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八辑)-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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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自愿参加这次任务。这也许是太阳系内唯一一份将有自杀倾向当作优点的工作。与其在醉酒的恍惚中开枪打死自己,他不如去当个英雄,为人类的进步尽一份力。为威斯丁欢呼吧,他是位勇敢的探险家。必须有人去做这件事,因为倘若它是可行的,那么人类就能得到切实的好处。就算当前无法得到好处,研究人员也应该能从每一次失败中学到点什么——尽管有讨厌的谣言说他们已经放弃希望,只是在盲目地做些改变。
不过对一个厌世的飞行员来说,n+1次的失败算得上是可以接受的退场方式。抛开他乐于接收这种结局的事实不谈,此类死法和战士倒在手榴弹下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出意外的话,威斯丁应该在他摁下按钮那一刹那死去。其他人也都是这么想的,所以他们任由他按自己的节奏行事。他花多少时间来照清单做飞行前的检查都没有关系,因为起飞窗口完全是“随时待命”。关键在于不要死得太愚蠢,忘了查看几块关键的仪表。烧焦的飞行员不值钱,飞船却不一样。
现在,他真正的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交给了死神。它可以等,让飞船用它神秘的方式杀死他,就像它杀死以前的飞行员一样——至少,大家都认为他们已经死了。从技术角度来说,他们只是失踪了。第一次飞行时,整艘飞船都消失了,那是人类的首次超光速飞行,目标是土星附近……它再也没有从超空间返回。
第一艘飞船被命名为“奋进号”。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随后发射的飞船上。于是,太空管理局将下一艘飞船上的人类飞行员换成了超立方体计算机,妥善的携带一笼老鼠前往土星附近,然后又把他们带回来。他们都活着,身体健康,对这次划时代的旅行毫无察觉。火蜥蜴、金鱼、长尾鹦鹉——统统是状态良好,但猫狗的情况不太稳定,而人类总是踪迹全无。当他们在行动中掌握实际控制权时,昂贵的飞船往往随他们而去:“企业号”、“猎兔犬号”、“圣母玛利亚号”、“胜利号”、 “麦哲伦号”。
现在的飞船已经不再正式命名了,但工程师们都叫它“7号”,也就是“玛丽·塞勒斯特7号”
[ 注 ]名字很贴切,因为这艘飞船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有一种飘荡的幽灵船气质。又一次,他们在船上安排了两个人,想看看这样做是否能解决飞行员失踪的问题,但还是没用。
[ 注:历史上著名的“幽灵船”,1872年被发现一起在葡萄牙和亚速尔群岛之间的海域,尽管船只好发无损,但船员却不见踪影。 ]
之所以这不是“玛丽·塞勒斯特27号”,只是因为太空管理局对飞船丢失现象已经厌倦了。现在,飞行员并不比乘客更了不起。除了按照操作清单走走过场,飞行员唯一的工作就是:摁下按钮。在那以后,一切都是自动完成的。如果事情的发展和过去一样,飞船会重新出现……少了威斯丁。飞船还安装有自动返回程序,可以从远距离触发。由于使用了量子驱动器,飞船的最近飞行目的地可能是土星,但想要从那儿把飞船拖回地球,路程实在太远了。
到目前为止,这个试验计划让人喜忧参半。可喜的是:超光速旅行时可以实现的;可忧的是:这种旅行只对蜜蜂和老鼠有用。这可不能算是太空探险的黄金时代。
从理论上来说,威斯丁可以在最后时刻来临前的任何时间退出,但他能够得到这份工作的一个原因是,心理学家说他不会这么做。经过前面六次失踪事件后,只有想出名和想自杀的人才会被选为飞行员,而且在镜头面前,还没有人临阵退缩过。威斯丁唯一担心的是,飞行过程中会有痛苦,但他认为就算有,持续时间也很短。在他之前那名飞行员也担心过同样的问题,于是把一只装有麻醉剂的哮喘呼吸器偷偷带上了飞船。在他摁下按钮前几秒钟,大剂量的镇咳药被送进大脑。奇怪的是,他是唯一一个飞行结束后依然存在的飞行员,但这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他只是摁下了按钮,接着便陷入了昏迷。挡自动返回程序将他带回地球时,他早已死去了。
威斯丁不知道工程师们对那件事是怎么看的,但他了解任务控制中心的想法:在登船前,他接受了一次体腔检查,其严格程度可以与戒备最森严的监狱相媲美。老天,那套仪器也许就是从那儿借来的。不过事情很奇怪,超空间将垂死的飞行员和金鱼一视同仁,这肯定说明了什么。
时间“滴答滴答”地流逝,所有系统都启动了,飞船做好了起飞准备——如果“起飞”指的是眨眼间就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月球轨道以外的话。
该是发表风趣幽默或是装腔作势的讲话的时候了,“人类的一大步”[注],诸如此类。不过他已经是第n+1个飞行员了,除了听惯豪言壮语的任务控制中心之外,没人听他的演讲。
[ 注:1969年“阿波罗11号”登月时,航天员阿姆斯特朗说了一句名垂青史的话:“这是我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
在这种情况下,威斯丁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他已经将自己真实的心理没完没了地对心理学家说了许多遍,而媒体只关心他的名字该怎么拼。现在时候到了,说什么好像都显得十分愚蠢。
“再见。”他说,然后摁下了按钮。
有那么一瞬,什么都没有发生。接着,超空间驱动器在一个看不见的维度里旋转起来。
又一瞬,一切又静止了。然后,星光都熄灭了。
时间在扭曲、破碎、闪烁,好像无数的烟花。
飞船上的一切都在分裂,突然间,好像出现了无数个威斯丁。
“太奇妙了。”他试图向对方说。
接着时间重新变换,他们汇成了一个“元意识”,而其中的大部分片段根本没听说过“玛丽·塞勒斯特号”。
“别像个胆小鬼似的。这儿很安全。”
威斯丁六岁了,他坐在码头上,懒洋洋的向水里扔着石子,看着涟漪一圈圈交错着散开。天气很热,奥萨克湖好像和威斯丁一样懒洋洋的:湖面如同一面黑色的镜子,映出周围的一切,却又什么都看不见,不透明的湖水和他妈妈喝的咖啡颜色差不多。
“来吧。”他的堂兄奥尔森又喊了一声。他正站在码头边沿,屈膝打算跳下去。“别装的你好像不会游泳一样。”
威斯丁向水里扔了块石头,看着它消失了。
“我不想。”他说。这并不全是实话。密苏里的阳光几乎是从头顶上直射下来,即使湖水再不诱人,也能缓解一下暑气。远处一辆摩托艇轰鸣着把划水者拖向未知的目的地。在托皮卡[注]公共游泳池,威斯丁游的像鱼一样,但在这儿,谁知道水里藏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 注:托皮卡:美国堪萨斯州首府 ]
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他开始研究水里的波纹。如果湖面足够宽的话,波纹会一直散开去,沿途改变湖面上的一切——哪怕除了波纹自己,谁也不会注意到。有时候,威斯丁觉得自己就像一道没人注意的涟漪。这会儿,他的妈妈大概正用中文冲着卫星电话喋喋不休,而他的爸爸正在去某个地方的路上,那地方威斯丁从来也没听说过。爸爸答应会在周末赶回来,但每个人都知道他是赶不回来的。他们管这个叫“全家团圆”,但真正和威斯丁在一起的是他的姑妈、叔叔和堂兄弟们,而且现在他唯一真正喜欢的人还认为他是个胆小鬼。
威斯丁看着奥尔森跃入湖中。他的堂兄跳得又高又远,像枚炮弹一样砸进水里,溅起的水花搅乱了湖面,动静比威斯丁扔下的任何一块石头都要大。他没入水中,又钻出来,咯咯笑着:“太简单了!下来吧!”
威斯丁摇了摇头。当他下定决心时是很固执的。
“哦,傻瓜。”奥尔森说,“是因为昨晚比利叔叔说的那些愚蠢的故事,对不对?”奥尔森像大人一样摇了摇头,“告诉你,他喝醉了,就算他没喝醉时也是个傻子。根本没有湖鲨这种东西。而且,”他带着三年级学生的优越感继续说到,“啮龟不会有那么大。”他奸笑着,“他们也许会咬你的小屁股,但肯定不会把你拖到水下去。”
他从码头那边以费力的仰泳姿式游过来,“来吧!”
威斯丁摇了摇头。“我不想。”他重复着,尽管他知道自己的心事已经被奥尔森说中了。镜子般的水面下可能潜伏着什么东西。关键是:你看不见下面究竟有什么。
奥尔森的表情变了。“胆小鬼!”他啐了一口,一针见血地说,“要有一只啮龟爬上码头把你拖下水,那就是你活该。”
威斯丁吓得赶紧从码头边沿退开,而奥尔森则洋洋得意的像海豚一样跃出水面,又一头扎进水里。
不一会儿,他钻出水面。“哦咿——咿!”他喊着,双手拼命的拍打着水面,“有东西在拉我!”接着又没入水中,除了翻滚的水花和破裂的气泡外什么都看不见了。
接着一切都平静下来。
威斯丁转头看了看度假小屋,但他的双腿根本动不了。他想喊,可是不会有人来的。距离太远了;如果他妈妈还在打电话,就根本不会听到。他又看了看水面,希望奥尔森能重新出现,但湖面一片寂静,连鲨鱼带着他的战利品游向深水处时应该出现的波纹也看不见。
威斯丁没有意识到,但这确是个关乎他一生发展的时刻。不同的决定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其影响会一直持续下去,过程中会有很多分支,但总体上有两条主线。
威斯丁留在码头上,蜷缩着远远离开危险的水面,摇晃着身体不停地哭泣。
威斯丁36.07.12:1314跳入水中去救他的堂兄,虽然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找,或者找到了该怎么做。
水花裹住了他,把他带向深处,他随时都会被湖水吞没。
四周一片漆黑。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眼睛是闭着的。他睁开眼,现在亮一点了,但周围的一切都带着些微的褐色。他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只好盲目的挥动手臂想摸到点什么——随便什么感觉像是奥尔森的东西。但奥尔森不再那儿。对空气的渴求迫使他返回水面。他冒出头喘息着,踩着水,狂乱的摸了一把眼睛上的水珠,深吸一口气,打算再潜下去。
“嗨,胆小鬼!”一个声音从他身后传来。他转过身,发现奥尔森正在码头下面抱住一根柱子仰面漂浮着。“我的表演很出色,对吧?”
威斯丁终于松了口气。他尽一个六岁孩子的所能喊叫着,把水泼向堂兄嬉笑的脸。然后一切问题都化解了。这个星期剩下的时间里,码头下面成了他们躲避阳光的最好去处。
十六岁时威斯丁已经成了书呆子中的书呆子。如果他愿意,很可能得到代表全体毕业生致辞的荣誉。但就在前一年,他巧妙地在生物课上得了C,从而不必再把这项荣誉添加到自己的社交不利因素清单中。当代表这种事对申请大学可能大有好处,但在社交生活中却是致命的。
他最深恶痛绝的是体育课,偏偏堪萨斯州教育委员会以无上的睿智决定,所有中学生都必须向自己的赘肉宣战。威斯丁瘦得皮包骨头,得心脏病的几率实在不大,但他还是得出去锻炼锻炼或者上上体育课。
在他的学校里,橄榄球称得上是运动之王。新生体育课上,他很快发现,如果你不能和那些大块头短兵相接的较量,你就根本没法在学校里立足;如果你压根儿不想这么做,那你就成了最烂的窝囊废。
有一件事情他很拿手,那就是跑步。这可能和他六岁时就是一个游泳好手一样来自于天赋,虽然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下过水。
他一直利用他的跑步天赋逃避体育课,后来教练告诉他,他有潜力成为州级运动员。只有一个问题:训练会侵占他的学习时间。威斯丁的所有家人都看不起搞运动的。他的祖父是绿色化学的开拓者。他的父亲现在有一半时间在月球,为隧道住宅设计纳米薄膜。他的妈妈大概是这个家里最接近于体育迷的成员了,几年前,她曾为一家滑雪板生产厂家设计过一款专供朱诺[注]奥运会使用的智能蜡。
[ 注:朱诺:美国阿拉斯加州首府 ]
成为州级运动员的话,将来可以申请很多大学的径赛奖学金;而如果在剩下的三四年取得好成绩,他就可以进入加州理工大学或者麻省理工学院取得化学学位。他的父母认为根本就不用选——任何神志清醒的人都想成为学者。如果他还是喜欢跑步,他的母亲补充道,他可以找一家运动鞋公司工作,那里有很多与纳米技术有关的工作机会。流汗是莽汉干的事。“难道你真的想和那些橄榄球运动员一样?”她问道。
威斯丁离开了田径队。化学不是他喜欢的学科——历史或者音乐好像更有趣些——但他开始埋头苦读,再也没有在非自然科学课程上浪费时间。他也没有看下一届奥运会。没有理由为了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去自寻烦恼。
威斯丁46.11.19:0241却说“见鬼去吧”。他能列举出一串田径明星的名字,他们都没得过博士学位或者进过医学院。那运动员奖学金就那么不好吗?它不能说明你就不聪明。怀有这个想法,他故意又在化学高级班上得了个C,而在历史课上得了个A+。
威斯丁’既没有进麻省理工学院,也没有进加州理工大学。就在他要申请大学时,诺贝尔化学奖被授予了堪萨斯大学的一位教授,那里学费比较低,而且离家很近。
最初,老师中有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并没有让一切有什么不同,甚至连他一二年级的专业课也主要是观看讲座录像和接受人工智能指导。要等它成为高年级学生(而且是其中很出色的一个)后,才可能有机会见到那位大教授,并给他留下深刻印象,让她愿意为他写封推荐信。
也许是那些讲座和指导课对他产生了影响,让他觉得当一个化学系学生却不真正喜欢化学也没什么不对。相反,那些有真人讨论环节的课程——比如英语文学和社会科学的公共课——明显更有趣。
威斯丁49。10.23:0937却做了另一个决定。他首先把专业改成了文学,然后是人类学,最终,只是因为时间安排方便的原因,他选了地质学的一门课。他立刻被吸引住了。地质学家们需要徒步旅行,这虽然赶不上跑步,但也算勉强凑合了。
威斯丁’正盯着一个一头乌发、满身汗水的俏丽身影。尽管不太合适,他还是不禁联想到那句古老的谚语:马儿汗如雨下,男人汗流浃背,女人香汗微微。
这一位的确香汗微微、光彩照人。
她简直是个完美的尤物。他以前见过她在室内跑道上锻炼。他自己也每天在那里跑步,希望运动能帮助他找到些灵感来完成那篇关于纳米合成的博士论文。她整个冬天都在那儿锻炼,而从一开始,他就被她迷住了。
她一个人跑步,看上去和他年龄相仿,这就意味着她不是职业运动员,那么她一定是某个大学生田径队的,或者是个铁人三项运动员。作为径赛选手来说,她的体格太大:不是胖,是很结实。她喜欢穿短背心,露出结实的腹肌。肩膀和腿部的肌肉块也很明显,但曲线依然优美。他曾经为她测过一次速度,重复跑200米,34秒,一遍,一遍又一遍。这是校级明星的速度,但还不是奥运选手的水平。以前他可以跑到31秒,但现在不行了。现在,他只能算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