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新五代史-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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皞以文学在朝廷久,宰相马胤孙、桑维翰,皆皞礼部所放进士也。后胤孙知举,放榜,引新进士诣皞,皞喜作诗曰:“门生门下见门生。”世传以为荣。维翰已作相,尝过皞,皞不迎不送。人或问之,皞曰:“我见桑公于中书,庶寮也;桑公见我于私第,门生也。何送迎之有?”人亦以为当。
○王仁裕
王仁裕,字德辇,天水人也。少不知书,以狗马弹射为乐,年二十五始就学,而为人俊秀,以文辞知名秦、陇间。秦帅辟为秦州节度判官。秦州入于蜀,仁裕因事蜀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唐庄宗平蜀,仁裕事唐,复为秦州节度判官。王思同镇兴元,辟为从事。思同留守西京,以为判官。废帝举兵凤翔,思同战败,废帝得仁裕,闻其名不杀,置之军中。自废帝起事,至其入立,驰檄诸镇,诏书、告命皆仁裕为之。久之,以都官郎中充翰林学士。晋高祖入立,罢职为郎中,历司封左司郎中、谏议大夫。汉高祖时,复为翰林学士承旨,累迁户部尚书,罢为兵部尚书、太子少保。显德三年卒,年七十七,赠太子少师。
仁裕性晓音律,晋高祖初定雅乐,宴群臣于永福殿,奏黄钟,仁裕闻之曰:“音不纯肃而无和声,当有争者起于禁中。”已而两军校斗升龙门外,声闻于内,人以为神。喜为诗。其少也,尝梦剖其肠胃,以西江水涤之,顾见江中沙石皆为篆籀之文,由是文思益进。乃集其平生所作诗万馀首为百卷,号《西江集》。仁裕与和凝于五代时皆以文章知名,又尝知贡举,仁裕门生王溥、凝门生范质,皆至宰相,时称其得人。
○裴羽
裴羽,字用化,其父贽,相唐僖宗,官至司空。羽以一品子为河南寿安尉。事梁为御史台主簿,改监察御史。唐明宗时,为吏部郎中,与右散骑常侍陆崇使于闽,为海风所飘至钱塘。是时,吴越王钱镠与安重诲有隙,唐方绝镠朝贡,羽等被留经岁,而崇以疾卒。后镠遣羽还,羽求载崇尸与俱归。镠初不许,羽以语感动镠,镠恻然许之,因附羽表自归。明宗得镠表大喜,由是吴越复通于中国。羽护崇丧至京师,及其橐装还其家,士人皆多羽之义。羽,周太祖时为左散骑常侍,卒,赠户部尚书。
○王延
王延,字世美,郑州长丰人也。少好学,尝以赋谒梁相李琪,琪为之称誉,荐为即墨县令。冯道作相,与延故人,召拜左补阙。迁水部员外郎,知制诰。拜中书舍人,权知贡举。吏部尚书卢文纪与故相崔协有隙。是时,协子颀方举进士,文纪谓延曰:“吾尝誉子于朝,贡举选士,当求实效,无以虚名取人。昔有越人善泅,生子方晬,其母浮之水上。人怪而问之,则曰:‘其父善泅,子必能之。’若是可乎?”延退而笑曰:“卢公之言,为崔协也,恨其父遂及其子邪!”明年,选颀甲科,人皆称其公。累迁刑部尚书,以太子少保致仕。卒,年七十三。
延为人重然诺,与其弟规相友爱,五代之际,称其家法焉。
○马重绩
马重绩,字洞微,其先出于北狄,而世事军中。重绩少学数术,明太一、五纪、八象、《三统大历》,居于太原。唐庄宗镇太原,每用兵征伐,必以问之,重绩所言无不中,拜大理司直。明宗时,废不用。晋高祖以太原拒命,废帝遣兵围之,势甚危急,命重绩筮之,遇《同人》,曰:“天火之象,乾建而离明。健者君之德也,明者南面而向之,所以治天下也。同人者人所同也,必有同我者焉。《易》曰:‘战乎乾。’乾,西北也。又曰:‘相见乎离。’离,南方也。其同我者自北而南乎?乾,西北也,战而胜,其九月十月之交乎?”是岁九月,契丹助晋击败唐军,晋遂有天下。拜重绩太子右赞善大夫,迁司天监。明年,张从宾反,命重绩筮之,遇《随》,曰:“南瞻析木,木不自续,虚而动之,动随其覆。岁将秋矣,无能为也!”七月而从宾败。高祖大喜,赐以良马、器币。
天福三年,重绩上言:“历象,王者所以正一气之元,宣万邦之命。而古今所纪,考审多差,《宣明》气朔正而星度不验,《崇玄》五星得而岁差一日,以《宣明》之气朔,合《崇玄》之五星,二历相参,然后符合。自前世诸历,皆起天正十一月为岁首,用太古甲子为上元,积岁愈多,差阔愈甚。臣辄合二历,创为新法,以唐天宝十四载乙未为上元,雨水正月中气为气首。”诏下司天监赵仁锜、张文皓等考覈得失。仁锜等言:“明年庚子正月朔,用重绩历考之,皆合无舛。”乃下诏班行之,号《调元历》。行之数岁辄差,遂不用。重绩又言:“漏刻之法,以中星考昼夜为一百刻,八刻六十分刻之二十为一时,时以四刻十分为正,此自古所用也。今失其传,以午正为时始,下侵未四刻十分而为午。由是昼夜昏晓,皆失其正,请依古改正。”从之。重绩卒年六十四。
○赵延义
赵延义,字子英,秦州人也。曾祖省躬通数术,避乱于蜀。父温珪,事蜀王建为司天监,每为建占吉凶,小不中,辄加诘责。温珪临卒,戒其子孙曰:“数术,吾世业,然吾仕乱国,得罪而几死者数矣!子孙能以佗道仕进者,不必为也。”然延义少亦以此仕蜀为司天监。蜀亡,仕唐为星官。延义兼通三式,颇善相人。契丹灭晋,延义随虏至镇州。李筠、白再荣谋逐麻答归汉,犹豫未决,延义假述数术赞成之。周太祖自魏以兵入京师,太祖召延义问:“汉祚短促者,天数邪?”延义言:“王者抚天下,当以仁恩德泽,而汉法深酷,刑罚枉滥,天下称冤,此其所以亡也!”是时,太祖方以兵围苏逢吉、刘铢第,欲诛其族,闻延义言悚然,因贷其族,二家获全。延义事周为太府卿、判司天监,以疾卒。
********新五代史考
呜呼,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其后世有欲知之者,不可以遗也。作《司天职方考》。
○司天考第一
司天掌日月星辰之象。周天一岁,四时,二十四气,七十二候,行十日十二辰,以为历。而谨察其变者,以为占。占者,非常之兆也,以验吉凶,以求天意,以觉人事,其术藏于有司。历者,有常之数也,以推寒暑,以先天道,以勉人事,其法信于天下。术有时而用,法不可一日而差。差之毫厘,则乱天人之序,乖百事之时,盖有国之所重也。然自尧命羲、和见于《书》,中星闰余,略存其大法。而三代中间千有余岁,遗文旷废,《六经》无所述。而孔子之徒,亦未尝道也。至于后世,其学一出于阴阳之家,其事则重,其学则末。夫天人之际,远哉微矣,而使一艺之士,布算积分,上求数千万岁之前,必得甲子朔旦夜半冬至,而日、月、五星皆会于子,谓之上元,以为历始。盖自汉而后,其说始详见于世,其源流所自止于如此。是果尧、舜、三代之法欤?皆不可得而考矣。然自是以来,历家之术,虽世多不同,而未始不本于此。
五代之初,因唐之故,用《崇玄历》。至晋高祖时,司天监马重绩始更造新历,不复推古上元甲子冬至七曜之会,而起唐天宝十四载乙未为上元,用正月雨水为气首。初,唐建中时,术者曹士蔿始变古法,以显庆五年为上元,雨水为岁首,号《符天历》。然世谓之小历,只行于民间。而重绩乃用以为法,遂施于朝廷,赐号《调元历》。然行之五年,辄差不可用,而复用《崇玄历》。周广顺中,国子博士王处讷私撰《明玄历》于家。民间又有《万分历》,而蜀有《永昌历》、《正象历》,南唐有《齐政历》。五代之际,历家可考见者止于此。而《调元历》法既非古,《明玄》又止藏其家,《万分》止行于民间,其法皆不足纪。而《永昌》《正象》《齐政历》,皆止用于其国,今亦亡,不复见。
世宗即位,外伐僭叛,内修法度。端明殿学士王朴,通于历数,乃诏朴撰定。岁余,朴奏曰:
◎臣闻圣人之作也,在乎知天人之变者也。人情之动,则可以言知之;天道之动,则当以数知之。数之为用也,圣人以之观天道焉。岁月日时,由斯而成;阴阳寒暑,由斯而节;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为国家者,履端立极,必体其元;布政考绩,必因其岁;礼动乐举,必正其朔;三农百工,必顺其时;五刑九伐,必顺其气;庶务有为,必从其日月。是以圣人受命,必治历数。故五纪有常度,庶征有常应,正朔行之于天下也。
自唐之季,凡历数朝,乱日失天,垂将百载,天之历数,汨陈而已。陛下顺考古道,寅畏上天,咨询庶官,振举坠典。臣虽非能者,敢不奉诏。乃包万象以为法,齐七政以立元,测圭箭以候气,审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迟疾以推星,考黄道之斜正,辨天势之升降,而交蚀详焉。
夫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阴阳各有数,合则化成矣。阳之策三十六,阴之策二十四。奇偶相命,两阳三阴,同得七十二。同则阴阳之数合。七十二者,化成之数也。化成则谓之五行之数。五之,得期数。过之者谓之气盈,不及者谓之朔虚。至于应变分用,无所不通。故以七十二为经法。经者,常用之法也。百者,数之节也,随法进退,不失旧位,故谓之通法。以通法进经法,得七千二百,谓之统法。自元入经,先用此法,统历之诸法也。以通法进统法,得七十二万。气朔之下,收分必尽,谓之全率。以通法进全率,得七千二百万,谓之大率,而元纪生焉。元者,岁、月、日、时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当盈缩、先后之中,所谓七政齐矣。
古者植圭于阳城,以其近洛也。盖尚慊其中,乃在洛之东偏。开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北距横野,中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地之中。大周建国,定都于汴。树圭置箭,测岳台晷漏,以为中数。晷漏正,则日之所至,气之所应,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缩。日盈月缩,则后中而朔。月盈日缩,则先中而朔。自古朓肉之法,率皆平行之数;入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伦。《皇极》旧术,则迂回而难用。降及诸历,则疏远而多失。今以月离朓朒,随历校定,日躔朓朒,临用加减。所得者,入离定日也。一日之中,分为九限。每限损益,衰稍有伦。朓朒之法,可谓审矣。
赤道者,天之纮带也。其势圜而平,纪宿度之常数焉。黄道者,日轨也。其半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去极二十四度。当与赤道近,则其势斜;当与赤道远,则其势直。当斜,则日行宜迟;当直,则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后加其度,二至前后减其度。九道者,月轨也。其半在黄道内,半在黄道外,去极远六度。出黄道,谓之正交;入黄道,谓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则比黄道益斜。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则比黄道反直。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则其势差斜。故校去二至二分远近,以考斜正,乃得加减之数。自古虽有九道之说,盖亦知而未详,徒有祖述之文,而无推步之用。今以黄道一周,分为八节;一节之中,分为九道;尽七十二道,而使日月无所隐其斜正之势焉。九道之法,可谓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去日极远,势尽而留。自古诸历,分段失实,隆降无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惟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为入历之数;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逐日行分积,以为变段。然后自疾而渐迟,势尽而留。自留而行,亦积微而后多。别立诸段变历,以推变差,俾诸段变差,际会相合。星之迟疾,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传,皆谓去交十五度以下,则日月有蚀。殊不知日月之相掩,与暗虚之所射,其理有异。今以日月径度之大小,校去交之远近,以黄道之斜正,天势之升降,度仰视、旁视之分数,则交亏得其实矣。
臣考前世,无食神首尾之文。近自司天卜祝小术,不能举其大体,遂为等接之法。盖从假用,以求径捷,于是乎交有逆行之数。后学者不能详知,因言历有九曜,以为注历之常式。今并削而去之。谨以《步日》、《步月》、《岁星》、《步发敛》为四篇,合为《历经》一卷,《历》十一卷,《草》三卷,显德三年《七政细行历》一卷,以为《钦天历》。
昔在帝尧,钦若昊天。陛下考历象日月星辰,唐尧之道也。天道玄远,非微臣之所尽知。
世宗嘉之。诏司天监用之,以明年正月朔旦为始。
《显德钦天历》
演纪上元甲子,距今显德三年丙辰,积七千二百六十九万八千四百五十二算外。
《钦天》统法:七千二百。
《钦天》经法:七十二。
《钦天》通法:一百。
《钦天》步日躔术
岁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四十。
轨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朔率:二十一万二千六百二十,二十八。
岁策:三百六十五,一千七百六十,四十。
轨策:三百六十五,一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岁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二十。
轨中:一百八十二,四千五百二十二,四十。
朔策:二十九,三千八百二十,二十八。
气策:一十五,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象策:七,二千七百五十五,七。
周纪:六十。
岁差:八十四,四十。
辰则:六百;八刻二十四分。
◎赤道宿次
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虚:一十度少。危:十七度。室:十六度。壁:九度。北方七宿九十八度少。
奎:十六度。娄: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七度。觜:一度。参:一十度。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井:三十三度。鬼:三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张:十八度。翼:十八度。轸:十七度。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东方七宿七十五度。
◎中节
置岁率,以演纪上元距所求积年乘之,为气积。统法而一,为日。盈周纪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天正中气日辰及分秒也。以气策累加之,秒盈通法从分,分盈统法从日,日盈周纪去之,即各得次气日辰及分秒也。
◎朔弦望
置气积,以朔率去之,不尽为闰余。用减气积,为朔积。统法而一,为日。盈周纪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天正常朔日辰及分秒也。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也。
◎日躔入历
置岁率,以闰余减之,统法而一,为日。岁中以下为盈;以上,减去岁中为缩,即天正常朔加时所入也。累加象策,满岁中去之,盈缩互命,即四象所入也。
◎日躔朓朒
置加时入历分秒,以其日损益率乘之,统法而一,损益其日朓朒数,为日躔朓朒定数。
◎赤道日度
置气积,以轨率去之,余统法而一,为度;命赤道虚八算外,即天正中气加时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也。加岁中,以次命之,即夏至之宿也。
◎黄道宿次
置二至日躔赤道宿度。距前后每五度为限,初率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