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男孩-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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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最喜欢了。」
甜蜜的字句,大大地牵动了绪方怜央的嘴角……
——本书完——
后记 花绫
我喜欢猫,是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的某个夜里,在住家附近路灯下,从家X福塑胶袋里捡到四只尚未断奶的幼猫开始。
自从涉足写作以来都想写出一篇跟猫有关的作品,曾经想过报恩类的题材,也想过精灵类的设定,只不过都因为太超现实而放弃。
这个故事是在某一个失眠的夜里突然蹦出来的,能够用三个星期不到的时间将它完成,自己都觉得有点惊讶。
希望不会因为写得太快而让内容变得粗糙才好。
最近为了写稿的事情有点讨厌自己,总觉得一个脑袋太多,两只手太少。
因为想要写的题材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偏偏可以用来打字的手只有一双,用来看萤幕的眼睛也只有一对。
花绫打字的速度下算慢,可是排队等着写的题材和纲要很多,如果一本以一个月的时间来写,一年也写不完!
曾经想过是否可以使用语音输入法来加快写稿的速度,但是仔细想想……
以「不、不要……那里不行!」为例
要我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电脑萤幕前,对着麦克风一本正经地说:
「引号、点点点、点点点、不、顿号、不要、点点点、点点点、那里不行、惊叹号。」
那个画面不只好笑,就连脑袋瓜里所有的情绪和故事都会瞬间灰飞烟灭吧!
花绫常想,有没有人可以发明一种可以连接在人类脑部的随身碟呢?
只要用脑袋思考编辑,就可以直接存入记忆体,完成一篇感人肺腑的爱情故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来临,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个愿望一定会实现。
只不过,到时候人类的脑部功能强化,双手的功能减退,真的很有可能进化成ET或外星人想象图那样,头壳、眼睛都大大的,手上也只剩下用来按按键、辨识指纹用的一根手指头。
嗯,如果为了方便而变成那副德行的话,我想,我还是忍着痛乖乖地敲键盘好
毕竟、和早年用单手爬格子的时代比较起来,现在能够使用电脑打字来写稿,已经是很幸运也很方便的了。
所以,人不但要知足,还要惜福。
对,不要再胡思乱想了。
今日先谈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这本作品喔,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