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评 选集-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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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危机形式又有何区别呢?或者说,它有何新
特点呢?哈贝马斯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晚期资本主义国家干预的范
围、程度大大扩展和加强了。这一时期的资本主义国家机器不仅作为价
值规律无意识、自发的执行机构在运转,而且作为联合的“垄断资本”
的计划代理人在运转,现在经济活动已离不开政府的干预。这导致了晚
期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出现新特点。
哈贝马斯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活动分为四类:(1)为了建立和维
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实现它持续存在的先决条件,国家维持以保护财
产和契约自由为核心的民法体系;保持市场体系免受自我破坏作用的威
胁;它实现作为总体的经济的先决条件;促进国家经济在国际竞争中的
竞争能力;通过对外扩张,维护民族尊严和对内敌人的镇压来再生产自
身。(2)资本的积累过程要求采用与新的商业组织、竞争和金融等新形
式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如通过调整银行法和商业法和操纵税收系统)。
在从事这些活动时,国家将自己局限于市场的补充作用,使自己适应于
而不是影响市场的动态过程,因此,社会的组织原则和价级结构并未受
影响。(3)上述活动有别于国家的市场替代职能,后者并不是合法地独
立出现,而是针对市场驱动力的弱点,使积累过程继续成为可能(而不
让积累进程自我运转)。因此,这样的行为创造了新的经济事态,或者
通过创造或改善投资机会,或者通过改变了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在
这两种情况下,社会的组织原则都受到了影响。(4)国家对于积累过程
的功能失调后果作出补偿。因此,国家一方面负责处理私人企业的外溢
结果(如生态破坏),或通过结构性政策措施保证陷入困境的产业部门
的生存;另一方面,应工会和改良主义政党的要求,实施某些旨在于改
善失去独立能力的工人的社会状况的调节和干预。'2'
国家既从事前两种活动,更主要的是从事后两种活动。这时国家不
仅要以更强有力的手段和在更大的程度上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持续存
在的先决条件和补充市场机制,以满足市场控制的积累过程的需要,而
且它要首先完成填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干预积累过程,弥补其所造成的
政治上不可容忍的结果。这样的社会的组织原则受到了影响,生产关系
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哈贝马斯列出三种主要变化:第一,一种改变了
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影响了社会的组织原则,即反思劳动
(reflectivelabour)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发生作用,也就是说,科学技
术成了一种独立的剩余价值来源,这影响到社会的组织原则;第二,一
种准政治的工资结构,反映了阶级妥协,并使非政治性的阶级关系被搁
置;第三,对政治系统合法化的日益增长的要求刺激了各种以使用价值
定向的要求,因而就必须有新的意识形态来为政治系统的合法化辩护。
正是生产关系所产生的这些新变化,使晚期资本主义产生了不同于自由
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
在哈贝马斯看来,晚期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与自由资本主义的经济
危机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危机采取了新的形式。自由资本主义的经济
危机是生产过剩危机,是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表现为危机——停滞——
恢复——繁荣——危机的循环;而在晚期资本主义中,这种生产过剩的
周期性危机不可能再出现。尽管这时的危机也是一种产出危机,但问题
出在可消费价值的分配上,危机的形式则表现为:持续的通货膨胀,政
府的财政赤字,连续不断的生产停滞以及公共贫穷与私人财富的日益增
长的不平等。二是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发生了转移,即从经济
系统转移到社会政治系统和文化系统,而且与后两个系统的危机相比,
经济危机已不再是主要的危机形式。
二、关于政治危机的趋势
哈贝马斯由经济危机的分析转入对政治系统危机趋势的分析。他将
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危机趋势划分成两种形式:合理性危机
(Rationality Crisis)和合法化危机(LegitimationCrisis)。对于
这两种危机的含义、内容及其相互关系。哈贝马斯作了如下的说明:“政
治系统要求尽可能广泛的群众忠诚的投入,产出可以有效地加以执行的
行政决策。产出危机具有合理性危机的形式,它是由行政系统不能成功
地协调和完成来自于经济系统的指令所造成的;输入危机具有合法化危
机的形式,当来自于经济系统的调节指令被执行时,合法化系统不能把
群众的忠诚维护在一个所需水平的时候,合法化危机就出现了。尽管这
两种危机趋势都产生于政治系统,但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合理性危机
是一种被转移了的系统危机,它与经济危机一样反映了代表非普遍化利
益的社会化生产与各种调节指令的矛盾。这种危机可以通过国家机器解
组的方式而转变为对合法化的撤退。相反,合法化危机直接地是一种同
一性(identi…ty)危机。它并不是以使系统的一体化陷入危险的方式展
开,而是派生于如下事实,即履行政府各项任务将使非政治化的公共领
域的结构成问题,从而也就使保证私人自主处置生产资料的形式上的民
主成问题。”'3',在哈贝马斯看来,所谓的合理性危机实际上是国家机
器尤其是行政机关不能很好履行经济职能所造成的,是一种行政管理的
危机,即行政管理合理性的缺乏或赤字(deficit)。他说:“公共行政
管理的合理性缺乏意味着在特定的边界条件下,国家机器不能有效地调
节经济系统。”'4'所谓的合法化危机则是一种认同感的危机,是人民大
众对现存制度缺乏信任感,即群众忠诚不足的危机。所以,他把合法化
危机说成是合法化的缺乏或赤字,说“合法化的缺乏意味着不可能通过
行政手段将规范结构维持或建立在所要求的范围上。”'5'哈贝马斯对这
两种危机形式分别作了详细的论证。
关于合理性危机。哈贝马斯指出,只有当合理性危机取代经济危机
时,才谈得上名符其实的合理性危机。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实现问题的
逻辑不只是反映另一种操纵手段,即以合法权力的手段,而危机逻辑自
身因来自于市场交易中各种相互矛盾的指令转移到行政系统而改变。这
种论断有两种说明:一是用大家熟悉的商品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已构成市
场交易组成部分作为出发点。一方面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政府制订
计划以保证资本实现的需要日益增长;另一方面,私人自主处置生产资
料要求对国家干预加以限制,不允许对各个个体资本家的矛盾着的利益
作出有计划的协调。另一种说明是由奥菲提出的,即认为尽管国家弥补
了自我封闭的经济系统的不足,并且接管了对之加以补充的任务,但是,
由于其控制手段的逻辑所迫,国家不得不允许越来越多的外来因素进入
系统;由资本实现的指令所控制的经济系统的各种问题,若没有向异于
其结构的方面蔓延,就不能从行政上加以接收和处理。
在哈贝马斯看来,这是对合理性危机产生的原因的不同侧面的说
明。第一种说明将合理性危机归因于国家无法对各个个体资本家相矛盾
的利益加以有计划的协调,即国家无法同时满足自相矛盾的要求,实现
相互矛盾的指令,因此不得不在期望干预和被迫放弃干预之间徘徊。'6'
第二种说明则把合理性危机的原因说成是由于出现一些外在因素妨碍行
政管理机构作出合理的决策,这就意味着合理性的缺乏。哈贝马斯认为,
奥菲指出了导致合理性缺乏的三种外在因素,即(1)在公共和垄断的部
门的有组织的市场中,做出战略决策的边界条件改变了;(2)与公共部
门的功能相联系,出现了一个具体劳动日益取代抽象劳动的领域,特别
是决策的职业化导致了政府不能制定出正确的政策;(3)不能通过劳动
力市场再生产自身的非自立人口和自立人口相比有所增长。这三种因素
的出现,“破坏了国家干预这一重要手段得以运行的条件”,并产生了
“与危机相关的瓶颈。”'7'
关于合法化危机。哈贝马斯在《合法化危机》和《现代国家的合法
化问题》(载《交往与社会进化》一书)等论著中对这一危机形式作了
详尽的论述,这是他的当代资本主义危机趋势理论的颇具特色的方面。
什么是合法性和合法化?哈贝马斯在《交往与社会进化》一书中有清楚
的说明。他说:“关于合法性,我把它理解为一个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
值,合法性要求则与某个规范决定了的社会同一性的社会一体化之维护
相联系。合法化被用来证明合法性要求是好的,即表明现存的制度如何,
以及为什么适合于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去运用政治力量——在这种方式
中,对于该社会的同一性具有构成意义的各种价值将能够实现。”'8',
又说:“合法性意味着对于某种要求行为正确的和公正的存在物而被认
可的政治秩序来说,有着一些好的根据。一个合法的秩序应得到承认。
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9'所以,合法性指的是一
种政治秩序值得被人们所认可。这里,合法性与政治秩序相联系,它只
能运用于政治领域,同时,只有当一种统治秩序是否合法尚在争论之中,
才能运用这一概念。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只有政治秩序才拥有或丧
失合法性,只有它们才需要合法化,跨国公司或世界市场不会有合法性
问题。”'10'合法化则是指对合法性的论证方式,即证明某种政治秩序为
什么值得认可。哈贝马斯认为历史上出现过四种论证合法性的途径:早
期文明社会的统治家族借助于原始神话证明自身的正当性;古代文明帝
国的统治者借助以宇宙论为基础的伦理学、宗教和哲学;在近代尤其是
自然科学产生之后,则主要借助于自然律理论;到后来,由于卢梭和康
德等人的努力,证明的形式条件自身获得了合法化的力量。他考察了随
现代国家即资产阶级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合法化问题,他认为合法化问
题产生于由大帝国阶级社会向现代国家转变的过程,这一过程有其内在
和外在两个方面:从内在方面说,现代国家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经济系统
分化的结果,该系统乃是通过市场(即一种非中心化、非政治化的手段)
对生产过程加以调节,从外在的方面讲,现代国家不是作为一个个体,
而是作为诸多国家构成的一个系统而出现的。由于这两个方面,现代国
家迫切要求合法化,现代国家的逐步形成是同对合法性要求的不断增加
密切联系的,或者说国家建构的过程必然对集体同一性的形式发生作
用,帝国的同一性在现代国家结构的压力下发生作用。'11'
哈贝马斯着重分析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合法性问题。在《交
往与社会进化》中,他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化问题导源于一个
基本事实,即“社会福利国家与大众民主”之间的冲突。这一冲突导致
国家在处理市场缺陷中处于自相矛盾的窘境:“一方面,对缺陷的限定
和处理缺陷的成功标尺存在于必须加以合法化的政治目标中,因为如果
国家打算承担上述各种任务,就必须运用合法化的力量;另一方面,国
家在承担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又不能采取通常的方式运用合法化的力
量,不能通过对决策的约束做到这一点,而只能通过调整他人的决策,
这个他人的私人自主性可能还没有被侵害”。'12'哈贝马斯认为,国家有
效实现合法化的任务受到四个方面情境的限制:(1)国家和经济之间的
互补关系导致了某种目标冲突(尤其是稳定政策和改革政策之间的冲
突);(2)世界市场的发展,资本和劳动的国际化也已经确定了民族国
家行政范围的外部界限;(3)由于世界范围的系统一体化机制与地区性
的国家社会一体化之间的不相称等因素,已不能借助于民族主义的手段
遏制合法化危机;(4)社会结构的条件也特别不利于对意识形态的规划。
在《合法化危机》一书中,哈贝马斯将合法化危机的原因归结为:
(1)系统的局限;(2)对文化系统的干预的不可预料的副作用(政治
化)。他说:“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政治系统不仅将它的边界扩
展到经济系统,而且扩展到社会文化系统。当组织合理性传播时,文化
系统受到了损害和削弱。然而,传统的残余必须逃避行政的控制,因为
对于合法化至关重要的传统不能从行政上获得再生。此外,对文化事务
的操纵产生了出乎意料之外的副作用,它使以前由传统确定下来的并属
于政治系统边界条件的意义和规范成为公开讨论的主题。这样,思辩的
意志形成的范围扩展了,这是一种动摇非政治化的公共领域——该领域
对于系统的传统生存至关重要——的过程。'13'他认为,国家干预领域的
扩大,产生了一种副作用,即对合法化需求的不合比例的增长,不仅因
为行政机构处理的事务增多,必须为国家活动的新职能而保持忠诚,而
且因为作为行政机构处理事务日益增多的结果,与文化系统相比,政治
系统的边界发生了变化。于是,原先被认为是理所当然作为政治系统边
界条件的文化事务,使被纳入行政计划领域。这种对文化事务的干预,
加速了以前属于私人范畴的生活领域的政治化,使文化传统所产生的“公
民私己主义”(Civil pri…vatism)——这是文化传统维护合法性的主
要东西——陷入危险,导致公民积极的政治参与,导致合法化的困境;
更由于阶级结构的存在,使得合法化危机成为不可避免。在哈贝马斯看
来,国家对文化事务的干预,把文化事务搞糟了,使意义成为稀缺的东
西,从而产生合法化危机。于是他又转入对社会文化系统危机趋势的分
析。'14'
三、关于文化危机的趋势
哈贝马斯认为,社会文化系统从经济和政治两个系统中获得采取了
货物和服务、法律和行政规范、公共的和社会的安全等等形式的投入,
经济和政治两种系统的危机是输出危机,是由社会文化系统中的失调并
转化为对合法化的撤退引起的,即这两种危机只有通过社会文化系统才
能爆发。因为社会的一体化依赖于这一系统的输出——直接依赖于它以
合法化形式向政治系统提供的动因,并间接地依赖于它向教育和职业系
统所提供的实施动因。既然与经济系统相对照,社会文化系统并不组织
自己的输入,因而不可能产生输入危机,所产生的总是输出危机。当规
范结构依其内在逻辑发生变化以致国家机构和职业系统的必要条件与社
会成员所理解的需求和合法性期望之间的互补性受到干扰时,我们就必
须考虑社会文化危机即动因危机(motivation crisis)趋势了。合法化
危机导源于现有的合法性不能满足政治系统的变化;而动因危机则是社
会文化系统自身变化的结果。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动因危机在文化传
统(道德规范和世界观)和儿童教养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