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38-天下衙门:道尽古代衙门众生相-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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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粮观察使又叫粮道,道台成了被告,这案子自当由按察使先行审理。按察使把夏宗彝的履历
调来仔细查看,没啥漏洞啊。夏原籍浙江,以“难荫”做了一任县丞,接着在乡试中获隽,又花钱捐个知县,由吏部指分江苏候补。这都是同治皇帝在位时的旧话了,到了光绪初年,金坛县令出缺,由他补上,在任数年,有“能员”之名,一是催科报最,年年收足赋税;二是会断官司,凡由他定的案件,很少遭上司驳回。于是俟其任满后,上司又将他调到吴县当知县,吴县是江苏首县,油水很足,也不难治理。但这儿住着许多高级官宦人家,再加上省署、道署、府署等各级衙门全安排在这里,如何在其间周旋奉迎,确是难事。难为这位夏老爷,敷衍自如,肆应咸宜,结果一口气连做两年多时间没出岔子,这才又用积年搜刮所得,加捐一个道员,转到湖北来了。
这一边湖北按司尚犹疑不定,那一边北京朝中有人掀浪头了:不知哪一位都老爷(即御史),也不知从哪儿得到的风声,竟将此事用公开形式抖露了出来,所谓“露章 劾之”。这下子,事情闹大了,朝野内外,沸沸扬扬,都等着看水落石出。
按察使老爷可不愿把湿手往面粉里搅和,拟了个批复说,这位夏某人刚到湖北不久,本官亦不甚了解,仍仰原籍浙江和其原先服官省份江苏两处督抚查办。如此轻轻一推,案件又从湖广转去江浙。其实还在夏宗彝任官吴县时,这位婶母就向江
DD…苏巡抚递过状纸,须知倘真有人假冒官身而勾当于州县衙门五六年,可不把江苏巡抚也连累了?因此当时他给原告人的答复是将行文交浙江,请浙抚从原籍调查入手。实质上呢,就同湖北按察使转的念头一样,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最好。没想到这位婶母背后,有人给她拿主意,江苏告不成,跟着夏老爷的行踪去湖北告,同时又花钱运动一位都老爷,让他在朝廷上把这事揭发出来。都老爷发言了,连皇太后皇上也要问结果,这下子江浙两省就不得不认认真真地查勘一番了。
真相,不久便大白于天下:原来现在这个夏宗彝的本来姓名叫夏祖彝,另有一位夏宗彝是其堂兄弟,袭“难荫”当县丞,应乡试中举人,捐银子补知县,全是这位堂兄弟的事。而这位夏祖彝呢,一向以布衣身份游幕当师爷,因此对官场上的事很熟悉。且说夏宗彝在北京捐银、过班、引见之后,兴冲冲地去江苏报到,岂料官运和命运对着干,没等抵苏便染病死了。夏祖彝闻讯后,马上请人向他母亲做说客,道是已经花了那么多钱,就此发丧注销,岂非大损失?倒不如由夏祖彝冒名顶替,前往赴任,不仅全部损失可以追回,今后连宗彝留下的儿子亦有指望,同时又答应终身奉养婶母和侄儿。老太太把小算盘一打,觉得这主意不错,于是悄悄处理过儿子的丧事,让冒牌夏宗彝前赴江苏。倒是真夏宗彝留下的遗孀,痛伤丈夫之实亡而名存,竟忧郁而死。
游幕出身的假夏宗彝,做起县太爷来,自然是得心应手。然则其婶母又何以在事隔五六年后又出尔反尔呢?毛病出在冒牌货的同学身上。这位假宗彝搞偷梁换柱的经过,同学是知道的。而其莅任之初,也确实心存忌惮,内而婶母,外而同学,不断给予接济。时间一长,官运亨通,一得意了便忘形。婶母要跟他到任上宋做老封君享福,他不肯迎养;孤侄向他要钱办婚事,他装聋作哑;同学再来向他告帮,他让人吃闭门羹。这下子同学火啦,便挑唆他婶母赶来吴县告状,接着又因一位亲家恰巧在江苏按司里做幕,更闹出了追告湖北、贿买御吏等种种风波。要证实夏老爷是真货还是假货,并不困难,只需往他原籍调几位族中老人来一认,当场见效。
这还有啥可辨呢?霎时间,大老爷还原成三小子,磕头认罪。好在这些年久任州县,钱攒了不少,匀出一部分来上下打点,结果从轻发落,以“居心刻薄不洽乡评”八字免官(引自徐珂《清稗类钞·爵秩类》)。
这是一则史实,暴露出了中国古代地方官员任用制度上的一些疏漏之处。我们不妨就事说制,把这方面的环节次第介绍一下。
先说官员受任的仪式,自商周以迄明清,变化很大。比如西周时天子任官,要书之简册,当众宣布,叫做“册命”。秦汉时,受官的同时发给印绶,那·些去地方上做县令(长)、丞、尉等职官的人,都从皇帝那儿亲手接过铜印,携印上任。后来,大概是觉得派一次官就要铸一回印,太麻烦也太浪费了,才把印绶的交接改在衙门里进行。即便如此,只要挤得进佐式班次,照例都要排起队来让皇帝接见一次,说几句勉励的话,这就是所谓“一命之荣”。唐宋时还有个规矩,这班人到了州县接事后,全得给皇上献一篇谢表。比如前文讲到高适去做封丘县尉,满肚皮怨气,可是在他的文集里,我们能看见一篇《谢封丘县尉表》,反正一点半滴,皆是雨露之恩,没个感恩戴德的表示是不行的。到了明清,谢表这道手续给免了,改成当面谢恩和朝阙谢恩。当面谢恩就是趁皇帝作集体召见时给他磕头,朝阙谢恩就是到任接印后再朝着北方,把那捣蒜啄米的动作重新操演一遍。至于那一班典、巡、驿之类杂职,连召见的资格也轮不上,就让他们去皇宫午门外谢恩。当然这也只是个形式,当真去那儿跪着喝西北风的人,能有几个?
没有印绶,凭什么证明自己是赴任官员呢?凭两件东西——吏部发给的委任书和身份证,前者指明某人授某职,后者证明持证人就是某人。这
两件东西的具体称呼,历朝互有不同,比如唐朝时发给知县、佐式等人的任命状叫“旨授”,品秩以外的未入流辈,就叫“判补”;宋朝时发给官员的身份证叫“出身”,而唐朝则叫“告身”。有了身份证,表时持证人有做官资格,再加上“旨授”或“判补”,就完整地说明这个人可以做什么官了。
前面所述夏祖彝冒官得逞的重要因素之一,便在于这个环节上有漏洞,我们先看宋人王明清所著《挥麈录》上有关当时身份证的介绍——
本朝及五代以来,吏部初给出身,付割不惟著岁数,兼说形貌,如云“长身品紫棠,有髭鬚,大眼,面有若干痕”;或云“短小无髭,眼小,面无瘢痕”之类。元丰改官制,始除之。
第三章 《升官图》上弯弯绕二、告身·判补·回避(2)
应该说在摄影技术尚未发明的条件下,这些有关持证人容貌的说明,已经算是很仔细了,除非再给每个人画一张全身像,而这又是做不到的。即便是画了像吧,胡须可以蓄起,也可以剃掉。有疤无疤,胖瘦长短,既无确定的计量标准,更可能随着持证人年龄增长等因素发生许多变化,州县衙门里又哪能完全拘泥于这张身份证上的描述呢?退一万步说,能用来勾勒容貌身段的词汇,总不脱大小长短胖瘦高矮、有须无须面白皮黑这几句,通用性极强,蓄意冒充的话,余地毕竟是很宽的。据王明清说,“靖康之乱,衣冠南渡,承袭伪冒,不可稽考”。从中透露出南宋时就有冒官现象屡屡发生的信息了。清朝时的官员身份证制度,类同北宋,吴趼人著《近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里,就有伊金庸向妓女借钱而用官照抵押的描写——
“这‘伊金庸’,便是我的名字;这‘三十五岁’,便是我捐宫那年的岁数;这‘身中、面白、无须’,便是说我的相貌;这一颗紫花色的,便是户部的印。”
“凡我们做官的人,都是靠了这一张照做凭据,倘使没有这张照,你也说是官,我也说是官,有甚么凭据呢?”即以这张官照上,“身中、面白、无须”六字来说吧,可以适用的人不可胜数,夏祖彝还愁替代不了夏宗彝?
看到这儿,读者还完全有理由提出另一个疑问:夏宗彝也罢,夏祖彝也罢,两个人从小到大,总少不了有许多同宗、同族、同乡、同学等各种社会交往关系吧,冒牌的夏老爷不见得能把所有这些认识他本来面目的人都用钱把嘴巴塞住,何以能在金坛、吴县两个衙门里鬼混了这么些年而不破行迹呢?
这个疑问,又,引出了古代任官制度上的另一个环节——回避。州县衙门的大堂两边,照例都竖有写着“肃静”、“回避”字样的虎头牌,那是用来警戒老百姓的。反过来,老爷们所以坐在这个公堂上而不是坐在另一个公堂上,也可以说是“回避”的结果。
众所周知,早在夏商和西周时,任用官职的主要依据,是看被用者与君主的血缘关系亲疏程度。可是到了战国时代,一些有作为的君主开始讲究用“任人唯贤”宋取代“任人唯亲”了,遂成为两汉开始形成的任官回避制的先河,再往后,越搞越精致化,有了宗室回避、亲属回避、籍贯回避、职务回避等各种道道儿。比如三代以内的宗亲、姻亲,不能在一个衙门里任职,凡职责相连或监临检察的官职,亲族内均需实行职务回避,哪怕是上下级几个衙门内也一概适用。清朝时的亲属回避,甚至扩大到师生故朋,有过老师、同学、同门、同年关系的,也得回避。对于出任地方官员的人来讲,最叫绝的是籍贯回避,讲白一些,就是本地人不许做本地官,哪怕只是驿丞、闸官这一类芝麻绿豆儿,也得距离故乡远远的。《册府元龟》上记有一段唐朝时分派小官出任州县去向时的场景描绘,十分精彩
吏部官员问候选人“何方便稳?或云其家在蜀,乃注与吴·复有云亲老先任江南,即唱之陇右。论者莫能测其意”。
实际上“其意”很简单,就是怕你在当地有太多的社会关系,会编织起一张违背王法的人情网来。明朝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像是黄河长江互相大流动。清朝时稍许松一些,但本省人绝对不许当本省官,如果是邻省,起码也得距离老家500里之外。其中多给一点面子的是学官,可以不回避本省,但也须隔府任职。
回避制度的确立,在某种程度上为克服亲属关系对封建政治的干预侵削创造了条件。而对于夏祖彝这类盗名冒官的人来说,倒又是防止暴露的有效措施了。当然比较起来,越是品秩低微的,越是容易滥充假冒,到了州县正官佐式一级就不太方便了,因为这一级的官员常要去府署和省署参见上司或出差,和各种人照面的机会多一些,出纰漏的风险也就大了。所以夏老爷冒官案被揭发后,舆论以为“空白晌付,李代桃僵者,往往而有。若文官至七品以上,必可稽考,况难荫有奏案,经魁有榜名,是可伪也,孰不可伪也!”(《徐珂《清稗类钞》)大清王朝的末世之象,由此也可见一斑了。
或问,是否天下州县衙门里的官员,全为外省人氏呢?倒也不是,自古以来,有两个例外:
一是川、桂、滇、黔、甘、湘、鄂等省份内的少数民族聚集之区,自秦汉以来,始终采用官其酋长、随俗而治的办法,到了元代时更形成完整的土司制度。一方面,在这些地方也设州县衙门,但朝廷派去的官员“乎居给膳度日,年满候升而已”,主要管理汉族百姓的事务;另一方面,又有一整套土司系统,自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名目以下,有土知州、土知县、土州同、土县丞等各类和汉职名称一样的官职,全由当地大小酋长担任,并且是世袭的。这是一种尊重民族自治自决的政策,不过往往被那些酋长歪曲利用,专擅予夺,甚至连广大少数民族同胞也为之强烈不满。因此到了清朝前期,开始推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即分批撤销土州县官员,改派流官治事。从历史效果看,其进步作用是很明显的。
另一个例外倒是出在中原地区,即孔夫子的故乡山东曲阜。据说从唐代以来,曲阜县令概由圣人后裔担任,人选由衍圣公保举。直到清朝乾隆二十年(1756),白钟山以河道总督兼山东巡抚,专门上疏,极言曲阜知县由孔氏世袭的不宜,“邑中非其尊长,即系姻娅,牵制狎玩,在所不免。请改为在外拣选,不必拘用孔氏一家”。乾隆将此建议交给吏部讨论,结论是采纳。于是给了原任知县一个世袭六品的优待政策,从此曲阜县衙门里也得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了。
回避制度,特别是亲属回避、职务回避等内容,也许迄今尚未消失其借鉴意义,不过在古代时,其中的籍贯回避这一项,却很引起州县衙门中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不利于吏治的景观产生。这儿先顺带说说其中的一样,即语言交流障碍。“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人们不难从贺知章 的这两行诗里,得知古人外出仕宦多年,到老来也不脱故乡口音。这等情况与“南人官北,北人官南”的回避制度一搅合,将会造成什么现象呢?《南亭笔记》上说梁鼎芬在湖北当学官,给学生讲课时,一口广东官话,大家都听不懂。孰知柳宗元在柳州坐衙的情况,比其还窘,“郡城南下接通津,异服殊音不可亲。……愁向公庭问重译,欲投章 甫作文身。”(《柳州峒氓》)大堂上办两件公事,他那一口山西话,当地人听不懂;当地人说的话,他又听不懂。交流起来,还要用不同的语言几经翻译,谓之“愁向公庭问重译”。倘若自正堂以下直到未入流辈,数十个官员分别来自天南地北,衙参时陆续发言,彼此寒喧,岂不成了说相声的好素材?
第三章 《升官图》上弯弯绕三、五斗米·职分田·养廉银(1)
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冬天,大诗人陶渊明辞去了他仕途生活中的最后一任官职——彭泽县县令。有关这次辞职的经过,萧统的《陶渊明传》叙述得最为详细——
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
这故事的缘起,很像刘备在安喜县尉任上的遭遇,不过刘备比陶令厉害得多,临走前用棍把督邮狠揍了一顿,而陶令只会吟诗,不会打人,便来了个君子动口不动手,挂冠前留下了一句“岂能为五斗米折腰”的千古名言。
也正是这句话,一直成为史学界争论不休的课题。有人认为此言应当作“不能对五斗米道下腰鞠躬”解,也有人释成“不能为求一饱之故折腰”。不过最占上风的观点,则是将五斗米解释作东晋县令的俸禄,换句话讲,就是“不能为区区五斗米的俸禄而折腰”。但是也有提出质疑的,要说陶令的年俸或月俸是五斗米,自然不可能,即便是日俸吧,似乎也对不上号。一天五斗米,一月就是15斛,一年才180斛,而考之晋朝制度,县令的年俸应是400斛,怎么会相差220斛呢?该不会被管财务的主簿贪污了吧?若是从这条思路上著力,问题就更复杂了,恐怕还得搞一场查账目反贪污运动。
这当然是说笑话哕。不过,由这个五斗米提起,了解一些古代州县衙门官员的俸禄情形,也是挺有意思的。
西汉时官吏的俸禄,全发粮食,每年领取多少粮食的重量,就是他们的品秩,于是就有万石、中二干石、二干石等种种名目。县令的年俸从600石到1000石不等,县长的年俸从300石到500石不等,县丞、县尉、主簿等佐式官员,从比六百石到比百石之间,各级均有。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