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堡 卡夫卡-第3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姆的情妇,克拉姆干吗还让她留在酒吧间,而且还做得那么久呢?他干吗不提拔她呢?你尽可以对人家说个千百次:这里头没什么矛盾;也可以说:克拉姆那么做自有道理;也可以说:有朝一日,或许就在眼前什么时候,弗丽达会突然一下子提升的;凡此种种说法都起不了多大效果;人家心里自有一定看法,到最后不管听到什么话,任你说得天花乱坠,他们也不会随便改变看法的。谁也不再疑心弗丽达是不是克拉姆的情妇,连那批明明有见识的人,到如今也腻烦得不愿多怀疑啦。〃当克拉姆的情妇,活见鬼,〃他们想道,〃如果你真是克拉姆的情妇,我们也想在你能否得发这件事上看出点苗头。〃谁知什么苗头也看不到,弗丽达照旧呆在酒吧间里,她看看一切都原封不动,私底下真高兴极了。可是她没什么威望了,这她当然不会不看到,说真的,她对什么事情向来都有先见之明呢。一个真正漂亮、讨人喜欢的姑娘,她一旦在酒吧间安下身,倒用不着使什么手段啦;只要色相一天不衰,就在酒吧间当一天女招待,除非出了什么天大的倒霉事。可是,像弗丽达这号姑娘,想必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丢掉差使,自然啰,这号人也有头脑,不会透露什么口风,相反的,动不动就怨天尤人,对这差使百般咒骂。但私下里却是时时留神呢。因此弗丽达就看出人家渐渐冷淡了,她一露面,不再引起轰动,人家连眼也不屑一抬,甚至连侍从也不再来给她添麻烦,他们都有了头脑,纷纷去缠住奥尔珈之流的姑娘啰,看看老板的举止眼色,她也看得出自己越来越不红了,老编什么克拉姆的新鲜事可不行,凡事总有个限度呀,因此好弗丽达就决心试试新花招了。只要哪个有本领一眼看透就好啦!佩披虽然明白这里头有毛病,可惜也没把它给看个透。弗丽达决心搞出件桃色新闻,她,克拉姆的情妇,碰到头一个求爱的,就委身给他,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嫁个最最下贱的下等人。这消息会闹得满城风雨,这消息会轰动一时,久而久之,大家终于会想起,当克拉姆的情妇是什么意义,热恋新欢而扔掉这份体面是什么意义。难只难在找不到合适的人来串演这出鬼把戏。千万不能挑个熟人,更不能挑个侍从,因为那号人许会给她个白眼就走开,尤其是对这件事不会认真到底,尽管她生就利嘴滑舌,也不可能把事情四下传遍,瞎说什么她弗丽达不防他扑上来,怎么也抵挡不了,不出个把钟头就糊里糊涂顺从了他。虽说非得找一个最最下贱的下等人才好,可也得让人相信,那种人尽管是粗坯,天生鄙俗,但是念念不忘的只有她弗而达一个人,心里无非只有把弗丽达娶到手这么个高尚的念头……啊呀,天呐!虽说非得找个普通人才好,可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找到个比侍从都不如的,比侍从还要下贱得多的,不过落得个个姑娘都笑话的人也找不得,应该找个让旁的姑娘,有眼力的姑娘迟早也能看出什么妙处的才好。可是,打哪儿去找那么种人呢?旁的姑娘兴许一辈子都在物色那么种人吧。总算弗而达造化好,大概就在她脑子里刚刚想出那条妙计的当天晚上,土地测量员居然来到了酒吧间她跟前。土地测量员!是啊,K在转什么念头呢?他心里有什么特别打算呢?他打算干出什么特别事情吗?功名利禄?他在追求名利吗?如此说来,他打一开头就应该另有一番安排。毕竟他是个窝囊废,看看他的境遇,真把人心都撕碎了。他是个土地测量员,那也许多少有点名堂吧,所以他多少有点见识,可要是不晓得怎么派个用处,到底还是一场空。他却偏偏提出种种要求,虽说背后没个靠山,要求不是公开提出的,可人家也看得出他在提什么种要求,那到底叫人看了生气呀。他知道吗,就连做侍女的,不管跟他谈多久的话,都是在降格迁就他呢?他脑子里装满这种种特别要求,在刚到的那天晚上,就一头落到了那一眼就看得出的圈套星啦。难道他不害臊吗?他在弗丽达身上看到什么魅力呀?那个黄脸瘦皮猴,她难道真能合他心意吗?才不呐,他连看也没朝她看过,她只消对他说说她是克拉姆的情妇就行了,在他耳朵里那还是件新闻呢,这下子,他可给迷住心窍啰!但如今她不得不搬走,不消说,如今赫伦霍夫旅馆里再也容不下她啦。在她搬走的那天早晨,佩披见到了她,勤杂工纷纷跑上楼来,毕竟大家都想看看热闹呀。她威力真不小,连当时都有人可怜她,个个人都见她可怜,连她的冤家也在所难免;她那番估计打一开头就证明分毫不差;她为什么委身给那么种人,在大家眼里都是个谜,还以为她交上坏运呢,那批小厨娘,当然对个个女招待都眼红,她们伤心得劝也劝不住。连佩披也动了感情,即使当时一颗心都放在其他事上,也不能一直无动于衷呀。她忽然觉得弗丽达不过是个小可怜虫。归根到底,她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固然她举止间透着一副很不痛快的模样,可惜装得还不到家,这种做作可骗不了佩披。那么是什么推动她那么干的呢?大概是有了新欢那分乐劲儿吧?啊呀,怎能想到那上面去呢?那么另外还有什么原因呀?大家早把佩披当作她的后任,她哪来这股子力量,居然还能让佩披觉得她还是那样可爱而不可亲?当时佩披可没工夫多琢磨,她不知有多少事要安排妥当,才好去接那个新差使呢。大概不出几个钟头就要去上班,可她还没做好头发,还没身时髦衣服,还没件漂亮衬衣,还没双好鞋呀。这一切都得在几个钟头里搞到手;如果穿戴得不得体,最好别想干这差使,否则不出半个钟头,管保丢了差使。说起来,十之七八都办到了。她在做头发方面天生有一手,说真的,有次还给老板娘唤去给她做过头发呢,这只要一双手生得特别灵巧就行,她倒是生就一双巧手,不消说,她那一大堆头发也是要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的。衣服嘛,也有现成的来路。她两个同事对她真讲义气,她们伙里要是有个姑娘给选中当女招待,她们脸上终究也贴了点金呀,何况到将来佩披一旦当权,还能沾她不少光呢。有个姑娘长期来手里一直留着段名贵料子,那是她的宝贝,常常让其他姑娘眼红,她必定梦想着,自己早晚会拿它派个大用处,眼下碰到佩披需要,她竟割爱了,这个心眼儿实在太好啦。两个姑娘都甘心情愿帮她缝,换做给自己缝的话,恐怕也不见得更起劲吧。那件活儿干起来的确叫人非常轻松愉快。她们各自坐在床铺上,一个在上铺,一个在下铺,边缝边唱,缝好什么前襟后摆,镶边滚条就传上递下。如今佩披一想到这副情景,心头不由格外沉重,想想一切都白费了劲,自己要空着双手回去见那两个朋友啦!多倒霉啊,怪只怪K轻薄才倒这霉呀!当时她们三人对这件衣服别提多满意啦,仿佛就此保险成功,赶上最后关头,一看还可以再缝条缎带,最后一点疑虑也都化为乌有了。这件衣服,难道当真算不上漂亮?虽说佩披没第二件衣服替换,成天价都得穿着这一件,如今已经穿皱了,而且沾上了几个污渍,不过还看得出这件衣服有多漂亮,连那个巴纳巴斯臭婆娘都拿不出一件更好的呢。此外,还可以要紧就紧,要松就松,上头也行,下头也行,因此衣服尽管还是那一件衣服,却显得变化多端了这是个独到好处,确实也是她的发明。当然啰,给她做衣服也不太难,佩披可不是吹,事情是明摆着的嘛凡是年轻、健壮的姑娘,穿什么都合适呀。要搞到衬衣、靴子就难得多,实际上事情就在这上面坏开了头。虽然她那两个女朋友也曾尽力帮过忙,只是力不从心。她们凑来凑去只凑到粗布衬衣,而且还要补一补才行,她弄不到高跟小靴子,只得拿拖鞋来代替,其实这种拖鞋穿出去现眼,还不如藏起来的好。她们都安慰佩被说:弗丽达到底穿得也不大漂亮,有时候她在人前打转,一副邋遢相,客人看了宁可叫看管酒窖的来侍候呢。事实尽管如此,弗丽达邋遢倒不要紧,她早已博得欢心,有了威信啰;有身分的女人难得一次弄得像个大花脸,穿得马马虎虎,那反而显得分外妩媚可是碰到佩披这种初出茅庐的新手,那会怎么样呢?再说,弗丽达要打扮也打扮不出来,她根本俗不可耐;如果有人生来不巧是黄皮肤,那当然应该认命算了,用不着像弗丽达那样,再去加一件露胸的奶油色短衫,穿着到处打转,让那一片黄色看得人眼花缭乱。就算不是那个缘故,她也太小气,舍不得穿得体面些;挣的钱都死不放手,谁也不知道她图个什么。她干活倒用不着花一个子儿,说说鬼话,耍耍花招也就对付过去了,佩披可不愿学这个样,也不能学这个样,因此理该打扮得那么漂亮,才能一开头就受到充分注意。只要她手段高明些就办得到的话,那不管弗丽达多狡猾,不管K多愚蠢,到头来也会得手的。一开头倒可说是非常顺利。这一行的几样诀窍,还有必须了解的情况,她事先已经大致摸清。一到酒吧间就如鱼得水了。弗丽达不上班,也没人看出来。到第二天才有客人打听弗丽达的消息。她一件事也没做错,老板称了心,头一天可把他给急坏了,一直呆在酒吧间里,到后来,只是隔会儿来走走,到最后,看看钱箱里一分钱也不差,平均收入甚至比弗丽达在时还要多一点,才把什么都交给佩披管了。她一来就搞了些革新。当初弗而达连侍从也要管,至少要管个账,特别碰到有谁在看,更要露一手,这可不是出于对工作热心,而是出于贪得无厌,存心独揽大权,惟恐旁人侵犯她的权利,佩披嘛,却把这项工作统统派给看管酒窖的去管,到底他们干起来要在行得多。这下子,她就有更多时间用来侍候上房,客人一唤就到;忙虽忙,倒还能抽工夫跟大家聊上几句,这可跟弗丽达不一样,据说弗丽达整个人都包给克拉姆了,其他人说一句话,亲近一下,她都看作是对克拉姆的侮辱。这当然算得上是她聪明,因为一旦让人亲近,无异是开了善门。佩披可讨厌这种手段,再说,一开头就来这一套,反正也捞不到什么好处。佩披对大家客客气气,大家也对她客气。一看就知道人人都高兴这一改变;赶上那帮老爷公事忙累了,终于抽出身坐下来喝会儿啤酒,你说句话,耸下肩膀,丢个眼风,管教他们换个样。人人都心痒难抓地伸手来摸佩披的鬈发,佩披就只好一天做上十来回头发,看到这些鬈发和蝴蝶结,谁都禁不住着迷,连K也在所难免,哪怕他本来总是那么心不在焉也罢。就这样,紧张的日子一天天飞过去,事情虽多,倒也顺手。只要这种日子不是一眨眼飞走就好了,只要再多上几天就好了!哪怕拼着命干得筋疲力尽,只干四天总是太少啦,大概再干一天就行了,可是只干四天未免太少啦。固然,即便在四天内,佩披也碰到了不少好心人,交上了不少朋友,每逢她端着啤酒走来,看到人家纷纷向她瞟一眼,要是她信得过这种种眼色,她管保是沉浸在友情的汪洋大海中呢,有个名叫巴特米尔的文书还痴心爱上了她,拿这小小的鸡心项链送给她,在鸡心里还嵌上自己的照片,这当然可见他脸皮之厚;固然出了诸如此类的事,可还是只有四天时间罢了,如果佩披趁热打铁的话,在四天内,弗丽达虽不至于给人忘个干净,人家还是能把她淡忘的;要不是当初她拿那惊人的桃色新闻到处宣扬,千方百计,尽力挽回,恐怕已经给人忘怀,说不定老早给人家忘了呢,谁知她使了那套手段,大家眼里又觉得她是新闻人物了,大概只是一时好奇,才想再见见她吧;怪都怪K这个无聊透顶的家伙干下了好事,才让大家对原来已经讨厌到了令人作呕地步的人物又产生了极大的好感,当然啰,只要佩披还在他们眼前,到处招摇,他们也不会把佩披放手的,可是,他们多半是上了年纪的老爷,生性头脑迟钝,行动缓慢,碰到新来了一个女招待,总要过些时日才习惯,尽管这次人事更动大有好处,那帮老爷还是要过几天,要勉勉强强过上几天才习惯,说不定只消五天就行了,不过四天时间总嫌短些,不管怎么样,佩披到底还是给当作临时替工罢了。此外,这恐怕也算得上是天大的不幸:在那四天内,头两天克拉姆虽在村子里,也没有到楼下大厅里来过。他要来了,佩披才会碰到一场决定命运的考验,对这场考验,她偏巧一点也不怕,她朝思暮想的倒正是这一场考验呢。她既不会成为克拉姆的情妇,也不会靠讲鬼话爬上那个地位,当然,这种事还是不谈为妙,可话又说回来,尽管这跟她无缘,她至少也能跟弗丽达一样,姿势美妙地把啤酒放到桌上,就算没有弗丽达那份殷勤劲儿,也会和颜悦色地请安、道别的,如果克拉姆真想在哪个姑娘的眼里找到什么的话,那看看佩披的眼睛,管教他如愿以偿。可他干吗不来呢?难道是不巧吗?当时佩披也这么想来的。在那两天里,她无时无刻不在盼望他,连夜里也在等他呢。〃克拉姆这可来啦,〃她不断想着,还来来回回乱闯,这无非是因为等得心焦,而且存心想要头一个迎接他光临。这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弄得她心灰意懒;她功亏一篑,大概正是这个道理。她一抽出点工夫,就偷偷走到那条勤杂工严禁人内的走廊上,缩在角落里等着。〃只要克拉姆这下来到就好了,〃她想道,〃只要我能把那老爷带出房,抱到楼下大厅里就好了。不管多重,也累不垮我。〃可他偏偏不来。楼上那条走廊上静得很,要不身历其境,想也想不出有多静呢。那里静得叫人呆不久,这份静把人逼走了。但是,佩披却一次一次跑去:十次有八次给逼走,十次有八次又跑去。这么做当然没名堂。要是克拉姆想来,就会来,要是不想来,佩披勾也勾他不出来,哪怕她躲在那儿角落里,心跳得快把人憋死也罢。这真没名堂,可要是他不来,几乎什么都没名堂啦。谁知他偏偏不来。今天佩披才知道克拉姆不来的原因。如果当时弗丽达能撞见佩按双手按在胸口,躲在楼上走廊里,躲在角落里,管教她觉得有趣透顶。克拉姆不下楼,是因为弗丽达不准呀。这倒不是靠她求出来的,她才求不动克拉姆的心呢。不过,她不愧是个蜘蛛精,关系多得没人闹得清。碰到佩披跟客人讲什么话,总是堂而皇之,连隔桌也听得清。弗丽达可没什么要讲的,她把啤酒一放上桌就走开;只听得见她那条绸裙子窸窸窣窣的声音,只有买裙子,她才舍得花钱呢。万一碰到她有什么话要讲,也不肯堂而皇之,总是弯下腰跟客人悄声细语,轻得隔桌客人只有竖起耳朵来静听。固然她讲的八成是鸡毛蒜皮小事,她跟对方还是有点关系,即便不是个个都有关系也罢,她总是靠一个关系拉一个关系,如果多半关系都断了谁愿意老为弗丽达操心呀?可是,这儿那儿总还有一个关系抓得牢牢的呢。如今她开始利用这种关系啦。K偏偏让她这么利用一下;他非但不跟她守在一起,好好看住她,反而一刻也不呆在家里,总是四处溜达,到处跟人论长道短,事事关心,独独不关心弗丽达,后来为了让她更加自由些,竟还迁出桥头客栈,搬进那所空校舍里。这真算得上新婚生活的一个绝妙开场。说起来,自然轮不到佩披来数落K一顿,责怪他不想办法忍着点跟弗丽达过日子;谁跟弗而达过日子也受不了呀。可是,他干吗不就此跟她一刀两断呢?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