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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5838-天下衙门:道尽古代衙门众生相-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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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奴使”的,起码从体制上说是这么一回事。宋人吕居{二曾写过一部《官箴》,开卷就提出当官的须“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事兄,与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瞧,连老百姓也可享受“父母官”之“家属”待遇,只有“群吏”不能,公然以“奴仆”视之。难怪心高气傲的王冕要把李孝光的好心肠当驴肝肺看待了。    
    既然是低人一等的“奴仆”,所以一旦进入吏道之后,除了有本事去考个功名来以外,甚至花钱捐官的资格还不及平民。明代宪宗时,山东发生饥荒,为筹措救济费用,国家大开捐银买官之门,不少州县吏员都趁机出钱,买个当官的出身.御史杨守随专折建言,以为“爵赏不可以无律,名器不可以假人”,要拍卖官爵也不能卖给做吏的人,    和卑贱的社会地位相适应,吏员的俸禄也是很低微的。西汉时吏有“斗食”之称,意思是年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其实这还是高级衙门里的待遇,州县吏禄连这个数目也达不到。晁错在《论贵粟疏》中说“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可知多数小吏的额定岁入,还抵不上一户五口的农夫家庭。东汉时的情况,大约比西汉时更不如,王符、仲长统、崔*等著名政论家都呼吁过增加小吏俸禄。不过这同北宋时的吏制比较,又算不了啥了。据沈括《梦溪笔谈》披露,“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往往致富者”。这简直和北魏百官无俸的用意一样,公然是要吏员以非法收入为生。因此王安石搞变法时,样样开源节流,却又舍得为吏员定禄并列入各级政府的正当财政支出,求得“以绝请托之弊”。这种把保证吏禄与促进廉政联系起来考虑的认识,为以后历代统治者所接受,是以从南宋以后,州县吏员的收入较之从前毕竟要改善得多,但仍然只能从纵向相比上、从制定名份上讲,倘若做横向比较的话,也还是微乎其微。明人沈榜所著《宛署杂记》内,保存了一份宛平县吏员的“工资单”,一般在县衙本部机关供职的吏员,每年的“工食银”才七两二钱,那些分派在巡检司、闸关等机构里的吏员,每月才支六斗仓米,档次再低一些的则连额定月粮也没有保障。宛干还算是京县,那其它普通州县呢?比比“三十俸银拿得”的佐式官来,吏的“工食银”估计只能占六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吧。古诗《孔雀东南飞》里那位男主角焦仲卿,身份是“庐江府小吏”,给人印象是很老实本分的,所以他的老婆就得“天明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了,否则就怕连温饱生活亦不得维持。当然,绝大多数的吏员是不会像焦仲卿那样“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的,那里面花头精透着哪。用老百姓的话来讲,就叫作——


第四章 “本朝与胥吏共天下”二、“任你官清如水怎敌吏猾如油”(1)

    为了使读者相信这句话确有依据,不妨先举一个最具有说服力的事例,主角就是人所周知的“大清官”包拯,够得上“官清如水”了吧?沈括在《梦溪笔谈》里,就说过一桩他敌不过“吏猾如油”的史实:老包坐开封府南衙时,有“明察”之称。有个人犯法,按律当受脊杖,事先去贿赂值堂书吏。这个赃吏受钱后关照犯人,“审讯后老爷一定会命我写责状(注:用刑前的文书),这时候你就大喊冤枉,我自会为你辩解。”果然,包拯升堂审过案由后,便要这赃吏写责状,犯人如吏所嘱,分辩不已。那吏员大声骂道:“快吃了脊杖便滚出去,别多哕嗦尸包拯听见了,马上对这吏员卖弄权势产生厌恶之心,反过来将吏员责罚一通,那个犯人倒从轻发落了。在包拯看来,这就叫“以抑吏势”,在沈括看来,“不知已为(吏)所卖矣。”    
    “官清如水”敌不过“吏猾如油”的最重要条件之一,就在于官制和吏制的不同。对此,宋人陆九渊有过一段很精辟的议论——    
    “官人者,异乡之人,官人年满者三考,成资者两考;吏人则长子孙于其间。官人视事,则左右前后皆吏人也,故宫人为吏所欺,为吏所卖,亦其势然。吏人自食而办公事,且乐为之、争为之者,利在焉故也。故吏人之无良心、无公心,亦势使之然也。”(陆九渊《象山先生文集》卷4)    
    这段话说白了,就是吏员大多是当地豪富推选,世代盘踞地方衙门,早已里外勾结成一气,形成地头蛇之类的势力。吏禄低微,宋初甚至无禄,何以还有这么多人争着当吏呢?就是看中这些位置是发利市的渊薮。因此别指望吏员会凭良心秉公办事。而那些被朝廷派到州县里来当官员的老爷们,全是外乡人,上任之初连语言交流尚是障碍,哪谈得上熟悉民情,明察秋毫?好容易干到有点熟悉了,又得依官制调动,再派来的继任者,一切又从头开始循环。所以再精明的官员,也无法摆脱吏员的欺瞒和干扰,倘若这官员本来就是庸碌无能之辈,自然就更要成为吏员的俘虏而遭其随意摆布了。    
    《水浒传》、《金瓶梅》之类书中,常有押司、孔目等吏员欺蒙挟制州县官员的描写,或许有人以为这是小说,不足以为凭。须知一部中国州县衙门史实上,官员斗不过吏员的故事有得是。比如郑克著《折狱龟鉴》上举例说,宋朝时吉水县衙门里吏员每逢新官上任,必唆使许多当地人前来告状,冗杂繁复,非把新官搅得头昏脑胀不可,以后这官员对于此类事便生厌恶了,于是吏员们趁其懈怠,就把办案的事权揽到了手里。又如张培仁著《妙香室丛话》举例:清朝咸丰三年(1853),福建晋江县正堂出缺,巡抚调张培仁的朋友王子符去做代理知县,王子符苦苦哀求,不肯上任。闽抚大怒,要上弹章 参他,他也不怕。什么缘故呢?原来晋江县衙门里吏员之猾是远近闻名的。按照户部规定,晋江每年应征收地丁银三万两,可大多被吏员勾结土豪给侵吞了。那里的老百姓在纳地丁银时,已养成“只知有里书之收字,不复重县令之串票”的习惯。派去的知县、主簿之类若想清查一下,原始的鱼鳞图册、流水账簿等便会被吏员们设法藏匿甚至窜改,“即吊查册籍,亦如理乱丝”。照王子符的见解,真要“革除此弊,非复行大量之法不可。又恐里书与奸民或阴为阻挠,或阳为抗拒,非会同营兵及添派委员丁役“不足以示威集事”。可是历来去那儿上任的官员,都是赤手空拳,也无法筹措个两三万经费来摆这派兵增役显示官威的阵势,倘若其间闹出点事端来,又要被上司责以“办理不善”,“是以官是土者,无不忍气吞声,各存五日京兆之见”。(《妙香室丛话》卷10)反正去那地方当官是当不好的(收不足地丁银要受处分),迟早要参,与其后来被参,还不如干脆不去吧。    
    自然,像王子符这样考虑,还是出于当个清官的动机,有心捞钱当贪官的话,那就正好一块儿通同弊和。吕居仁著《官箴》,有段警告:“后生少年,乍到官守,多为猾吏所饵,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间不复敢举动。大抵作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盗不赀矣。以此被重谴,良可惜也。”这就是说,吏人以利诱官,官吏同流合污后,常常是吏员所得要比官员多得多,但事情发作的话,最倒楣的还是做官的。    
    话虽这么说,毕竟既当官而又不贪利者,能有几个?《名公书判清明集》里,收有一篇上司怒斥知县的警令,大呼:“全是吏人世界,知县所知何事?”这便是贪官或庸官坐衙的必然后果。试以收进这部书内的南宋干员蔡杭(时任江东提刑)的一系列判词为例,便可知州县衙门“全是吏人世界”之不虚。如《违法害民》云:“当职(蔡杭自称,后同——作者注)未巡历之前,已闻弋阳有孙、余二吏之横,民不堪之。及至安仁,则弋阳百姓争来哀诉。孙回首占县权,自号‘立地知县’,弟孙万八横行市井,人呼八王,其他可知。”如《铅山赃吏》云:“当职未入境,已闻铅山县有配吏程、徐、张、周四人,为百姓之害,及入境,则百姓交讼之。”又如《冒役》云:“当职入境阅词,诉配吏者以千计,则一路之为民害者可知也。”要之,老蔡在管下诸县转了一圈,收到的状纸全是老百姓控告猾吏的。猾吏威风到什么程度,仅以弋阳县孙回、余信二吏为例:其平素作为是,“捉人殴打,辄用纸裹木棒,名曰纸馄饨。收拾配吏、破落乡司,分布爪牙,竞为苛虐,私押人入狱,讯腿荆至一、二百”;其日常收入是,“既有无名钱,又有自寄钱,又有比呈展限钱,又有保正每月常例钱,敲锤骨髓,怨声彻天”。当蔡杭传讯证人调查他们罪行时,“乃敢率弓手正等二十余人,以迎神为名,擒捉词人”;当蔡杭查证确凿下令逮捕他们时,又“拒而不出,方且酣饮娼楼,扬扬自得”。这两个小吏日剥月削的民脂民膏共有多少,“据狱中供招,虽未及万分之一,然孙回计一万一千七百余贯,余信计一万八百余贯”。那么这个“未及万分之一”的数额又是什么概念呢?据史料记载,熙宁三年(1070),即北宋始行吏禄制度的头一年,整个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之吏禄支出,总数也只有三于八百三十四贯(《梦溪笔谈》卷12)。再回想一下前文某县尉自叹每月俸钱不过五贯五百九十钱的感慨,不难想见吕居仁何以要向当州县官的发出警告,也不难想见为什么吏员的社会地位如此卑微而仍有那么多人“且乐为之、争为之”了。    
    这等严重的罪行,在局外人看起来是泼天大祸了,但在“吏人世界”里不算啥事儿。蔡杭当时给拟的判决是“孙回决脊杖二十,刺配惠州牢城;余    
    信决脊杖十七,刺配南康军牢城”。孰知猾吏的气焰既然能嚣张到如此地步,自有其一张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存在,包括县衙门里的那一班官老爷们,无不网落在内。所以这判决出来后,“众论及知县之言”,全是一派说情声音,况且理由也很堂皇,“皆谓本县纲解首尾,皆在孙回名下,欲得了办毕日行遣。”


第四章 “本朝与胥吏共天下”二、“任你官清如水怎敌吏猾如油”(2)

    没办法,财政收入是县政的中心,既然孙回一身而系全局,蔡杭也只有服帖,宣布“当职念本县月解窘急,重违其清”。于是罪犯又以能人的资格,继续从事他的“公务”,也用不着去服徒刑了。这也说明,只要别犯上“谋逆”这一款,中国古代官场上是很有一点“唯才是举”、“重用能人”的观念的。至于什么“澄清吏治”、促进廉政啦,对不起,只能当高调唱唱的。    
    最后,“官清如水”难敌“吏猾如油”的又一原因,还在于吏员通晓成例,熟悉档案。作者在本书第二章 里,曾援引过韩愈的名篇《蓝田县丞厅壁记》,这里面有一段很精彩的人物刻画:    
    “吏抱成案诣(县)丞,卷其前,钳以左手,右手摘纸尾,雁鹜行以进,平立,睨(县)丞曰:‘当署’。”    
    吏员抱案见县丞,当是毕恭毕敬的态度,因为两者地位悬殊,王冕觉得最耻辱的,也正是这“朝夕抱案立庭下备奴使”的一幕。可是韩愈笔下“抱案”两字中又嵌了一个“成”字,说明吏员向县丞呈上的已经是办完的案卷,不过来完成一道签名画押的手续而已。说起来这又是中国官场的一大传统,办任何事情,都有一套繁琐的程式,基本法令之外,应该援引或可资类推的成例有如汗牛充栋。科举出身的人,经吏策论能讲得头头是道,诗云子曰可背得滚瓜烂熟,可是少有能摸着这些门道的;至于荫袭、保举、军功或捐纳等出身的人,那就更要差上一大截了。举个简单的例子,某官员接办一件公事,这事情该依哪一条法令或哪一项规定去处理,在律令和会典等书籍中都找不到,万一出点纰漏或被上司找出了岔于,轻则驳回,重则训斥,那不就成了吃不了兜着走?这时就得设法找出以往出现过的成例套用,或者是相似的成例类推,以保万无一失。可是究竟该找什么成例,或者虽已知道,又究竟该从档案库里的哪一架哪一格上去调取,那就是另一门学问了。这就叫“吏道”,《水浒传》介绍宋江“吏道纯熟”,即是此意。于是当官的便得向做吏的讨教,抑或干脆教给做吏的去办。你若想避开他自己动手,大半是还没等上司申斥,他倒先给你来个驳回了。这样,韩愈笔下那个场景便顺理成章 地出现了:“卷其前,钳以左手”,左手像把老虎钳似的,紧紧夹住前面卷起的文件,那含义简直是“你也用不着看了”。右手呢,“摘纸尾”,关照你,“当署”,意思是“这是应该由你签字画押的”。最妙者是“平立”而“睨视”,态度还是那么谦卑,但“睨视”的眼神,却显示出一副小人得意的心态。韩愈是当过阳山县令的,当然知道州县衙门里的这一套,所以他不仅能淋漓尽致地描绘出来,而且还能替代崔斯立感慨万分,“丞哉丞哉,余不负丞而丞负余尸“官之贪者不敢问吏,且相与为市;官之庸者不能制吏,皆受成其手”。(引自《名公书判清明集》卷2)像韩愈、崔斯立这些人,既不能说贪更也不能称庸吧?倒底也只能——    
    “(县)丞濡笔占位,署唯谨,目吏问:‘可不可?’吏曰:‘得。’则退。不敢略省,漫不知何事。”    
    瞧,一切按照吏的指点,画押之后,还得问一声“可不可?”至于签署的究竟是什么文件·,连看也不想看,甚或是不敢看了。这不就是活龙活现的“吏人世界”?    
    或许读者还有一个疑问:吏员的这一套“吏道”是从哪儿获得的呢?答曰:一靠家传,即世代为吏,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常见现象,甚至有些姓氏也是缘此而产生的;二靠从师,秦汉时“以吏为师”是社会教育的一项内容,科举制度创立后,依旧有不少专事吏道教育的吏师,还有一些在职吏员也利用业余时间收徒教习,居然还有像《习吏幼学指南》之类的通俗教材;三靠修炼,就是久炼成精,特别是那些老奸巨滑的老吏员,简直就是州县衙门里的“活萧王”、“真衙神”。宋人刘克庄有“咏十老”诗,其中《咏老吏》堪称维妙维肖,入木三分,不妨引为本节结语——    
    “少谙刀笔老尤工,旧贯新条问更通。    
    斗智固应雄鹜辈,论年亦合作狙公。    
    孙魁明有堪瞒处,包老严犹在套中。    
    只恐阎罗难抹适,铁鞭他日鬼臀红。”    
    绝了!这种老吏,阳间没人能治,所以只能沮咒他死后逃不过阎罗王这一关了。


第四章 “本朝与胥吏共天下”三、富、贵、威、武、贫、贱

    官有晶级,吏有等级;官有职称,吏有名目;官有分守,吏有分曹;官有编制,吏有员额……州县衙门内的吏人世界,也是一个很复杂的结构体。我们在认识了它的一般外貌后,还得再深入到它的内部,来一个面面观。    
    吏的等级不比官的品秩那样复杂,在哪一级官署里做吏,本身已经是个体现高低的标志,京城里的部吏总要比州县里的署吏神气多了吧。不过在同一级衙门内,也还是分个等次的。以州县论,    
    普见的是三等。一等货色是领班级,相当于白话所谓科长、股长之类。汉代时,这种领班吏员还有正职、副职区分。正职称掾,副职叫属;二等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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