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痕-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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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士兵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兵了。他大概已经有四十多岁。在他布满苍桑的脸上,带着一种漠视生死的从容,面对约翰米切尔的询问,他轻轻吐出一个烟圈,头也不抬的回答道:“不是烟叶,我们现在的补给钱被封锁,自己又只能呆在这片深山中。我已经好久没有找到烟叶了,我抽的是干牛粪!”
干牛粪!
约翰米切尔猛的瞪大了眼睛,嗅着那股刺鼻的味道,他喉咙上下涌动了半天,才勉强控制住自己呕吐的欲望。
那个老兵望着正在努力挣扎的约翰米切尔,眼睛里带出一丝笑意,他随手在造价昂贵的直升飞机机舱上磕了磕手中的烟斗,把里面已经变成灰烬的干牛粪磕掉,他把装着干牛粪“烟叶”的小布包收起来,又从口袋里摸出第二个布包,从里面取出一些白色的长条状“烟丝”,把它们填进烟斗里。在打火机的轻响中,淡蓝色的烟雾又缓缓扬起。
迎着约翰米切尔疑惑的眼神,这位老兵扬了扬手中用一块木头雕成的烟斗,道:“玉米芯,其实它的味道并没有干牛粪好,而且还得用刀子切成细条,吸起来也麻烦了很多。”
约翰米切尔再次呆了。在他身后的摄影师从口袋里摸出一包香烟,从里面抽出一支打算递给这位老兵,摄影师略一思考,又把那支香烟放回去,直接把整包香烟送到老兵面前。
这位老兵笑了,他取出一支香烟小心的把香烟扭碎,把里面的烟叶全部取出来,掺进他的玉米芯“烟叶”里,他随手磕掉烟斗里原来的东西,又重新填装了混合品种的烟叶。他举起烟斗向摄影师示意,微笑道:“我喜欢美国香烟!”
摄影师的目光落到了老兵正在擦拭的枪上,那是一枝不知道用了多久,必须用胶带粘牢才能不散架的AK47自动步枪,假如你仔细观查就会发现,这枝枪的膛线几乎都要被磨平了。摄影师好奇的问道:“你用什么擦枪?”
“发乳!”老兵吸着掺了烟叶的玉米芯,明显对眼前这两个记者热情了几分,他举起身边那只装了发乳的瓶子,道:“擦枪没我们还有,但是我更喜欢用这个牌子的发乳来代替擦枪油使用。这种牌子的发乳可以主餐的枪不受丛林中的潮气侵蚀,到了冬季可以把人骨髓都冻成冰的西伯利亚寒流卷到这里的时候,枪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温度影响,使用这种发乳,可以在严寒中,保证我的枪随时能够正常使用,我现在已经习惯用它来代替擦枪油了!”
约翰米切尔指着这支步枪枪托上用军刀刻上去的两排十字标志,问道:“这是什么?”
“我喜欢记录我在战场上杀了多少人。”老兵轻描淡写的道:“我每确定自己用这枝步枪射杀了一个敌人,就会在上面刻一个十字标记。”
暗中数着那枝步枪上的十字标志,约翰米切尔摄影师一起倒抽了一口凉气,如果他们没有计算错误的话,这个老兵已经在战场上射杀了至少二十三名敌人了!
“你们不要露出这样吃惊的表情。”老兵伸手指着一个一进入直升飞机就抱着步枪,靠在舱壁上打盹的士兵。道:“他是我们这支小队中的狙击手。外号毒箭。死在他手中的敌人已经超过了五十个。那个拿重机枪的兄弟,外号血槽,在一次战斗中他独自一个摸到敌人的后方,仅那一场战斗他一个人就消灭了两个班的敌人。”
摄影师指着一个同样靠在机舱里闭目养神,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的年轻士兵,低声问道:“那他为什么没有带武器?”
“他叫刺客。也是一个参加过两次战争的老兵了。他的武器就是刀子、绳子和他自己调配的炸弹。他一个人从小在深山里长大,纯粹就是一个未开化的野小子,在丛林中他就是天生的杀手,没有人能比他更懂得在丛中掩护自己。他平时不怎么说话,喜欢独来独往,这次我们从直升飞机上下去后,他也会单独行动。我从来没有见他用过枪,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讨厌开枪时那种震得人耳朵发麻的声响和硝烟。这一点倒和野兽有九成相象!”
老兵耸着肩膀。道:“刺客是我们中间杀人最少的,但是我们所有的人加起来,杀的人都没有他一个杀的值钱。”
老兵又换上一次新的“烟叶”,在填满填紧后,他把手中用木头做的烟斗递到约翰米切尔面前,道:“要不要来一口试试?”
一个俄罗斯人愿意把自己吸的烟递给你,这说明他已经开始把你当成朋友。约翰米切尔接过用原木雕成的粗糙烟斗,这大概是这位老兵自己用军刀随意刻出来的作品,带着一种最原始的粗犷韵味,在上面还能看到军刀留下的深深印痕。就着老兵点着的打火机,约翰米切尔狠狠吸了一口,一股辛辣的气息直冲进胃里,呛得约翰米切尔立刻涨红了脸。看到约翰米切尔的窘样,那个老兵笑着接回了烟斗。
作为回报,约翰米切尔从口袋里摸出一包吃了一半的巧克力豆仔细数了一遍后,把它们小心的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就在这个时候,阿米拉力和他的保镖队长马介石来了,在马介石熟练的操纵中,直升飞机的螺旋桨开始缓缓转动,那个老兵也和他的同伴一样,靠在飞机舱壁上开始闭目养神。象他们这样拥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老兵,已经没有了战斗前的恐惧或兴奋,在一次次血的教育中,他们早已经明白了休息的重要性。
在直升飞机发动机和螺旋桨转动的轰鸣声中,阿米拉力针对战侠歌的第三次追杀开始了。
在地面追击部队的指引下,直升飞机很快就追上了战侠歌他们的脚步,但是这一次却没有直接用重机枪对战侠歌他们进行扫射,在距离战侠歌他们两千多米外的地方,直升飞机找到了一个适合空降的地方,一条绳索从打开的枪舱门上放了下去。
老兵从口袋里摸出摄影师送给他的香烟,取出一支递给刺客,道:“美国货,来上一支吧。”
刺客摇了摇头,他盯着老兵几乎从不离身的烟斗,他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让约翰米切尔不由自主的就直接想到了正在向侵入自己的盘敌人发起警告的眼镜蛇!他似乎不太习惯用语言和别人勾通,他一字一顿的道:“抽烟,你会暴露!”
“要死我早死了几十回了!”
老兵把那支抽出盒的香烟顺手甩给毒箭,又从口袋里摸出约翰米切尔送给的巧克力豆,道:“正好九粒,你自己取吧。”
刺客从塑料袋里取出一颗巧克力豆,放进自己的嘴里,他年轻的脸上露出一丝满足的表情,那个老兵又从塑料袋里取出一粒巧克力豆塞进刺客的手里,拍着他的肩膀道:“保重!”
所有人都目送着刺客和毒箭顺着绳索利索的滑下去,转眼间就消失在林海深处。老兵对约翰米切尔和摄影师解释道:“中国军人是两个人,我们上头的意思是最好我们也只用两个人就把他们消灭了。而从小在丛林中长大拥有野兽一样敏锐触觉与直觉的刺客,和百发百中能够在任何地形上进行狙击的毒箭,就是最好的组合。刺客完全可以在中国军人发现他们之前锁定目标,再由毒箭对他们发起致命一击。那两个中国军人擅长配合作战,一旦他们有一个阵亡,另外一个人就根本不可能再掀起什么风浪了。”
第四卷 战斗回路 第四十七章 密林之虎(中)
刺客和毒箭两个人一前一后,迅速在丛林中穿行,刺客看着战侠歌他们经过时留下的印痕,他弯腰从地上拴起两根被人踏过的干枯树枝,略一思索后,继续向前走。
毒箭作为一个狙击手,本来就是一个寡言少语的人,但是在这种时候,碰到比他更不喜欢说话的刺客,他不得不问:“你看出了什么?”
“两个人,有一个,他是丛林的朋友!”
毒箭的脸上露出一丝微微惊奇的神色,能让刺客这样一个从小在大山里长大的人,评价成丛林的朋友,那就是说明前面的两个中国军人中,有一个人在丛林中作战,至少已经达到专家级水准。
刺客用自己的眼睛,用自己的鼻子,一路上沿着战侠歌他们无论如何小心也会留下的各种线索迅速前进。在经过一丛看起来可能是被风吹得积在一起的树叶时,刺客的脚已经踏下去,但是在距离地面还剩下不到一寸距离时,他的脚略略一顿,又重新抬起,向前多跨出二十厘米。
跟在刺客身后的毒箭毫无所觉,一脚踏在那堆树叶上,突然他听到“啪”的一声响。
声音虽然很细小,但是这种熟悉的声音,对于毒箭这种身经百战的老兵来说,却犹如在耳边响起一声轰雷,毒箭的身体猛然僵在那里,他低声道:“我踩到地雷了!”
刺客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知道!”
毒箭真的有点着急了,他压低声音道:“喂,你还快点过来帮我拆除这颗地雷?!”
“你能解决!”
抛下一句对同伴生命绝不负责的话,刺客的身影就消失在几颗白桦树后方。毒箭这一刻当真是哭笑不得,他一边小心地蹲下身子,从身上拔出多功能军刀,一边在嘴里喃喃自语的道:“唉,真是够倒霉的,竟然要和一个未开化的野人小子一起行动,我他妈的这还真是第一次被人当成累赘给甩掉了!”
在军刀的帮助下,毒箭轻轻扒开这枚地雷周围的浮土,这是一枚在阿富汗战场上最常见的MIA81钢珠防步兵地雷,也是他们车臣武装成员,为了抑制俄罗斯政府军的攻击,而在深山中大量埋设的地雷。而那两个该死的中国军人,竟然把他们埋设的地雷挖出来,挪了一个位置。
对于这种地雷非常熟悉的毒箭,轻车熟路地将地雷引信拆掉。当他把这颗地雷拎起来的时候,他不由瞪大了双眼。在这颗地雷下面,还放了一个绑得和一包糕点似的怎么也要有三公斤重的炸药包。而在这个炸药包的下面,竟然还有十几个大概是从东突解放组织那些只懂得头脑发热,却没有什么真实本领的宗教狂热分子们身上抢到的子弹匣。这样一颗地雷要是哪个倒霉鬼一脚踏下去又傻傻地一抬脚,那倒下的绝对不只是他一个人。
想想也知道,这颗地雷加炸药包和子弹匣,是中国军人留给后面两百多名联合追击部队的礼物,望着炸药包上那个被人一口咬灭的导火索,那个人当时咬得可真够重的,现在在炸药包上,还能清楚地看到两排深深的牙印。
毒箭凝视着已经被他拆除的地雷,在心中想道:“大概这次刺客遇到了真正的对手了,他急不可待地向前急追,应该就是急着会一会这位和他拥有相同狂野风格,同样精通丛林生存与作战的对手吧!”
刺客用一种近乎野兽的动作在密林中迅速穿行,他前没有从后方直接追上战侠歌他们,却没着一个半圆弧形路线,绕在了战侠歌他们的前方。这个从小在深山里长大的杀手型军人,只用了几个月时间已经对这片群山了若指掌,他找到了一个小小的山泉,深澈的泉水从里面不停地涌出来,形成了一个直径三四米的小水潭。
从小水潭里溢出来的泉水沿着一条弯弯曲曲自然冲击而成的水沟向下流淌。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需要喝水,这个小水潭里流出来的泉水,会流行两个中国军人必经的丛林。而泉水流到他们经过的地方时,流过大约八百米的距离,已经变得混浊不堪根本无法饮用。他们想要喝到干净的水,就要沿着水沟不断寻找。
根据刺客的判断,经过漫长的行军和不断的激烈战斗后,两个中国军人的体力应该已经快要到达极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有一个人休息并看管负重补给,另外一个人负责寻找干净的水源。
与其追杀两名中国军人,以一敌二的突袭,当然不如躲在暗处,玩一场单对单的刺杀行动来得轻松!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刺客,首要因素,就是要能利用种种条件,分化敌人的力量,为自己创造最便利的攻击机会!
刺客无疑就是这方面的真正高手!
大约五分钟后,刺客听到了一个很轻的脚步声,中国军人果然来了,而且只来了一个人。当躲在掩体下面的刺客把目光落到那个目标的身上时,他双眼的瞳孔瞬间缩成了危险的针芒状。
这个中国军人明显经历了漫长的征途更经历过惨烈的战斗,他身上的迷彩服被弹片、树枝划得破破烂烂,迷彩服已经看不出本来的绿色,而呈现出一种令人看了就不由自主在心中产生一种毛骨怵然感觉的黑褐色。拥有野兽般直觉的刺客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个男人的军装之所以变成了这个颜色,是因为他的军装一次又一次被炽热的鲜血浸透,然后又一次又一次地风干。
这是一个真正从鲜血与死亡中挣扎出来的男人。
他的步伐看起来和一般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在不能掩饰的疲惫下,他穿着沉重而有些破烂的军警防暴靴,又脚一步步踏下又一次次起来,发出来的声音却是那样的轻。仿佛他现在踏着的并不是面满落叶和枯枝的山地,而是坚硬而平坦的水泥地板。
他的腰微微弯曲,只是这一个肉眼几乎无法辨别的细小变化,就使他全身拥有了一种不可预测的爆发力。而他那一直微微下垂手指轻勾起的左手,随着他走路的动作,轻轻以三十五度角摇动,刺客观察了他足足一分钟,却惊骇地发现,这个男人的左手无论怎么摆动,竟然从来没有离开他的左腿上的枪套超过十五公分。一旦遭遇攻击,他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拔出枪套里的自卫手枪。
他把一支AK47自动步枪洒然扛在肩膀上,看起来说不出的轻松与自在,但是刺客却明白,这个男人肩膀只要向上一耸,就可以将肩膀上的步枪弹起。配合上他右手的动作,绝对会让任何一个以为有机可乘的人,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他是一个绝对可怕的敌人!
更让刺客心里猛然腾起一股雄雄烈火的是这个男人身上那种几乎已经凝成实质的凌厉杀气!他是头虽然疲惫,但是仍然保持着绝对警觉与可怕战斗力的猛虎!
刺客小心地控制自己的呼吸,尽量让自己的呼吸变得悠长而轻缓,他甚至轻轻眯起了自己的双眼,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杀意,一只从死人堆里爬出的猛虎,他必然已经拥有了远超常人的敏锐触觉甚至是第六感觉,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让他心里产生莫明的警觉。
再警觉的人也有松懈的时候,再可怕的猛虎,也有暴露出弱点的机会。
这个机会就在于那个小小的水潭。
战侠歌仔细观察着地上的脚印,但是比他更精通丛林作战的刺客,已经将自己的脚印全部消除了。看到那个小小的水潭,战侠歌并没有急着跑过去,他将肩膀上的AK自动步枪擎起来,他以这个小水潭为核心,缓缓地在周围的丛林中转了一个圆圈,在几个可能被人突袭的位置上,战侠歌都拉了一条细细的用树皮纤维做成的绳索,在绳索隐匿的位置上,有两个子弹壳。直到做好这样的布置,战侠歌才走到水潭旁,再次确定没有人后,战侠歌放下手中的自动步枪,他拔出身上的虎牙格斗军刀,扭开虎牙格斗军刀刀柄,从里面取出一张可能拥有检测功能的试纸纸条,把它浸进水潭里,看看纸条的颜色,确定这个水潭里的水没有毒素后,战侠歌随手拔下身边一株植物上细长的叶子,卷成一个圆锉形的容器,从水潭里舀出一勺潭水,送进自己的嘴里。
在这个时候,刺客仍然没有出手,他认为时机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