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曲十年-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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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又有一半的时候我不在寝室,所以能接到她一次电话那对我来说简直就是过年了。
周末我不回家的时候,在晚上10点以后,我总会拿上一大把平时攒下的硬币打上半个多小时,直到手里的硬币一枚枚被电话机吃光为止,才依依不舍的回到寝室去休息。
所以通信就成了最最廉价和可以畅谈的方法,唯一的不足就是无法保证实时性。为了减少彼此相思的痛苦,我和她保持每周通信2—3次的速率,基本就是我写过去后两天之后就会有回信了,每次接到回信我总是第一时间先看完一遍,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先看上一遍,晚自习中再看一遍,会寝室熄灯后用应急灯看完书后还要看上一遍,然后提笔开始回信。
没有经历过的人,大概以为我是在发神经病,其实不然,那种读书方式我觉得实在是太痛苦,如果没有这段感情的支撑,恐怕我一天也坚持不下去,所以我必须时时给自己打气,让自己永远保持着一股斗志。
当时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一个信箱,为此就有一个人要专门负责保管信箱要是和负责每天去开一次信箱。在她的班里,她是收信最多的人,几乎每天她总要催几次保管钥匙的人去开信箱看看我的来信,上午刚开过信箱,她下午又催人家去开信箱。这样几次三番一来,人家就主动把钥匙交各她,这样她反倒成了开信箱的人。
我这里虽然不去催促,但是仍然每天都企盼着那粉色的小信封,说是望眼欲穿也不为过,我终于开始体会到精神食粮对人们是多么地重要。
但是一学期一次的相聚也实在是对恋人双方意志力的极大考验。一周、两周还能坚持下来,时间一长,她就开始了抱怨,信中满是对我抱怨和不满,说身边的那些女友们,人家的男朋友如何如何,而我却身在远方也不去看看她,就直到写信和打电话,实在是太狠心了。
我当然知道她那颗极度思念我的心,但写信的恋爱实在不是她理想中的大学的恋爱。从她信中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她有些动摇了,她想做回普通的朋友,任我数次回信和打电话都不能改变她的决定。我知道,我应该出手了,否则就来不及了。
那个周末我匆匆赶回来,约她在徐家汇碰头,为了增加浪漫气氛,我还特地买了一支红玫瑰,见面的时候藏在衣服里,在她不经意间突然拿到她面前。
在那家我请她第一次吃饭的“肯德基”里,我们共进午餐,回忆过去发生的点点滴滴。然后我们开始沿着衡山路一直走啊走,仿佛没有尽头,谁也不愿意停下去。
说来你可别见笑,虽然我们私下确立了关系,但还没从没拉过一次手,这在今天的恋人们看来大概是简直无法想象的,但我们那时却是如此,得到不易,所以我就更加珍惜所有。我以为恋爱中的每一次推动感情向深一步发展的重大事件都需要双方的巨大努力,而冒冒失失的冲动则会导致情感的倒退,没有十分的把握我也绝不敢去触动那雷池。那次我们依然没有打破这种惯例,我和她并排走着,象一对老朋友,却不是热恋中的人。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最后我一直把她送上返回的公车,再去坐那辆返回我家的公交。当我习惯性地把手伸进上衣口袋的时候,我突然触到了一样东西,拿出来一看,那是她刚才把玩的一条小链子!银色的小链子中间还挂着一个小铃铛,我以为那是她无意间失落的,直到我回家拨通她的电话。
“你把链子忘在我的口袋里了。”
“哎呀,是嘛!”,她故作惊讶。
“那你别忘了下次来看我的时候换给我哦,不要让我久等哦,那链子我很喜欢的,一定要早点还我哦,否则我会睡不好觉的。”
“好的,我一定尽早换你。”。
难怪她会一直埋怨我笨,对爱没有天分,愚笨的我居然没发现那是她故意把小链子忘在我的衣服口袋里了,为的是我下次可以早一些时间回来还给她,当然还链子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要把我的心还给她。
第三十九章
恋爱中的人既是那么愚笨,甚至有时候会变成睁眼瞎,但事物有往往具有两面性,恋爱中的人往往又是最最敏感、最最有心、最最有创造力的。
那次碰面以后,危机暂时解除了,但长远来看,这种危机是无法避免的,时不我待,我得想办法避免这种危机的再次发生,对策很快就出来了。
首先,写信和打电话不是全部,光靠手写和口说远远无法缓解相思之苦,她故意留给我的链子给了我启发,互送信物,这样一来可以睹物思人,缓解一下极度想念之苦,二来每天带着信物就如同有对方陪在身边。
其次,针对她喜欢惊喜这一特点,就要经常作些小动作,让她不时小小地感动一下,仅仅靠一、两次大修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贵在坚持,贵在持之以恒。所以我特地向她利用上次见面的机会向她学了当时最最流行的用细塑料管编制小玩意的方法。用这种方法她后来亲手编了一双小拖鞋给我,而我呢,在假期里编了一颗心给她,不仅如此,我还配上了一个小巧精致的金色别针,在送给她之前,我用香水每天隈一次,一连隈了七天。
那是她当时最最心爱礼物,有一段时间天天佩戴着它上课,那是她的骄傲,直到有一次那颗心不慎遗失。
而利用各种节日,比如她生日、情人节、圣诞节等机会送这种小礼物是最好的时机。有一次我更是想到了儿时外婆过年时送我们红蛋的情形,那个红蛋包裹在一个用红丝线编成的网袋里,这种网袋我曾经有好多个,后来渐渐遗失了,而现在外婆都大了,再也做不动这种红丝袋了,装着红蛋的红丝袋也就永远成了我儿时的记忆。
“何不自己做一个送给她?”,这种想法一经出现就无法抑止,凭着当年的记忆,我不断地摸索,居然给我摸索出了制作方法,我用我最喜欢的黄绸子抽丝,然后弄成一股一股的进行编织,整整花了一个星期,袋子里当然不能空着,装着的是她曾经送我一块玉佩,这次正好又换给她了。袋子下面的须须我也没浪费,每股都挂上一个银色的小铃铛,刹是好看!
那段时间是互送信物的高峰,这种方式也一度挽救我们的爱情,最后甚至连我手中的那块手边都变成了她的信物,那是她强取豪夺的结果,要知道,没有表的日子对我来说是多么地不便。
第三就是要缩短见面的时间,由最初的一个学期改为一个月,而且每次都是见面都是我到她的校区去接她,还记得第一次去接她的情景,那叫一个“热闹”!
她那个寝室一共有8个小姑娘,虽然我的种种都从她的口中一一告诉了她们,她们平时耳中尽都是我和她的故事,但是故事是故事,活人是活人,能第一次见到我这个活人,简直是件天大的事。
那个周末,我下午没课,而恰巧她下午有课,我到她宿舍楼门前的时候,她们还没有下课,于是我就站在宿舍楼门口那条路的对过的墙边等着。
“滴铃铃!”,下课的铃声响遍整个校园,学生们如潮水一般涌出教室,向宿舍楼走来,我一边向人群观望,一边心里非常紧张,老是听她说她的室友们对我非常赶兴趣,这次真的要暴露在阳光下了,她们会怎么看我?我的心里象十五个吊桶打水那样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我没有等来她,却先等来了她的那群室友。一个高个女孩非常惊讶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和身边的其他女孩窃窃私语,随后走近我跟前问我是不是“方向”(那时候她们寝室都称呼我为方向,这个别称广为流传,直到现在她的那个朋友圈子里的人还叫我“方向”,弄得很多不知道我姓名的她的朋友甚至问我是不是姓“方”),在得到我的首肯之后,她惊叫着跑上了楼。她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头特别地小,简直让人觉得有些受不了,后来我才直到原来这个小头女生就是她班上地团支部书记,也是她大学里最要好的女伴之一,后来我们就一直称她为“支书”。
支书身边的伙伴也飞也似的上了楼,叫出早回寝室的室友们开始观看我这个如雷贯耳的“珍惜动物”,弄得我倒是老大不好意思的,站在那里甚至都不知道手该放在哪里好了。
直到下课的学生潮慢慢退却,她才慢步从远处走来。进入大学的她依然热爱运动,所以和高中一样留着短发,衣服和裤子也喜欢买大号的运动服和休闲系列,弄得简直就是个假小子。
“你来了。”
“嗯,是的。刚才是你们寝室的吧,真够热情的。”
“那当然,一会儿你还得帮我点忙。”
这次我来还真就对了,她们全寝室的人终于找到第一位帮她们打水的免费劳动力了,一个寝室一共整理出7个空热水瓶,看来免费的东西,谁都要占占便宜。豁出去了,别看我身体瘦,但是体格不错,一下就拎了5个热水瓶上阵了,得给她们瞧瞧我的能力,显巴显巴。7个热水瓶,两次就搞定了。
当然,仅仅泡泡热水还是难以让她的室友们满足的,还必须出出血才行,那就是得请她们客,通过了解,我直到她们都喜爱一种叫“香蕉先生”的冷饮,1。5元1支,既然被我摊上了,就没有退缩之理,跑到小卖部老板那里一气买了8根“香蕉先生”“进贡”。
看来这第一次接她还真是不容易,好在我还是赢得她室友们的尊重,打这以后,我还帮她的室友们义务修理过“星光机”(其实也就是换换小电珠而已),当然每次我去她那里接她,还是免不了要当一次义务打水工。
第四十章
自打那次她将小链子“遗失”在我口袋里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还回去,而是将它一直放在我贴身的衬衫口袋里,时不时用手触摸一下它,生怕它会在自己不经意的时候跑掉。
然而这种事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那是一个黄昏,我和小黄还有寝室里的强强、锋、荣、林一起打球,那场一直持续到看不清篮筐的球打得真叫过瘾,直到大家一个个大汗淋漓意犹未尽地返回寝室,我坐在床边,下意识地摸摸了衬衣口袋。
“链子没了!”,我的脑袋“嗡”地一下,仔细搜索了一下床铺,没有!又借着路灯那微弱的光线到球场上地毯式地搜索了一下,还是没有!仔细回想一下,大概是自己脱下衬衣挂在球架上的时候,衬衣口袋口冲下而丢失了,这么好看的链子,一定是被人拣走了。
第二天一早,我的最后一丝希望随着再次搜索的无果而彻底破灭了。好在她为人比较宽厚而大度,这和她老爸比较象,对此也不予过多地计较,而这事要换作是我,肯定要狠狠责怪一番了。难怪现在她一抓住我犯了错误,就会说:“你看,你犯错误,我从来不怎么说你的,要是我犯错误呢,你还不得说上老半天?!”,一来二去,我渐渐也对她宽容起来,毕竟是日夜相处的夫妻,对对方太苛刻了也不好,只要不犯原则上的错误,其他的都算不上大事,动了肝火伤了身子可就不好了。
前面说到,通信是我们最最常用的方式,为了能增加写信的积极性和信件的吸引力,她对此是花足了心思。最简单的是用各种带有美丽图案的信纸,叠成各种形状,夹上弄成心形的彩色回形针,她甚至还动用了买来的小图章,时不时敲上个小男生为小女生打伞的图案,如果忙的时候延误了回信就会敲上一个“多多包涵”的小图章,极度想我的时候也会敲上一个小女生“Kiss”小男生的图章,前面提到过的邮票的组合贴法这里就不详述了。总之花样繁多,这都是古代劳动人民汗血结晶品啊。。。啊。。。(“怎么搞到‘金陵塔’上面去了,好好的又跑题了,是不是欠扁啊?!”,“不敢了,不敢了,老婆大人!”)。
在称呼上,她也极大地对我不敬,不是“木头”啊,就是“煮大饼”(不好意思,这和我的名字有点相关,说出来是在有点脸红哦)的,唉!好像记得有人说过,恋爱中男人和女人总是处在两个季节,当女人在夏天的时候,男人却还在冬天;当男人好不容易进入了夏天,女人却已经是冬天了,总是慢上半拍。我其实并不是那么傻,如果说她在爱情场上是个出色的战术家的话,那我就绝对是个战略家,尽管在局部战场上常常被她耍弄,甚至牵着鼻子走,但是整个战局的发展还是尽在我掌握之中。
说到我木头,可以用一件她至今一提起仍然忿忿不平的事来说明。那次她特地坐她们校区的班车来我的校区看我,调皮的她走路都不好好走,喜欢走在高出平地一截的花坛边沿,走着走着,前面是个路口,她要么回到平地上来,要么就从花坛边沿跳到大道上去。
那时的她,还没有经历那段“减肥”的历程,壮得根牛似的,打死个老虎都有富裕,还用我帮忙,何况初中时候田径运动员的体魄现在看她没减多少,我想当然地没有出手援助,任她自己跳下来。结果就落下个不“怜香惜玉”的罪名,“木头”一词也由那次而来。
针对她在信上花足了心思,我也偶尔会出个谜语给她猜猜。一次,我写完信后,发现还空出老大一块地方,这自然不能浪费,小脑瓜一动,就画了几样东西让她猜猜。一个是个木桩,不用说这代表是“木头”,也就是我;不远处又话了一个桶,上面写着“waste bin”,这当然也是我了,为什么?
因为和她一起出去的时候,她老是不讲公德,用完了纸巾喜欢乱仍,吃完了东西喜欢乱吐,“这样多没教养!”,任我苦口婆心说破嘴皮也没用,她依然故我,所以只好我担任她的随身垃圾桶,她用过的纸巾吃过的瓜果皮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我手中,即使废物箱就在手边,她还是会习惯性地先交到我手中。都是我惯坏了她,至今在家她也这样,吃了零嘴,要吐核的时候就先示意我伸手出来接着,简直成了“老佛爷”嘛!(“怎么么着,不服啊!”,“服了,服了,I 服了 You,还不行嘛!”)
俗话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这都是让我惯出来的,也只好自作自受了。
再一边呢,就是她了,因为她长得比我足足矮一个头,唉!说到这里,把我门两个要是放在一起,一个高高瘦瘦,一个矮矮胖胖的,凑到一起简直就是一对说相声的,“你看人家,都有夫妻相,就我们怎么看怎么象是说相声的!”,静至今还在这样抱怨着,这有啥办法,谁叫我吃不胖,而她一吃就胖呢,每个人体内基因不同嘛。
所以我给她起了两个非常好听的绰号——矮冬瓜、大虫子,大虫子是因为她爱吃零食,爱睡懒觉,爱晒太阳。说到太阳,她还有一个毛病,那就是出门一抬眼看太阳,必定会打喷嚏,绝无例外,建议学医的朋友可以好好研究一下病因。
木头和垃圾桶的一边就是一个冬瓜和一条大虫子,可惜本人画画的技巧实在太差,冬瓜和木头她愣是没认出来,直到我打电话的时候解释给她听,她才明白过来。
就这样,我们的关系进一步顺利地发展着。当我沉浸在爱的甜蜜中的时候,一个看不见的危险悄悄逼近了。
第四十一章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古人就有已经得到这样一个得失平衡,祸福转换的道理,直至今日,它仍是适用的。
对于她这样一个人见人爱女孩子,要保护好实在是有些难度的,更何况我们分隔在两个遥远的校区里。于是我们都在双方身边安置了“小密探”,她的一个高中女同学,也在我们系,只是在7班,而我在3班,有这样一个密探,她基本上可以放一半的心,至少万一我有什么动静,她也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而我呢,我在她身边安放的“密探”就更多了,她的室友基本都站在了我这边,支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