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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恋曲十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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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分组的时候不他们分开还真就赢不了了。
荣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浆糊(浆糊就是形容这个人没脑子,办事老是稀里糊涂)!绝对的浆糊!这里仅举一例说明,有一次他晚回来,我们都睡下了,他也不好意思开灯吵醒我们,洗洗就睡了。第二天我头一个起来,愣是找不到自己的洗脸毛巾了,后来才发现被他当成脚布用了,我靠!这都会搞错。
荣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爱说梦话,甚至于有一次突然坐起来不知捣鼓了一句什么又躺下睡了,幸亏他在上铺,无法下来,否则弄个下铺,半夜梦游起来,我们这帮人不得吓死几个啊。
睡在荣下铺是彬,一个有点微胖,不太爱运动,却非常执着的一个人。说他不爱运动,那时因为我们其余5个经常一起打球切磋,而每每叫他,他总是没什么兴趣,这大概和他篮球玩得差有关。
但是他却非常爱好计算机编程,自从96年那会儿他配了台奔腾166(那时可是最先进的机子了,要一万多,当时我们其他的人那叫一个馋啊!)后,他先是迷上了电脑游戏,后来就执着地爱上了编程,对C语言那叫热衷(真不好意思,本人一看到C就头疼,虽然自己也曾苦啃了一段时间的C,但它就像和我有仇似的,我每想深入一步都得付出巨大的努力,直到实在坚持不了只好放弃了。但是后来遇到单片机和汇编语言却无比热爱,一下子钻进去了,不可自拔,大概这就像每个人都有他自身爱好一样吧),当时寝室熄灯后,大多数时候就我和他两个还在挑灯看书,我看教科书,而他看编程书。
现在我已不搞单片机和汇编了,而他还在计算机编程的海洋里遨游,这也难怪,他不仅执着而且还确实是聪明,不是荣的那种小聪明,理解能力比我强,这点咱必须承认。据说不久就要开一家自己的公司了,这里倒是要提前祝贺一下他了,为他的执着致敬!
彬的另一个特点和荣一样,也是我们寝室的一大浆糊,经常用错洗脸、洗脚盆,搞得上下不分,东西也是乱七八糟地,不是找不到这个就是丢了那个,直到大扫除的时候那玩意又冒出来了。有几次用洗衣粉泡了衣服却忘了洗,放在公用的水龙头那里就是一两周,直到有一天室友回来说不知那个傻瓜衣服泡了这么长时间,他才想起来这衣服是他泡的。

第三十六章
和我这张床隔着一条走道的是另外两位室友,下铺的锋和上铺的强强。锋是个家在上海农村的农家子弟,中等个,皮肤有些黑,显得敦实而健康,人也老实厚道而且比较有血性。
我的上铺林就常被他骂,说林说话细声细气地,没有血性,娘娘腔。锋是个游戏迷,大一那会儿,他带了一个PS到寝室(刚进来那会儿,我们一人凑了一百块买了个二手的电视机,还是进口货呢,后来的四年中它一直陪伴着我们),PS上最经典的莫过于足球游戏了,那时简直玩了个天昏地暗,所以林的高数“处女关”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锋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喜欢收藏经典的电影片子,那时VCD还是刚流行不久,我那时候收藏了发哥的经典影片《英雄本色》一整套,清晰度也非常高,那时的出借率高得出奇,往往还没还到我手中,就被另一个小子预定了。最后不知被哪个班的小子借走后就再也没还回来,让我心疼了好一阵。
还有一部就是我认为的最最最最经典的《希茜公主》三部曲,至今还在看呢,罗密施奈德可是我心中的偶像啊。
那时锋搜罗的外国片和港片那叫一个多,以前我所认识的众多电影演员简直少得可怜,尤其是国外的。直到后来在他们的长期熏陶下,我终于也能辨认出谁是布鲁斯威利,哪个叫汤姆汉克斯。
锋对于文学也特别感兴趣,什么古代诗词啊,现在文学啊,古今中外,他都有兴趣,还经常玩《南方周末》的填格子游戏,就是现在地铁上的《I时代报》的那种游戏,玩这东西需要有广博的知识底蕴的,那时候我也和他玩过几次,我兴趣不大,他倒是乐此不疲。
锋的上铺是一位叫强强的,个子不高,是新疆知青的后代,报到那天他的家人说他身体不好,还要我多多关照呢。其实后来才知道,这小子身体壮着呢,只是那几天有些小毛小病。
强强身高1。7米出头一点,特别地讲究仪表仪容,每次上课前都要在镜子前梳上5分钟的头发,然后把皮鞋擦得锃亮锃亮的,再把金丝边眼镜擦干净,整理好衣服,右手胳肢窝夹上课本,迈着四方步去教室,一副领导人的派头。
强强的与众不同还在于他写字吃饭用的是右手,而打球用的确实左手,据说他以前是个左撇子,后来愣是被父母打过来的。唉!真是悲哀,中国父母的教育实在是。。。。无语!
他打球用左手也有他的优势,我们都是右撇子,而他和我们相反,所以运球、投篮什么的都比较难防一点,他打球比较独,喜欢埋头运球,左突右闯,等到实在不能前进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好几个对方球员包夹了,此时传球也困难了。
要说我们寝室睡觉最晚的大概就属前面提到的彬和强强了,而睡懒觉会传染,那时候有好几次,我一早去教室了,上完第一节可才发现他们一个个溜进来,偷偷坐在最后几排,回去一问才知道,原来我走得早,他们想再眯一会儿,也没人提醒,眯着眯着就过了点了,不过这仅限于冬天天冷的时候。
强强最强的地方在于他的半只耳,这里不是说他只有半只耳朵,而是他这个人往往在别人谈话的时候专注于做自己的事,忽然听到几个感兴趣的词,就跳出来说几句,结果是驴唇不对马嘴,让人捧腹,一来二去,我们都说强强给我们寝室带来了欢乐。
记得有那么一天的午后,下午没课,大家都在休息,强强塞着耳塞在听他的张信哲呢,这时候隔壁寝室有同学来借东西,刚进门,强强冷不丁冒出一句:“你小子,看你横,往哪跑,打死你!打死你!”,把那同学吓得赶紧逃了回去,原来强强正躺在帐子里和一只蚊子在进行你死我活的战斗,面对着窗户,嘴里念念有词,那小子来得也可真是时候。
最后来说说我自己吧,我这个人呢,也有点怪,一开始和他们不融洽,我往往是一个人活动,而他们则多半是5个人一起集体活动,我刚进入大学,又是班长,又是寝室楼学生的头(当然这都是学校制定的),还是校园社区学管会的一员,所以特别忙,除了学习就是忙杂七杂八的事,这种情况大概持续了有一个多学期。
可能一开始独来独往惯了,忽视了和他们几个小子的沟通,我还常常以班长身份传达上头的最高指示,有时候又是“强制执行”,所以他们一开始对我也挺记仇的,最严重的是在入大学军训的那段时间,有一次晚上他们竟然串通一气,趁我出去倒洗脚水的时候把我关在门外,害的我敲了半天的门,最终还是彬给我开的门。
还有一次把我的手表和闹钟整整拨快了一个小时,害得我早早起来发现校园里人怎么这么少,去食堂一看也还没开门呢,这才知道上了当。还有一次更严重,我晚上回来打算用热水瓶里的水,居然发现有人恶作剧,居然把方便面的调料放到里面了!那是冬天啊!整整两壶热水都不能用了。
还好锋还有点良心,把他的热水分给我用,不过后来听寝室的人说,这事是隔壁寝室的人干的(隔壁寝室那几个家伙我后面会慢慢介绍),我也就没多追究,毕竟大家要相处四年,也不至于为这点小事闹得面红耳赤的,可能那个时候我也有些事做得比较过分,对不住大家吧。我想我这个人大概还是蛮大度的吧。这些事现在想想还是有点生气,不过后来大家相处得还是比较融洽的。

第三十七章
没想到年终了,单位里居然会这么忙,一连一周都没有时间好好静下心来写,各位千万不要以为这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可费脑筋了,一不小心容易偏题不说,思想不集中就又变成了流水帐,写慢了还有一堆人在后面催。唉!总之一句话:这年头,写些东西不容易啊!
言归正传,现在开始正式写大学里的点点滴滴。
一入大学,我依然和在高中一样卖力,看来在国内,上去容易,下来难啊。本来在高中有些小成,在大学里又被领导当成了宝。这不,大一军训的时候,我就代表全学院的学员在台上讲话呢,至今还记得那最后一句:“通信学院的同学们,大家有没有信心?!”,台下一片“有!”,这是我事先走访了一个个班级的班长,求他们给予配合的结果,而那篇稿子也是我中午才接到任务,下午赶出来的,后来军训的时候教官还能认出我就是那个发言的来,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就算不赖。
学习上的努力就更不提了。一来,我是班长,也是学院中新生中唯一的两名党员之一,所以自然成了学院领导眼中的重点对象,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来不得半点马虎。所以在学习上我只有做得更好,不容许有些许的退步。
这些只是外因,而要做到持之以恒更大的是来自于内因。这个内因就是我入学伊始就抱定的——“直升研究生”,直研是个非常艰难的历程,通过多方打听,我了解到,名额基本上一个班也不到1个,以我们系7个班,每班30人为例,我那届最终直升的只有3个人而已,其困难程度可见一斑。
若不是她告诉我她的母亲告诉她,将来要她大伯给她介绍一个交大的研究生(那时我们的关系还瞒着双方的父母,而她大伯是交大的一个博导,她大伯的两个女儿的老公都是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大女儿的老公还曾是她大伯手下的一个博士),这番话直让我心里发毛,虽然如此,爱情的力量是巨大的,为了她,我还是要竭尽全力拼一下,如果连个硕士都拿不到,岂不是要被未来的丈母年看扁了嘛。
所以刚入学那会儿,我的努力程度达到了整个学生阶段的顶峰!早上6:30起床,洗漱完毕后去晨跑(那时学校发一张早锻炼卡,每天由体育老师敲章记一次,基本上每学期不少于30次,上大每个学期是3个月,即12周,其中2周是考试,剩下10周其中只有50天可以进行早锻炼,而碰上下雨天,就无法进行了,所以要达到30次并不容易)。
晨跑前要先到上课教室去“抢”位子(那时基础课是3个班级一起上,去晚一点都要做到大阶梯教室的很后面,看不清,听不见,那样的上课实在是种浪费!),晨跑回来去吃早饭,吃完早饭大约是7:20左右,整理床铺和上课的书本后去教室自习,临离开寝室前还要顺便叫醒一下仍在熟睡中的其余5个人,免得他们睡过头迟到了。
而早上晨跑是相当消耗体力的,我那时的的确确是跑,很多人都是走,为了体育的1000米考试,我每次都是从起点跑到终点,晨跑的路线是在校外,绕一个街区一圈,那时隔壁寝室的室长小黄和我关系不错,我们经常差不多的时间起来,然后一起去晨跑、吃饭,体育课或是休息的时候经常切磋球技。我和他都是篮球爱好者,记得有一次天写着密密的细雨,我和他在球场上一直玩到浑身湿透,那情景我至今难忘。
说到小黄,我这里就要用一些篇幅来好好写写他。说实在的,我现在觉得小黄的那位女友是多么幸福,小黄是我在大学阶段接触下来最最好的一个朋友。他小我两岁,属羊,他的性格也和他的属相一样温和,几乎没见过他和什么人红过脸,更让我欣赏的是他的为人非常大度,从来不计较小的得失,每次大家打完球,经过寝室楼门口的小卖部时,总会买上一些汽水,而穿运动裤的我们基本上都是不带钱的,那时候他总会第一个去付钱;每次两节课后有卖早餐,他也经常帮别人带,虽然很多时候他并不买;在大家看球赛忘记了吃晚饭的时候,也是他帮大家到宿舍楼间的小卖部去买包子回来充饥。。。。
小黄就是这么个好人,我觉得他就像水晶那样透明而无邪,虽然他个子不高,但球技如人品一样好,这也是我喜欢和他在一起的原因。
晨跑后的第一、二节课,我基本上总是会免不了打瞌睡,脑袋象个波浪鼓,一会儿往左偏,一会儿往右偏,笔记也是时而清楚,时而模糊。打瞌睡的结果是我对上课的东西接收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图书馆成了我必须光顾的地方,我基本不去阅览室,因为阅览室那大块的透明玻璃形成的温室效应实在厉害,有点太阳就热得受不了,弄得人老想睡觉。
我光顾最多是学校的藏书室,借来一大堆参考书,没有它们,我就不可能跟上老师的教学的脚步,而仅仅满足完成老师课上布置的作业对我来说远远不够,我知道自己不是聪明机灵的那种人,所以基础课课本上所有的习题我都做了一遍,书本最后有答案,这也正好方便自学。

第三十八章
对于学习,我一向以为是必须依靠刻苦努力而没有捷径可言,然而这一理论对于高中一下的教学是行之有效的,对于大学的教学而言又不完全这样。考试不是单凭分数的,靠的是绩点,所谓绩点就是每个分数段定一个绩点,比如90分以上(含90分)绩点是4。0,85—89(含85分)绩点是3。7,82—84(含82分)绩点是3。3,78—81绩点是3。0。。。。
每门课的成绩换算成绩点,然后乘以对应科目的学分,计算出所有考试科目的绩点×学分后除以所有考试科目的学分总和,结果就是你该次考试的绩点。按绩点来测评最大的弊病在于,89分和90分按成绩之差1分,而绩点却差了0。3,如果一门课是6个学分,那样就差了0。3×6=1。8,如果该此考试一共有30个学分,那样总的绩点你就将比人家差0。06!
如果你不幸有多门课都是这样的话,那么最终影响的可能是你本学年的奖学金。我就有一次深刻的惨痛教训,大三那年就有一次考试,连着三门课都是84分!结果大三那年最终按绩点评奖学金的时候我就差了那么0。01,白白损失了2000元!
我对自己的要求既然是要完成所有基础课课本上的习题,那么时间对我来说更是紧张,虽然我每天晚上6:00就出门去教室自习,直到教室熄灯回来,但时间对我来说仍是不够。寝室10点半熄灯后,我还拿出自己买的那盏应急灯,继续挑灯夜战,直到深夜12点,甚至1点。反正无论我是多么努力,为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能最终直研,那时我认为能在毕业后继续成为她的男朋友的唯一办法。
甚至为了全力以赴投入学习,我一开始是两周会一次家,其中一个周末就在学校自习。甚至我一开始和她约定每个学期结束见一次面,这样便于双方更好地学习。
这些在当时看来是那么不近人情的要求,竟然在一开始被默认了。当然这样的话,维系我们之间感情的几乎就剩下了通信,虽然当时寝室楼通了电话,但每一间寝室是没有电话的,只有看门老太那里有一台投币电话,1块钱可以打5分钟,在当时的我看来1块钱5分钟的电话费实在太过昂贵,要知道当时的食堂1两饭只有1毛5分,而我中午一顿饭的价格基本是1块8毛5分钱,就是三两饭加1个狮子头然后加一份青菜的价格。
每次当走廊里的扩音器里响起看门老太用那非常不标准普通话喊我们寝室的房间号和我的名字的时候,我知道那十有八九就是她打来的,马上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去接电话,要知道全楼只有这么一根进线,能打通就实属不易,而仅有的那几次打通的时候又有一半的时候我不在寝室,所以能接到她一次电话那对我来说简直就是过年了。
周末我不回家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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