大洞,好像是骷髅的眼窝。他们行动非常一致,俨然一个人,循着铃铛的节拍一步步生硬地往前跳过去,缓缓朝我们这边过来。

“这是……僵尸……”

我身边的林白水不知道时候醒了过来,饶有兴趣地看着前面的怪异景象。

第二案:悬棺赶尸 三 有间集镇

8

车子内四人,罗明申面无表情,紧紧盯着僵尸的一举一动;而林白水胆子甚大,居然兴致勃勃地观赏,仿佛在动物园里瞧着新鲜的动物一样;我和何永进都不免心底一沉,当年那邪恶的僵尸给我们的印象实在太刺激、太恶劣了。单个僵尸还好,但也是费足我与何永进的力气才消灭,而眼前一大群僵尸若是一起攻击过来,我们恐怕都难逃毒手!

那僵尸们一蹦一跳地朝我们的方向弹过来,随着他们的逐渐接近,在车灯的照耀下,相貌也越发明晰。纵然僵尸浑身都包裹在白色的长袍和面巾之下,但是手腕和颈部还是有肌肤露了出来,死人苍白的肌肤中布满青色和灰黑混合的尸斑,散发着一股诡异的檀香味。方才因为光线昏暗我没有看到,这时才瞧见,在每具僵尸身上,他们的白袍都写着字,或曰“一见发财”,或曰“还我命来”,不一而足,甚是古怪。而且那字都是用血淋淋的血液写就,迄今为止,开始发黑发紫。看着他们越来越近,我暗暗攥紧拳头,万一过来袭击,我马上拉开车门,拖着林白水就逃跑,至于何永进与罗明申,对不起,我救不了你们了。

正当我高度戒备的时候,那僵尸却倏然转身,一拐弯,一蹦一跳地朝其他地方走去,那铃声悠长,渐行渐远。我虽然奇怪,可是终于放下心来,扭头一看,何永进也是松了一口气,罗明申表情开始融化,唯独我老婆仿佛好戏没有看够一样,叭嗒叭嗒嘴巴,叹了一口气。我不禁问道:“咦,你不怕吗?这是僵尸啊!”

林白水莫名其妙,反问道:“有什么可怕的?咦,你不是平常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唯独遇到这些蹦蹦跳跳的,就满面严肃呢?”

我噎住,所谓无知者无谓,应是如此吧!

林白水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不会把这些僵尸都当作真的吧?”

我奇怪,说道:“还有假的吗?”

林白水瞪大眼睛,提高嗓门说道:“当然是假的!虽然他们演的很真实,甚至连尸斑也涂上了,但是露出一个致命的破绽,所以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活人假扮的!”

我失声大叫道:“什么?这是活人假扮的?”

林白水白了我一眼,责怪道:“枉你还是军队出身的,观察力怎么这般弱!难道你没有看到,他们的胸脯在不住起伏,哪有僵尸会呼吸的?定是活人假扮的了!”

该死!我怎么没有看到。因为先入为主的观点影响,一看见僵尸就以为那是真玩意,谁想到居然还有活人假扮的。我听那罗明申说道:“这确实是活人假扮的僵尸,那是本地的保留节目!”

气死我了!

罗明申重新发动汽车,我们走上正道,不刻就踏上繁华的小镇。想不到在走了这么多山路之后,山间还会有如此一个小镇,叫人啧啧称奇。大街上车水马龙,甚是热闹,罗明申一边熟练地躲避行人车辆,一边洋洋得意地介绍:“这是我们当地最繁华的地方——有间集镇!十年之前,有间集镇还是一片荒凉的林地,后来因为旅游业便渐渐繁盛起来,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属五万人口的大镇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镇内派出所、电影院、浴室、游戏厅、饭店、旅店等等,无一不缺,无一不全。原本还要繁华热闹,只是最近比较不巧,出了一点事故!”

“什么事故?“我随口问问能绕一个小镇人流骤然减少,这可不是一般的事故。在我想来,除了威胁的化学物品泄漏以外,就只剩下重大的刑事案件了。

“没什么,不必关注。”罗明申敷衍道,“哈哈,现在我就带你们去本镇最好的旅店——有间旅店。”

他极力隐瞒着,难道有其他事情?不过这个旅店的名字好熟悉啊!等等,十年之前,我们遇到僵尸的那家简陋旅店也叫有间旅店!

我大骇,莫非我们故地重游了?只是眼前物是人非,见不到之前的一切景象,叫我无法分辨。罗明申开了半刻,把车子驾到一间漂亮的两层小洋楼前,我们下了车,罗明申指着小洋楼***通明的正门,上面有一块匾额,书写“有间旅店”,笑道:“这就是本镇的起源之地,有间旅店!”

他带着我们,边走边说:“方才我说过,本镇在十年之前,还是一片荒芜的林地,周边地区不见人烟,只有这里建了一个落脚的小旅店。有一天旅店老板在棺材里突然神秘身亡,而在他店内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和一具奇怪的尸体。根据男人的衣物,推测他是一个赶尸人,那具尸体就是喜神了。但是喜神扑在赶尸人身上,仿佛吃了他一样!于是人们推测,在有间旅店内一定发生了惊心动魄的惨剧。这里原本名不见经传,连个地名也没有,因为这一事件之后,顿时名声大振,全国各地,五湖四海的游人们纷纷过来探奇,虽然再也没有发现过僵尸,但是本地本来就有悬棺的诡异风景,甚是吸引人,于是本地以旅游业起家,逐渐变成一个繁华小镇。镇子就以旅店命名,叫做有间集镇!”

我和何永进不禁面面相觑,脸色发白,相对无言。

方进入旅店,罗明申就大叫:“老板娘,无双,快快出来,接客了!”

大厅柜台急急走来一个小个子的女人,她身材纤瘦,穿着黑白相间的女仆装,梳了一条长长的马尾辫,额前刘海甚长,遮住了眼睛,她又低着头,看不清相貌。罗明申笑道:“就你一个啊,无双!”

这女孩便是无双了。

无双来到我们身边,唰地抬起头,虽然眼睛被头发遮住,但是肌肤犹如新雪般洁白,小嘴饱满,鼻子秀挺,因年纪关系,身材有所欠缺,但是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孩。她点点头,然后伸出双手,朝罗明申打了一个手势,罗明申接口道:“哦,老板娘在洗澡啊!”

我心底一沉,叹了一口气,想不到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竟然是一个哑子,莫非上天真有所不公?

无双又打手势,虽然我们看不懂,但是罗明申实时翻译:“你问我要不要去叫老板娘?嗯,不必了,有三个客人过来,你准备两个房间吧!”

无双点点头,朝我们三个人看了看,目光甫接触到我,忽然娇躯一震,慌忙低下头。老子怎么了?吓到小女孩了?我自知毛发浓密,养了大胡子之后,相貌狰狞,所以林白水严厉禁止我养,平常或是不留胡子,或是只留一般的倒八字胡,比较威风。这样看起来帅气,不至于恐怖吧!

我正暗自琢磨,忽楼上一阵娇喘,有个甜美的女声传来:

“何人大呼小叫,老娘洗澡都不得痛快!”

我们偱声抬头仰望,见二楼玄关处,先是露出一只雪白修长的女人大腿,还湿漉漉淌着水,随之一个胸脯抱着毛巾,勉强遮住前面下半身的女子显身。她约莫二十七八,成熟丰韵,眼眸迷离中透着一股子风骚,乜斜瞅着我们,款款迎来。

我眼前倏然一亮,就如黑夜里驾驶着一艘大船航行在茫茫无际的大海里,无星无月,而指南针恰好又失灵了,危急时刻,前方地平线上突然冒出一盏灯塔,指明了方向。只觉得这个女人风情万种,极具风味,乃当世尤物。她笑吟吟过来,方才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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