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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陶威尔教授的头颅-第9章

小说: 陶威尔教授的头颅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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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像往常一样,早上七时醒了过来。勃丽克的房间里还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洛兰决定不去吵醒她,就到托马的头颅所在的房间里去了。托马的头颅像以前那样总是闷闷不乐的。自从克尔恩给勃丽克的头缝上了一个身体后,托马的忧抑更加加重了。他呼求,他央告,他恳请克尔恩也快点给他一个新的身体,最后索性破口大骂起来。洛兰费了极大的努力才使他平静下来。她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给托马的头做完晨间梳洗,就向陶威尔的头的房间走去。陶威尔的头带着亲切的笑容迎着洛兰。

  “生命真是一件奇怪的东西!”陶威尔的头说,“不久以前,我还希望死掉。可是我的头脑仍继续工作,才两天多工夫我就想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独创的理想。如果我的理想能够实现,那么医学界里将要有一个大变革。我把我的理想告诉了克尔恩,你应该瞧见他的眼睛怎样燃烧着欲望之火。他大概认为对他表示感激的同时代人,不等他死就会为他建立纪念碑……现在我就应该为他,为这理想,这也就是说,为我自己活下去。不错,我明知这是一个变相的陷阱。”

  “这个理想又是什么呢?”

  “那天等我把一切事情考虑得更成熟时,我会告诉你的……”

  九点钟,洛兰跑去敲勃丽克的门,可是没有人答应。洛兰心觉有异,她想把门打开来,可是门是从里面锁上的。洛兰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跑去把这一切情形告诉克尔恩。

  克尔恩像往常一样又迅速又果断地行动起来。

  “把门打破!”他命令约翰这样做。

  这个黑人用他的肩膀撞着门。厚实的门“喀嚓”一声就从柱链上脱落下来。克尔恩、洛兰和约翰走进了房间。

  勃丽克的睡皱了的床上是空的。克尔恩跑到窗前一看,在窗棂的把手上,挂着一条由撕开了的被单和两条毛巾接成的带子,窗下的花坛被踏坏了。

  “你做的好事!”克尔恩把严厉的脸转向洛兰叫道。

  “我向你保证,勃丽克小姐的出走,我实在是没有责任的。”洛兰坚决地说。

  “好,我以后再跟你谈。”克尔恩这样回答,虽然洛兰的肯定的回答一下子就使他相信勃丽克是没有同谋者的。“现在必须考虑怎样去把这个逃亡者抓回来。”

  克尔恩走到自己的工作室里,焦急地从壁炉到书桌之间来回踱着。他最初的念头是去叫警察,可是他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件事绝不该让警察来插手,必须去请教私家侦探。

  “他妈的,我自己不好……早就应该采取预防措施的。可是谁又想得到,昨天还是死尸……今天跑了!”克尔恩恶狠狠地笑起来,“现在,她一定会把她所遭遇的一切嚷出来……她不是说过她的出现会引起热烈的狂欢吗……这个故事传到新闻记者的耳朵里,那就……不该让她看见陶威尔的头的……她惹出了多少麻烦,还说感谢我呢!”

  克尔恩用电话找了一个属于私家侦探事务所的侦探来,交给他一大笔钱作为开销,答应他在事成之后给他更多的报酬,还把丢失的人的音容面貌仔仔细细地告诉了他。

  侦探视察了逃跑的地方,以及通到花园铁围栅的足迹。围栅很高,栅顶上有尖尖的铁丫叉。侦探摇摇头说:“好一个有本领的姑娘!”在一根铁条上,他发现了一小块灰色的绸子。他把它拿下来,小心地放在皮夹子里。

  “她逃走那天穿的是这件衣服吧,我们可以找到这个穿灰色衣服的女子。”

  随后侦探肯定地对克尔恩说,他们不出一昼夜就可以找到那个穿灰衣服的女子,说完就走了。

  这个侦探是一个精通自己的业务的人。他打听出了勃丽克最后住过的那所房子的地址,还有她从前的几个朋友的住址。他跟她们交上了朋友,在她的一个朋友那儿看到了勃丽克的相片,还打听到勃丽克曾在那儿演出过的一些夜酒店的名字,于是就派了几个侦探到这些夜酒店去寻找这个逃亡者。

  “这只鸟儿是飞不远的。”侦探有把握地说。

  但是,这回他弄错了。两天过去了,勃丽克的去向还是没有眉目。直到开始寻找的第三天上,才在蒙玛尔特尔的一家小酒店里碰到一个常客告诉这个侦探,说在逃跑的那天夜里,“复活了的”勃丽克曾到那里去过。可是后来她到哪儿去了,那就没有人知道了。

  克尔恩更着急了,现在他不仅担心勃丽克会把他的秘密说出来,他还担心他将永远失去他的“展览品”。当然,他可以另外做一个——用托马的头做,然而这需要时间,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而且新的实验可能不会有那么出色的结果。用复活了的狗去表演当然不会产生那么大的效果的。不,无论如何必须把勃丽克找回来。于是,他把寻找“逃亡的展览品”的悬赏金额提高了两三倍。

  侦探们每天把寻找的结果报告他,但那些结果都不是令人快慰的,勃丽克真像是落进地缝里去了。 

第十二章 唱完的歌曲
 
  勃丽克借助于自己的新的、灵活的、有弹性又有力气的身体翻出了铁栅,到了街上,她叫了一辆出租汽车,告诉了车夫一个奇怪的地址:

  “别尔·拉式兹公墓。”

  可是还没有到巴斯底林广场,她就又换了一辆出租汽车,向蒙玛尔特尔驰去。为了应付这些初步的费用, 她拿走了洛兰的皮包, 皮包里有几张十法郎的纸币。“多一桩罪孽算不了什么,而且这又是不得已的。”她自己安慰自己说,死前仟悔反正还遥遥无期呢。她又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的、生龙活虎的、健康的人了,而且还比以前年轻。手术前,照她的女人的算法来说,她是将近30的人了。可是这个新身体只不过20来岁。这个身体的腺体使勃丽克的头变年轻了,脸上的皱纹消失了,面色好看了。“现在只要快快乐乐地玩个够就行了。”勃丽克拿出皮包里的小镜子,出神地照着,心里这么想。

  “请在这儿停下来。”她嘱咐车夫说,她跟他算清了车钱,就下车步行。

  那时是早上四点钟左右,她走到她所熟悉的那家夜酒店“沙·奴阿尔”的门前,在那丧命的夜里,她就是在这儿演出的,那时她正在唱一支轻松愉快的小曲,一曲未终,她就被那颗流弹打中了。夜酒店的窗口还是灯火辉煌的。

  勃丽克走进了前厅,心情不是没有波动的。疲倦的看门人显然没有认出她。她很快地从侧门走进去,穿过甬道,走进和舞台相连的演员室。头一个碰见她的是红头发的玛尔达。玛尔达惊叫一声就躲到自己的化妆室里去了。勃丽克大笑起来,去打她的门,可是红头发玛尔达不肯开。

  “啊,小燕子!”勃丽克听见一个男子的声音这么喊。在夜酒店里人家是叫她这个名字的,因为她爱喝“燕子牌”白兰地酒。“怎么你还活着?我们当你早死了。”

  勃丽克回过头来,看见是一个漂亮的、穿得很讲究的男子,他的面色白里透青,胡子刮得光光的。难得见到阳光的人就是这样的脸色。这是日昂,红头发玛尔达的丈夫。他不爱说起自己的职业,他的朋友和那帮酒肉朋友认为打听他的生活来源是不客气的。反正日昂经常有钱,他还是个“好小子”,这也就够了。在日昂的口袋鼓起来的夜里,酒就像河那样流,日昂给大家付酒账。

  “小燕子,你从哪儿飞来的?”

  “从医院里。”勃丽克回答。

  勃丽克恐怕她的新身体原主的亲属或是朋友把她这个新身体抢走,决定不把她这次经历的不寻常的手术告诉别人。

  “我的情况本来是非常严重的,”她继续编造下去,“他们当我死了,甚至把我送到陈尸所里去了。可是那儿有一个检查尸体的大学生,拿起了我的手,摸到了我的微弱的脉搏,我还没有死,子弹紧靠着心脏擦过去,没有碰到它。我马上被送到医院里,一切都很顺利地过来了。”

  “真好!”日昂大声叫道,“大家可要奇怪死了,应该庆祝一下你的复活才好。”

  门上的锁“喀哒”响了一下。在门后偷听了这一段对话的红头发玛尔达知道勃丽克不是鬼,就把门打开了。两个好朋友拥抱起来,紧紧地,彼此都吻了一下。

  “你好像变得瘦了一点,高了一点,秀气了一点,小燕子。”红头发玛尔达说着,好奇地又有点惊奇地仔细打量着这个意想不到出现的朋友的身段。

  勃丽克在这种吹毛求疵的注视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当然是瘦了,”她回答说,“他们只给我吃清汤。身材吗?那是因为我买了一双很高的高跟鞋,而且衣服的式样也……”

  “不过你干嘛深更半夜到这儿来呀?”

  “这说来话长……你已经演出过了吗?能不能陪我坐一会儿?”

  玛尔达肯定地点了点头,这两个朋友就在一张带大镜子的小桌子旁边坐下来,桌子上放着一盒一盒的化妆用的铅笔、颜色盒子、香水瓶、粉盒、各色各样的放发针和别针的盒子。

  日昂坐在她们旁边,嘴里吸着一支埃及烟。

  “我是从医院里逃出来的,不折不扣的逃跑。”勃丽克叙述着。

  “那又是为什么呢?”

  “清汤吃得我腻死了。你懂不懂,清汤,清汤,顿顿都是清汤……我真怕我会淹死在清汤里。医生不肯放我出院,他还要拿我给他的学生们看。我怕警察会找我……我不能回到自己家里去,我想住在你那儿。最好是离开巴黎几天……可是我身边又只有那么一点儿钱……”

  红头发玛尔达高兴得甚至拍起手来——这个故事是那么有趣。

  “好吧,当然,你住在我家好了。”她说。

  “我怕警察也要找我呢,”日昂吐出了一个烟圈出神地说,“我也该躲几天才对。”

  小燕子是自己人,日昂的职业是不瞒她的,小燕子知道日昂是一个“大名鼎鼎”的角色。他的专长是撬开别人的保险箱。

  “小燕子,你和我们一起高飞远走,到南方去避避风头吧。你、我和玛尔达,到里维拉去呼吸呼吸海风。坐得太久了,该活动活动才好。你信不信我有两个月没有看见太阳了,差不多要忘记它是什么样儿。”

  “这好极了。”红头发玛尔达拍起手来。

  日昂看了看他那只贵重的金表。

  “我们还有一小时的多余时间。他妈的,你应该把那只没有唱完的小曲给我们唱完……然后我们就远走高飞,让他们来找你好了。”

  勃丽克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建议。

  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她的演出激起了一阵狂欢。

  日昂暂时充当节目报告员,跑到台上,把几个月以前勃丽克在这儿碰到的悲惨事件重讲了一遍,继而宣布,出自观众的热望,他,日昂,给勃丽克喉咙里灌进了一杯“燕子牌”白兰地酒,她就又活过来了。

  “小燕子!小燕子!”观众大声欢呼起来。

  日昂做了一个手势,等叫嚣声静息下来,他又继续说:“小燕子要从她无意间被打断的地方唱起,把那支小曲唱完。乐队,请奏‘小猫儿’!”

  乐队奏起来,勃丽克在如雷的掌声中从那只歌曲的半中腰把歌唱完。诚然,闹声是那么大,她自己都听不到自己的歌声,可是这根本不需要。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人家没有忘记她,那么热情地欢迎她,使她整个儿人都为之陶醉了。至于这个热情其实是酒气在作祟,她并不在意。

  唱完了歌,她右手的手指无意中做了一个很优美的姿势,这是她本来没有的,观众鼓掌鼓得更响了。

  “她这是从哪儿学来的?多美的姿势呀!我得学学这个手势……”红头发玛尔达想。

  勃丽克从台上下来,走到大厅里。朋友们跟她亲吻,熟人们伸过酒杯来跟她碰杯。勃丽克脸发红,眼睛闪着幸福的光芒,成功和酒冲昏了她的头脑。她忘记了被跟踪的危险,准备在这儿待一整夜了。可是日昂,酒喝得并不比别人少,却没有失去自制力。

  他不时地看表,最后,走到勃丽克跟前,碰碰她的手。

  “该走了!”

  “可是我不愿意走,你自己一个人走好了,我不走。”勃丽克回答,无力地翻着眼睛。

  这时日昂就把她抱起来,朝门口走去。

  观众都起来反对。

  “闭幕了!”日昂在门口叫道,“下星期日再见。”

  他把乱踢着要从他手臂里挣脱出来的勃丽克抱到外面,放在汽车里。不一会儿玛尔达拿着一只不大的手提箱也来了。

  “共和国广场。”日昂对车夫说,不愿说出最后目的地,他已养成了换乘几辆汽车的习惯。 

第十三章 神秘的女人
 
  地中海的浪涛有节奏地冲刷着满是沙滩的海滨浴场,微风勉强地吹鼓了白色游艇和渔船的帆。头顶上,在蔚蓝色的高空的深处,一架灰色的水上飞机在做从尼兹到曼顿纳的短程娱乐航行,发着柔和的呜呜声。

  一个穿着白网球衫的青年,坐在藤圈椅里看报。椅子旁边放着两只套着套子的网球拍和几本最近出版的英文科学杂志。

  在他旁边,他的朋友,艺术家阿尔曼·拉列在一顶巨大的白色遮阳伞下,在画架前忙着画画。

  阿尔杜尔·陶威尔,已故的陶威尔教授的儿子,跟阿尔曼·拉列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这种友谊最有说服力地证明了“两个极端可以相逢”那句谚语的正确性。

  阿尔杜尔·陶威尔不大爱说话,生性冷静。他爱好秩序,能够用功地、有计划地学习。还有一年他就要从研究院毕业了,学院已经给他留下了一个生物系教授的职位。

  拉列,像一个真正的法国南方人那样,生性多情,毫无原则,反复无常。他可以把画笔和颜色整整丢开一星期,然后又奋发地画起来,那时,多大的力量也不能把他从画架前拉开。

  这两个朋友只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两人都是有天才的,对于一经立下的目标,两人都能达到,虽然走向目标的方法不同:一个是跑跑停停,一步一步跳着走;一个却是稳步前进。

  阿尔杜尔·陶威尔的生物学研究工作已经引起了最著名的专家的注意,人们预料,他的科学事业的前程是无量的。拉列的画在画展上也得到过不少好评,有几张画已经被某几个国家的最有名的陈列馆买去。

  阿尔杜尔·陶威尔把报掷在沙滩上,把头靠在椅背上,合上眼睛说道:“安琪丽克·加苡的身体到底没有找到。”

  拉列无限悲哀地摇了摇头,沉痛地叹了一口气。

  “到如今你还忘不了她?”陶威尔问道。

  拉列猛地转过身来,阿尔杜尔忍不住笑了笑。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不再是那个热情的画家,这是一个武装着盾牌(画板),一手握着矛枪(左手的比例尺),一手拿着宝剑(右手的画笔)的骑士,一个准备消灭那个侮辱了他的人的受辱的骑士。

  “忘记安琪丽克!……”拉列挥了挥他的武器大声叫道,“忘记这个……”

  一阵骤然袭来的浪头呼呼地响着,几乎涌到了他的膝盖,他忧郁地结束他的话:

  “难道能忘记安琪丽克?自从她的歌声沉寂了之后,这个世界都变得寂寞了……”

  拉列最初得到安琪丽克·加苡的死耗,正确一点说是得到她的失踪的消息的时候,是在伦敦,他是到那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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