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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最后的独角兽 by邀月观星-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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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耽是个男人,尽管身材并不高大威猛,但是平坦紧实的胸腹以及惊心动魄的剑眉让人绝对不会把他往人妖方面联系。 

叶耽像个女人,虽说从来没有人觉得他娘娘腔,可他纤细修长的手指还有那头顺滑的深栗色长发,怎么看都很适合长在女人身上。 

于是,叶耽是我的男人,同时也是我的女人,通常我叫他耽耽。这名字有点雌雄莫辨的感觉,让我可以把内心深处张牙舞爪的阴暗稍稍遗忘一些,因为,我也是个男人。 

我姓郦,这姓比较生僻,而我对于长年被人叫小郦也是深恶痛绝,所以通常我只告诉别人我叫凌林。不要诧异于一个人的名字全部由姓氏构成,假如你有一群数量庞大且纷纷争夺为你冠名的神圣权利的长辈的话,你的遭遇八成比我更堪怜,毕竟我家这几个姓看上去还不那么讨厌,若是好死不死被叫作什么猪狗牛羊之类的,我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寄望于我妈在我刚出生的时候就掐死我来得更爽快些。 

我没有什么大的才华,所以只能靠着父母提供的启动资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开间小公司混饭吃,庞大的家族枝蔓让我得以毫不费力的找到生意,几年下来也俨然成了这城中小有名气的“新贵”一族。生活对我来说是无虞的,于是,我总想要凭借自己还算出色的身高和外表还算凑合的气质与内涵去寻找一段火花四射的爱情,也好体味一下什么叫海誓山盟生死相许,而不是每天在众多亲戚硬塞的花痴女中周旋,眼看就快要为庸脂俗粉折腰了。有首词写道“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在我开始猎艳行动的时候,怎么都没想到我猎到的竟会是这样一个懒洋洋的家伙,不过,真的是我猎到他的么?从来我都不确定这一点。 

据说当年叶耽在他美丽动人的母亲肚子里足足多待了半个来月这才不情不愿的呱呱坠地,(注意,这个字念咕,虽说我不认为小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是咕咕叫,可没办法,人就念咕,这也算是一种新形式的强Jian民意吧?!)把全家老小折腾得不轻,所以他有了这么个名字。历史事件往往有助于分析现实生活,这小子连出生这种事情都能拖就拖,可见他的秉性有多懒惰,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能闭上眼就坚决不会睁开,就连开车的时候都是窝在驾驶座里,一副迷迷瞪瞪的样子,丝毫不在意身边的人坐的是全车最危险的地方。不过我看他是故意这么做的,依据是他所有的朋友包括我在内都只坐过一次他开的车,再往后在车里他所做的最严肃的事情就只剩下了玩头发。 

种种迹象表明,跟叶耽在一起决不是个什么会令正常人觉得幸福的事情,因为有他在就意味着我的自由全部被剥夺,他不喜欢烟味儿,我就被迫必须放弃我挚爱的浓浓的万宝路,改而抽那种完全不像男人抽的几乎没什么烟味儿的特醇七星(从这一点还是能看出我的坚持的,毕竟在抗争了半个月之后我终于不用戒烟了!);他喜欢喝酒,我这个三杯下肚就开始天旋地转的人便时常要陪这个酒鬼喝什么56度的红星二锅头;他喜欢吃辣椒,所以每次点菜的时候总会冲着服务员难能可贵的睁开那双圆得像ET亮得像要淌出水来的眼睛,用一种我从来没有福气听到的很健全清晰的人声说“请多放一点辣椒,越辣越好,他不吃辣椒,给他准备一杯茶水涮涮好了……”总而言之,此人的罪状罄竹难书!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天上天下我最大旁人全是蛇虫鼠蚁的家伙,真不知道他的公司怎么会容忍这种蠹虫继续在里面骗吃骗喝骗奖金的。 

埋怨归埋怨,无论我多么不愿意承认,叶耽在我朝气蓬勃的青春岁月中(29岁还能称为青春吧?)仍是扮演了一个基本不可缺少的角色,一个情人,一个玩伴,一个酒友,一个不能抹去的存在。 


Part II 


造成我俩认识的原因是酒,那样最能乱性的东西。那天,天上下着蒙蒙细雨,我这个从来不知浪漫为何物的人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哀怨,不论原因是什么,总之我开着我的佳美直奔本市最著名的酒吧一条街而去。认识我的人都会说我肯定是撞邪了,毕竟我是那种宁可牺牲千人,绝不多饮一滴的酒桌上的讨厌鬼。叶耽曾经难得豪迈的对我说:“不喝酒的男人跟不看足球的男人一样,都不能算是男人!”言下之意好像他这个酒鬼兼球迷才是正经的汉子,结果么,嘿嘿,当然是让我逞了一番淫威来让他承认我的雄风。无论如何,当我下车的时候,千奇百怪的霓虹灯差点晃花了我的眼,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应酬客户的时候,永远都有心腹手下帮我决定场所,我要做的事情就是到时候出现然后笑眯眯的说一句“X总玩得尽兴阿”,所以这时我只能耸耸肩信步往前走。 

不远处有一家酒吧,没有霓虹彩旗,只在门口经经历着一块巨大的黑底招牌,上面的文字当是英文,却是十四世纪左右那种华丽繁复的字体,仿佛攀爬的藤蔓一般让人看不真切。而文字的旁边有一幅油画,画上是一匹长着独角的白马,扬头奋蹄,似乎随时都会破画而去。我这才明白那些文字是什么,the last unicorn,最后的独角兽。 

不知这独角兽出自何人之笔,从姿态到神气无一不美,就连那身雪白的鬃毛也像是会在这暗夜里发出毫光一般。再往上看,我不由得吃了一惊,那只兽眼,那是怎样一只乌黑得如同千年沉寂的潭水般的兽眼,仿佛有千百种情绪蕴藏其间,在水气朦胧中,恍惚着像是能让人跌落其中。我连忙眨眨眼拉回自己的心神,感慨着画画之人神乎其神的技巧,就连我这个毫无艺术细胞的人都叹为观止。 

这时,我心里那点小小的哀怨早已被毒死猫的好奇所取代,毫不犹豫的推门走进去,不意外的在大厅正中看见一尊白色大理石雕就的独角兽,却只是一尊雕像罢了,远不及那幅画来的惊心动魄。 

屋里稍暗的灯光下,桌椅隐隐发光,天,居然有人用整块的大理石做桌椅,这间店的老板莫不是从北极来的?仔细一看,还好,上面好像都铺着厚厚的黑色软毡,看起来十分温暖舒适。一水的黑白两色大理石却不让人觉得单调,全是因为错落有致的摆放,以及各种不同的形状,加上桌面上用白色大理石所嵌的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以及跳棋军棋乃至四国大战的棋盘,嗯,看来这老板是来自北极的爱棋之人。 

正在心里暗暗发笑,冷不防身旁一把柔和的声音响起:“请问先生有位置了么?” 

| | |……幸好我及时的捂住了嘴,我完美的形象才得以保全…… 

扭头一看,一个满脸笑容的女孩站在离我四十公分远的地方,看在她的笑容还算可爱的份上,我就不去腹诽她的一身白衣看来鬼气森森了。 

“没有,我坐吧台好了。”我露出一个自认为能迷死人的笑容答道,却没有在女孩脸上看到预期的红晕,只得悻悻然的朝着店里唯一的彩色——蓝色BAR字样的牌子走去。 

围着很多人的吧台里有个低头调酒的白衣男人,瘦削的身材,挺直的脊背,以及一把随意扎在脑后的长发。看来这身白衣是他们的制服,也有道理,毕竟没人听说过五彩斑斓的独角兽嘛。 

我挤到白衣男人眼前,他没有抬头,随意的问了我一句:“喝什么?”声音淡淡的,有种说不出的金属味道,居然是我喜欢的那种声线,一下子好感倍增。我凑上前去说:“我第一次来这里,你给我介绍一下吧,什么是你最拿手的?” 

他没有回答我,专注的把shake里的酒倒入高脚杯中,我看到了五层分明的色彩,就算是对鸡尾酒一无所知的我也知道这个是彩虹酒,果然赏心悦目。他不紧不慢的敲了一下身旁的钟,一个女孩子迅速走过来把酒端走,在我本就不多的耐心耗尽之前,他终于抬起头来。 

当那双眼睛正式对上我的时候,我脸上刻意保持的潇洒笑容登时踪影全无,终于明白招待我的女孩为什么对我视若无睹了,终于明白这世界只能用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来形容了!我就是那死掉的前浪,而这男人,不,他应该还是个男孩子吧,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男孩子呢?眼前的他有着一张近乎不真实的,几乎能夺去天地间所有生物呼吸的脸,鹅蛋形的脸庞光润如玉,皮肤并不十分白皙,而是一种发着光的蜜糖色,挺直的鼻梁,尽管不曾微笑却始终嘴角上翘的花瓣一般的嘴唇……奇异的美丽,却丝毫不会让人误会他的性别,因为在那上眼睛的上方,有两道快要飞入鬓角的浓眉,同他美丽的脸竟十分协调。而那双眼睛……我想那时的我一定是瞪大了眼做白痴状,因为他略为不满的移开了视线,但对我来说,这已经完全不在我的大脑皮层计算范围之中了,我只能傻傻的追着他的双眼看,因为,它们竟赫然与门外画上独角兽的眼睛一模一样…… 



初来乍到,首次创作,大大们看还行不……*^_^* 

我只剩下目瞪口呆的能力了,从来没有见过那样乌黑澄澈的双眸,像神话中水妖喉间颤动的音符一般迷人,让人直想要溺死其中。黑眸移转,让我想起“顾盼生姿”这个词,他不是女人,所以他的眼神里没有水气,不是那种雾蒙蒙水汪汪的葡萄眼,他看着我的眼神中有一点悲悯,一点忧伤,再加上一点不以为然。 

以前一直觉得让人生出保护欲的男孩应该都是长得像芭比娃娃一样的娇弱男孩,说话声音稍大一点都会让他泪水盈盈,实际上跟小姑娘一点区别都没有。而眼前的这个男孩,没有弱不胜衣的感觉,虽然瘦,却显得健康有力,虽然不笑,却总因为嘴角上扬的关系像是心情愉悦,虽然有双可以比拟出生婴儿的纯净大眼,却一点也不显得天真无知,只是因为里面一点点不经意泄露的忧伤让人想要把他搂在怀里悉心呵护……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只是他的一个眼神就能让我生出这么多联想,他是个男人啊,从来对性取向都没有产生过丝毫动摇的我怎么会有这么古怪的念头呢? 

要怪就只能怪他,就是,没事长那么漂亮做什么?!没事长得漂亮也就罢了,干吗还到这种公共场合来抛头露面?!没看到旁边坐的男女全都用一种想要把他拆解入腹的眼光盯着他看么?!气愤的我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眼光,事后回想起来,那时的眼光应该只能用贪婪的狼来形容了…… 

可能是我过于专注外加忿然的眼神让他觉得如同芒刺在背,他总算又肯看着我了,翕动着嘴唇,他模糊不清的说了几个字“给你Black Russian”看来这人是语焉不详这个词的坚定拥护者,那俩英文我可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听清楚的,真是白兴奋了一场。说完话以后,也不管我听懂与否,他径自埋首去调酒,再也不多看我一眼。 

他在一只矮墩墩的老式酒杯中放了一些冰块,随手从酒架上拿下一瓶透明和一瓶黑色的酒,我注意到他有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晶莹润泽线条流畅,这完全是一双艺术家的手,漫不经心的往杯子里面倒了一些冰块,再抽出一支黑色的同样也是胖乎乎的搅拌棒,放入杯中轻轻搅动了几下,仍是不抬头的放到了我眼前。 

这是什么差别待遇嘛!凭什么刚才那杯酒就能让他小心翼翼的用优美的姿势摇匀然后倾倒,而我这杯竟然只是用一根棒子敷衍了事?!脑子里警铃大作,有个声音在不断地提醒我:“形象!风度!气质!”我恨恨的拿起杯子离开吧台,步履缓慢身形挺拔,还是不忘维持最优雅的姿态,可惜格格响的牙关告诉了我自己虚伪的皮相下还是小时候那个挨不得碰不得的小霸王。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从一个胡搅蛮缠的混小子变成了现在这样,每天穿着随意态度随和,不过在我的老损友李斐莘的嘴里,我的随意叫做刻意的随意,也就是说尽管看起来随随便便的,可从头到脚每一分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而我的随和则是一种居高临下的随和,也就是说我有的是虚伪的外表以及冷酷傲慢的内心。 

真是冤枉啊,每天出门之前打扮十来分钟也叫刻意?呃,好吧,偶尔会达到三十分钟,不过我的装束可从来没碍过谁的眼。至于傲慢冷酷更是一顶铁质的大锅,充其量……我只是有些自大而已,毕竟家庭环境优越,宠爱我的父辈又多如牛毛,加上本身也还算有三分姿色……不管怎样,斐莘嘴里决计吐不出象牙!这就是我跟他认识十年来得出的唯一一个结论,看他的名字就知道,非心非心,没有良心! 

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一次考试失手,一直居于下风的竞争对手耻笑了我一句“终究还是草包魔王啊”,这句话铿锵有力发我深省,突然觉得自己从前眼高于顶的形象似乎不是很合乎时代大潮了,女生虽然都喜欢酷酷的男生,可那也需要悲惨可怜的身世来配合,我这样的?还是不要奢望比较好。 

所以我当下决定励精图治不求翻天但求一变,其实我不过是不希望别人把我看成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二世祖而已,那么谦谦君子的风范理所当然成为了首选,总不能让我学街上的民工啥都不讲吧?久而久之,几乎连自己都快要忘记自己的本来面目是什么了,父母只是感叹着说自己的儿子终于混沌初开,根本顾不上研究我这样突如其来的转变是否因为什么童年的阴影或者不堪的遭遇,可见本来的我有多不得人心啊。 

这几年在社会中摸爬滚打,自认一身伪装功夫已臻化境,再也没什么能动摇我脸上完美悠哉的神情,可那天,城市新贵典范的凌林先生,竟然险些在一个男孩眼前破功!这对我来说真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好在我十几年的修炼不是浪得虚名(啊?名从何来?),可见我还是一流的,嗯。 

不管自我感觉多么良好,身在独角兽酒吧里的我可真是憋屈得厉害,从小到大没受过这种歧视性待遇,走到哪里都是发光体众人环绕对象的我,今天居然在一间小小的酒吧里,被一个很漂亮却恶质的酒保轻视乃至无视,一样是花钱,凭什么我要受这么多气?! 

再一次恶狠狠的端起酒杯,直接往嘴里倒进去,初时的苦涩并没有拉回我汹涌澎湃的思绪,等到我的舌头在口腔里那么一转,咦?这是什么感觉?我一怔,细看手里的酒杯,他呈现出一种清澈的近乎透明的咖啡黑,就像是……就像是他的眼睛啊…… 

身边一个金属般的声音懒懒响起:“Black Russian,味美芬芳,饮后能增加精神,最适合餐后与咖啡共进。”随着声音放到我桌上的,是一杯浓香四溢的咖啡。 

我吃了一惊,下意识的站起身来,182的身高到底是二十多年长出来而不是吹出来的,于是我立马发现我需要垂下我高贵的头颅寻找声音的主人,嗯,这小子应该也不矮,至少我没有耗费太多势能就已经准确捕捉到了他。 

“看够没?”口气很冲,声音却还是模模糊糊的,我真怀疑他说这几个字的时候连嘴都没张开,莫非这美人儿有什么大舌头之类的遗珠之憾? 

大概是我同情的神色太过明显,美人用他那双迷死人的眼睛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一字一句很清晰地慢慢说:“快点喝,一会儿凉了就没味道了。”说着就在我身旁那个奇怪的五边体上面坐了下来,姿势非常不优雅,怎么说呢,就像春天里正在苏醒的毛毛虫一般,整个人陷进了坐垫里,眼看就要躺下了。 

彼时的我小有一点受宠若惊,全身从上酥到下,所以乖乖听话把杯子挪到嘴边,心下甜滋滋的,原来我的魅力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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