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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5838-天下衙门:道尽古代衙门众生相-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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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纱帽底下无穷汉”。有意想生发的,哪怕是苦缺,也能赚它几票。清人何刚德所著《春明梦录》中,就谈到这其间的一些诀窍,原来凡有资格居住驿站的官员,都有兵部发给的勘合作凭证,每住一站;都得印结,注明“照例供应夫马,并无额外多索”,以后还要缴还。不额夕侈索是不可能的,这笔费用照例是地方财政负担,而刁滑一点的驿丞之本事,就是一边尽可能把额外多索的帐面报得高一些,赚取报帐和实支之间的差额,另一边就是尽可能利用出结这道手续,对付住驿官员及其随从的过分勒索。如此,人虽辛苦,油水也还有些。    
    比较起驿丞迎往送来、周旋奉承之卑微,巡检可就威风多了,故名之“辣”官。    
    考诸中国古代官制史,巡检这个官职最早出现在宋朝,主要置于沿边或关隘要地,多数都是武职,有管辖几个州县交接处治安的,也有仅以一个州县为范围的,但都属州县主官统领。到了金元时期,巡检的治管范围一律限于一县之境,一般都是在偏离县城的乡津、集镇、要冲、关隘等处设巡检司,职掌缉捕盗贼、盘诘奸伪、警备不虞。明清依旧保存了这个制度,惟品秩益加下降,元代时巡检是秩九品,明朝时无论是巡检还是副巡检,都为从九品,这以后还有以“未入流”充巡检的。    
    何以这个总在秩末流外之间徘徊的区区巡检会有超越一般同僚小官的威风呢?这里面主要有两层原因:其一,习惯上,巡检司具有县衙门派出机关的性质,可以经管处理本管区的次要事件,很有点“小正堂”的威势,尤其是在乡下人面前抖起来,更是了不得。比如《名公书判清明集》里,收有好几篇申饬巡检骚扰农民的移文,文中提到一个“日来妄作渐著”的周巡检,催科的事他也去伸手,诉讼的事他也去插脚,“乃至差人,便至亲出”,“遂致一家之四人无辜而被执,一乡之内,四邻望风而潜遁”。气得上司骂他说,“今观此讼之兴,特田野小(民)唇舌细故,此等讼州县无日无之。若事有大于此者,则凶声气焰又当如何?”这还是宋朝时的情况。明清时更了不得,据《明史·职官志》载,洪武十三年(1380)二月,朱元璋曾对天下巡检“特赐敕谕之”,有了这样一把“上方宝剑”在手,恐怕连他上司也不能随意责怪了。    
    其二,巡检司还有一个置在要津的地利之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借“盘诘奸伪”、“验查路引”以行把持,许多巡检还兼有收税的差使。实际生活中,巡检司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淫威不仅要在普通行旅客商跟前,有时连过往公差也要被他敲几竹杠。以一个赴任的官员为例,随从中常免不了顺路做一点捎带走私生意的,沿途逢驿打尖,驿丞只有服侍的份儿;可碰到巡检司就不同了,他的责任是检查,寻点儿麻烦出来并不费事。《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收有一篇《追请具析巡检》,起因便是(宋朝时)雁胭镇巡检赵忠翊搔痒儿搔到本路上司的头上,上司移文州县主官痛骂:“雁胭一镇,最为横逆。近日采石解头子钱赴本司,亦为所夺拘下。以一路监司之钱,犹恐如此,则其劫夺民财,恣无忌惮,江面之被其害可知矣!今乃敢有所挟,以凌侮本司,其无状益甚。”最后要州县马上让赵忠翊亲自到自己这儿来解释清楚,并请“别差请强官权(代理)巡检及监务”。其实仔细琢磨,不难嗅出这笔被赵巡检扣下的“头子钱”中必有隐私味儿,而那位“本司”一方面不得不用下级压一级的办法,让该巡检所在地方州县长官出面以施加压力,另一方面,追请赵巡检本人“赴司具析”的要求,也蕴含了当面交易的暗示。    
    巡检之“辣”,当然又是和他可以随时采取“捕盗”、“警奸”等军警性质之手段相联系的,只要查明确实是在尽其宦家鹰犬的责任,做得再毒辣些也不要紧。比如清人陈康祺《郎潜纪闻》中,就记过这样一件史实:乾隆皇帝巡行热河,有个叫张若瀛的巡检,负责本地段的警备。某太监自恃是天子扈从,沿途滋扰,张若瀛劝了他几句,做“老公”的哪里会把个小小巡检放在眼里,遂咆哮痛骂。张若瀛盛怒之下,马上让手下人将其捆起,痛加大杖。直隶总督方某听说后差点没昏倒,惊呼“张某疯矣!”马上具章 弹劾。可是乾隆皇帝不这样看问题,反而认为张若瀛是个忠诚守职的人,下旨越级提拔为知县。    
    所谓“咸”官,实际上是一个“淡”字转化而来。州县衙门里还有专管宗教事务的僧会司、道会司,有专管医药事务的医典科(州)、医训科(县),有专管天文气象测定预报的阴阳训术等,按制度规定,这些机构全都“设官不给禄”,故谓之曰“淡”,(《明史·职官四》)怎样才能做得有点儿滋味呢,要学猴儿偷盐,所以又叫“咸”,办法就是利用职权拿好处。比如封建国家为了保证劳役征发和赋税征收,对于出家为僧尼为道冠的数字,都有限额,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县里,度牒便在僧官道官的手里攥着,    
    申请出家者能不行贿通融?出家之后,寺庙道观杂祠中的种种事务以及和俗人的纠纷交道,也归僧官道官们过问,他可以拿世俗法律压僧道,也可以拿“宗教政策”去压俗人,这一把天平往哪儿倾斜,砝码就是他的“禄”了。要想开溜去游方挂单吗?对不起,也得先到县衙门僧会司道会司里来开“介绍信”,否则跑到哪里都得给逮起来。再比如医官,植杏办诊所也罢,悬壶开药铺也罢,出门去当游方郎中也罢,审批的权力全归他掌握,总也有尝点咸味儿的机会吧?    
    清人独逸窝退士所辑《笑笑录》内,有一首专用来形容州县下僚的《十得歌》,除了学官之外,上述“甜”、“苦”、“辣”、“咸”之类,皆可包容进去,这里不妨引用一下——    
    “一命之荣称得,两片竹板拖得,三十俸银领得,四乡地保传得,五下嘴巴打得,六角文书发得,七品堂官靠得,八字衙门开得,九品补服借得,十分高兴不得。”    
    需要稍加指出的是,像医官、僧官、道官这一类官职,用不着吏部除授,应该说连“一命之荣”也是没有的;反过来,不少在九品衔内的巡检、副巡检等,自然也就用不着去借补服了。


第二章 话说芝麻绿豆官四、“生老病死”鸡毛官

    比之“甜苦辣咸”更次一级的,就是所谓“生老病死”了。说它们是民政机关吧,可县衙里另有户房、工房之类主管部门;说它们是社会慈善事业吧,但确确实实是官办而非民办。明人郎瑛所著《七修类稿》中,对“生老病死”的具体分类是:慈幼局谓“生”,专管收养弃儿;养济院谓“老”,专管收养孤老;安济坊谓“病”,专管收养病残;漏泽园谓“死”,专管收葬弃尸。又云假如再把县狱加上去,又可凑上个“生老病死苦”了。    
    先说“生”。从《周礼·地官,大司徒》的记载来看,可认为西周时的中国政府已相当重视人口保养了。所谓“以保息六,养万民”中,第一条就是“慈幼”。郑玄的注释是:“慈幼,谓爱幼少也,产子三人与之母,二人与之饩。”春秋时越国的制度是,妇女快分娩时得报告官府,由官府派医生守护,生男孩的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女孩的奖励两壶酒一口猪。生三个子女的,由官府派给乳母哺育。(《国语·越语》)在齐国,官府里也有专门的“掌幼”官,负责奖励“光荣妈妈”,比如有3个孩子的妈妈可以免交赋税;再生一个,全家的赋税都免了;倘若又生第5个的话,官府还派一个保姆来,这老五和保姆的口粮,全由国家负担。此外各地还有“掌孤”官,专门负责给孤儿找领养人家,养孤人家有免赋待遇,“掌孤”官还要经常去探问。秦汉开始,这类职能全化为州县衙门的法定责任。《后汉书·贾彪传》记,贾彪当新息县县长时,城南发生盗杀,城北发生溺婴。贾彪吩咐驱车案验,椽吏认为两者相比,自然是盗劫害人重要,准备带他去城南,贾县长发火道:“寇贼害人,此则常理;母子相残,逆天违道。”遂驱车北行。数年之间,新息县增添了数干小生命,都说是靠了贾县长才得生存,于是男孩全取名“贾子”,女孩全取名“贾女”。到了北宋时,史有明载的官办慈幼局出现了,不过仍鼓励民家来局认养,官给钱米或指派乳妇,至有“不养健儿,却养乞儿”之谚。两宋以来,慈幼局逐渐普及,后来也有叫育婴堂的,但专门的“掌孤”之官,则不再予编制,改作杂职。    
    次说“老”。优待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直系子孙的责任是敬亲,是“孝”,而养则是起码的条件,所谓“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札记·祭义》)那些没有子女的孤老,或者在宗谱族党中属于旁支而不能继承祖先财产的老人,国家就要给予帮助。《礼记·王制》曰:“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痒。”看起来最早的养老院是和学校办在一块的。和慈幼相同,从秦汉起,养老亦转为州县常务。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居养院的制度,则自北宋开始,元朝改名为养济院,《大元通制》规定。“诸鳏寡孤独老弱残疾穷而无告者,于养济院收养。应收养而不收养,不应收养而收养者,罪其守宰”。明清承袭宋元,州县均有养济院,《香祖笔记》上说明代权臣严嵩被抄没家产后,就住进了杭州养济院,直到老死,杭州养济院还将其祀为院神。在戏曲中,严嵩是副“死了喂狗,狗也嫌臭”的嘴脸,你能设想他居然还能在身后享受香火供奉吗?    
    抚恤病残也是老传统,北魏时就有“使京畿内外疾病者咸令居处,便医治之”的官立慈善医院。(《陔余丛考》卷27)唐代时武宗发起灭佛运动,配套的政策是把许多寺院改办成悲田养病坊,用寺田租米维持经费。到了宋朝,虽然许多佛寺又恢复了,但这套制度仍得保留,京师有福田院,全国各地有安济坊;元代又增设了惠民药局。    
    生有养和死有葬,亦是传统中国礼仪文化之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东汉时官营公墓和公祭的史实,是明白无误地写在《后汉书》里的。不过,直到北宋神宗时,才有了诏令全国各地经营“义冢”的制度。到了宋徽宗时,据说是蔡京出的主意,在义冢的基础上普遍开设“漏泽园”,意思是皇恩之泽如雨露普施,也别把那些死人或枯骨漏掉。所以赵翼认为,如果严嵩可当养济院院神的话,那么蔡京也可以在漏泽园中享受香火了?    
    有些读者或许会产生疑问:向来都知道封建政府只会压迫老百姓,怎么会关心起老百姓的生老病死呢?若用大道理来分析这“仁政”实质,至少是一篇大论文,作者用不着不自量力了。简单地讲几条小道理吧。其一,国家的财政收入就是赋税,而人口就是赋税的源泉,保养人户的长远利益,也就是养鸡取蛋;其二,恤幼养老、生养死葬这些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当然是不能小觑的;其三,州县衙门凭什么认认真真或者至少是装模作样地去干这件事呢?先别说它们都是考核政绩的内容,就以州县的等级、编制的多少都与本地方人    
    户数目相关这一条来讲,对其也是刺激因素。    
    同“掌孤”之官的消失相同州县衙门里也没有养济院、安济坊、漏泽园一类机构的专门编制,也是以杂职掌管。所以说和“设官不给禄”的僧官、道官、医官们相比,属于既不设官也不给禄的更次一级了。可是即便如此,想巴结这些职务的人还真不少。从虚名上讲,编制上没有,习惯上却同什么保正甲长啦差不多,好歹也算是个编制外的“鸡毛官”吧?而且这个“鸡毛官”的“级别”特别高,是受州县衙门委任的。其实在明清时代,好多州县里的这一类杂职全被主官次官带来的师爷、亲属们给占据了,要不就是给有钱有势的乡绅给瓜分了,那“官”名儿似乎就更顺了一些。再从实际利益上讲,可以上下其手通同弊合的机会就更多了,地方财政拨给和社会募捐这两项经费大宗,还愁养不肥自个儿?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清人诸亩香著《明斋小识》中说,他的故乡青浦县的养济院地处西虹桥畔,有屋十余间,定额是45人,每人每月给米二斗四升,给钱45文,于每月初二去县仓领走。其实这院中根本没有这些人数,管院人专吃“空额”,每到初二时,去雇一些人来应名冒领钱米。须得当面领走的尚可如此作弊,其余方面,也就不难设想了。    
    也许又有读者要提出质疑了:即便说管着这些“生老病死”的事儿有诸多好处可占吧,可他们毕竟不在编制之内,怎么可以放在州县衙门内来介绍呢?    
    这又引出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清朝时,特别是清朝中后期,这帮儿杂职几乎大都有了“官身”。哪来的?就从这“生老病死”四个字得来的。清朝中后期之捐例大开保案骤升,这是众所周知的,具体的内容,我们还要在后面讲到。这儿仅说说杂职取官之道:但凡逢到旱涝蝗患这些自然灾害时,国家一面要对灾区实行赈济免税,一面又要传谕各地募捐,相帮政府分挑负担,经办募捐有功的人,可以由地方官提出保案奖给官身;捐钱数额大的人,也可援例授予晶秩。做州县长官的人接到这种谕旨,往往委派这些管着慈幼局、养济院、漏泽园等机构的人经办捐务,一来是贪其亲信,二来也因为他们本是代表官府经管慈善事业的,踵事增华,顺理成章 。对于这些人来讲,就是发灾难财或者叫募捐财的好机会了。为富不仁者平素一毛不拔,这会儿捐个大数目买官品,官是自己得的,但办捐有绩的功劳就归别人了;更多的是平民百姓,拿不出多的,捐个八文一吊,略表穷帮穷的心意,反过来还觉得太少了些,不肯报上姓名。可是若将这些无名氏所捐的数目做个加法,结果也很可观。于是办捐者就将其中大部分归纳在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姓名下,向国家换几张官照来,自己用不了还可以卖给别人,方式是想过官瘾的人捐些钱出来。再塞一票给办捐者,让他把无名氏的数目拢起来分到他的名下。照惯例,办捐者是要把捐人捐数都张榜公布以明无私的,所以他又总留些“无名氏”在榜上,“无名氏”见了,都认作是自己而不会发生怀疑,岂知这些人钱也赚了,官也得了呢?    
    有了“官身”,“鸡毛官”们也都一个个穿起了补服,像模像样地成了拈香站班中的一员。


第三章 《升官图》上弯弯绕《升官图》上弯弯绕

    中国古代官场上,有一种类似现在小孩子玩的“飞行棋”的游戏,叫作《升官图》,也叫《彩选格》或《百官铎》。据说首创于唐代,传至清朝仍旧不衰,尤其盛行于州县衙门内的小官下僚们中间。其玩法是把本朝的各种官职名称、出身类别、选任方式、考核制度、任期俸禄、奖惩措施、升黜依据等诸项,全开列在一张画满方格的纸上,然后掷骰子爬方格定输赢。第一掷作为进身之始,以后以几点为德为功,几点为脏为贪,几点为升,几点为降,弯弯绕绕极多,“有为尉、椽而止者,有贵为将、相者,有连得美名而后不振者,有始甚微而倏然于上位者”。(赵翼《陔余丛考》卷33)大概这种“画饼充饥”似的“升官”法也有平衡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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