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7-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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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然让她理解他的“感受”,林红倒退半步,喏喏着说,你该走了。
李永很礼貌地跟她握手辞别。林红插上门,将门反锁,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这天晚上林红睡得并不好,那只乌鸦又在梦里诞生了,或者说,这只粉红色的乌鸦,伴随着她从唐山一直飞到大同。无论是在唐山火车站的候车大厅小寐,在特快列车上迷糊,还是在旅馆温净的房间里貌似酣睡,那只乌鸦都在安静地冷眼望她。它油光水滑,踯躅着朝她踱来……林红醒了,醒了的林红将壁灯全部打开,艰难地喘着气。她快速奔到窗前,犹豫着拉开一角窗帘,相对于明晃晃的干冷的白天而言,她似乎更喜欢黑夜。
天原来早就亮了,阳光晃眼。她囫囵着洗完澡,然后给妹妹打电话。妹妹没接,是个男的接的。这个男人的声音很陌生,以前从没听过的。妹妹又换了男朋友?林红问你是谁啊?对方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用一种挑衅的口吻反问,你是谁啊?他的声音尖利暴躁,明显是个刚过青春期的男孩。这样的孩子没教养是正常的。妹妹总是喜欢形形色色的男人……她已经跟过多少男人了?林红一阵眩晕,随之呕吐就无法抑制地开始了——她在卫生间待了足足半个时辰,每当她直起腰身,呕吐就重新开始。她盯着马桶里的污物和卫生纸,内心无比洁净——该吐的总要吐出来,该说的话总要说出来。
林红默默地注视着镜子。镜子里林红的脸色好多了,是那种植物根须的嫩白。
她心不在焉地联系岑红。岑红手机未开。林红想了想,把自己的手机也关了。已经上午八点半,岑红还在睡懒觉?这孩子从少女时期就整日睡眼惺忪,无论是跟人谈话还是自己发呆,她的眼睛总是没有完全睁开的样子。这常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她要么自卑得要命,要么骄傲得要死。岑红倒无所谓。她好像对一切都无所谓,大大咧咧的。有次;林红亲眼看到她将一沓手纸塞到裤裆里,当岑红留意到林红在观察她时,她吐了吐舌头解释说,卫生巾用完了。林红绝不做这样的事,这样的事不该是女孩做出来的,但这些并不妨碍林红跟岑红成为朋友。高中时,她们都穿米黄连衣裙,梳吊辫,一起到餐厅打饭、蹲厕所,晚上会跑到一张床上搂着睡觉,连她们的乳罩也都是同样的型号、同样色调和同样的款式。有那么段时期,她们两个甚至越长越像,比如说,林红的眼睛本来大而幽深,后来却越长越细小,看人时眼神游离,仿佛旁人都是用来蔑视的;岑红的皮肤本是麦粒黄,跟林红好上后,肤色越来越浅,到最后。变成了林红的那种近乎透明的乳白……这些神秘的变化叫她们两个吃惊,吃惊中挣扎着些许羞赧,慢慢地,隐隐升腾起对彼此的厌恶,她们只好互相怄气,互不理睬。
厌恶来得快,也就消失得快,不消几天。怄气变成了想念,都念起对方的好,互相给对方写信。林红的信写得比岑红的信更情真意切,也更富有色彩,她会引用席慕容跟汪国真的抒情诗,来证明她对岑红的友谊的纯度和热度。岑红就不同了,她极少回信,她更喜欢用行动来表达歉意。她会拉着林红的手去学校的商店买便宜的头花,或者从学校的花圃偷一朵蔷薇,插进灌满清水的墨水瓶。清晨放到林红的书桌上。
现在林红的手里就有一盆微型蔷薇,虽是冬天,却开得繁复肥美。林红一直是个养花高手,她家里有口硕大的瓷缸,她在肉联厂当屠宰女工时,经常把从冷库里偷来的猪内脏存进一口一人高的破瓷缸,专用来沤花肥。自从开了肉铺后,她的肥料沤得更好,常有养花的老头老太太跟她讨要,她也乐意把自己养的花送给熟人。这盆蔷薇就是林红赠给岑红的礼物。把这盆娇嫩的植物从唐山带到大同是多么不易,她把玩着花盆,心脏倏地就顶到了喉咙。为保持镇定,她颤抖着手指掐死了叶片上的一堆红蜘蛛卵虫,等她把蔷薇塞进旅行包,就有人来敲门了。
来的不是岑红,而是李永。
不光是李永,还有个陌生女孩。
这女孩把自己包裹得像只粽子。李永平静地向林红询问,昨天晚上睡得好不好?有没有怯炕?林红说,一觉就到天亮了,好多天没睡这么香这么沉了。她说话时疲惫的神态没有逃脱李永的眼睛,李永又问林红吃没吃早点,林红说还没有,她早晨一般不吃饭,好多年了,一直都这样。吃早饭会让她胃疼。李永蹙了蹙眉说,你连毛病也跟岑红一样。长期不吃早饭,胃病只会越来越厉害的。我们到“永和豆浆”吃馄饨吧。
林红一直注视着那女孩。李永大清早带一个陌生人过来,让林红有些纳闷。
“岑红刚才打电话说,她联系不上你。”李永在电梯里说,“她让我转告你,头中午她就到了。”
“真是麻烦你们了……”林红嗫嚅答道。她的木讷并不妨碍她在电梯里机敏地窥视那女孩。女孩把蓬松的波希米亚式围巾解开了,林红这才发现,她的头发非常短,一层蓬松的、厚实的、金黄的卷毛顶在头顶,像是头顶上开出了一朵向日葵。在宾馆前台结账时,林红还在不时瞥着女孩,女孩也不时瞥她几眼。林红将目光怯怯挪开,不经意就看到那张发票。是两间房。两间房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林红的是单间,而另外一间是双人间。这样看来,昨天李永也住在这家宾馆。
“永和豆浆”店大得很,人也异常多。空气里满是炸油条和韭菜合子的香味。李永好不容易找了个靠近落地窗的座位,跟女孩并肩坐了。“忘了给你介绍,”李永面无表情地说,“这是米粒。米粒,这是林红。你嫂子的好朋友,林红。刚从唐山过来的。”
米粒朝林红笑了笑。她笑起来很可爱。她有颗龅牙。
“你名字很好,”林红的声音很小,“是你本名吗?”
“我妈起的,”米粒说,“我妈喜欢标新立异。”说完,她扭头对李永说,“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妈养的那只狐狸犬,前天早晨,做了一个它这辈子最聪明的选择。”等她发觉林红也在注视着她,她反而就不说话了。李永问,它是不是又把肉骨头偷着叼给隔壁的小母狗了?米粒这才“咯咯”地笑着说,“这次它干得更彻底,”她伸手掐了掐李永的脸蛋,“它终于跟那只女狗私奔了,都两天没回家了。”
“你们怎么不去找它?”李永点上支香烟。
“我们干吗去找它?”米粒有些吃惊似的问,“你不觉得它很幸福吗?”
对于米粒赤裸裸的调情和表白林红很不适应,林红不是傻子,她知道米粒其实真正想说些什么。女人的嗅觉通常要比猎犬还灵敏。如果没有猜错,女孩无非就是李永的新欢,或者说,这个看上去很聪明的女孩,就是林红婚姻生活中的第三者。这个第三者的年龄不会很大,即便不是大学生,应该也是那种刚刚上班一两年的公司小白领。从面相看,她脸颊的线条流畅,没有丁点油腻斑驳的光泽,额头也明亮,衬得狭长的丹凤眼格外多疑机警。睫毛呢,倒是粗长黑润,透些芭比娃娃的纯真。
“你跟岑红长得很像呢。”林红说,“不过,她年轻的时候,可比你俊多了。”
米粒的脸色刹那间变得绯红,李永则神色坦然,对于这样的效果林红倒是很满意。她重重打了个喷嚏,用很浓重的鼻音对米粒说:“你很喜欢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吗?” “什么?你再说一遍。”米粒有些茫然地说。
林红鼓足勇气,大声说:“你是读过书的人,应该明白。”
“这个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米粒说,“你的好奇心跟你的年龄一点都不匹配。”
“是跟我没有关系。但跟岑红有关系。”林红的声音突然高了八度——或许她自己也未曾料到。她摆出一副自己被自己吓到的样子。快速地喝了口汤水,然后一字一顿地说。“我觉得,你跟他,一点都不般配。”
“你到底说什么哪?”
“说的就是你。”
“喊!你这种……乡下大妈……我见多了。”米粒懒洋洋地说,“虚伪狡诈,小农意识,没见过什么世面,一个赛一个的丑,跟老母猪一样蠢。”米粒把头偎依住李永的胳膊,“你们天生爱管闲事。你们天生就不是我们的对手。”
她使用了“我们”和“对手”等一干词,林红倒有些意外。让她更意外的是,李永一句话都没说。这个时候她非常想听听李永会说些什么。
“有一天你也会老的。”林红说,“总有一天你也会到更年期,”她不等米粒有任何反应接着说,“等有一天,男人把你甩了,”她瞥李永一眼,“你就会明白。”她站了起来,双臂撑着油腻的桌布,“你也就是个破鞋的命。”
一杯滚烫的茶水泼到林红脸上。米粒毕竟嫩,她还是没有沉住气,这很好。不是一般的好,是非常好。林红盯着李永。李永铁青着脸站起,看了林红足有五秒钟,他的目光中不是愤怒,而是诧异。后来他拽着要扑上来的米粒迅速离开“永和豆浆”。他们很快就横穿过斑马线,拐到酒店附近的巷口。李永揽着米粒的腰身,而米粒显然是在挣扎,伴随着若有若无的尖叫声……店里所有的顾客都盯着林红。林红晓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丑陋无比。她早晨忘记了化妆。她的脸一定比初生的蒜瓣还要白,而她肥大的、浸染着油渍的绿色羽绒服也定让她显得臃肿不堪。更糟糕的是,茶水顺着她的鼻子不时滴到胸脯。胸脯垂死的鸟雀一样剧烈起伏着。在这些天来时常失控的胸膛起伏中,她隐隐感觉到一团火从乳房中间燃烧起来。这火旺盛忧郁,她甚至看到了它蔚蓝色的、近乎透明的舌头瞬间就烧上了自己的瞳孔。
4
林红在饭桌上发现了一个手机。是李永的。她随手察看了已接电话,便看到了米粒的名字。米粒在两天里总共给李永打了十三个电话。林红冷笑了一声,把米粒的电话记下来。
走出“永和豆浆”,风刀凛冽,这个城市的冬天还和若干年前一般冷。林红后悔起来。当着李永的面侮辱一个他喜欢的女人,无论如何都是不明智之举。她不该当面骂米粒,即便骂的话,也不该骂得那么下流。李永的本意她也清楚,他只是想让她看看。他喜欢的是怎样的一个人,当然,这个人适不适合他、以及她对这个人的看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传达这样一种信息,他跟这个女人的关系已经到了何种程度,并且变相地警示她,他跟岑红的事,她最好别插手,即便插手,也不会起什么作用。他在得体、优雅地劝解她。
现在她非常迫切地想听到岑红的声音。她突然想把岑红的身体紧紧抱住,像若干年前一样细细安抚她粗糙、健壮而颀长的身体。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女人和女人酥软的拥抱,才最温暖纯净……等情绪稍稍安稳,她打了辆出租车,径直去了趟空军军区大院。站岗的是个细眉细眼、满脸痤疮的小当兵。他并没有盘问她,或许他把她当成探亲的军人家属了。让林红奇怪的是。这个大院和若干年之前仿佛只是经历了一个白天晚上,没有任何变化:那堵将陆军军营和空军军营隔开的花墙,仍然蜿蜒着伸到篮球场,仿佛一条已经腐烂的、褪了颜色的猪盲肠。红色的水塔依旧伫立在营房的西侧,几只乌鸦在塔顶盘旋。她和妹妹曾经爬上水塔捉麻雀,在父亲受排挤的那几个月,她带着妹妹去水塔下捡过烂橘子。妹妹那时候多听话,扎着羊角辫,眼角下全是小雀斑,捡着捡着妹妹困了,她就背着妹妹捡。那些腐烂了一半的橘子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她喜欢那种蕴藏在清香里的腐臭气息……
那年夏天,更多的时候,是她一个人来到水塔底下玩耍。说是玩耍,其实是来观察那只乌鸦的,那是只粉红的乌鸦。长大后她曾经想过,也许,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见过粉红色乌鸦的女人。她通常离它三四米,她并不敢靠近它,它也只是在树阴下梳理着羽毛,或者像一个士兵来回着踱步,间或腾空而起,在离地不远的半空中扇动着羽翼。这常常给林红造成种错觉,它不是只乌鸦,它只是一团温暖的有些暧昧的火焰,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将她的心脏小心地炙烤。她曾经把这只乌鸦向岑红描述过,岑红听了完全没有觉得惊讶。她只是很平静地告诉岑红,她没见过粉红色的乌鸦,小时候到麦子地挑菜时,倒是见过一条细长的白蛇,那条蛇很安静地从她身边游过,没有咬她,她觉得非常幸福。
刚离开空军大院,岑红的电话就紧打过来了。她语速很快,她说才下火车,马上就到家了,你到楼下来接我吧。林红闷闷地说,我没在你家,我在空军大院,闲逛呢。岑红不假思索地说,那地方离火车站不远,我打车顺便捎上你吧!
她们终于见面了。她们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了。和想象中的相逢场景一样,她们先是面色潮红,手拉着手不停蹦跶,然后才郑重地拥抱到一起。林红闻到岑红的头发有股油腻味,而她身上,则是一股浓烈的涮羊肉味。这个大大咧咧的女人,还是以前那样不拾掇自己。她的手也糙,手背上全是一条条龟裂的小口子。她不像是赴完宴会归来,倒像是刚从某个轧钢厂的车间下夜班。后来,她们就望着对方笑了。林红用手指掸去她发丝上的一片头皮屑,有些感伤似的说:“你看看你,你看看你,哪里还有个女人的样儿?”
“你好!总跟个孩子似的,说话都不敢大声气!”
林红就笑。
“我都忙死了。”岑红看上去越来越像个疲惫的、不修边幅的男人。“昨天跟客商谈完合同,又跟员工们搬了二十箱灯泡,”她攥着林红冰凉的小手,“最近的灯具生意很不好做。累死我了。”
“你饿不?”
“不太饿。我的胃病最近犯得厉害,总饱着,还老睡不着觉。”
林红急切地询问:“我以前给你寄的中药单子呢?丢了吗?你没坚持吃中药?”
岑红笑了笑说:“我哪有时间熬中药喝?上趟厕所都得掐点。你也知道,女人要想干点事,就跟男人想生孩子一样难。”
“别太累了。”林红挽着她的胳膊,“钱总是别人的,身体才是自己的。”
“你们还没要孩子吗?”岑红转移开话题,“你都三十多了,该要个孩子了。”
林红脸色顿白。她的皮肤在阳光下也总是渗透出一层暗灰,粗糙的毛孔仿佛随时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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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将明亮的光线根根吞噬掉。她半晌方才说道:“我们永远不会有孩子了。”说完后,她蹲在马路牙子上,开始剧烈地呕吐。为了使呕吐更为顺畅,她使劲用手抠着嗓子,可她什么都没吐出来。她的胃里已经没有食物了。
“别这么说。要个孩子多好。”岑红替她捶着背,“可以给他洗澡,给他换尿布,教他走路唱歌。看着一个小肉团长成个大人,很好玩的。傻丫头,你是不是怀孕了?”
“没有,”林红吐着胆汁说,“有也做掉了。”
岑红就小心搀扶着林红,絮叨着去了家小吃部。岑红不停打着哈欠,好像非常困的样子,可她还是装出副兴致盎然的模样,开始筹划起林红这几日的行程。她建议先和林红去趟云岗石窟,那些高大的、神秘的北朝佛像能让人异常宁静。然后呢,再去慈云寺烧香求签,那里的菩萨一向灵验。还可以去趟恒山,悬空寺在冬天一点都不萧条。“这里的风味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