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穿越与反穿越 >

第36章

穿越与反穿越-第36章

小说: 穿越与反穿越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洛城呆立在大雨中,看着那个男人把疲惫的敏敏抱走,一直以来以为敏敏这样的女子是不需要别人怜惜的,现在才知道,她也是需要的,只不过够资格怜惜她的那个人,不是自己。够资格让她信赖,让她疲惫时依靠的那个人,不是自己。
  
  浑浑噩噩的回到西台城,洛城不知道此时该做些什么。只是茫然的倒在榻上,懒得去管未央门的事,懒得去管与四皇子结盟的事,懒得去管任何事……为了一个女人就这样一蹶不振,自己果然是个做不了大事的浪荡子……曾经对洛神发誓要当上未央门门主,要改变残酷的未央门。然而现在真的做了门主又如何呢?手上的血腥比哪一任门主要少呢?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都是放屁!
  “洛神,我真的不后悔当初杀了你……”洛城躺在榻上喃喃地说。
  “既然你不后悔,就不要也让我后悔。”洛川倚在门旁冷冷道,“刚才门人来报,你把浑天珠拿走了,可是送给敏敏了?”
  洛城颓废的坐起身来,没有看洛川,而是从怀里掏出一首小词来,默默地细细地看了一遍,恍惚中又想起了当年敏敏做这首词时的情景:
  连右与敏敏比诗词,要每首诗词都把对方说的人的名字咏进去,连右说了洛城,敏敏一挥而就。而敏敏说了洛王,连右却被难住了。后来敏敏笑道:“其实要我也写不出来,洛王没有,洛神赋倒是有一篇……”洛川的脸瞬间黯然,起身悄然离去……那时自己就明白了,不,其实自己早就明白了,只是不想承认,三个人之中,自己才是多余的那个。
  而敏敏的那首词,与其说是在写自己与敏敏的感情,倒凑巧更像是在缅怀自己与洛神的牵绊……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
  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
  
  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
  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大哥,我要回釜山陵……”
  “你若现在离开,就不要再回来,也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大哥,其实姐姐临终前一直在叫你的名字……”
  “……我知道。”
  洛城惊讶的发现一向面无表情的大哥在微笑,是那种被深爱着的男人才有的无比自信而略带忧伤的微笑。
  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拥有这样的笑容呢,洛城有点悲哀的想。
  
  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
  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No。49一路向北

  这几天又被绑架又受伤又被严刑拷打又吊悬崖的,想必我是真的累坏了,这一觉直睡到第二天晚饭时分才餍足。
  醒来的时候房间里一个人都没有,天色刚暗下来,小二还没来掌灯,房间里一片怀旧的暗黄昏暗。一个人坐在床上发了会儿呆,忽然觉得四周冷清清的,好生悲凉……死白毛还说喜欢我这么快就把我扔了!腹诽了半天忽然发现,我怎么不想着逃走了?
  窗外两声轻叩,我扭过头去,一个身着青色纱衣的少年轻飘飘的侧跪在窗口,恭恭敬敬的双手奉上一个锦盒,道:“我家洛主子吩咐送给敏敏姑娘的,还请笑纳。”
  洛城给的?还是洛川?昨晚悬崖上的一幕陡然浮现在脑海里,我……好像当时说了挺过分的话……爬下床来光脚走到窗口,我犹豫的伸手接过锦盒,小声问道:“你家主子还好吧?”
  那少年头也不抬,就势做了个揖就消失在窗口,搞得我一阵尴尬。撇撇嘴打开锦盒,红色的丝绒上静静地躺着一黑一黄两颗珠子,黑色的珠子上有隐隐的金丝一般的裂纹,淡金色珠子上的裂纹则是黑色的,有点像是现代的一种发晶,但随着角度的变化鸽蛋大小的珠子上还有光华萦绕,很是美丽。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古时认为天是黑的地是黄的。心念一动,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浑天珠?那另一颗又是怎么回事?
  一侧头瞥见丝绒下还有一封信,信角上清风道骨的一个城字,我忽然觉得一阵胸闷气短。再看信中并无任何道别的内容,只有一首小词,欧阳修的浪淘沙,当年我写给洛城的,想不到他还留着……如今再看那最后一句话,只觉得刺目的悲伤!遥看窗外落日余晖,反射在珠子上形成忧郁而略带残忍的光环……再想到洛城在雨中看着我的墨一般的眼神,一时间心中五味混杂,难过不已。
  
  正站在那里长吁短叹,面前的窗户忽然就灰飞烟灭了!白毛一身黑衣像天神一样站在我面前……为什么大家都放着门不用喜欢走窗户呢?
  “干什么呢?光着脚不冷啊?”白毛一边摘下面具一边发出斥责性的疑问。
  第一次跟他面对面地站直了仔细观察,发现自己竟然只到这厮的胸口!他有一米八五以上吧?北方男人果然比较高大!目光渐渐上移,爬过他流线漂亮的肩颈,嗯,虽然是少数民族,却没有带着一堆叮当作响的奇怪首饰呢,说起来这家伙的扮相一向简洁,可能是本身长得就够华丽了吧?跟过儿一样总穿黑色的衣服,不过皮肤白皙的过儿穿着没有任何花纹的黑衣感觉如同暗夜流光,而他的黑衣上总是隐现着张扬的图腾般的花纹,映衬着蜜色的肌肤,银色的短发,野性十足,气势嚣张!跟他那双搁到现代绝对另类找抽欠揍的金色眸子还真是绝配!
  我正沉浸在艺术美学欣赏中呢,久久得不到回应不算还被我像探照灯一样上下扫描的白毛不耐烦了,两手穿过我的胳膊下把我举起来,抖毛巾一样抖落了几下,塞在怀里在椅子上坐下来,两只温暖的大手包着我冰凉的脚丫,只说了句“今晚动身北上”就疲倦的靠在我的颈窝里开始打瞌睡。
  白毛没问我手里的锦盒是怎么回事,也没告诉我他去干嘛了,可是他靠着我轻轻打着瞌睡的小动作让我感到一种信赖,于是索性也不去追问他身上浓重的血腥气是哪来的了,只微抬手帮他擦掉了耳后不小心溅上的一小块血迹,就老老实实的靠在他怀里开始发呆。
  房间里昏昏暗暗,脚又被他捂得很暖和,受到他的感染,我也瞌睡了起来,只是这次,再也不觉得四周冷清悲凉了。
  
  我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确切位置,只知道肯定不是在西台城了。然而当天晚上,大狐狸的戒严令就到了。连我的画像都贴到了城墙上,不过没有白毛的,不知道是因为见过他的相貌的人都死了还是因为是邻国的王室涉及政治关系。不过话说回来,古代画匠的写实水平,还真是……不敢恭维……当我朝着纸上那扭曲的脸张牙舞爪的扑上去时,白毛强忍着笑把我拉了回来,塞进麻袋里扛着窜出城墙……(白毛,你的运输方式也实在………_…)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初小桃“留于四殿下身旁本是自愿,敏敏莫要再因此受制”的一番话给我吃下了定心丸(番外里会作说明di~),比起乖乖回狐狸身旁结束麻烦,我更沉迷于跟着白毛巧奔妙逃的这场猎人游戏里。如果说四皇子是精明的猎人,那白毛一定称得上顶级的猎物,因为他本来就是天生的野外猎人,熟悉猎手的一切伎俩!
  顺风而息,逆风而行,月润而风,础润而雨,声东击西,金蝉脱壳……改革开放的二十年!春风化雨的二十年!改头换面的二十年!脱胎换骨的二十年!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那儿画了一个圈~~~呸,扯远了……总之,经过这么多天的追捕与反追捕游戏,我从当初被白毛塞进麻袋里带走,到如今采花大盗般的爬树上房技术(这是什么比喻…_…);从当初见到官差就两腿发软,到如今神挡杀神佛挡灭佛活物全死死物全活;从当初露宿野外就揪草根拔蘑菇,到如今顿顿有肉打哪儿指哪儿……在白毛的身体力行的调教下我终于变得越来越无耻越来越不是东西…啊,我的意思是越来越有游击战的丰富经验和野外生存的实际可操作性,总之越来越有技术含量了……
  现在我渐渐明白,当初白毛能跟踪我那么久上天山入龙谭的,并不完全是武功高不高的问题,而是因为跟踪它本来就是一项与经验值成正比的技术活儿啊!对于这些新鲜的知识我自然是如饥似渴,而白毛自己则是沉浸在这项“敏敏养成游戏”中不能自拔……
  说到白毛,这厮虽然厉害,臭毛病也不少!不知道他是不会易容换装还是不屑,雷打不动的维持着他显眼的异域造型不动摇,害得我们只好昼伏夜出,时间一长我觉得我都快成一夜行性动物了,至于白毛则更是经常两眼泛绿光(那是有其他原因的)。
  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扔到森林里,所以我和白毛是哪里鱼龙混杂就往哪里钻。客栈容易受到盘查,所以我们倒是住在妓院的次数更多一些。以我们的情况,即使是住在妓院里也自然是不能叫陪的,但逛窑子就为了找张床睡觉也实在是很引人怀疑。所以每到这时,万恶的白毛就会抖出一套套花枝招展一看就是处心积虑精挑细选准备了很久的行头,把我从头到脚武装到牙齿然后大摇大摆地搂着我进妓院名正言顺的包个别院住下来,这种行为搁到现代就两个字,俗称——开房。每到这种时候,白毛就会盯着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我眼睛绿一会儿……所以我早就说了,昼伏夜出对身体不好嘛!(作者:不是的……T…T)
  其实我也因为共乘一骑和共睡一床的事进行过小规模起义,可惜前者被白毛以“没有马追得上夜刀的脚程”为由否决提案,后者则干脆被他暴力镇压了……
  
  从出发那天他满身血腥气得回来开始,白毛每天睡前都要问我两个问题。
  前一个是: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通常在我茫然地摇头后舒一口气。就算是这样每经过大城镇的时候,白毛还是会抓来一个大夫状的人给我诊脉以确定无恙……这算是唱的哪一出?婚前健康检查?
  而后一个就是:睡觉前要不要做点运动?然后两眼泛绿光。通常我都会免费教他一段减肥瑜伽或者燃脂健身操,结果这厮非但不领情还总是无精打采的学着学着就一脸郁闷的说累了就把我按床上睡觉了。体力不济就实话实说,还充什么好汉玩睡前运动啊?(作者:真的不是那样的……T…T)
  
  走了十多天以后就渐渐离开了大狐狸的势力范围,大狐狸的触角所不能及之处,白毛和我都轻松了很多。从前每天精神高度紧张的东躲西藏,如今逐渐被游山玩水所代替。前一阵子白毛还想出教我点穴法来打发时间的法子,想到青莲和锦梓这两个血淋淋活生生的例子(青莲和锦梓:我们是两情相悦好不好?),都被我义正词严的拒绝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太过闲极无聊,还是突然恢复了健康的作息时间白毛不适应,这厮眼睛泛绿光的时候越来越多,终于,在我们露宿山中的时候引来了一群同类——两眼泛绿的狼。
  
  To be continued …
No。50勺子

  
  不知是不是因为太过闲极无聊,还是突然恢复了健康的作息时间白毛不适应,这厮眼睛泛绿光的时候越来越多,终于,在我们露宿山中的时候引来了一群同类——两眼泛绿的狼。
  *********************************************************************
  
  白毛有两个宠物:
  一是他的法拉利——性能良好超炫造型大功率飚起来不要命的四蹄踏雪宝马良驹——夜刀;
  二是他的摩托罗拉——信号稳定收费合理造型新颖优美速度与准头具佳的传信鹰——夜叉。
  这两个玩意儿搁到自己的族类里就是称王称霸的狠角色,如今被白毛收服了也是从一而终傲气凛然,只对白毛一人俯首称臣亲昵讨好。至于对我,宝马夜刀采取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能当看不见就当看不见,不能看不见时创造条件也要装看不见!权当我是空气。如此一来倒也井水不犯河水。而那头威风凛凛羽毛漂亮的雄鹰夜叉可没这么好对付了,这厮基本上以欺负我为乐。北上的一路上,白毛多次用夜叉跟族人传递消息,还有一次我们出城也多亏了夜叉声东击西的协助。其实我心里对这只大鸟的性能和造型还是很喜爱的——如果它不是总张开一双铁爪落在我怕痒怕疼的肩膀上的话;如果它不是总捉来一些死耗子来“孝敬”我的话;如果它不是总在我洗澡的时候把衣服叼走的话;如果……
  可是白毛说:“没想到你还挺招动物喜欢的。”
  “你从哪里看出来的?!”愤恨的揉着被某只摩托罗拉糟蹋得瘀青的肩膀。
  “夜刀可是除了我以外不让任何人骑的,我带着你的时候也就罢了,现在你一个人骑它也不见夜刀有什么反抗,实属难得。”
  “它哪是没反抗啊,”我撇嘴,“它那是没反应好不好?你没看见虽然夜刀让我坐在它背上,但他老人家可是该干什么干什么,权当我不存在啊。”
  “那也不错啊,当初我的马童一个人爬上夜刀的背可是被摔断了脖子的……”白毛阴森森的笑。我打了一个寒颤……
  “夜刀且不说,夜叉那些行为可是确实喜欢你的。鹰是草原上最高傲警惕的动物,不会随便落在人的肩上。而且……”白毛顿了顿,戏谑的笑看着我,“自打你来了,夜叉送信的速度比从前快了一倍有余。”
  什么?!我说怎么最近看见它的次数越来越多!一时间不禁仰天长叹欲哭无泪……
  
  今天之所以忽然想起来说这个,主要是因为眼前那一大家子野生动物。白中带灰的毛皮,夜色中诡异的绿色眼睛,锋利的牙齿,有力的爪子,惊人的攻击力和组织力,悄无声息行动如风,人类最原始图腾上出现的猛兽,狼。
  
  白毛就像什么也没看见一样用树枝扒拉着火堆,夜叉落在他肩上若无其事的用喙整理着胸前的羽毛,就连夜刀都继续在洞口慢腾腾的啃着草……我拜托!大哥!你是一匹马耶!拿出点正常马遇见狼群应有的惊慌来好不好?!!
  如此一来,现在倒是全身僵硬不自主地往火堆旁靠拢的我显得最是沉不住气!白毛金色的眸子似笑非笑的瞟过来,然后两手一张敞开怀抱,邪邪一笑,道:
  “来~敏敏,乖乖躲进来吧~”
  我去!老娘也是有气节的!我撇撇嘴,坐正了身子,故作镇静道:“我,我一点都不怕!当年看赵忠祥的动物世界的时候就觉得狼很,很可爱了!赵叔叔说了,其,其实狼是一种很友好的动物,人类是可以用温情感化它di~~”(赵叔叔:我没说过。)
  “我倒觉得你用身上的肉感化它效果会更好。”白毛用手撑着下巴漫不经心道。忽然不知想到了什么似的,促狭的一笑,目光灼灼的直盯着我说:“不如我们打个赌,咱俩谁能先把外面那群狐狼摆平,谁就算赢了。至于输的人,要听赢的人一天话。如何?”
  “不好!”斩钉截铁的拒绝,傻瓜才跟他赌哩!就他那以一敌百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刀法,一出手那群可怜的狐狼连估计连人影都没看清就被剁碎了!我拿什么跟他比?不过让白毛一整天对我言听计从……听起来挺有吸引力的,早就想看看他这种野性美男跳钢管舞是什么样子了……(敏敏你的脑袋里……)
  “不如这样,”看白毛了无生趣的在一旁消沉,我眨眨眼睛,“我们换换赌约内容。”
  “怎么说?”白毛又来了精神。
  “先找到这群狐狼老巢的人算赢!”我紧盯着白毛的眼睛挑衅的一笑。
  “一言为定!”白毛开始亢奋了!猎人的血液在相对而坐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