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蛋-坏男人,你很酷!-第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噗嗤一笑。
他好闹……闹得她好象都没时间自怜自哀了……
……
最后居然忘了问他,为什么叫格格巫。本书下载于,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txt
[婚姻篇:第十二章 寻找]
婚假七天,本来应该是他们的蜜月期,但是,如今的他们,就象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他漠然,她不敢靠近。
他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上网、看书,很少踏出房门,包括吃饭。
她总是给他留好饭菜,端到他房门外,敲敲房门,搁在地上。
他曾说过,婚假七天,带她去海南游玩。
他和她曾经手牵着手,提早买好了短袖的衣服。
他说,我想带着你潜入海底,触摸到美丽的珊瑚。
他说,我想带着你,在沙滩上,沿着别人的足迹,拣着奇形怪状的贝壳。
……
结果,他食言了。
他,绝口不提蜜月之行,任着两张机票变成废纸。
她,也绝口不提他的承诺。
……
她结婚了,反而更孤独了。
一直以来,她和阿步孟不离焦,但是,现在连他也失踪了。
……
“吴妈,阿步有来过电话吗?”好几次,她焦急的询问吴妈时,他刚好步出房门。
他慢条斯理的倒好开水,与她擦肩而过。
她在他的眼里,居然看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嘲笑……
她心惊。
……
晚上11点多。
还有点早,他尚无半点睡意,拉开窗帘,悠闲的靠在摇椅上,任皎洁的月光笼罩着自己。
今天,他心情不错,因为明天就可以去上班了。
想想她白天焦急的毫无对策的样子,他有点想笑。
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他。简辰步能去哪里?有酒的地方自然有失意的人。
他应该好心的提醒她的。
但是,抱歉,他没闲到这么无聊。
这样三角关系纠缠着,何必呢。
幸好,他及早抽身而出。
就让她和简辰步继续纠缠着吧。
爱情,他没有兴趣。
他的人生,他的情感,经过七天的沉淀与思考,已经重新步入了轨道。
现在的他,已经一点都不愤怒了。
愤怒只是多余的情绪。
真可笑,他居然曾经为了他们愤怒过。
他慵懒的勾唇而笑,笑着自己曾经的失态,真是有够无聊的。
有什么好生气的,她对他来说,已经不过只是路人甲而已。
……
窗外,一个穿着黑色性感紧身衣服的身影吸引了他的目光。
是她?!
呵呵,终于又行动起来去找她的爱郎了。
已经第四个晚上了,每晚她过了11点,便出去寻人。
五点,基本凌晨五点她才会回来。
他悠闲的摇着摇椅,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开始浅睡。
♀☆♂……♀☆♂……♀☆♂……♀☆♂……♀☆♂……♀☆♂……♀☆♂……♀☆♂……♀☆♂……♀☆♂
阿步失踪了七天,这是第四个晚上,夜魅影出来寻人。
第一晚,PUB。
第二晚,大大小小的酒店。
第三晚,小酒吧、大排档、甚至连不知名的旅店,她也不怕死的去寻过。
今天是第四晚,她已经真的不知道应该去哪里寻人……
她不是唐筱筠,所以,她无法只是焦急的在等待他的消息。
拿着他的照片,又是一家家酒店的问过,无视着别人眼里的不耐。
二点。
多日来的挫折,已经让她失去了所有的力量。
愤怒顿时袭笼着她,她冲到江边,对着江大吼大叫,“混蛋简辰步!你他妈的在哪里!”
“混蛋!”
“混蛋!”
“混蛋!”
脸上都是滚热的泪水。
他和那个人一样混蛋。
她已经害怕再去寻找了。
但是,为什么,她14岁以后,好象一直在寻找中过活?
寻找着那个人,渐渐的失去自我。
“混蛋!”简辰步,你到底在哪里?
难道他也要和那个人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毫无形象的吆淘大哭,哭尽所有委屈。
原来,她依然无法成为天下无敌的夜魅影。
她是人,她会难受,她会委屈,她会忿忿,她会不甘。
……
十分钟后,她擦干眼泪。
她一拐一拐的尝试在公园、地铁站寻找。
她的脚扭伤了,但是,她不愿意放弃。
那个让她爱到骨髓的男人,现在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里独自舔着伤痕?
唐筱筠和柏文清快结婚前的那一晚,她不该擅自出现的,如果他和她没有发生关系,那么,唐筱筠的婚礼,是不是让他比较不痛一点?
傻瓜!傻瓜!傻瓜!
公园里、地铁站内,有很多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她拐着脚,战战兢兢的蹲在每一个流浪汉的面前,仔细的端详。
从小,她就是天子娇女,她很怕臭,很怕脏。
但是,她必须寻到他。
她不能让他孤独的倒在世界的某一个阴暗的角落。
既彷徨着,又坚定着。
她勇敢的在一个个流浪汉身旁穿梭而过。
……本书下载于,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txt
[婚姻篇:第十三章 领悟]
四点,某个公园的一角。
石椅上躺着一个巨大体形的流浪汉,他身上昂贵的衬衫早已经污秽不堪,他用报纸遮盖住脸,石椅下倒着七零八落的空酒瓶。
她的心脏停摆了一下。
靠近着,心是忐忑不安的。
希望是他。
又希望不是他。
迟疑着,还是走近了他。
毫不犹豫的一把拉掉了他脸上遮盖着的报纸。
熟悉的脸,陌生的仪容。
她想笑,却哭出了眼泪。
这是他吗?
邋遢、糟糕。
他永远最重视仪容,因为他死板的认为,整洁的仪容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
但是,他现在自暴自弃的连自己都不尊重了吗?
满是草根、灰尘的头发,满脸的胡络,脏兮兮的脸,发着酸味的衣服……
他把自己彻底的毁成了一个没有家的流浪汉。
“简、辰、步!”一把怒火,顿上心头,她毫不留情的用力摇晃着他。
“混、蛋!你给我醒过来!”她大喝着。
昏昏沉沉、醉生梦死的他,却只是不舒服的轻蹙眉头,并未有清醒的趋势。
委屈、怒火、不甘,几种情绪一起燃烧着她。
她愤怒的抓起地上一瓶尚有一半的白酒,冷冷的举高,朝着他的邋遢脸倒了下去。
冰凉的液体,令简辰步猛得睁开了眼睛,清醒了过来。
“……影……”模糊的看清来人,错鄂一闪而过以后,剩下的只有痛楚。
“你够了吧!简辰步,你想毁了自己?!”她冷冷的质问。
简辰步抿着嘴,神情倔强。
“真没想到,我夜魅影居然喜欢这么孬的男人!”她的眼神很寒。
“喜欢我,为什么嫁给了别人?!”他忍受不了她的指责,大声的咆哮。
寂静的公园,他的咆哮额外的刺耳。
她冷笑,“简辰步,嫁人的是唐筱筠,她不喜欢你,你挡的住吗?”
“喜欢你的人是我,夜魅影!”有时候,她真的觉得自己很悲哀,为什么他永远搞不清楚,到底喜欢他的是谁!
他的神情很沮丧很沮丧。
她蹲在他面前,眼神很柔和,“我们回家吧。”
她伸出她的手,等着他握紧。
第一次,他见到夜魅影这样的眼神,很温柔,很温柔,就象安抚一个受伤的小男孩。
他被这样属于唐筱筠般温柔的眼神蛊惑着。
他将自己的手,交给了她。
16岁,他遇见了她。
18岁,他爱上了她。
从此以后,有她的地方,就有家。
♀☆♂……♀☆♂……♀☆♂……♀☆♂……♀☆♂……♀☆♂……♀☆♂……♀☆♂……♀☆♂……♀☆♂
快五点。
天有点蒙蒙亮。
他在摇椅上醒来。
伸个懒腰,他泡了一杯速溶咖啡,悠闲的喝着。
她应该快回来了。
等她进了屋,他准备出去跑步。
他这个做丈夫的真的很大方,为免做妻子的被逮到寻情郎而难堪,大方的在这里等她先入了屋。
门口一阵声响。
他通过落地窗,微微探出了头。
看来,今天有了成果。
她纤细的身体用力反搂着一身狼狈的简辰步。
他微微一笑。
来不及收敛自己的微笑,那头,她锐利的目光投射了过来。
望见了他,她扬起唇角,嘲弄一笑。
她搂紧一无所知的简辰步的腰,昂首踏入大门。
这个女人,望他的眼神很挑恤、不屑、嘲弄。
和那晚一模一样。
异样爬满他全身。
那几日,他太愤怒了,根本没有去细量,那晚她那个眼神有多异样。
“柏文清,凭你?也配?”
……
“明天还有婚礼吗?”
……
“不,我想嫁给你。”
……
“我们好好过日子,好不好?我是不是哪里惹你生气了?都算我错了,好不好?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你让我说一千次,一万次,对不起都可以……别走……求你……”
……
这个女人的嘲弄,不屑……
唐筱筠的眼泪,唐筱筠的哀求……
如果,不是眉心那一模一样的痣,很有可能,是两个人。
……
如果不可能是两个人,那么只有一个可能……
……
他打开电脑,房间里的两个人正在热吻。
他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下巴,细细的观察。
房间里,“战况”激烈。
很快,两人已经赤裸上阵。
那个女人,狂野的就象小野猫。
……
他关上屏幕,按下了拷贝键。
悠闲的穿好运动服。
心情愉快的步出了大门。
他喜欢清晨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
……
有个真相在等待他挖掘,但是,他并不在意,真相如何。
……
♀☆♂……♀☆♂……♀☆♂……♀☆♂……♀☆♂……♀☆♂……♀☆♂……♀☆♂……♀☆♂……♀☆♂
早上十点,她起了床。
这几天身体很差,睡醒以后依然迷迷糊糊,头,剧痛,老是觉得睡不够。
迷迷糊糊的步到餐厅。
错鄂,不敢置信。
他居然悠闲的坐在餐桌上,一边喝着牛奶,吃着三明治,翻着报纸。
“……清……”顿时,她睡意全消,局促、不安。
他抬头望了她一眼,眼神平和,并无半点冰意。
“吃早餐吧。”他淡淡的将自己面前的剩余的三明治推到她面前。
她有点受宠若惊。
不安的,坐在他对面,小口小口的咬着三明治。
“你……还没去上班?”
找着话题,希望能和他多说说话。
“恩。”他专注的看着报纸。
今天迟到,对他有好处,公司上下会以为他们夫妻恩爱,恋恋不舍,对他在公司站稳脚根,有帮助。
一阵无语的尴尬。
“今天吴妈怎么做了这么多的三明治。”她尴尬的笑着,努力找着话题。
“阿步没吃早餐就去上班了。”眼睛依然在看着报纸,却留神着她的反应。
“啊???”她狂喜,“阿步回来了?真的吗?太好了,太好了!”
她欣悦的神情,半点也没有虚假。
果然和他猜的一样。
他放下报纸,唇角在笑。
淡而漠然。
“唐筱筠,有空约个心理医生,好好谈谈。”拿起搁在身旁的公文包,他经过她身旁时,意味深长的拍拍了她的肩膀。
美国有位女子病人,体内有17种人格共存,经过十多年治疗,终于成功把17种人格融为一体。
严重的人格分裂症患者,会“丢失”记忆,变成另一个人。
将来,她哪一种人格会战胜?
他没有兴趣知道。
既然另一个性格,对简辰步爱的如此如痴如醉,他来搅什么局?
他和她的婚姻,最多只有三个月,这个想法,他不会变。
在她困惑不已的眼神中,他微笑着离场。
……
本书下载于,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txt
[婚姻篇:第十四章 骨癌]
她和他的关系,又有了一个改变。
他不再对她冷然以对。
却温和有礼,客套平和。
他会准时上下班,只要她摸准他的时间,她可以轻易就看见他。
遇见她,他也会礼貌的打招呼。
早饭,只要她7点半起的来,会准时看见他悠闲的喝着牛奶,翻着报纸。
晚上,他就坐在她对面,津津有味的吃着晚饭。
他的改变令她膛目。
不冷、不热,完全就象对待一个不是很熟识的朋友。
反倒是,阿步,每天早出晚归,总是避着她,躲着她,即使正面遇上了,他也往往仓皇而逃。
这个家,令她觉得怪异极了。
这样的氛围,她觉得很压抑。
有时候,她压抑的甚至想尖叫。
……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
每天坐在她对面吃饭,悠然自得的男人,变成了媒体竞相报导的人物。
媒体称他是唐氏的一个奇迹。
媒体称她是成功男人背后的贤妻。
他登上了国内某权威商界杂志的封面。
她登上了国内某权威太太杂志的封面。
一切,莫名其妙。
公司的股价,因为他而一路飙升。
锋芒毕露的“天才领导人”,将带领唐氏进入怎样一个颠峰时代?
……
这一切,那么不真实。
原来,她爱上的是一个绝顶聪明的男人。
当他,不再韬晦光芒时,原来他可以耀眼整个世界。
……
但是,他也是一个平凡的男人。
一日,他接了一个电话以后,脸色骤变,匆匆出门。
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他,慌乱、无措。
夜归以后,他神色难掩疲惫。
在客厅,他坐在沙发上,发呆了一会儿。
隐藏在楼梯口的她,发现,他的眼框,有微微的泛红。
心,窒然生疼着。
想靠近他。
却,怯然着。
靠近又能如何?只能让他迅速的武装起自己。
即使,他对她已经态度温和,但是,他对她的戒备,从来没有少过。
她懂。
他的世界,他已经不想她靠近。
所以,她只能坐在楼梯口。
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她陪着他。
他并不知道她的存在。
他呆呆的坐了很久。
她傻傻的陪了很久。
最后,他站起来,步履缓慢的走向自己的房间。
她站起来,望着他的背影。
灯光将他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很孤独很孤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