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异史-第26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下午七点半钟,战果清点完毕,此战共消灭日军两万人,俘虏日军士兵与平民七百人,日军守将松平信纲的尸体在一座已经被摧毁的碉堡内被找到,从他腹部的伤口来看,他是切腹自杀的。
大明共和2494年,十月十七日下午,仅仅持续了不到两天的鹿儿岛战斗正式结束,九州岛战役的第一阶段以镇虏军与镇南军联合部队的完胜而告终。
正文 第五章 射天狼 第十节 天竺飞兵
一阵忧伤的哭声从河的下游不远处传来,与那头顶上的烈日一同折磨着所有的人。
一群身穿长袍,头扎头巾的人正站在奔流不息的河边,静静的看着下游的那一群哭泣着的人们。
为首的一人三十左右,下巴上有一撮不浓不淡的胡须,白净的脸与他身边那些人的脸形成鲜明对比,此刻,他的表情与其他的人一样凝重。
站在他左手边的一名男人开口道:“方头儿,你说他们真的会把寡妇烧死吗?”
这人抿着嘴,好半天才回答道:“我也不知道,烧死寡妇的习俗我只是听穆罕默德说的,他曾经见过,不过他不肯说出细节,所以我自然也就不会知道。不过,看起来这家人是穷人,可能他们会把寡妇卖掉吧?”
正说话间,那下游围着的一群人散了开来,而那原本被他们围在中间的那堆篝火已经熄灭了。人们从灰烬中扒出一具焦尸,抬到了河边,略微的表示了一番悲痛之后,便将那具焦尸扔进了河里。
看着下游那些渐渐散去的人群,还有那河中越漂越远的焦尸,上游的那些人不觉感慨起来。
一人说道:“化人怎么也不化干净?就这么往河里一扔就算是完了?”
另一人说道:“穷人自然买不起多少柴火,能烧成这样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起码有人给他收尸送葬。”
“天底下哪儿都一样!富人永远享受,哪怕死了也比穷人风光!”一名紧靠河岸的人大声的感慨着。
“风啸,你又在说怪话了!”那为首之人转过脸去,语气略显严厉的呵斥了一句。
风啸赶紧伸了伸舌头,随后说道:“方头儿,不是我说怪话,而是事实如此!若是那个穷人有钱的话,那么起码能够风风光光的烧个干净,然后把骨灰洒进河里去,可是现在却只成了一具焦尸,顺着河往海里流,也不知哪天就被野兽拖上了岸,成了野兽的盘中餐。”
不等为首那人发话,另外一人却接口道:“这些事情可真不关咱们的事,咱们青衫社的任务就是尽快拿获童清风,干完了这件事,咱们早早的回去,免得在这儿受这份儿罪!不过这话又说回来,这个地方还真是奇怪的很,那当皇帝的跟这里的百姓居然不是同一个民族,信的教也不一样。”
这伙正在河边议论着的人正是青衫社的人,而他们的这名首领不是别人,却正是青衫社的首领之一方世玉了。本来今天他们是来到这座码头等人的,但由于船迟迟未到,因此便走出码头,观看一场火葬,并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方世玉自然是不会跟自己手下的这些人争论眼前的这件事情的,因为他心中还有更急迫的事情等待他去完成。
自从得知童清风逃往印度之后,方世玉就马上领人一路追踪而去,经过一番艰难的海上及陆上跋涉,终于在上个月得到了童清风的线索。但让他们意外的是,此时的童清风并不是躲在什么商人的宅院之中,而是躲进了印度的皇宫里,这样一来,他们抓人的难度就更大了。
方世玉自然不会轻易放弃,他马上找到了门路,准备亲自前往皇宫拜访印度的皇帝,但是让他再次感到棘手的一件事情是,那名原先答应带他们拜见皇帝的大臣突然狮子大开口,向他们索要大笔金子,这让方世玉感到很为难,因为他们带来的金银已经基本上用去了七成多,而剩下的除了要维持他们二十几个人的生活之外,还必须支付翻译穆罕默德的薪水,所以,现在他根本没有办法拿出这么多金子,万般无奈之下,他不得不将三名手下和他们的翻译穆罕默德派回南洋,命他们向郑森借些金子,以便尽快能够拜见印度的皇帝。
那三名手下和翻译一去就是差不多两个月,这两个月中,方世玉他们真正可算是如坐针毡,除了每日继续监视皇宫附近的动静之外,就是每日来到这恒河岸边,望眼欲穿的向下游望去,等候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的三名手下。
由于现在的印度正处于衰落阶段,不仅统治者上层争权夺利的厉害,而且各地的百姓起义也是风起云涌,而也象大明朝一样,这个时候最嚣张跋扈的正是那些兵丁将领,即使是现在的印度京城也一样不能让人安心,除了要应付那些兵丁们的骚扰之外,还必须时刻提防童清风的反噬,毕竟来到这里的不只是童清风一个人,他的身边除了狐狸球儿之外,还有狐狸球儿手下几个最凶狠的打手,相比之下,穷途末路的歹人往往更加的凶残。
与往常一样,今天方世玉他们也是来等候船只的,按照他们的统计,从下游来到这印度京城德里的船只每天只有十几艘,而且全部都是小船,再加上这里人生地不熟,所以,他们必须仔细的观察,以防出现意外。
工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天色将黑,他们正准备返回客栈的时候,一名眼尖的部下忽然指着下游说道:“快看,又有一艘船来了!”
方世玉立刻带人等候在码头上,与那些混身是汗、皮肤黝黑的当地苦力挤在一起,一边忍受着码头上难闻的气味,一边焦虑的等候着那艘载满了人畜的船只。
船只晃晃悠悠的行驶到码头,不等船只停稳,方世玉就急着跨上船,急切的向船舱里张望。
几个熟悉的身影马上映入了他的眼帘,已经让他等了快两个月的部下终于回来了。
“嘿!方!”翻译穆罕默德非常高兴的举起双手,向着方世玉喊道。
船上的人纷纷向外挤去,码头上的苦力们也在监工的鞭子的催促下挤上船去,一时之间,船上乱成一片,方世玉生怕金子有失,于是赶紧奋力向前挤去,在推倒了几个壮汉之后,他终于与那几名手下会合了。
让他感到有些意外的是,这次来的手下除了自己派去的那三人和翻译之外,居然又来了三个人,其中的一人是他认识的。
方世玉惊讶的问道:“张宝?你怎么也来了?”
张宝笑道:“可不是我自己想来的,是洪头儿命我来的,他说我比较机灵,就让我来听你的调遣,我一到新南安,就找到了分社的人,正想让他们帮我找船,却正好碰见了你派回去的手下,于是大伙儿就一起来了。”
方世玉这才恍然大悟,他不敢在这里过多停留,急忙带着众人返回了码头。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方世玉便追问道:“东西带来了没有?”
“带来了,不仅有金子,而且有珠宝。郑森最近非常高兴,所以就格外的大方些,这些东西是他送给我们的,不是借给我们的,所以不用还。”一名手下将背后背着的两个包裹解了下来,递给方世玉,并说道,“听说大军在日本打了胜仗,不仅郑森高兴,而且元帅也高兴。”
方世玉接过包裹,用手掂了掂,不觉赞道:“好家伙!真沉呐!”
翻译穆罕默德说道:“这里一共是五百两黄金,外加三十颗红蓝宝石,当然沉得很。不过,我必须先向你要回我的薪水,要知道,你已经拖了我整整两个月的薪水了!当初你在新南安找到我的时候,我当时是一个码头的监工,我的薪水可也不低,要不是你答应给我更高的薪水,我肯定是不会来这里的。”
方世玉笑道:“我什么时候拖欠过你的工钱?这两个月的工钱我都交给你的侄子了,你若想要,就去找他要去吧。”
“哦?你把我的薪水给了哈桑?噢,这可不是个好主意,他一向花钱大方,可千万别把我的钱花光才好。早知道这样,我回去时也将他一同带回去了。”
穆罕默德嘴里不停的嘟囔着。
方世玉说道:“那可不行!虽然哈桑的汉话说得并不流利,不过有他跟我们在一起,总比我们什么也不会说好,上个月印度的官兵到我们的客栈去捣乱,幸亏哈桑会说话,否则的话,当真麻烦之极!”
穆罕默德得意的笑笑,并说道:“那是当然!我从十岁就跟着父亲经商,跑到大明呆了整整十年,后来又在印度呆了十年,我不仅会说汉话,而且也会说印度十几种土语,哈桑从小就跟我在一起,他的本领肯定不会差。”
“好了,好了!你就别再吹了,在船上的时候,那个人跟你说话,你不是还是两手一摊听不懂?”听到穆罕默德越吹越离谱,站在他身后的张宝忍不住纠正了他的错误。
不等穆罕默德开口解释,方世玉已经帮他解了围,他转身示意众人马上离开码头,随即将两只包裹紧紧的扎在身上,并对张宝说道:“印度的土语有上百种,就算是穆罕默德穷其一生也不可能全部学会,现在的他就已经算很不错了,起码能够帮助我们跟这里的官员说上话,当然了,没有黄金还是白搭。”
众人不再说别的话,立刻转身走出码头,向着自己所住的客栈快步走去。
张宝是第一次来到印度,自然眼光中充满了好奇与迷惑,一路之上问话不断,好在方世玉今天的心情很好,也很爽快的回答了他的众多问题,这让张宝大长见识。
穆罕默德见张宝停下了不停喷着吐沫的嘴巴,于是终于找到了插嘴的机会,他向方世玉问道:“你们要抓的那个人跑了吗?”
方世玉摇了摇头,说道:“没跑,应该还在皇宫里,因为我派去监视的人没有看到他们出来,我只是非常奇怪,为何印度的皇帝会收留他?”
穆罕默德鼻子里冷哼一声,随即说道:“肯定是用黄金珠宝打动了印度皇帝的心,现在的印度皇帝已经没有他祖先的那种勇猛了!他除了每天泡在嫔妃们的澡盆里之外,就只对黄金和珠宝感兴趣了,他的那些大臣们也是跟他学的。”
方世玉摇头叹息,看起来这种昏庸的皇帝并非只有中国有,外国也一样随处可见,这下子自己可又算是长了回见识。
众人很快回到客栈,待安顿好了一切,方世玉马上带上一百两黄金,外加五颗红宝石,去拜访那位印度国的权臣,以便早日去见印度皇帝。
有了黄金和珠宝开道,自然一切好说,当方世玉将那一百两黄金拿出来后,那权臣先是答应第二天带他们去拜见皇帝,但方世玉可不愿意再等这么长的时间,于是他很快向穆罕默德使了个眼色,穆罕默德心领神会,立刻拿出了那五颗牛眼般大小的蓝宝石。
权臣的态度马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他一边贪婪的用双手不停的摩挲着那五颗蓝宝石,一边满口答应尽快为他们安排,最迟在晚上就可以进宫拜见印度国皇帝。
等待,是让人焦虑的一种行为,也许在权臣看来只不过是短短的几个小时而已,但在方世玉他们看来,却好象是等了足足半年一样。
终于,这令人焦躁不安的等待结束了,印度皇帝派来了几名亲信官员,表示愿意接见远道而来的大明朝的使者。在那名权臣的暗示下,方世玉终于明白,原来是他贿赂了皇帝身边的宠臣,才得以让他们进宫,而皇帝今晚也象往日一样,在皇宫里大宴群臣,因此有足够的时间接见一下大明朝来的使者。
看着那权臣的脸色,与那不停摩挲的双手,方世玉自然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于是,片刻之后,那包裹里的金子就又少了一百两。
众人均要跟去,但方世玉却并未同意,他只带上穆罕默德和张宝,以及另外五个手下,一共八人,半躺进印度国皇帝派人抬来的小轿,经过那长长的、漆黑的街道,向着印度皇宫进发。
与其它的地方比较起来,皇宫总是格外的金碧辉煌,虽然远远比不上南京的皇宫庞大,但精致了许多,当然,其防卫力量相比之南京的大明皇宫来却一点儿也不逊色,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那面容严肃认真的卫兵时刻提醒着所有的人————不要妄图打皇帝陛下的任何主意。
众人在皇宫的前花园停下,并下了轿子,不等他们适应这里的光线,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进了他们的耳朵,一名皇帝最信任的将领带领着数十名卫兵赶到了这里。
一番短暂的寒暄,一番认真的搜身,他们终于获得了许可,跟随着那名权臣走向皇宫深处。
穿过长长的厅廊,再绕过一大片池塘,众人终于抵达了全印度的权利中心。
方世玉非常的惊奇,因为他忽然发现,在他眼前的这座巨大的宫殿里,已经坐满了身穿整齐漂亮的衣服的印度官员,而他们也正转过头,直愣愣的看着自己这些身穿阿拉伯长袍的黄皮肤的人。
同过询问那名权臣,方世玉很快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因为印度的皇帝极有可能把自己当做了大明朝的正式使节,所以他才会在宴会上接见自己,这也许是出于礼貌,但更可能是在向自己展示他的国家的强大与富裕。
方世玉微微一笑,却并不说破自己的身份,而是跟着那名权臣,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并安安稳稳的盘腿坐在了厚厚的地毯上。
等那名所谓的权臣坐到了他自己的座位上后,方世玉才忽然明白过来,原来这名所谓的“权臣”只不过是个小官儿而已,因为这里的座位明显是根据官位的大小和与皇帝的亲疏远近来安排的,坐在最靠近的皇帝的座位的人自然是最受宠幸的大臣,而离皇帝越远,那么就表示自己的官职越小,越不受重视,而那名“权臣”只不过是坐在中间而已,看起来他真正的地位远没有他自己吹的那么高。
作为大明朝的冒牌使节,方世玉与他的那七名手下坐在离皇帝宝座仅仅两丈远的地方,不过,在他们与皇帝之间,还站立着数十名目光凶狠的士兵,他们手中那令人生畏的大棒就是他们保护皇帝的用力武器。
皇帝还没有来,宝座上空空如也。
方世玉很不习惯于成为众人注视的焦点,但他又不得不尽量忍受着这一切,直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响起。
一群士兵拥簇着一个小小的轿子走了过来,不用问,方世玉光用眼睛看就可以确定那个躺在轿子里的人就是皇帝本人,因为方世玉分明看见那些大臣们忽然翻身跪到在地上。
对于这种跪拜礼,方世玉从不放在眼里,自然,现在的他仍然不将这种所谓的礼节放在眼里,因此他就没有跪下。
整个宫殿中就只有方世玉他们还稳稳当当的坐在地毯上,眼光注视着那名肥得象座山一样的皇帝被一群士兵七手八脚的抬到皇帝宝座上。
很显然,皇帝对于方世玉等人的失礼非常的恼火,他向身边的几名侏儒吩咐了几句,那几名侏儒就飞奔过来,伸手指着方世玉,大声的喊叫着什么。
坐在方世玉身边的穆罕默德伸手拉了拉方世玉的袖子,并小声说道:“他们在说,伟大尊敬的皇帝陛下命令我们跪倒在他的面前,用奴隶应有的谦卑向他行礼。”
方世玉冷笑道:“大元帅这么些年来一直不停的告戒我们,人生世间,上跪天地,下跪父母,除了这些跪之外,其他的都是屁!”
穆罕默德又拉了拉方世玉的袖子,说道:“你们中原有句俗话,叫做‘好汉不吃眼前亏’,况且我们有求于人,最好还是……”
方世玉阻止了穆罕默德的讲话,并伸手从腰间取出一个小小的布袋,伸手交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