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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5838-天下衙门:道尽古代衙门众生相-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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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各自承担一半。如果是涉及债务、田土、房产或其他财产等案件,那就得抽红,比例是按涉及案。中的钱财总值抽取百分之二。如果是涉及风化、治安这一类的案件,那就有罚款名目。总之都得搞些油水出来,一半算是衙门里的审案费,,另一半交上级衙门;第三项是其余杂费,收了状纸,要派差役去传被告,派两个差役,由原告被告各付每差300文以上传差费,路程在5公里以上的,每5公里加费100文。有暂时需要看管的人犯(嫌疑犯等),被差役管住还不算,还得按日付给80文口食费,等等。读者须看清的是,这些收费全是明文规定的,此外,的“陋规”和贿赂全不算在里面,也无法计算清楚。比如本书第四章 中介绍过的,仅“快班”差役,就有诸女口“鞋脚钱”、“酒食钱”、“宽限钱”、“买放钱”等种种需索,不一而足。不过,也正因为有了这些名份钱的“呆出息”,名外钱的“活进帐”,才造成了衙门中欢迎打官司的心态。于是内外勾结、挑拨词讼、包揽官司等各色“招引告讦”的弊端,全缘在这钱字丛生暴长。历代封建政府对此现象,也是有所认识的,比如唐宋时都实行过民事案件的诉讼时间限定,凡田宅、债务、婚姻这类状词,一律在农历十月初一到来年三月三日以前受理审结,用意是这个期限之外全是农忙时,官司一打起来会误了农时,可这又给土豪劣绅们钻了空子,霸占别人产业妻女时,专拣不受理告状的日子干。到了明清时,这种“务限”制度改进了.变成定期“放告”,就是每个月都有几天规定的受理民事诉讼的日期,刑事案件则随时可诉。但这种诉讼制度趋向进步的另一面,就是“招引告讦”益加方便了。·“泛滥追呼”之害,紧随兴讼而来,民事案件有两造,有中保,有家长,有族人;刑事案件有苦主,有尸亲,有见证,有邻右,通通打在网里,正可一一勒索。《水浒传》第三回写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后,急忙逃走。衙门里接到报案后能干些什么事呢?鲁达的房东被抓起来,两家邻舍被抓起来,郑屠家的老小邻右人等,也教一并拘集。至于“贼开花”之类,前文已有介绍,这里不再哕嗦。假如是命案,则还有一道验尸手续,有时是县尉带着刑房仵作去现场勘验,有时是知县大人亲自出马,还得填写“尸格”(验尸报告单)。尸格填写完后,还要“指出四下扶同甘结”,这“四下”就是尸亲、被告(包括正凶、帮凶或嫌疑犯)、邻居、见证等,然后全押回衙门,或投入监狱,或暂押班房,于是又有“淹延囚系”一害,也叫“淹狱”。管监狱、班房的狱吏、牢子、禁卒一类,在里面拼命折磨被羁押者,这些人的家属就得赶快塞钱,再设法向老爷、师爷、大爷、二爷、老典、刑房书办等各道关口打点,争取办个“取、保候审”。能够保出的那些人,照例都是见证、邻居之类,剩下来的那些人,还有得是活罪要受,常见的现象就是传而不讯,讯而不审,审而不决,月复一月地拖下去。如宋人张舜民著《画墁录》载,宋仁宗时,有个妇女因奸情入狱,进监牢时正怀孕,到案件审结出狱时,已抱着一个“发被面,齿满口”的孩子了。南宋理宗时,监察御史程元凤有一段揭发,大致可看作是历代州县衙门办案的通病:“今罪无轻重,悉皆送狱;狱无大小,悉皆稽留。或以追索未齐而不问,或以供款未圆而不呈,或以书拟未当而不判,狱官视以为常而不顾其迟,狱吏留以为利而惟恐其速。”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惨酷用刑”之害、“听讼不审”之害、“断狱不公”之害,自然而然地相继产生,一言以蔽之,就是“有理无钱莫进来”。好在历代名狱冤案,戏曲小说中详细描绘极多,毋需作者饶舌了。    
    最后,州县衙门中究竟由哪位坐大堂当主审的问题,倒是值得一说的。许多人由戏剧小说传奇之类中得出的印象,似乎审案听讼总归是七晶正堂的事,其实不然。按制度,审案须由知县负主要责任,但也完全可以根据不同讼案的性质或案情轻重程度,委托佐式去主审;或者案件定论后呈报上司复核时,上司不满意,也可以指名道姓要原审衙门中某县丞某县尉重新审过。比如《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就收有一篇上级主管部门致某县署的训词——    
    知县不能了事,以本司为推手之地。且如张琪系词人,全不责问的实;项辛一系停赌席之人,岂有不知引之至者。又如邵辛二乃被论人,全不曾与词主对实。今将枝蔓人一例具解,累累而前,可见谬政。案责付原解人管押,改委赵县丞,请著起精神,将要切人逐一对实,其无干碍人即与著家。知县毋得泛扰,限十日了绝,违追承吏。    
    很显然,这位原审知县办了几件案子,牵丝挂笼抓了一大批人,审结上报后,上司很恼火,驳回并指名由县丞再审,还警告知县不得干扰。县丞是知县的第一副手,县尉有管理治安责任,他们主审案件,应说是顺理成章 的。此外,主管簿书、赋税等务的主簿,也可以主审案件,但一般多限于民事诉讼。《樵书》上记有一则主簿断狱事,十分出名,谓南宋宁宗时,华元龙在湘阴县任主簿。有万俟离子孙与岳氏争田,久而不决,案子转到主簿廨审理,华主簿立即判决道:“岳武穆—代忠臣,万俟离助(秦)桧逆贼,虽籍其家,不足以谢天下,安敢与岳氏争田?田归岳氏。”当然,佐式审案,全带有主管委托或上级指派性质,倘若他们单独受理讼词而不经过县衙刑房、招房等机构并由正堂老爷的签押房转来,那就是违制了。


第六章 做天下官理天下事六、割鸡也得用牛刀

    《论语·阳货》里,记有这样一则故事:春秋·:,时,孔子的学生子游在武城当县宰。有一天,孔子带着另外几个学生去看他,才进武城,到处都能听到弦歌之声,原来子游这位父母官上任后,花大力气抓了礼乐教育,所以老百姓都能作弦歌了。孔夫,子莞尔笑曰:“割鸡焉用牛刀?”意思是治理这么一块小地方,哪用此大道啊?子游马上反驳老师:“我听老师说过,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听使唤。”孔夫子一听,大为高兴,转过身来对另几个学生说:“你们几个都听清楚了,他讲得很对!我刚才的话,只是开玩笑罢了。”    
    据作者所见,这大约是最早的关于礼教治县的记录了。及西汉武帝之后,独尊儒术,这个传统得到继承与光大,也成为州县衙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具体的内容呢?最最表面的文章 ,是祭孔;比较实在一点的,就是兴学。朱元璋说学校是风化之原,应该承认他讲得有道理。明代戏曲家汤显祖曾在广东徐闻县做过典史,职掌是协助知县分管治安风化这些事,当地人俗好勇斗轻生,不知礼义,有违治安的事当然不会少。于是这位《牡丹亭》的作者就从根治上着手,在县城西门塘畔办了一所·    
    “贵生书院”,共有12间教室,并亲自去书院讲课,·据《徐闻县志》记载,汤典史讲课时,“户屦常满,廨    
    舍不容”,看起来是抓出点成效了。    
    按制度,州县官学都有教授、教谕一类学官负责,恒州县正官也有时时关心的职责,科举出身的老爷们,应该常去学校里和秀才们讨论经书。此外,定期出题目考试学生,也是州县正堂的日常工作,那些花钱买官做的老爷们,就把这些事委托给师爷们代劳。明清时代的科举规矩,分县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个等级,县试由知县任主考官和阅卷官,换句话讲,天下秀才,都从州县老爷那枝笔下讨出身。《妙香室丛话》里记有一件趣事,说是某知县因公事离署,由县主簿代理正堂,这个主簿本来是刑房仵作,后来补吏,再由吏道得官,熬资格熬到了主簿,说起策论诗赋这些东西来,那是一窍不通的。偏偏县试的日期到了,既然是代理知县,·那也只好赶鸭子上架了,好在还有幕僚们相帮,拟了一道八股文的题目,叫《何伤哉》。报考的童生中,有个“代书”(即衙门指定替人书写状纸者),破题时犯了“三句话不离本行”的老毛病,写道“伤痕难辨,於所受者审其是焉”。那主簿还要装模作样看试卷,别的都看不懂,唯有这一份最对他胃口,亲笔批道:“此文周身细看,浅深部位,一丝不走,只结尾处尚少‘余无别故’四字。”他还以为这则可伤哉》是在考验尸知识呢,惹得师爷们传为笑谈。,‘反过来,也有果真爱才如命而闹出笑话的,《南事笔记》载李紫礅当元和知县时,很注重对人才的拔擢。某年省署学政举办考试,有个童生冒籍(即冒。充本地籍贯)去考,被人检举出来。李紫璈很赏识这冒籍者,亲自去学政那儿替他说情,学政嫌其多·事,置诸不理。李大人气哼哼退出来,正遇上那个自己没水平、又爱嫉妒别人的检举者,顿时火冒三丈,冲上去动手就揍。县太爷和劣廪生打架,岂不让人笑掉大牙?马上便有那些二爷三小子们一起上前,硬把他推进轿子抬走了。,    
    推行礼教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旌表节妇义士、孝子贤孙等。地方上出了割股疗亲的孝子、奉祖弥谨的贤孙、守寡抚孤的节妇、为民除害的义士,州县官员都应及时向上级申报,事迹特殊的,还要一直申报到朝廷。奖励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或者是县官亲自上门慰问,或者是请到州县衙门里赴宴,再用旗帜鼓乐送回家里,或者是为其在闾里前立一座牌坊,诸如懿孝坊、寿母坊、贞节坛等。够上旌表的人户,有减赋免役等优惠待遇;立过牌坊后,还可泽及宗亲族人,不少悲剧又缘此发生。比如族内出了个青年守寡的妇女,族里人为争取弄到一座贞节牌坊,就用尽手段不许她改嫁。至如割股疗夫、取肝救母之类愚蠢的事儿,更是难以统    
    计。明朝洪武年间,日照县有个叫江伯儿的人,因母亲生病,割胁入药,服之不愈,又祷于神,许愿说如能使母亲病愈,愿杀子以祀。后来母亲病好了,他果真把一个已有三岁的儿子杀了祀神。这算是“孝”行呢还算是恶行?州县衙门吃不准,省署也吃不准,一直上报到中央,明太祖朱元璋闻之大怒,道是“父子天伦,百姓无知,乃杀其子,灭绝伦理!”下旨将江伯儿逮起来,打100杖,发配海南。从此,又有了割股疗亲不许旌表的新规定。(《典故纪闻》卷5)一部廿五史,“孝义传”、“烈女传”等不绝于书,这都是历代州县衙门用“牛刀割鸡”的成果。    
    州县衙门要抓“好人好事”表彰推广,也要抓“坏人坏事”树反面典型,“或身居子职,有阙侍养;或父母在堂,则蓄私财;或犯分陵忽,不顾长幼之伦;或因利分争,遽兴骨肉之讼”,(《名公书判清明集》卷1)这些事都要责以大义,教育开导,令其悔过自新;教之不改的话,就要张榜公布,让你恶名远扬。明朝时,还有个“申明亭”制度,府、州、县及乡里,皆立申明亭,凡境内人有过犯者,书其过、榜其名于亭上,使大家受教育。此外,向老百姓宣传皇帝的“圣谕”和“大诰”等,也是州县衙门的任务,有关情形已在本书第一章 里介绍过,不再泼墨。


第六章 做天下官理天下事七、无所不管的“父母官”

    武松打虎的故事,在中国可说是家喻户晓,不过景阳冈山神庙门上那一张阳谷县衙门的榜文,却不太为人注意,或者是注意到了,亦不曾因此发生联想。这张盖有衙门印信的告示,规定“如有过往客商人等,可于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伴过冈;其余时分及单身客人,不许过冈,恐被伤害性命”。连走山路的时间和形式,州县衙门也得管起来,这才体现出“父母官”的“亲民”特色,也是中国封建政府的一贯特色一一至少从形式上讲,社会上任何类型的阶层、任何性质的事象,全得兜起来,管着点,这无所不管的原始职责哩,就归州县衙门掌握。    
    市场要管。集市商肆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和生产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但集市办在什么地方,商肆店铺该怎样开设,这都得由州县衙门来解决。开店要向衙门提出申请,要有担保,衙门审核后发给凭证,这才允许开张。集市的地点和日期,亦都由衙门指定。然后,对斛、斗、秤、尺等度量衡器,都要定时检验;又有设“公平秤”的,如明代时六合县,“各市贸易之所,其斛斗秤尺,大小不一,民缘为奸。嘉靖三十年,知县董邦政立于准,悬于市肆,谕贸易之人,有大小低昂,听其较量”。(《嘉靖六合县志》卷1)物价平抑也由衙门主管,这涉及到市场秩序是否稳定,生意贸易是否正常,也就关系到政府的统治是否巩固。《春渚纪闻》载北宋后期宗泽在开封府坐衙时,“物价腾贵,至有十倍於前者”。他叫衙门里的厨师去市场买来面粉,照着市场上出售的笼饼也蒸一笼,然后估价,—枚值六钱,再看市价,一枚要卖二十钱。于是把饼坊里的人叫来责问,那人说“自都城经乱以来,米麦起落,初无定价,因袭至此,某不能违众独减,使贱市也”。宗泽拿出衙厨里做的饼来说,“此饼会汁面工之费,枚止六钱。若市八钱,则有二钱之息,今将出令止作八钱,敢增价者斩。”这张告示一贴出去,饼价全降到八钱一枚,也没人敢闭肆罢市。以后,“其他物价并减”。    
    治安要管。治安的涵义,大莫过于防盗防火。就防盗言,除驻军外,历来州县及各乡都有警铺、巡铺一类设置,巡夜敲锣击梆是一种轮流承担的劳役,一处有警,众铺响应。防火制度依附在防盗设施上,如明代时宛千县“城内各坊,随居民多少,分为若干铺,每铺立铺头火夫三、五人,而统之以总甲;城外各村,随地方远近,分为若干保甲,每保设牌甲若干人。凡地方有人命、倒卧、盗贼、火烛,必报,风雨寒暑不敢后,而又有守宿、灯烛之费”。    
    (《宛署杂记》)《老残游记》里写到老残在齐河县住旅店,半夜起火,众人皆“知道县官必来看火”。果然,正慌乱间,知县大老爷就坐着轿子赶来了。《坦园日记》里,还记有乡人建谯,知县亲自带人弹压的事,可知凡有热闹之事、人多之处,这份维持秩序的担戴,必须是落在州县衙门肩上的。    
    陋俗要管。比如赌坊、私娼、杀牛卖肉这些,都属于违法现象或不良习气,州县衙门除了出示明禁外,还得去捉拿,但这些歪风邪气很难禁绝,一般来说,衙中胥吏都和搞这些活动的地棍流氓辈有勾结,或本身就包娼包赌者。明清时,许多老典(典吏)就专靠收取这些场所的“月敬”、“节敬”当外快。还有淫祠、会赛、乱婚、溺女这些,也都是陋俗,均在衙门禁管之列,认定是淫祠的折毁;断定是荒诞无稽的会赛就取消;不符合法律和礼义的婚俗,就要引导大家革除。明清时代,尤其是清朝后期,缠脚、吸鸦片烟这些现象,也都是陋俗,各州县衙门都有设禁或劝导的责任。四川仪陇县双盘公社高石坎大队靠古驿道旁,曾发现一块明代万历九年(1581)时的官府石刻告示,“今后男婚配应在一十五、六岁以上,方许迎娶。违者父母,重责枷号”。(《四川日报》1983年3月6日)瞧,那会儿人口思想有了转变,连早婚早育也划在陋俗中而要有衙门管着些了。此外,在许多衙门看来,唱小曲、唱鼓子词、演髦儿戏等,也是陋俗,宜行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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