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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陆贾新语注释-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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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也。”正义:“来百工者,谓招来百工也。。。怀,安抚也,君若安抚怀之,则诸侯服从。”
  〔三〕文廷式曰:“按:汉高帝讳邦,陆生奏书,必不公犯其讳,‘邦’字当为‘国’也。”
  〔四〕诗小雅节南山巧言:“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五〕唐晏曰:“陆生之学出孔门,故语必首仁义。”
  〔六〕“修”,天一阁本、唐本作“修”,古通用。后不复出。
  〔七〕礼记乐记:“乐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又仲尼燕居:“以之闺门之内有礼,则三族和也。”闺门之内,犹今言家中也。
  〔八〕文选上林赋:“扬名发誉。”法言学行篇:“名誉以崇之。”
  〔九〕尚书尧典:“曰:‘明明扬侧陋。’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闻,如何?’岳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孔氏传:“烝,进也。”史记五帝本纪作“能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奸”。烝、蒸,古通。
  〔一0〕唐晏曰:“按:此檃括尧典‘以孝蒸蒸乂不格奸’之文。‘光耀天地’者,当是古训也。”器案:“光耀于天地”,即尧典“光被四表”之义。
  〔一一〕唐晏曰:“此檃括论语文。”案:论语季氏:“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集解:“马曰:‘首阳山在河东蒲阪县,华山之北,河曲之中。”邢昺疏:“夷、齐,孤竹君之二子,让位适周,遇武王伐纣,谏之不入,及武王既诛纣,义不食周粟,故于河东郡蒲阪县首阳山下,采薇而食,终饿死。”此本史记伯夷列传为说。皇侃疏则云:“夷、齐,是孤竹君之二子也,兄弟让国,遂入隐于首阳之山。武王伐纣,夷、齐扣武王马谏曰:‘为臣伐君,岂得忠乎?横尸不葬,岂得孝乎?’武王左右欲杀之。太公曰:‘此孤竹君之子,兄弟让国,大王不能制也。隐于首阳山,合方立义,不可杀,是贤人。’即止也。夷、齐反首阳山,责身不食周粟,唯食草木而已。后辽西令支县佑家白张石虎,往蒲阪采材,谓夷、齐曰:‘汝不食周粟,何食周草木?’夷、齐闻言,即遂不食,七日饿死。”此则六朝人别说也。
  〔一二〕盐铁论散不足篇:“古者,庶人耋老而后衣丝,其余则麻枲而已,故命曰布衣。”
  〔一三〕汉书董仲舒传:“太公起海滨而即三公。”
  〔一四〕千乘之爵,谓爵为诸侯也。文选李少卿答苏武书:“受千乘之赏。”李善注:“兵车千乘,诸侯之大者。”又陆士衡五等论注引楚汉春秋:“下蔡亭长詈淮南王曰:‘封汝爵为千乘,东南尽日所出,尚未足黔徒群盗所邪?而反,何也?’”案:汉书刑法志:“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卫宏汉旧仪下:“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乘,乘则具车一乘四马,步卒三十六人。千乘之国,马四千匹,步卒三万六千人为三军,大国也。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一五〕“知伯”,天一阁本作“智伯”,“知”、“智”古通。后不复出。
  〔一六〕春秋时,晋之六卿智氏、范氏、中行氏、韩氏、魏氏、赵氏分晋,时称为六晋,战国策秦策下:“昔者,六晋之时,智氏最强,破灭范、中行,又帅韩、魏以图赵襄子于晋阳。”是役也,韩、魏、赵合谋,灭智氏,遂称韩、魏、赵为三晋,战国策赵策上所谓“三晋分智氏”是也。
  〔一七〕唐晏曰:“按:战国之世,言盛则齐桓,言灭则智伯,若太公则尤盛矣。”
  是以君子〔一〕握道而治,据〔二〕德而行,席仁而坐,杖义而强,虚无寂寞,通动〔三〕无量。故制事因短,而动益长,以圆制规,以矩立方〔四〕。圣人王世,贤者建功〔五〕,汤举伊尹〔六〕,周任吕望〔七〕,行合天地,德配阴阳〔八〕,承天诛恶,克〔九〕暴除殃,将气养物〔一0〕,明
  □〔一一〕设光,耳听八极〔一二〕,目睹四方,忠进谗退,直立邪亡,道行奸止〔一三〕,不得两张,□□〔一四〕本理,杜渐消萌。〔一〕礼记曲礼上:“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王安石君子斋记:“天子诸侯谓之君,卿大夫谓之子,古之为此名也,所以命天下之有德,故天下有德通谓之君子。”
  〔二〕“据”字原缺,今据子汇本、傅校本、唐本订补。论语述而:“据于德。”
  〔三〕淮南子俶真篇:“若夫神无所掩,心无所载,通洞条达,恬漠无事,无所凝滞,虚寂以待,势利不能诱也。”又见文子十守篇。吕氏春秋精通篇高诱注:“其精诚能通洞于民。”通洞,即通动也。
  〔四〕墨子法仪篇:“百工之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悬。”唐晏曰:“案:于文当作‘以规制圆’,然考规矩之初,方生于圆,由圆既立而始有规之名,故曰‘以圆制规’也。”
  〔五〕文廷式曰:“此以功字与行、强、量、长、方、望、阳、殃、光为韵,已读功如釭矣。”
  〔六〕论语颜渊:“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
  〔七〕史记齐太公世家:“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其先祖尝为四狱,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际,封于吕,或封于申,姓姜氏,夏、商之时,申、吕或封枝庶,子孙或为庶人,尚其后苗裔也,本姓姜氏,从其封姓,故曰吕尚。吕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渔钓奸周西伯。西伯将出猎,卜之,曰:‘所获非龙非■,非虎非罴,所获霸王之辅。’于是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与语大说,曰:‘自吾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故号之曰太公望,载与俱归,立为师。”
  〔八〕白虎通圣人篇:“圣人者何?。。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时合序,鬼神合吉凶。”
  〔九〕“克”,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作“克”,俗别字。后不复出。
  〔一0〕俞樾曰:“谨案:将亦养也。诗桑柔篇:‘天不我将。’笺云:‘将,犹养也。’气言将,物言养,文异而义同。”
  〔一一〕各本俱缺一字。
  〔一二〕淮南子原道篇:“廓四方,柝八极。”高诱注:“八极,八方之极也。”
  〔一三〕“止”,原作“正”,李本作“止”,今据改正。俞樾曰:“谨按:‘正’乃‘止’字之误,道行,奸止,相对成文。”案:俞说是,李本正作“正”。
  〔一四〕李本、程本、两京本缺一字。
  夫谋事不并仁义者后必败〔一〕,殖不固本而立高基者后必崩。故圣人防乱以经艺〔二〕,工正曲以准绳〔三〕。德盛者威广,力盛者骄众。齐桓公尚德以霸,秦二世尚刑而亡〔四〕。
  〔一〕俞樾曰:“谨按:‘并’当读为‘傍’,列子黄帝篇:‘并流而承之。’释文曰:‘史记、汉书傍河傍海皆作并。’是古‘并’、‘傍’字通用。不并仁义者,不傍仁义也。谋事不依傍仁义,故后必败。”器案;俞说是。史记秦始皇本纪:“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正义:“从河傍阴山,东至辽东,筑长城为北界。”又:“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集解:“服虔曰:‘并,音傍,傍,依也。’”又大宛传:“并南山。”正义:“并,白浪反。”皆读“并”为“傍”之证。
  〔二〕经艺,即上文所谓五经、六艺也。史记儒林传:“故汉兴然后诸儒始得修其经艺。”汉书郊祀志下:“于是(匡)衡(张)谭奏议曰:‘八人不案经艺,考古制。’”
  〔三〕孟子离娄上:“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朱熹集注:“准所以为平,绳所以为直。”
  〔四〕唐晏曰:“按史记陆生本传云:‘其对高帝也,曰: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此篇所言智伯、二世语相合。”器案:秦、汉间人言刑德者各执一端,儒家言尚德,法家言尚刑,陆氏固儒家言也。
  故虐行则怨积,德布则功兴,百姓以德附〔一〕,骨肉〔二〕以仁亲,夫妇以义合,朋友以义信,君臣以义序,百官以义承,曾、闵〔三〕以仁成大孝,伯姬以义建至贞〔四〕,守国者以仁坚固,佐君者以义不倾,君以仁治,臣以义平,乡党〔五〕以仁恂恂,朝廷以义便便〔六〕,美女以贞显其行,烈士以义彰〔七〕其名,阳气以仁生,阴节以义降〔八〕,鹿鸣以仁求其群〔九〕,关雎以义鸣其雄〔一0〕,春秋以仁义贬绝〔一一〕,诗以仁义存亡,干、坤以仁和合,八卦以义相承〔一二〕,书以仁叙九族〔一三〕,君臣以义制忠〔一四〕,礼以仁尽节,乐以礼升降〔一五〕。
  〔一〕“附”,唐本作“■”,古通。后不复出。
  〔二〕吕氏春秋精通篇:“故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体而两分,同气而异息,若草莽之有华实也,若树木之有根心也,虽异处而相通,隐志相及,痛疾相救,忧思相感,生则相欢,死则相哀,此之谓骨肉之亲。”
  〔三〕荀子性恶篇:“然而曾、骞、孝己,独厚于孝之实,而全于孝之名者,何也?以其綦于礼义故也。”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二年五月诏曰:‘昔曾、闵奉亲,竭欢致养。’”注:“曾参,字子舆,闵损,字子骞,并孔子弟子,皆有孝行也。”
  〔四〕唐晏曰:“按谷梁传曰:‘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陆生书引春秋,多本谷梁。”案:春秋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谷梁传:“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见以灾卒也。其见以灾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保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
  〔五〕论语雍也:“以与尔邻里乡党乎?”集解:“郑曰:‘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五百家为党。’”
  〔六〕文廷式曰:“此用论语乡党篇。案郑注:‘恂恂,恭慎貌。便便,辨也。’各家皆就字义为解,陆生仁义之说,尤为心知其意。”唐晏曰:“按此以恂恂、便便分仁义,当是古论语说。‘恂恂’,史记作‘逡逡’,‘便便’,尔雅云:‘辩也。’”
  〔七〕“彰”字原缺,宋翔凤本据子汇本、抄本订补。今案:李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傅校本、唐本俱有“彰”字。
  〔八〕唐晏曰:“案:此以仁义分阴阳,与周礼大宗伯以‘天产作阴德,以中礼防之,以地产作阳德,以乐和防之’之说合。盖中礼属仁,乐和属义,防者犹调剂之义也,阴德之过,以阳剂之,阳德之过,以阴剂之,陆生之说,必有所受之。”器案:此文“降”字协韵,当音户江反。诗召南草虫:“我心则降。”以降与虫、螽、忡为韵,释文:“降,户江反。”又小雅鹿鸣出车:“我心则降。”以降与虫、螽、忡、戎为韵,释文:“降,户江反。”俱其证也。
  〔九〕淮南子泰族篇:“鹿鸣兴于兽,君子大之,取其见食而相呼也。”家语好生篇:“鹿鸣兴于兽,而君子大之,取其得食而相呼。”案:诗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毛传:“兴也。苹,蓱也。鹿得蓱,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陆氏以仁求群之说,亦汉人古诗说也。
  〔一0〕诗周南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毛传:“兴也。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郑笺:“挚之言至也,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淮南子泰族篇:“关雎兴于鸟,而君子美之,为其雌雄之不乘(“乘”原作“乖”,从王念孙说校改。)居也。”家语好生篇:“关雎兴于鸟,而君子美之,取其雌雄之有别。”孙星衍曰:“此挚而有别之义。挚当为猛挚,不当如郑说。”易顺鼎经义莛撞三:“陆贾新语道基篇云:‘关雎以义鸣其雄。’按此鲁诗说也。汉书杜钦传:‘佩玉晏鸣,关雎叹之。’李奇曰:‘后夫人鸡鸣佩玉去君所,周康王后不然,故诗人叹而伤之。’臣瓒曰:‘此鲁诗也。’是鲁诗以关雎为刺周康王后作。盖后夫人佩玉晏,鸡鸣不能为脱簪待罪之举,故借关雎能以义鸣其雄,喻康王后不能以义警其君。鲁诗盖解关雎为鸣声相警之意,故新语谓以义鸣,与毛诗以关关为和声者不同。然毛谓挚而有别,则亦有义意矣。知陆贾所述为鲁诗者,新语资执篇云:‘鲍丘之德,非不高于李斯、赵高也,然伏隐于蒿庐之下,而不录于世,利口之臣害之也。’鲍丘即浮丘伯,申公所从受诗者。盐铁论毁学篇:‘李斯与包丘子俱事荀卿,
  李斯入秦取三公,包丘子不免于瓮牖蒿庐。’正本新语之文,或作‘浮’,或作‘包’作‘鲍’,古字相通。据此,疑贾本浮丘门人,新语所称诗,必皆鲁义,近人辑鲁诗,未见及此也。”唐晏曰:“按从鹿鸣、关雎分仁义,此亦古经说之仅存者。”器案: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仁义陵迟,鹿鸣刺焉。”法言孝至篇:“周康之时,颂声作乎下,关雎作乎上,习治也。。。故习治则伤始乱也。”列女传仁智传魏曲沃妇:“周之康王,夫人晏出朝,关雎起兴,思得淑女,以配君子。”论衡谢短篇:“周衰而诗作,盖康王时也,康王德缺于房,大臣刺晏,故诗作。”后汉纪灵帝纪:“昔周康王承文王之盛,一朝晏起,夫人不鸣璜,宫门不击柝,关雎之人,见几而作。”(又见后汉书杨赐传)文选任彦升齐竟陵王行状李善注引风俗通:“昔周康王一旦晏起,诗人以为深刺。”古文苑张超诮青衣赋:“周渐将衰,康王晏起,毕公喟然,深思古道,感彼关雎,性不双侣,愿得周公,配以窈窕,防微消渐,讽谕君父,孔氏大之,列冠篇首。”此皆鲁诗说也,且以关雎之作者为毕公也。
  〔一一〕公羊传昭公元年:“春秋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不贬绝以见罪恶也。贬绝然后罪恶见者,贬绝以见罪恶也。”
  〔一二〕俞樾曰:“‘干、坤’、‘八卦’互言之,古人属文,自有此体,刘琨答卢谌诗:‘宣尼悲获麟,西狩涕孔丘。’谢惠连秋怀诗:‘虽好相如达,不同长卿嫚。’六朝时人犹识斯意也。”
  〔一三〕唐晏曰:“案以‘干、坤’为仁,‘八卦’为义,又‘九族’为仁,疑皆古经义。”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孔氏传:“能明俊德之士,以睦高祖、玄孙之亲。”释文:“九族,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凡九族。马、郑同。”
  〔一四〕俞樾曰:“樾谨按:书之所陈,非止叙九族而已,乃云‘书以仁叙九族’,义不可通。忠者,臣之所以事君也,故论语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乃云‘君臣以义制忠’,义亦不可通。疑此文本作‘九族以仁叙,君臣以义制’,浅人见上文言春秋,言诗,而干、坤、八卦,又易之事也,乃窜入‘书’字,以配上文,遂作‘书以仁叙九族’,而下句又妄增‘忠’字,使句法相称耳,非陆氏之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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