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火-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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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出去的木屐掉在旁边,脚指甲上画着精致美丽的彩绘,还可以保持很多天,还可以展示给很多人看……她不应该死!那一刻,杜蔻突然觉得,躺在车轮底下一秒一秒死去的女人应该是她。那个女人还有人爱,还描画着自己的美丽有着观众。而自己什么都没有。如果可以,那一刻她愿意代替那个拥有爱的女人死去。
那是她第一次想到死。
她想静静地死。死了以后就不用拼命挖耳洞来弄疼自己,不用躲在黑夜里整晚整晚地叹气。她从同学那里弄来氰化纳,溶到水杯里,然后注射进VE胶囊,只想陈优有那么一点点内疚就够了。让陈优知道,她是为他而死。可是,她死了,谁知道他不会告诉别人,他跟这个女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呢?他甚至都不会来看一眼她的尸体。对于一个不爱你的人,你生你死,他或许都只当看了一场电影。而她是多么爱他呀!她又有多恨他呀!
她是个从来没输过的女人,付出了生命,都不能跟最爱的人共舞一场,她不甘心。那么,死在一起吧!让我们两个肮脏的灵魂一起进十八层地狱吧,无法互相感觉,毕竟是在一起!
他怎么死,你就会怎么死
失去的东西再捡回来,总是格外珍惜的。
生命也一样。一觉醒来拉开窗帘泻进来的阳光,满室的玫瑰清香,全是捡回来的。那条黑暗的飙车马路,在梦中无穷无尽地伸展着,象是指向地狱的箭头。那只下半截被轧成一滩浓血的黑猫,还有永远摆脱不掉的梦中那嘶哑低沉的声音“我饶不了你……”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杜蔻都一定在深夜1点之后才入睡,然后将所有的闹钟调到凌晨5点。如果过了这4个小时的沉睡期,她知道,恶梦就又要开始了。所以她总是在闹钟响第一声的时候(甚至闹钟快要响的时候她就会准时睁开眼)穿衣下床,洗漱,打开窗帘等着天亮。
她曾以为,她一定会死的。越来越频繁的恶梦,越来越绝望的生活,她相信一定会在近期死去——与其坐等死期,不如主动将它安排在爱人的生日。她一直迷信地觉得那个瞎子说的是真的。那天下午她逃课去了学校后面的公园。那个公园是免费的,因为那个年代在她们那种小地方,如果有什么地方收费的话,一定会在第一天倒闭。公园面积很大,一边靠山一边靠湖,湖里常有溺死的女婴,肚子上还连着脐带。附近有一个妇产医院,很多人一定要生儿子。
那天下午她一个人在湖边坐着,后来来了一个老头子,手上拿着算命的幌子,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这里很危险。他不瞎,他只有一只眼珠是假的,另一只眼睛完好无损。但这也让他有足够的资格从事起算命这个要求特殊的职业了。他坐在她旁边,摆好自己的广告,就是那面迎风飘着的小旗和地上一张画着八卦图和很多穴位的黄纸。他生意很清淡。后来他突然问她,是不是她家最近有凶事。
是的。他问的是她家是不是最近有凶事,而不是象她告诉唐沁甜的那样,问她是否父母离异。
她摇头。她说谎了。他挥手叫她过来,打开她的手心。“你的生命线很弱。在这里有一条打劫纹。”他的指甲用力地捏着她掌心的一处。他又问了她父母的属相和她的属相。
她属猴。至于她的父母,她只知道他们出生的年份,她告诉了他。
“一个属龙,一个属虎。”算命的算了算年份,“他们只有一个会在你之前死掉。而且,他(她)怎么死,你就会怎么死。”
她使劲甩开他的手拔腿跑了。当时她并不害怕,在很久之后她都不害怕,只是在懂事之后有一天她突然害怕起来,而且越来越害怕。跑的一刻她只是烦,不想再听这个神经兮兮的人说下去。
可是今天,她靠着心爱的窗帘静悄悄地笑了。人迷信到顶点,就会以自己的行为去成全迷信。这就是智商越来越高,宗教却迄立不倒的原因。窗户明亮地敞开着,满屋都是阳光的香味,活着的香味。还好那个算命的并不是真的很灵。那个恶梦一样的夜晚,跟着这场飞蛾扑火式的疯狂恋爱一块去吧。
杜蔻拿起一块抹布,开始打扫起了卫生。
腐烂的手臂
既然唐沁甜要去上海,张天籁决定把原来的租房退了,让她把行李打包堆到李遇柳这里来。
李遇柳租的是一个二房一厅,虽然外形破旧可是里面装修还算不错。让天籁很不痛快的是:李遇柳将其中一间锁了起来。那正是从前他跟杜蔻住的那间。唐沁甜认识夏予非搬走后,他搬到了原来沁甜这间。张天籁出入那么久甚至后来住了进来,李遇柳都不同意她把那间房也利用起来的要求。于是趁着这个机会,天籁吩咐唐沁甜“把你的东西全拿到这里来。我们这还空了一间呢!”李遇柳在一旁抽着烟,没点头也没摇头。
搬家工人把两个女人大大小小的箱子往客厅一堆就走了。他们是按搬一家多少钱算的工钱,着急着赶下一家。可是结算完工钱,他们一下楼没两分钟门铃又响了。
“是不是工人忘了东西?”张天籁四处搜寻了一下,打开门。
门口是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女孩子,看到张天籁也愣了愣:“您好,我找……”
“是你?进来。”身边的李遇柳说。语气里掩饰不住的吃惊。
天籁回头看看李遇柳和唐沁甜两个人的神情,马上明白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杜蔻。
“搬家?”杜蔻看了看放得几乎没落脚地的箱子,朝李遇柳说,“我想来拿我的东西。不知道……还在不在?”
“你不是说要给人家送生日礼物去吗?看来厚礼没送出去?”站在一旁的唐沁甜冷冰冰地插话。
杜蔻没理她,继续望着李遇柳。两年的时间了,这乱成一团的房间,还有那个一看她出现,马上冲到李遇柳身边抓住他胳膊以示产权的胖女孩,让她觉得东西还在的话,至少也算一个小奇迹。
“都在你原来的房间。”李遇柳低头从腰上随身带的一串钥匙里找出一根。“你自己找吧。应该都在。”
张天籁狠狠地看了他一眼。
杜蔻接过钥匙。打开房门。
房间里全是灰尘。书桌上、柜子上、床上,全厚厚地铺着一层灰。可是所有的东西都还是按她在的时候的顺序放置。衣柜、床头柜,她的电脑,键盘,鼠标,卡通笔筒……她打开衣柜,拿出几件衣服。
“你可仔细找。你今天不带走的,明天也就没有了。”天籁恶声恶气地说。
杜蔻在书架上找了一遍,取下几本书。然后打开抽屉,又打开床头柜,然后又去翻找帆布衣柜的底部,一无所获。她站在那儿茫然无措地四周打量着。
“你在找那只手肘标本吧?”李遇柳轻轻点起一支烟,“在床下的盒子里。”
杜蔻俯身从床下拖出一个大箱子,所有的灰尘飞扬起来。她用手扇了扇,打开来,里面有一些书,还有一个长形的塑料盒子。她打开来看看。里面是一条腐烂成酱油色的手臂。
两个站在门口观望的女孩子尖叫起来。
唐沁甜面色苍白,张天籁借机一把抱紧李遇柳的腰。
盒子里那只胳膊早已烂得关节脱落,如果不按顺序放成这种造型,根本看不出是人手。唐沁甜想起自己曾见过其中的一根食指。那一次她也吓得不轻,一晚上不敢关灯睡觉。
“我替你放了一些防腐干燥剂,”李遇柳说,“广州太潮了。”
“谢谢。”杜蔻满意地把盒子放在她要拿走的那些衣服上,又开始搜寻起其他东西。她的相册、毕业留念册和一些学生时代买的不值钱却精致可爱的首饰。
“我送送你吧。”当她终于把所有她要的东西都找了出来,放在李遇柳替她找来的一个大纸盒子里时,李遇柳说。他看都没看天籁,更不需要征求同意,就打开门替杜蔻扛了下去。
“你什么时候从上海回来的?”他问。
她没回答。她不能确定他是真还是假不知道她并没去上海。
“刚才是你女朋友?”
“你说呢。”
“我不知道,你还喜欢这种类型?”她笑了笑。
“是啊。被蛇咬后世界观变了嘛。”他说。
箱子非常重,可是他身轻如燕没有丝毫感觉。楼下就有等着的出租车,这条路太短。所有要说的话全涌到嗓门,竟然堵塞起来。
不过好象说与不说,没有区别。
“你为什么一直带着那个手臂标本?”
“我是学解剖的嘛。”她说,“如果我死了,我希望也能捐献出去自己的遗体。最好是捐给我们学校。”
“看不出你对学校这么有感情。”
“是啊。我在那里认识了你。”她说。
他的心微微一颤。
将纸箱子替她放在出租车后厢,她已经边摇车窗边说再见了。其实他很想问,她那边住几楼,有没有电梯,要不要他送。他有一种预感,这一别,她不会再来找他了。或许今天她的到来,并不是只为了取一些东西,可是张天籁的存在,让她永远死了那个她自己也不会承认的念头。
如果今生还能相聚,只能是他和她,双双被泡在学校解剖教研室那个装满福尔马林的大池子里了。赤裸着并排在一起,可是永远不知道对方痛或不痛,也不知道自己痛还是不痛。就象现在活着时一个样。
我曾是蝴蝶或水仙
李遇柳永远忘不了那个木棉花开的春天。那是大一的下半学期,学校在长长的宣传栏上搞一次手工制作比赛。他从食堂打了饭,漫不经心地往宿舍走。他的胃一直不好,吃了几口就放下来,想着回宿舍拿胃药。
玻璃的宣传栏上贴着千姿百态的贴画,都是上个周末大家去植物园里采回的标本,大多是蝴蝶标本,被粘在各式野草干花中,拼成漂亮的图画。李遇柳对这类东西没什么兴趣,把好好的昆虫压成画,铸成琥珀,生命成了尸体,有什么好观赏呢?只能展示人类的残忍。不过积极参加活动的总是只有大一大二的学生,所以参展的人多数是他认识的,他一路走一路看了下去。突然他看到了小小的一行诗:
我曾存在于山野/
我曾存在于稻田/
我曾是蝴蝶或水仙
那一刻他被震撼了。诗的后面署名杜蔻。“豆蔻年华”,名字都透着美好。他发誓要认识这个名字后面的人。他预感他跟这个娟秀字体的女孩会有什么发生。经过打听,他很快就认识了那个瘦小但五官精致的女孩子。
操场边那棵大大的木棉树正开着红硕的花朵。幸好有木棉花,广州的春天才有那么点春天的意思。树下,他跟她第一次以约会的形式见面。那时候他感觉真幸福。她同意试着接纳他。他牵着她的手,绕着校园一圈又一圈,从日出走到日落,走到深夜。走了三年。有一天,走到一个围墙的缺口时他抱住了她,撬开她封闭的嘴唇。他解开她上衣的扣子,亲着她小小的结实的乳房,左边右边左边右边左边右边……
有时候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狂热地喜欢上她。他们根本来自不同的两个世界。他的父亲是一个快乐的邮递员,是远近出名的孩子王,自行车后面常跟着一堆打闹追逐的小孩子。母亲在银行上班,家里总是飘着她开朗的笑声和有些走调的小曲。他是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就算有烦恼,也只是偶尔尝了一下糖,觉得不够蜜那么甜。而杜蔻,虽然她很少提及自己的家庭,从她只言片语中,还有她的老乡那里,他也基本知道了她的故事,知道了她性格的发源处。
她的母亲是一个懦弱而暴躁的农村妇女。懦弱是针对她父亲,暴躁是针对所有其他人:情敌、邻居、村民,包括她唯一的女儿。她父亲是水果商人,在他发财之前,就跟村里其他好几个女人有染,常常是她母亲在地头井边找那些女人疯狂撒泼,互相撕扯头发、吐口水,然后自己的男人闻讯赶去,将她打得头破血流拖回家。她父亲的生意做开后,因为水果的地方性和季节性,开始整月整月地不回家,谁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他或许也给过家里一些钱,因为那两年她家买了很大一块地基,做了一栋二层的小楼,还有宽阔的后院。房子框架刚搭好,突然间又停下来,十来年再没有装修。她妈在没有装玻璃的窗上糊上了厚塑料膜,母女俩的日子就这么惨淡地过下去,男人再没有回来过。
其实在小楼建成之初,她父亲还回来过一次。那是他最后一次回家,还带了一个头发烫成鸡窝一样的女人。她们家只有两张床,一张是杜蔻破旧的小木板床,另一张是她父母的。那些天那个女人一直住她们家,谁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睡的。后来终于有一天,她妈趁着他们外出,将那骚女人所有的衣物、行李全拿到门口一把火烧了。那个女人又哭又叫,朝她父亲叫嚣着没离婚别去找她,气急败坏地走了。她妈自然又得到她父亲的一顿好打。这之后他再没回来了。
知道她的故事,他胸中多的是爱怜。她偎在他怀里象一只被收留的流浪狗,常常没来由地抖动或低沉的呜咽一声。而且,她总是做恶梦,总是叫喊着救命把自己吓醒。她的室友对她颇有微词,常有人建议她去吃些忧郁症的非处方药,实在排斥药物的话就多吃甜食:水果(特别是香蕉)、巧克力、牛奶什么的。他从不相信她是不正常的,她只是缺少爱护而已。于是他在校外找了房子,每晚抱着她睡,她受到惊吓时,他把手掌摊开到最大,紧紧贴着她的背,告诉她有他在。那时他还只是学生,房费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他利用所有的休息时间,同时带了4份家教。后来他甚至觉得,他们的组合中,怜比爱更多一些。她永远是需要他照顾的对象。他永远都忘不了第一次做爱的时候——那是他的第一次,也是她的第一次,卸去所有的包装,赤裸的他趴在赤裸的她身上,手盖着她的手,脚覆着她的脚,肚子压着她的腰。他以为他们是完全咬合的一对齿轮,却突然有那么一天,她说她爱上一个谋面一次的网友,再然后,她不辞而别。
顺着她的通话记录,他很容易地明白了那个人是他的上司陈优。
他知道她过得不好。爱上陈优的女人没有一个能活得漂亮。
被埋掉的秘密
找了两个民工,花了40元钱才把盒子弄到九楼。杜蔻不想那两个穿着肮脏衣服不刮胡子的人踏进自己的小窝,在门口就付清了钱。
家里刚刚打扫过,简至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杜蔻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去李遇柳那里取回这么一大箱沾满灰尘的东西。这只是一箱她想要丢掉的过去。李遇柳现在的那个女朋友好象……不管怎样,她比自己更爱他。她已经不配再对他提这个爱字了。
轻轻地打开箱子,一股灰尘还是扑鼻而来。她取出那个长形的盒子,那只风化成了肉干的手狰狞地抓在那里……来呀!她心里说,你不是总在梦里捏我的脖子吗,你不是说饶不了我吗?我活着,你只是一个死人。你对我没有办法了!她找来一只铁盆,将它扔进去,连着那些旧衣服,我要送你走了。她说。
她实在没办法向任何一个人诉说,这只胳膊不是教研室偷来的标本。那是她父亲的手。那只将她母亲往死里打的手,那只临死前喊着“我饶不了你”恶狠狠伸过来的手,那只抓狂在她每个恶梦里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