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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情杀(翼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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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每天几点来,有规律吗?”
    “有,晚饭之后,总是八九点钟来。”
    每天索姗定时定点准来这儿,知情的歹人预先潜伏在路边,岂不是一蹲一个准儿?
    情况已经说完,我俩把方春英带到陈尸现场,请她辨认死者。
    方春英很是怕,哆嗦着俯下身,将信将疑地查看一阵,终于相信了眼前的事实。
    我又想起了她家门灯的事,打算借机查查。
    “请你照顾一下。”
    我把方春英托付给熊菲,转身回到方春英家去查看门灯。
    门灯的开关在院门里满道的墙壁上,红色标志已经按下,是处于开启状态。
    灯应该是亮着的,没亮,难道是灯泡坏了?我顺手拎起一个方凳,跑到门外,蹬上去,查看灯泡。喔,是灯口松了。我沿着顺时针方向拧了两圈,灯泡立时亮起来。
    9点多的时候门灯还是亮着的,肯定是后来有人把灯泡拧灭了。是谁?只能是行凶的歹徒“,黑暗中作案,当然要方便得多。
    10
    我去尸检室,询问尸检情况。
    龙翎要我看尸表征象,她一边指指点点,一边叨念着:“颜面发绀,头部淤血,眼睑和眼球结合膜有点状出血,鼻腔、鼓膜也有出血点。”
    是窒息而死?
    龙翎要我看死者的颈项。
    “颈部有上下相连的四个扼痕,项部有上下相连的两个扼痕,都已经呈羊皮样变化。”
    颈部的是食指、中指指痕,项部是拇指指痕。拇指在后面,中指、食指在前面,表明凶手是从背后掐死索姗的,从后面发起突然袭击,正是拦路行凶的惯用方式。
    我拿起个放大镜,细查颈项上的扼痕。扼痕边缘附近还有新月形的表皮剥脱现象,这是指甲痕。我并没在意,扼死当然要留下指甲痕迹。
    “再看看这,”龙翎把扼痕和指甲痕的放大照递给我,“要我说,这很有价值,研究研究?”
    我正要注目观察,王川跑进来找我,送来几张痕迹的放大照片:“灯泡上有手指痕迹,是左手的。”
    “拧灯泡的人是左撇子?”再看照片,我迷惑不解,“指纹呢?”
    “没有,只有丝织物痕迹,纹路细腻得很。”
    “手套?”
    龙翎插着话:“作案得戴着手套,这是常识,谁不懂?”
    扼杀死者的时候没戴手套,拧灯泡的时候戴上了,这是怎么回事?
    感谢法医和痕迹专家给我提供了这两项重大发现。按着他们的启示,一经琢磨,便令我生出一种云破日出之感。事情总是这样,未被认识时,往往难于感觉到,一旦有了认识,就会变得敏感起来。最初勘查现场时的情景又重现出来,以往获得的种种表象,就像蒙在我眼前的一层层纱幕,连连被揭开,终于露出了清晰可见的实景。
    11
    到美莎公司去清查索姗所掌管的物品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我和熊菲赶到百灵饭店美莎公司的办公室,事发之后那里就设上了警戒线。
    抽屉、柜子、箱子被我俩翻了个够,所见都是公司的往来信件、交易单据、合同档案之类的业务材料。
    最后,我俩把清查重点转向索姗的私人物品。
    在西套间她的卧室里,一个锁在衣柜中的密码箱引起了我俩的注意,箱子加了密码,还要锁在柜子里,不能不查。
    破解密码是专门的技术,我特意向痕迹专家王川讨教过,此时算是派上了用场。
    我把箱子打开,逐一查看着里面的物件。
    熊菲抽出个密封的牛皮纸信封,双手手指使劲儿摩挲着,两眼微闭,嘴唇蠕动,那模样和正在下神的巫婆差不多。
    “质地比较硬,不大像是信件,”她嘟囔着,“边缘清楚,是个长方形,估计是张5 寸的照片。”
    她睁开眼,撕开信封,从里面又抽出来一个密封着的信封,再撕开看,果然是张彩照。
    “一张照片,用双层信封包裹着,肯定是属于绝密件,等等,让我猜猜,”熊菲把照片按在桌面上,双手捂着,又闭上了两眼,猜测着,“女孩儿能有什么秘密?
    八成是索姗与情人幽会、寻欢的镜头,那情景一定十分刺激……”
    乘她不备,我猛地把照片抢到手里,翻过来一看,满不是那么回事。照片所摄是一个身着摩托服、戴着头盔的人,手执一把铁器正在击打戈里奥,旁边还有一个女的,是方春英。
    “正是案发那天,”熊菲凑过来,指着右下角打印着的日期,“是康庄草原的凶杀情景?怎么不像?”
    “越不像,越值得研究,”我冲她做着鬼脸,“不是吗?”
    “不,不,恐怕不是这么回事,”熊菲仍怀疑这照片的真实性,“你说是谁照的?索姗不在现场,方春英又不可能……”
    “现场上还另有人在?”我忽然想起一个细节,“对呀,方春英说过,歹徒出现的时候,她正在设置自拍程序,肯定是自拍装置起了作用,摄下了行凶的场面。”
    我俩仔细琢磨起这张照片来。
    摩托服、大头盔,把袭击者的面目掩盖得严严实实,个人特征一无所见。
    “唉,”熊菲无奈地叹着气,“真遗憾,只见衣服不见人,和没这照片一样。”
    我的思维终于活脱起来:“那咱就从衣服上找痕迹呗。”
    “这摩托服,款式倒是挺奇特,八成是进口的,可这又能说明什么?谁不能穿?”
    “看这,”我指着摩托服后背上的黑鹰头像,“这恐怕不是随意印上去的吧?”
    “下面有半圈字,是英文,”熊菲把照片举到光线明亮的窗口,一字一字地念着,“是'大鹏摩托运动俱乐部'。”
    “凶手是俱乐部成员?”我联想着,“听说,摩托车俱乐部大都有自己的服装和徽记。”
    “要是借了别人的衣服穿呢?”熊菲又产生个疑虑,“那这照片可就毫无价值喽。”
    “索姗干嘛要这样谨慎地保存它?肯定有非凡的价值。”
    “对,查黑鹰!”
    12
    方春英来电话催问,能不能安葬索姗。
    “当然可以。”我道着歉意,“真对不起,我们耽搁了太多的时间。”
    一听我答应安葬索姗,队友们纷纷提出质询。
    “这就算结案啦?”大总管白玉小姐首先发难,“凶手,你抓到了吗?”
    “年轻人,”大我几岁的盛昊用着教诲的口气,“毛毛草草可不是好作风。”
    庞龙埋怨着:“查发达是重要的涉嫌人,任他逃之夭夭,也不赶快抓来问问?”
    我和熊菲的侦查工作已告完毕,其实,即使大家不质问,我们也会说的。
    我和熊菲从索姗的被杀说起。
    “灯泡上没检出指纹,只有丝织物的纤维痕迹,而且纹路极其细密,估计是副女士的手套……”
    “你认为拦截索姗的是位女士?”盛昊揣测着我的意思,反驳着,“截女士手套就是女的?”
    我无法否认他,只能列举另一个证据:“在死者脖颈上,除了指痕之外还有甲痕,两种痕迹之间的距离近1 厘米长,可以断定凶手留着1 厘米长的指甲。”
    “拦路抢劫的歹徒大都是粗莽之人,肯定不经常剪指甲,”庞龙提着异议,转过头,故意去问熊菲,“你说是吧,小姐?”
    熊菲没理他,又说起另一端:“王川发现,灯泡上的痕迹都是左手的,拧灯泡的人肯定是个左撇子。”
    我介绍着法医的尸检结果:“死者脖子上的扼痕是双手的,左手比右手深,明显得很,可见凶手也是左撇子。”
    “凶手的形象出来啦?照你们二位分析,应该是个留长指甲的左撇子女人?”
    白玉急于知道结论,“你们说是谁?”
    “只要接触过方春英的都能看得见,她的指甲足有1 厘米长。”熊菲答复着她,“我和罗平去她家的时候看得清清楚楚,她干什么都是用左手。”
    “方春英家的门灯安装在距地面2 米50的高处,要拧松它,怎么也得有2 米以上的身材,谁能长得这么高?”我列举着另一个疑点,“我去查看门灯,是踩着方春英家的方凳上去的,就是说,凶手只有借助可以登高的器具才能把灯泡拧松。我特别查看了周围环境,没有一件可以踩踏的东西,能将灯泡拧松的,恐怕只能是方春英。”
    盛昊又提出置疑:“你认为是方春英在自家的门口附近拦截了索姗?不可能,杀人总得找隐蔽的地方,她要是想杀索姗,在屋里有多方便?
    “伪装成拦路抢劫,当然得在外面。”尹大麓接受了我们的分析,和他争辩着。
    “休战,休战,”庞龙抬起两手,做出个暂停的手势,“听罗平的。”
    话得一句一句地说;我没直接对尹大麓和盛昊的争论表态,又提起另一个相关事实:“我和熊菲去向方春英通报噩耗,我告诉她'索姗遭到了袭击',并没说出具体地点。她反应极快,问'怎么,又发生了上次那样的事?'这不就露了马脚吗?
    她怎么会知道案发地点和案发情况?”
    白玉问:“方春英干嘛要杀死索姗?”
    庞龙说:“索姗和戈里奥有私情,她能容忍吗?”
    “你糊涂啦?”白玉嗤之以鼻,“戈里奥都没了,她还嫉妒什么?”
    盛昊说:“索姗与查发达合谋杀了她丈夫,她能不报仇吗?”
    “索姗与查发达合谋行凶,这是方春英制造的假象,可造得并不严密,”我分析着,“她说,歹徒临离开现场时特别警告她说'不许找索姗的麻烦',这就能表明作案人是索贝的同伙?如果真是一伙的,他能这样说吗?岂不是自我暴露啦?”
    “对,用这种方式栽赃,实在不高明。”盛昊说。
    熊菲说:“方春英向我们提供了歹徒的服装、外貌,可那都是按照查发达的模样装束说的,这不也是栽赃吗?”
    “你们怎么知道歹徒不是那副装束?”盛昊问。
    “我们在索姗的住处搜出一张案发时拍下的照片,”我把照片展示给大家,“方春英说那个歹徒是'中等个儿,身材挺壮实',请看照片上的这个人是这副模样吗?”
    “摩托车和摩托服的颜色也不对嘛。”熊菲补充说。
    “唉,二位,你还是没说清楚,”白玉追问我,“既然索姗不是同伙,方春英干嘛要杀她?”
    我双肩一耸,双手一摊,做出无可奈何的样子:“这只能问她自己喽。”
    13
    其实,我并非毫无见解,只是推理尚不成熟,特别是关于背景之谜,还真得等着方春英来破释呢。
    那张现场照片大有文章。为弄清照片上人物的身份,我翻查了我国摩托车运动的资料,没找到以“大鹏”命名的俱乐部。我举起放大镜再查那张照片,在那人的头盔上发现一串日文字样,我推想到那件摩托服会不会也是日本的?日本的摩托车运动要比我们正规得多,不少都有严密的组织和规章。我忙查找日本的体育运动资料,果然找到大阪有个“大鹏摩托车俱乐部”,用的就是这个黑鹰徽记。再查,它的成员名单上有个“中町一郎”。
    “是那个日本商人?他不是回大阪了吗?”我向熊菲通报了这个重要发现,开始她不相信,一转念,又认可了我的发现,“对,说走就一定走?虚晃一招,制造烟幕,造成个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这不新鲜。”
    证据在握,不可耽搁,下午我们便对方春英进行了讯问。
    我问:“提供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恐怕不会不懂。”
    “是的,我懂,”方春英镇静得很,“我没骗你们,句句都是实话。”
    熊菲举出照片:“这个袭击戈里奥先生的歹徒穿的是桔黄色摩托服,骑的是猩红色摩托车,可你对我们是怎么说的?”
    “我当时没看清。”她在狡辩。
    讯问,从来都是斗智、舌战,既费脑汁又费唾液。我一向喜欢速战速决,特别是在所掌握的证据能足以摧垮论敌的时候。
    我厉声问道:“这个穿摩托服的到底是谁?”
    “我说过,不认识。”
    “他是日本大阪大鹏摩托运动俱乐部的成员,”我举起了成员名单的复印件,“这上面有他的名字。”
    “他叫中町一郎!”熊菲一语道破。
    方春英开始颤抖,不能不退却:“是的,他恨戈里奥,因为买卖没谈成……”
    “中国有句俗话:“买卖不成,仁义在',哪有谈不成买卖就杀人的道理?“
    我质问她,”商家最讲究权衡得失利益,中町先生这样做岂不是大大地得不偿失啦?“
    熊菲指着照片:“这照片上面还有你呢,你在干什么,能说明一下?”
    “我在阻止他。”
    “你的手是在拉戈里奥,”熊菲拿出一张特写的放大照,“阻止歹徒应该是这样的吗?你分明是在帮歹徒的忙!”
    我解释着她杀害索姗的动机:“索姗与这件事本来是无关的,只是因为她手里有这张照片,所以你必须杀掉她,是吧?”
    方春英终于软了下来。
    “到康庄的草原去玩,是我的主意,打算在那儿除掉戈里奥,那儿地广人稀,不容易被发现。正当我设计行动方案的时侯,查发达来找我,说他也要去,这不正是个可利用的好条件吗?于是,我就痛快地答应了他。
    “为了把中町一郎排除在外,我假称他当晚回了大阪,其实他并没有走。第二天,他暗中尾随我们去了康庄草原。为了把罪名栽在查发达身上,我向你们扯了谎,按照查发达的模样描绘了凶手。我想,凶手是什么模样,全部凭着我一说,反正也没有其他目击者。我疏忽了,忘记相机的自拍装置已经启动,就让索姗拿去冲洗了,没想到把凶杀场面拍了下来。
    “索姗拿着照片来找我,她很单纯,没敲没诈,只提出两个条件,一是要继续在美莎公司工作,二是要我帮她到巴黎的公司本部去任职。我立即满口答应下来,还当着面给她开据了一张1 千美元的支票,以此表示真诚。她很满足,也没讨价还价,就把胶卷和照片全都给了我……”
    熊菲说:“可你还是把她杀了!”
    “没……”她还想抵赖,“杀她……”
    我问她:“照片到了手,你就放心啦?”
    接着,我列述了现场所见的疑点,进行了痛快淋漓的揭露。
    方春英终于彻底崩溃。
    “是的,索姗成了我的心腹之患,有她在,我就永远无法摆脱精神的重压,我下定决心,得根除后患,灭掉她。不久前索姗被劫的案件启发了我,我想,照着那个样子再制造一起不就成啦?那天,她来找我,乘她不备,我掐住了她的脖子。我怕被人看见,先拧灭了门灯,把她抱出家门,抛到草地上。”
    “为什么要连杀两个人?”我断定她还在隐藏着更深的秘密,“还要与中町一郎联手,绝不会是出于生意上的需要吧?”
    “你们也知道,我的婚后生活远远谈不上美满幸福,戈里奥的心里只有钞票,钱就是他的一切,志趣、温情之类人的本性,他丝毫没有。他也要女人,那只是出于一种动物性的需求。我早就腻烦了,总想摆脱他。这次和日本容发堂合并搞跨国公司是个绝好的机会,我暗中和中町先生商定,打算先搞合并,日后再慢慢把戈里奥挤出去。没想到,戈里桑坚决不愿意合并,机不可失,我必须得搬掉这块绊脚石,反正我是他财产的第一继承人,而且还有他百万法郎的保险金呢……”
    “中町先生与你是商战中的敌手,顶多算是萍水之交,他有那样可信吗?凭着这点儿交情就能订生死盟誓?”
    方春英使劲捶着憋闷的胸口,一口一口地咽着唾沫,好半天才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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