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宝贝随笔·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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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他楞了一下,说你去哪里。我说,我到很远的地方去。我知道他把我当成了学生。
这个奢华迷离的城市,有我喜欢的伤感,四处弥漫物质颓废芳香的气息。
我独自走完整条的淮海路。描着花朵图案的白瓷杯子,暗色的设计简单的银耳环,缀着白色蕾丝的棉布褶裙,挪威我喜欢的画家孟克的画册,德国一种取名叫KIDS的儿童用的淡香水。
黄昏时我来到以前来过的比萨饼店。要了生的蔬菜,水果片,玉米粒,葡萄干和冰冻的橙汁。独自坐在临街的座位上,看暮色弥漫的大街上潮湿的雨雾。一个男孩把怀里的女孩拎起来,走过一个水洼,然后飞快地亲吻了她的头发。让我再次为爱情的奢侈而轻轻发笑。
年少时的爱情,身边的人为自己买个冰激凌就会快乐地雀跃。走在他的身边,以为会一直走到一起变老。
不知道流离失所的生活在时间的那端。可以把所有的诺言改得面目全非。
我伸手叫伺应生过来,叫他结帐。年轻的男孩看着我背上庞大的登山包,表情惊异。
可是我已经很习惯独自在外面的时候,为自己付帐,给自己背包的生活。独立得感觉不到自己的脆弱。在冰冷的夜雨中,我踏上开往虹桥机场的班车,体会着一个异乡人的漂泊心情。
那时起,就在心里留下一个结。
几个月后,我又到了上海。那时在上海有了一个网上认识的朋友。朋友陪着我从汾阳路一直走到人民广场。也有细细的小雨点,轻打在脸上,温暖安宁。路过一个精致的小店铺,朋友买了一个天使木偶送给我做新年礼物。两个月后,他就结束了在上海好几年的闯荡,回到了他自己的城市。朋友说,上海不适宜外乡人。这不是个温情的城市。
可是我心里有一个结。
在地铁的玻璃窗上,我见一张花朵一样颓败苍白的脸。在黑暗的疾驰中,体会着生命飞掠微微的晕眩。
最早的一次旅行是17岁的时候,去黄山。
在杭州转长途汽车,是酷暑的天气。一路安徽在闹水灾,汽车开过的地方,能看见许多被淹没掉的稻田。
车开了整整有6个小时。我看到女孩把脸枕在男友的手心上睡觉。一张脸洋溢着安宁的幸福。也记得自己强忍着睡意,提醒着自己不要把头靠在了身边男人的肩上去。
沿途我看到泡在河水里面的猪的尸体和农民担忧的脸。感触深刻。
在黄山过的那一夜,床铺是潮湿的,我把雨衣裹在身上,听见夜风和松涛呼啸的声音。一早就起来去看日出。早上山顶上太冷。一个来自青海的男人把他借来的棉大衣给了我。他说,每年你都要让自己看一次日出。让生命感受一下大自然的美好。
高高的悬崖上面,挂满生锈的情人锁。在一块岩石上面,有人用刀刻了我永远爱你。
但是人性的脆弱和复杂又如何去面对自然的沧桑呢。没有海誓山盟。只有一刻的感动。
那时我想着,如果我和我爱的人会到黄山,我不会去挂一把锁。那把钥匙扔得不管多远,离别还是在命运的手心里。
我只想静静的站在他的身边,看云飞云落。直到日暮。感激这一刻有他分享。
一刻就够。
生活的艰难。爱情的无常。自然的恢弘。
在别人替我拍的照片里面,我看见灿烂阳光下自己眼睛中的忧伤。那年我读高二。
去过的最北的地方是北京。
父亲给了我三千块钱,说你该到祖国的首都去看看了。那年我22岁,即将毕业。
和我最好的朋友乔一起去。她在失恋,想到遥远的地方去尝试遗忘。
我们买了卧铺票,火车坐了差不多两天。
晚上乔挤到我窄小的铺位上来,对我说她的故事。那些一段一段的情节,美丽的,痛苦的。在火车轨道有节奏的撞击声中,乔温暖的眼泪一滴一滴掉落在枕上。
深夜我从睡梦中醒来,火车停靠着。我看见灯火通明的站台上,竖着南京的牌子。那时心里突然一片寂静。非常宿命的一种感觉。觉得自己以后肯定会去那个城市。而事实上,我后来去了南京,果然很喜欢它那种沉安静的气息。
连大街两旁的树都是清朗朴实的。
少年时班上有个南京男孩,瘦瘦的,数学很好,笑起来眼睛是弯的。平时总是来逗我,把我逗哭后又哄我高兴。初中毕业时,班里组织了一场电影。他等我一起回家。两个人傻傻地坐着公车绕了城市一大圈。记得黄昏灰紫色的天空,有鲜红的夕阳。他对我说他以后要回南京去。后来他果然回去了。
在长江大桥上,我走了一个来回。想着他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少年单纯温暖的友情变成了回忆。
然后火车一路开过去,从南到北,风景渐渐从南方的青翠鲜活转向北方的荒凉单调。一路经过山东,河北,所有我只在地图上看到的地方。到北京的时候,是深夜12点多。
整整6天。我和乔在北京,过得快乐而充实。拿着地图到处跑,拍掉4卷胶片。
乔说回去后就要过坚强的生活。可是在北京到上海的特快上,她就开始想念他。
但是如果不回来呢。我有时想。没有什么感情是不能代替的吧。
曾经有个南方的女孩,为了忘记一个人,而跑到那么遥远的北方去。
北方,好象是心里一个解脱的地方。可以卸下过去,重头来过。
我后来一直没有去过再往北的地方。
那是一段伤感的旋律。在心里可以轻轻地哼给自己听。
后来我和乔也失去了联系。
对离别我是个习以为常的人。也许心里早就沉寂。
冬天的南方城市灰暗潮湿。一场意外的大雪纷飞,一夜之后寂寞如初。
我象一只昆虫一样,寄居在城市的一角,蜷缩起自己的激情和想象。
晚上很早就上床去,睡眠让我感觉到安全和快乐。
也有失眠的寂静深夜,重新尝试阅读。不断地喝水。听音乐。回忆。
那次看以前买的一本旧书,是个写诗的人写的小说。
她看着落日。列车路过大桥,桥下的河水一缕一缕的金黄。她想,大自然是给游子最昂贵的补偿。
漂流使人随时感到阳光的温度。
那个作者写完三本小说后就此失踪,没有任何文字出现。
而我是在书店的对折处理书架上面,把她破旧的书淘了出来。
有些美丽灵魂的声音是寂寞的。但是依旧会有人听到。
最孤独的人
森特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通写的前言。他曾给梵高写过一本传记。书名是《渴望生活》。
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
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拖了几天后死去。在他的弟弟提奥的怀里。
只有提奥支持他的绘画。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这本书信集里,孤独的梵高说完了他一生想说的语言。
为了忘掉忧虑,我躺在一棵老树干边的沙地上,画这棵老树的素描。我穿着一件亚麻布上衣,叼着烟斗,望着深蓝色的天空,望着沼泽和草地,这使我快乐。
生活对与我来说是一次艰难的航行,我不知道潮水会不会上涨,及至没过嘴唇,甚至涨得更高。
但是我要前行。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
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
农民,拾麦穗的妇人。
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
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
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明黄,碇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
粘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
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
梵高终于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自我挖掘的伤口。于是,他给自己开了一枪。
破碎带来快乐。可以不再绝望。
上海生活
(一)
《告别薇安》出版以后,我没有去书店,看看它排列在许多书籍中的样子,和那些在购买和阅读它的人。我想它会在那里独立自主,就像它的作者,是一个没有太多期待和欲望的人。一个人写的文字,总是他自己灵魂的样子。
小雨曾经给这本书设计封面,封底有一个光线黯黄的车站。是一个湿漉漉的地方,负担着很多遗失了时间和身份的告别。小雨在旁边写了几句短短的话。其中有一句是说,我们每一天都有可能死去。
后来,这个封面被出版社拒绝,却在网站上流转。很多人对我说,他们喜欢这个设计。我亦然。虽然它没有被采用。
出版社把他们的封面传给我的时候,我已经不想再为一个完美的标准而付出更多的心力。就像这25万字,写它们的时候,每一次从深夜到黎明,疲倦地爬上床以后,我会以为自己从一个死亡的边缘回来。所以相信杜拉斯所说的,写作是自杀。只有一个沉沦其中的人,才能明白那份被自己撕扯和挖掘之后的空洞无力。可是把它们交出去的时候,交给那个身份介于大学老师和书商之间的北京男人的时候,心里却没有太多牵绊。我想,我给它们自由的时候,它们同时也给了我自由。
那一段时间,我的脑海里常常会浮现出一个画面,一个放开了双手的人,他的手心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贫乏。尽情。也许是因为每一天都有可能遭遇的死亡。生命的甜美,不能仅仅是浅尝辄止。但同时,对一切我们也都不可能贪婪地企求着永远。
安生一直到死的时候,还在问七月,永远到底有多远。
可是我想,其实她一直在做着解答。用她所选择的生活的方式。
新封面是蓝色的。看过去暧昧而模糊的蓝,上面有一个没有容颜的女孩,穿着白色的裙子,那条裙子是我喜欢的简单样子,似乎流动着风的声音。女孩的手指很美,轻轻地蜷缩成寂寞的姿势。仅仅因为这双寂寞的手,我接受了这个设计。
上班两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自己的字开始写得很少,就像以前曾经说过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我首先想放弃的就是写字。虽然,除了写字,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还能做些什么。就像宁肯写给我的信,他说,某种血质或格调是天生的,构成一个人的底色,冥冥中所做的一切都在丰富着这底色。没这底色后天无论怎样练习都是徒劳的。有的人聪明,丰富,机智,开阔,深刻,圆熟,一切可能都有了,甚至称得上优秀,就是没有底色。底色有时很笨,笨得让你灰心,但你知道它的价值。
我很喜欢后面这一小段话。
它使我想起另外一些方式可以表达这句话。比如知道爱一个人很笨,笨得让你疼痛,但是你清楚它的幸福。写字也是一样。
宁肯的一条河的两岸,是我编辑另类文本以来,收到的好稿子之一。喜欢这篇稿子,是因为它让我渡过一段美好的时光。宁肯对西藏的描述已经超过普通游记的界限。那些寂静的文字散发出来的气息自由辽阔,充满灵性的感悟。也许评价一个文学作品的标准其实很简单。能触动一个阅读着它的人的灵魂,用文字本身的灵魂,就是好的作品。那些艰涩刻板的文学理论和流派划分,除了束缚,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写文学理论的人,基本上都不会写作。
认真看完宁肯的稿子,我的心里一直留着阳光的气息。那是属于高原的阳光,穿透清澈的蓝天和幽深的山谷,穿透生死的两岸,我看到宁肯坐在一条船上过河,他的神情应该是沉静的。那是一个人生命的底色。
我喜欢在工作的时候看到如此完美的稿件。虽然对每天来说,是非常稀少的。因为坚持的对另类文本的原则,所以几乎每天都要写一些退稿信。可是我还是等待在那里。等着和一些相通的灵魂不期而遇。
参加榕树下的颁奖会,印象最深的是,几乎每一个来采访的记者都会问,你以后打算如何走下去。也许这应该是一个值得深刻思考和长远打算的问题,我诧异自己的回答为何如此简单,并且无法深入。
走到哪里算哪里。我说。
这也是我一直在继续的生活方式。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可以好好规划未来的人。
因为很多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并没有未来。生活的任何一个步骤都会有出现转折和变化的可能,做为一个人,受自己控制的东西实在太少。悲哀只在与自知或者不自知。
萨特说,当一个人行动的时候,他就是在做选择,一种自由的选择。有很多人,他们在行动的时候,并不知道目标。我想这样的行动应该更接近于自由的标准。
走上台的时候,刺眼的舞台灯光让我感觉晕眩。那一刻,我想起告别薇安里面那个喜欢阴暗光线的男人,林。他因为不喜欢强烈的日光,所以每一次走出地铁通道出口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眯起眼睛。
我创造了这个人物,他因为被无数次的阅读而具备了灵魂。可是那一刻,喧嚣的会场,如潮的目光,闪亮的照明,我突然看到那个脸色苍白的男人。
也许他就在这里。
我想写字对我来说,其实真的仅仅只是一个文字游戏而已。我为自己对它抱着的不恭态度而感觉微微的歉疚。可是我又深爱着它。因为它是我的生命底色所选择的本能。虽然因为它,我一直处于孤独的状态中。真正的智力活动都要求孤独,包括阅读,或者写作。一个写字的人挣脱不开包围着他的黑暗。
置身于刺眼灯光下的时候,唯一让我感到快乐的是,那一刻,我还是穿着自己旧旧的粗布裤子和黑色毛衣,辫子有些散了,但的确仍然是我自己。虽然身边站着许多声名显赫的人。
我只要感觉自己依然自由。
(二)如果这个世界有所谓的平淡的幸福
某个寒冷的星期一下午,我们开例会。一个女孩按了门铃,她探进头来说,我找安妮宝贝。我站起来看她,看到她手里捧着的白色百合。
你是哪位。
我想送本书给你。
女孩从双肩背包里拿出书。是郑辛遥的智慧快餐。在画漫画的男人中我提起过他的名字。新民晚报上曾有他的专栏,因为他的漫画,买了很久那份报纸。一直在书店找不到他的漫画集。
谢谢,我很喜欢。
女孩穿着白色的大衣,看过去非常年轻,戴着牙箍,有一双羞涩的眼睛。我不太确定,她是否喜欢我的文字。因为我不知道她是否能够从文字背后读懂我想表达的思想。有很多高中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