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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命题爱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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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爱上一个人,远比你想象中简单,比如顾粤非,比如罗七,比如华华 
忘记一个人,远比你想象中困难,比如曾彩云,比如沈墨 
所以我们在快乐中爱上,在痛苦中忘怀 
可最后的结果往往是越爱得深越痛得惨 
越痛得惨越爱得深 
越想忘越难忘   
主角:顾粤非;曾彩云 ┃ 配角:华华;罗七;沈默等    
【正文】   
  命题爱情 
  作者:无心完美   
  偶遇   
  人不该多管闲事的,其实他一早就知道这个道理,可那天,顾粤非还是神差鬼使地去干了一件多管闲事的事情。 
  “你站在这里很——”,他的话停了一下,最后终于选择了一个有些陌生的词——“奇怪”。 
  “怎么啦?不给呀?!”她仍旧站在那里,斜挑着眼睛用挑衅的口气对他说,尽管有豆大的雨珠落在她的脸上身上,被淋湿的头发一缕缕地贴在额上,像只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可怜巴巴的小猫,而且她明明站在比他低的位置上,可说话时脸上的神情却有种让人奇怪的讽刺与嘲弄,仿佛被淋成落汤鸡的是他才对。 
  这样恶劣的回答显然大大地出乎了顾粤非的意料,不仅如此;他甚至觉得有几分狼狈,愣了一下;悻悻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句:“给——,允许奇怪,”刚刚说完这句话,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无聊透顶,他好象还没有下作到需要在雨夜的野外与陌生女了搭讪的地步;于是转身想离开。 
  “哼——”刚一转身,他听见背后传来的声音,仿佛在嘲笑他自不量力地干了一件天大的蠢事,他有些出离愤怒了。 
  很明显,这是一个诡异的雨夜,一向自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他不仅去做了一件多管闲事的事情,在无功而返时所遭遇的嘲讽还让一向自制的他愤怒异常。 
  “你哼什么哼?!”他转头有些愠怒地问她。 
  她站在那里不说话,依旧是那样的姿势,那样的眼神。 
  他几乎气结,不为别的,他确实是在做一件天大的蠢事,连他自己都这么认为。于是他不再犹豫转身疾步离去,匆匆走出因大雨变得淋沥难行的田间小道,打开车门的一刹那,他回头再看了看她。 
  她仍旧直直地站在那里,像最开始他发现她时那样,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面前的深井。 
  一个对陌生人还能具有如此挑衅精神的人应该不会去自杀,他想,转动钥匙启动车子,车子缓缓地向后退了几米,然后又流畅地转了一个弯,慢慢地向旁边的车道驶去。 
  雨刷保持着不快不慢的频率,他忽然有些心烦意乱;抬手拂了一把被雨水淋湿的头发,终于又控制不住地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 
  一分钟后,他还是冲下了车,冲回了那条田间小道,像拎小鸡一样把她拎回了大路的人行道上,直接塞进了路旁的一个电话亭里。 
  “我不管你想做什么,你想奇怪——还是在这里奇怪吧!”,他恶狠狠地松开她,她的身体晃了一下,终于站定了,他不再看她,急急地冲回自己的车里,轮胎在积水的路上划出一道闪亮的弧线。 
  2003年8月25日深夜十一点半。 
  那是顾粤非第一次见到曾彩云。 
  ******************************************************** 
  第二次见她,是在一个新年聚会上,顾氏与同城商家共同举办的一个新年聚会上。 
  他的大哥顾粤南是顾氏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他则是财务总监。 
  顾氏是A城一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公司,同时也是名副其实的家族企业,当年他们的父亲从南非归来后穷尽一生的财产创建了它,虽然这几年为了淡化家族二字的概念,顾粤南前前后后聘用了不少非顾姓的人员,但企业的全部资产都是姓顾的。尽管当年顾粤非并不乐意涉足家族事业,但迫于父兄的压力,终是成了这条大船上的一份子。 
  那样的新年聚会;他不是第一次参加;年年奢华;年年套路。在第一次兴致勃勃地参加过之后,那样的兴趣便离他远去了,但兴趣归兴趣,作为顾氏的二当家,参加这样的聚会是不得不的必需。 
  曾彩云出现的时候,他正与顾粤南在讨论城南开发的事情。 
  一个年约五十来岁的男人一脸笑意地出现在他们面前,曾彩云很乖巧地站在他身边。顾粤南立即向他介绍了二人。 
  他才知道那是她父亲徐福鑫——鸿利康泰的创始人。 
  徐福鑫向他介绍自己女儿的时候,并没有冠上自己的姓,“这是小女彩云,”他如是介绍。 
  他一直以为他叫徐彩云。 
  她穿着灰蓝的丝裙,隐隐泛着微闪的光;丝裙最下面有蕾丝的花边,光洁的颈上还有一件很精美的挂饰,应该是价值不菲的蓝宝石,与那身中规中矩的服装很合衬的是她的表情;很淑女很乖巧地立在父亲身边,你只有仔细地看她的眼神才能发现里面的嘲弄。 
  她似乎天生都有嘲弄别人的能力,不管是在那个大雨滂沱的夜里,还是在这个灯光璀璨的宴会上。他看着她跟着父亲不断地与人打招呼寒暄,优雅地点头微笑,仿佛她已无数遍地做过那样的事情。 
  他忽然有些怀疑,这是那晚站在井边貌似要投井自尽的女人吗? 
  在这样的大型宴会上,长袖善舞顾盼生辉的女人他见得多了,光是这阵子在他大哥身边流连的莺莺燕燕都有好几个,哪一个不是社交场合上的佼佼者? 
  他一向疲于应付这样的场面,虚假的笑容,客套的对话,每个人看起来都是谦谦君子,一切都是一片详和,这就是场面,像女人脸上的脂粉,厚厚地铺盖下掩盖着的是斑驳惨淡的残酷与暗黑。一旦牵扯到利益,哪个不是锱铢必较?谁又会给谁留下什么情?他经常说他大哥笑里藏刀,每一次顾粤南总是说,“与其做肉,不如成刀。” 
  这就是商场,尔虞我诈,非刀即肉,非肉即刀。 
  他悄悄地退到了场外的观景台上,那里也设有桌椅,饮料与食物一应俱全。 
  腹中并无饥饿感,他只拿了一杯红酒浅酌。 
  “顾粤非,粤非——岳飞?!你背上有刺那四个字吗?”,这是她听到他名字时问的第一个问题。 
  “哪四个字?”,他被她的话给弄糊涂了。 
  “精忠报国啊——哈哈,你比我想象的还要笨!”,她微笑,嘴角边却有嘲弄的捉狭。 
  他终于明白她的话,却只能讷讷地笑,愈加不想说出自己名字的源由,其实也谈不上源由,他的母亲是广东人,临出生时父亲才刚刚从非洲归来,所以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她终于读出了他的一丝窘迫,于是又笑了起来,这一次她的笑容显得很灿烂,像湛蓝的天空下的阳光,他几乎被感染了,下意识地问了一句——“那你的名字呢?你出生的时候是不是有彩云出现?” 
  她脸上的笑容旋即淡了下来,几乎是在一秒钟内从明亮变得阴沉,但接着她又笑了起来,还故意眯起了眼睛,用一贯懒洋洋的声音说:“我的名字也是有典故的,彩云,彩云,”顿了顿,她笑着吟了起来:“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很美吧,哈哈,曾照彩云归,你看——这就是曾彩云的由来!”,她举起手里的杯子,继续冲他笑,可笑容里有一种他读不懂的清冷。 
  她轻轻地抿了一口红酒,嘴角留下一抹微红,他看见她灵巧地用舌尖舔了一下,这是一个很挑逗异性的动作,他的心跳差点漏跳了一拍。 
  “你知道的,男人经常用那样的话来打动女人……”她说,说这句话时她的眼神轻轻地掠过他,停留在一个他看不清楚的地方。 
  彩云这两个字,在他心里一直是个很美好的词,飘逸多姿,那一定是很美丽很美丽的女子,就象眼前的她一样。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那两个字里还隐含着“彩云易散”,美好的东西容易消逝之意思,原来她曾经如此介怀自己的身世。 
  他看着她的笑容从先前的神采飞扬转换成了后面的阴沉郁抑,其实她一直是这样的,从他认识她第一天起,她的情绪总是波动不定忽阴忽明的。 
  他一直迷惑,一直好奇。 
  到底是因为迷惑才好奇,还是因为好奇而迷惑,他始终没有弄清楚。 
  在他还没来得及弄清楚自己到底爱不爱这个女人之前,她就成了自己的妻子。   
  新婚   
  新婚之夜的情景,他仍然记得很清楚。 
  她在他身下痛苦地呻吟,细白的皮肤上有分布极均匀的细微颗粒,那是传说中的鸡皮疙瘩,似乎她很反感他的亲近,光洁的额头上有汗珠沁出,他不确定那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反感,但那样的想法确实让他很不痛快,于是更加猛烈地冲击她。 
  终于她低低地啜泣起来,“痛——”,她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伸出赤裸的胳膊想推开他,可他的力气那么大,只用一只手就把她的两个胳膊压到了枕头上方,他趁势把头埋到了她的胸前,手和唇很果断很流畅地执行着大脑的命令,慢慢地,她的抵抗变得迟疑起来,身体也出现了细微的颤栗。 
  当一切结束之后,她背对着他,蜷缩成一团,栗色的卷发如丝般柔顺地覆盖在她雪白的背上,肩胛骨留下的弧线投射出微暗的光,让他产生一种伸手去抚触的冲动。过一会儿,他的手一用力,她立刻被翻转过来面对着他。 
  “我不是处女,”她说,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奇异的光。 
  他不说话,斜着眼睛看她。 
  能够在新婚之夜主动跟丈夫讨论此事的女人应该很少见,他居然遇上了一位。 
  他的心情忽然间变得极恶劣,尽管他刚刚确实很享受。她有修长的腿,漂亮的胸,还有一种让他发狂的欲拒还迎的蛊惑。 
  曾经也有男人这样享受过她的甜美,这种想法让他抓狂。 
  “我是第几个?”他冷着声音问。 
  “什么?”她似乎没听清他的话。 
  “我是你的第几个男人?”,他的声音比之前的更冷了。 
  她盯着他的眼睛,他也毫不示弱地瞪着她,一对在激情之后尚且赤裸着全身的男女在同一张床上做这样的对峙显然很不靠谱,可他们确实这么做了。 
  “你说呢?你想是第几个就是第几个,哈哈,你还真是蠢得到家了,居然会来问我这个问题?!”她学着他的样子,斜着眼睛似笑非笑地说。 
  “你——”,他气结,手上一用力,她立刻被推到了他眼皮下。 
  可她并不害怕,反而咯咯咯地笑得更加厉害了。 
  后来他看着她咧着嘴弯着腰下床的时候,他微微有些失悔,觉得自己有点犯傻。 
  其实游戏规则早就摆在那里了,他应该比谁都清楚才对。 
  第二天早上,他早早地洗漱干净,她仍旧蜷伏在被窝里背对着他,卷发散乱地散在粉红的被子上,清晨的阳光透着没有完全合拢的窗帘隐隐约约地洒在床上,他忽然有种温馨的感觉,这是他的家,他的女人。 
  临去上班前,他重新走到床边俯下身子,给了她一个Morning Kiss,然后又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 
  “这是利益联姻没错,但是——你也得恪守妇道!” 
  关门的时候,他听见她细细地哼了一声,象那晚在田间一样。 
  新婚伊始,他过上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粤非,早知道你这么乐意当居家男人我当时就不会犹豫那么久了!”顾粤南大笑着说。当初与鸿利康泰的利益联姻,他并不看好自己的弟弟,以为他多半会竭力反对,曾彩云是徐福鑫的庶出,徐的正宫夫人原本育有一子,五年前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这原本是徐家的大悲之事,但不想在医院治疗期间,徐福鑫才发现自己疼爱多年的独子并非徐家的骨血,悲事一下子变成了丑闻。为了鸿利康泰的未来发展,再加上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他不得不打落牙齿和血吞,一面顶着绿油油的大帽子,一面又耗费了不少银子与人力才将此事压了下来,最终知晓此事的不过是城中的几个大户人家。 
  其实大户人家,家大业大,难免丑闻也比别人的要多,利益联盟的时候,你替我掩着,我替你遮着,原本就是一件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事情。 
  于是曾彩云就被推到了前台,她成了鸿利康泰的少千金。其实顾粤南一直不知道徐家还有个女儿,直到有一次在徐家见着她。他有些诧异,徐家大院居然有一个那么美丽的女孩,联姻的事情立马就有了头绪。 
  曾彩云是一个很让人头痛的女人。 
  自新婚之后的那个夜晚之后,她就一次次地躲着他,每天晚上临睡前她都磨磨蹭蹭地不肯上床,甚而至于在他才刚刚主动出击的时候,她立刻跳起来,不是要上卫生间就是忘记做某某很重要的一件事,每次都让他很沮丧。沮丧之后他便得愤怒起来,她不是处女,一开始他并没有纠缠于这个,但问题是这个不是处女的女人在成为他的合法妻子之后居然时时处处地拒绝与他亲密接触,仿佛他是一头肮脏发臭面目可憎的野兽般避唯恐不及,他既愤怒又郁闷。 
  在那样的情形之下,他之所以还会象个居家男人般在自己的家里规规矩矩地生活了一个月,全因一种奇怪的感觉。 
  每天下班回家的时候,他还没来得及拿出钥匙,门就打开了,有一个人会在门口等着他,从他手里接过他的包,给他拿拖鞋换上。他在书房里加班的时候,她会给他端上茶或咖啡。他在沙发上看报纸或电视的时候,她一般会在厨房里忙碌着。 
  她对厨房有一种奇异的迷恋,新婚伊始她就去超市购置了一整套厨具,以及零零总总的物件,其中还有漂亮的围裙与帽子。 
  君子远庖厨,他一向信奉这个原则。被改作新房的这套小别墅里,虽然有一个面积颇大的厨房,但于他也只是个摆设而已,他从没想象过那里最后会那幢房子里最具有家庭气息的地方。 
  当她第一次端着烤好的糕点走到他面前时,他闻到到她身上有好闻的奶油味,还有那被烤箱烘得红扑扑的脸蛋。他几乎困惑得不能自已,这是那晚在大雨里用幽冷的目光注视着他的女人吗? 
  困惑归困惑,但并不影响食欲。 
  “你尝尝——”,她有些怯怯对他说,眼睛里全是期待。后来他才知道,她只有在那种时候才会有那样的眼神,大部分时间里她的眼里总是带着若有若无的讥讽。 
  他总是拒绝不了,其实他一向不喜甜食,可还是在那样的眼神下一口口地吞下了她炮制的许多甜点。 
  他很少给出中肯的评价,最常用的话就是“嗯,不错”,但她有种奇异的本领,居然从他的表情中慢慢地琢磨出他的一些喜好。 
  那段时间,每次品尝那些点心的时候,他总是忍不住要郁闷地想,如果她也能把自己当成一道西点送到他面前那该多好啊。 
  她确实很守妇道,深入简出,每日在家苦练厨艺,如果不考虑晚上的表现,他基本上达到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的地步。 
  后来他才知道,她所履行的妇道其实与他的初衷尚有极大的距离。   
  出轨   
  接到苏娆的电话时,他才惊觉地想起自己居然循规蹈矩地过了如此之长的时间。下班回家,回家上班,典型的两点一线,他居然象个正儿八百的居家男人般生活了将近两个月,难怪不得连他的大哥顾粤南都对他刮目相看了。 
  “我不管你怎么跟她过,你只要做一件事——就是与她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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