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拉克海上的涟漪-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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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在旅馆房间里,五天前的旅馆。我猛喘了一口气。床上有个女人尖叫着竭力推开压在她身上的男人。那个男人正忙着控制住她,根本没注意到我。无论如何他们都不是真实的。我没理睬他们,考虑着接下来去哪。回到1965年,我想。我按下了按键。
我站在了一幢正在建造中的旅馆三十层楼上的一个空房间里。一轮满月映照出寂静无声的工地上起重机的乾廓。我试着弯了一下腿。疼痛的记忆已经开始消退。这很合理,因为它从未发生过。时间旅行。它并不是永恒,但它是仅次于永恒的量好的事了。
你不能改变过去,不管有多努力。
…
早晨我探究了一下唐瑟的公寓。这是个三楼上的小窝,离那个好像被外星人改造过的黑什伯利有一个街区远。这里真是一片狼藉,公寓的地板上放满了旧床垫,上面乱七八槽地堆着被子、枕头、印第安毛毯,还有毛绒玩具。进去前要脱鞋——唐瑟总是穿着拖鞋,来自墨西哥的皮拖鞋,用旧乾胎上的橡胶做的底。空调已经坏了,喷出的水雾被晨曦染上一层斑驳的色彩。墙上贴着海报:彼得·马克斯的印刷品,艾舍尔色彩鲜艳的版画,艾伦·金斯伯格的诗,唱片封套,和平集会的海报,“黑什伯利就是爱”的标语,从一家邮局撕下的FBI十大被通缉的非法张贴者名单,一些著名的反战分子在蓝色纪念碑下集会的照片,用浓烈的粉红色绘在墙上的巨大和平标志。一些海报被昏暗的光线照亮,显出鬼魅的颜色。空气里有熏香的淡淡气味和大麻的香蕉甜味。墙角的电唱机不停地重复播放着《佩珀军士孤独心灵俱乐部乐队》。不论何时,一旦唱片因为放得太多声音毛糙了,唐瑟朋友中的一个就必定会再拿来一张新的。
他从不锁门。“有人想偷东西,那好,嘿,也许他们比我更需要它,对吧?这很酷。”白天或夜晚任何时候都会有人来他家。
我留长了头发,和唐瑟、丽莎一起度过那个夏天。打闹嬉笑,弹吉他,做爱,写些无聊的诗和更无聊的歌,服用毒品。那个时代用迷幻药麻醉自己让眼前开出一片灿烂向日葵的年代,是人们仍然不惧怕这个陌生而美丽的虚幻世界的年代,是生活的年代。我知道丽莎和唐瑟真心相爱,而我不是,但那些日子自由的爱如辱粟花的香气般在空气中蔓延。一切都没什么关系。总之,无所谓。
…
时间旅行的演讲草稿(继续)
假定所有空间都充满了具有负能量粒子的无限稠密的海洋后,狄拉克深入研究,并提出了新问题,即在正能量的宇宙里的我们是否能够与负能量的海洋结合。如果你给一个电子足够能量让它脱离负能量海,会发生什么?两个后果:首先,你会制造出一个看起来哪儿都不存在的电子;第二,你将在海里留下一个洞。这个洞,狄拉克认为,会表现出像粒子一样的属性,完全符合一个电子的粒子的属性,但有一点不同:它具有完全相反的电荷。如果这个洞遇到一个电子,这个电子将掉回到狄拉竟梅里。洞和电子都会在一次巨大的能量爆炸中湮灭。结果,他们给这个狄拉克海里的洞一个名称:“正电子”。虽然两年后,安德森发现的正电子证明了狄拉克理论的正确性,但人们已经对它失去了兴趣。
此后的五十年,狄拉克海的存在几乎被物理学家们遗忘了。反物质和海中的空洞是这个学说量重要的特征,其余的都是数学上的演算结果。
七十年后,我想起我的超穷数学老师讲过的那个故事,把它与狄拉克理论结合起来。就好像是把一个额外的客人放进一个有无穷多房间的旅馆,我解决了如何从狄拉克海借用能量的问题。或者该这么说:我学会了如何制造波浪。
狄拉克海上的波浪在时间上是回溯着波动的。
下一步我们必须做些更大胆的实验。我们要把一个人传送到更远的历史中,获得时间旅行的证据。我们仍害怕在过去引起现在的变化,尽管数学模拟告诉我们现在不会改变。
我们拆下摄影机,仔细选择我们的目的地。
1853年9月,一个叫威廉·哈普兰的旅行者带着家人穿越内华达山脉,到达了加利福尼亚海岸。他的女儿莎拉一直在写旅行日记,她在上面记录了当来到帕克峰顶端,在太阳触到地平线时她第一次看到了遥远的太平洋,”在冰天雪地中一片壮丽的光辉”,她写道。这本日记至今仍保存着。我们很容易就隐藏起来,摄影机藏在他们要经过的路口上方岩石缝隙里。当他们路过时,摄影机拍到了坐在大篷车里的疲惫的旅行者。
第二个目标是1906年的旧金山大地震。在一座将会在地震中保留下来的废弃仓库中——但它并没逃过接下来的大火——我们观察拍搔下周围建筑物轰然坍塌的骇人景象,在马拉的救火车里严阵以待的消防员,以及他们徒劳地试图扑灭上百堆熊熊大火的场面。在火海蔓延到我们的房子之前,我们逃回到现在。
胶片里的镜头真是蔚为壮观。
我们准备向全世界宣布。
一个月后在圣克鲁兹,美国科学促进会将举办一次会议。我打电话给会议主席,骗取了一次讲演的机会,约定作为一位受邀请但还没有公布所完成项目的演讲者当场发表演说。我决定在演讲时放映这些胶片。我们将一夜成名。
唐瑟去世的那天我们开了个告别会,只有丽莎、唐瑟和我。他知道他快死了,是我告诉他的,他也相信了。他总是很信任我。我们通宵达旦地玩乐,弹奏唐瑟的二手吉他,用颜料在对方身上画着稀奇古怪的图案,玩一盘似乎永远结束不了的叫刺客专利的棋盘游戏,做了许多无聊的、拙劣的蠢事——只因为这都是最后一次了。凌晨四点,当虚伪的黎明曙光在天空隐现时,我们去了海湾。海滩边很冷,我们相拥着藉以取暖,继续漫步。唐瑟说了最后一件事,他对我们说,不要放弃我们的梦想.要坚持下去。
我们把唐瑟葬在一个福利公墓, 是政府花的钱。三天后我和丽莎分开了。
我们时不时还联系一下。七十年代末,丽莎回到校园,先读了MBA,然后是法律。我想不久她就结婚了。一开始我和她还每年圣诞节互相寄贺卡,但后来就失去了她的消息。多年后我收到一封她的来信,她说她现在终于能够原谅我导致了丹尼尔的死。
那是个寒冷多雾的二月天,但我知道我能在1965年找到温暖。波纹汇集起来。
…
来自听众的预期问题:
提问(年迈,臃肿的老教授):我认为你们这个所谓的时间跳跃违反了质量/能量守恒定律的规则。比如说,当一个被传送的对象进入过去,一定数量的物质将在现在消失,这显然是对守恒定律的违背。
回答(我):因为回来也是出发时的准确时间,现在的质量仍然是不变的。
问:很好,但如何解释到达过去时,传送对象的出现使过去的能量增加了?难道这不是违背了守恒定律了吗?
答:并没有违背。传送对象所需的能量来自狄拉克海,关于技术原理我已经在(物理学评论)上的论文中 详细说明了。当对象回来时,能量仍回到大海。
问(热情的年轻物理学家):那么在过去所用的时间就不受海森堡的测不准原理的限制了?
答:问得好。回答是肯定的。但因为我们是从无穷多粒子中借用了极小的能量,所以所花在过去的时间可以是任意的多。惟一的限制是你离开过去的时间必须是在你从现在出发的时间之前。
半小时后我将要宣读的论文将使我可以和牛顿、伽利略甚至狄拉克齐名。我正好也是28岁,和发表他的理论时的狄拉克同龄。我将会成为一根引燃整个世界的火柴。我有些紧张,在自己的旅馆房间里练习演讲。我感到口渴,就随手拿起我的一个研究生放在电视机上面的已经没气的可乐,一口喝光了。电视上正在播放晚间新闻,但我没听。
我从没有发表这个演讲。”旅馆着了火;我的死是命中注定的。系好领带,我在镜子前打量自己,然后走到门前。门把手是热的,我打开它,眼前突现一片火海。火焰猛地窜进开着的房门,就像一条横行的巨龙。我踉踉跄跄地退了回去,惊讶地注视着腾起的火焰。
我听到旅馆的某处有人在尖叫,立刻反应过来。我身处第三十层,没有逃生路。我想到了我的机器。于是我匆忙穿过房间,打开箱子,拿出时间机器,迅速熟练地取出瑞赛尔兹线圈,把它们缠绕在我身上。地毯已经烧着了,一片火海挡在我和任何能够逃跑的出口间。我屏住呼吸避免窒息,然后打开键盘键入时间。
我一次次回到这时刻。在我设置好机器按下启动键的时候,空气中早已弥漫着令人窒患的浓烟。原本我有三十秒的生命,但每次回来再重新启动机器到达过去都使我消耗一些时间。不断地跨越现在和过去,我在一点点蚕食掉剩下的时间,现在我只有十秒或更少的时间逃离了。
我在借来的时间里活着。也许我们都是。但我知道何时何地我的债务会到期。
唐瑟死于1969年2月9日,那是个阴沉的雾天。早晨,他说自己有些头疼。这很不正常,因为他从来没有头疼过。我们决定在雾里散会儿步。浓雾里的世界很美,就好慷我们是在一个陌生的,混沌没有形状的空间里。我完全忘了他的头疼,直到从公园穿过雾海到达海滩,他倒了下去。在救护车到之前他就死了。死时他的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我永远也理解不了那种微笑。也许他笑是因为疼痛已经过去了。
两天后丽莎自杀了。
你们这些普通人啊,都有改变未来的机会。你可以养育孩子,可以写小说,在请愿书上签名,发明新机器,参加鸡尾酒会,竞选总统。你所做的每件事都在影响未来。但不论我怎么做,我都不能。一切都太晚了,无论是对我,还是对未来。我的痕迹已经记录在流动的水波中。没有后果,没有责任。无论我做什么事都没有区别,一点也没有。
当我第一次从火海逃离,进入过去,我尝试了一切办法想改变事实。我阻止纵火犯,我和市长争论,甚至去自己的房间告诉自己别去参加会议。
但时间可不管这些。无论我和政府官员交涉或炸掉旅馆还是做其它什么,一旦到达那个决定性时刻——现在,我的命运,我离开的那一刻——从我所在的时间消失的那一刻,回到旅馆房间,火总是逼得更近。我大约有十秒钟离开。每次我穿越狄拉克海,我在过去所做的一切努力全都化为泡影。有时我假装我对过去做的改变创造了新的未来,虽然我知道这不是事实。当我回到现在,所有的改变都被聚集的波纹化为乌有,就像下课后要擦干净黑板一样。
总有一天我要回去面对我的命运。但现在,我活在过去。我想这是种不错的生活。你会逐渐习惯于自己所做的一切对世界毫无影响。这会给你一种自由的感觉。我到过别人从没去过的地方,看过活着的人从没见过的景象。当然,我已经放弃了物理学。我发现怎么也改变不了圣克鲁兹的那个命中注定的夜晚。也许一些人会继续得到知识带来的快乐。但对于我,辉煌已经过去了。
但也有补偿。无论何时我回到旅馆.一切都不会有变化,除了我的记忆。我还是28岁,还是穿着同样的西装,嘴里还是有变了昧的可乐的涩味。每次我回来,我就要用掉一点时间。终有一天我会没时间离开的。
唐瑟,他将永远不死。我不会让他死的。每到那个二月的一天,他死的那天,我就回到1965年,去6月那美妙的日子。那时他不认识我,他永远不认识我。但我们在山上相遇,就我们这两个什么也不做,只想享受这一天的人相遇。他仰面躺着,慵懒地拨弄着吉他的琴弦,吹着泡泡望着飘着朵朵白云的蓝天。以后我将把他介绍给丽莎。她还不认识我们俩,但这没什么关系。反正我们有很多时间。
“时间,”我躺在山顶的空地对唐瑟说,“有这么多时间。”
“有所有的时间。”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