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璎-完美富豪-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应该……不会吧,他看起来真的不像,她——可不可以直接想成他没有啊?
「你们两个孩子在干什么啊?」梅淑珠在一旁的小凉亭对他们招手。「我金纸都烧完了,你们怎么还大眼瞪小眼的在发愣呢?快把东西收过来,我们来吃米糕吧!」
「哇!吃米糕耶!」火妮藉由欢呼一声来掩饰心中的失落感,她刻意轻快地哼著歌,把贡品全扫进袋子里。
「苗火妮,有个问题问你。」辜至美看著地,眸光沉沉。
火妮心里一跳,她吞了口口水。「问、问啊。」
奸奇怪,他光只是这样看著她,也没做什么,为什么她的心就眺得好快?
他的眼眨也不眨的看著她。「如果我恢复记忆之後,发现我自己是个没家的人,我可以回来吗?」
「哦——」她心跳得更快了。「那要看你——看你想不想回来啊,怎么会问我?」
要命!她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矫情的女人,明明就不希望他走说,干么不老实说出来,在这里跟他打太极拳做什么?!
「如果我想回来呢?」他的表情和平常一样丝毫未变,但他眼里多了份温柔。
那份罕见的温柔令火呢心跳加速,她结结巴巴地说:「当、当然可以,反正这里不差你一个吃饭,你对农庄又很有贡献,所以、所以我答应你,如果你想回来的话,你可以回来!」
笑意渐渐在他俊美的嘴角四周漫开。「那么,你把这里的地址写给我。」
她愣愣地问:「为什么?」
他考虑周到的说:「我怕我恢复过去的记忆之後会忘了你,有了地址,我就可以回来找你,我会在上面注明,这是我失忆之後住的地方。」
咚!
火妮的心房重重一震,好像有颗石子丢进了她的心湖,打在她心如止水了好久好久的心版上。
她看著他深邃的双眸,感觉到里面似有些什么在流动,她想捕捉他眼里传达的讯息,却一闪而过。
他说他怕恢复记忆後会忘了她?
忘了她……她的心脏突然紧紧一缩,
想到他会忘了她,她竟如此难受。
好奇怪,不该出现这种戚觉的,为什么她会在意他记不记得她呢?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在她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而她一直都没发觉……
「忘了就忘了啊。」纵然蓦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还是口是心非地说:「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刚好可以回去过你的日子,不好吗?干么一定得要记得我们?你这个人很奇怪耶,」
他心一沉,俊脸跟著拉下来,缓缓问道:「你希望我赶快走吗?」
火妮润了润嘴唇。「当然不是……好啦,写给你就是了,但这里没有纸笔,我回去再写。」
突然,他拿起手机替她连拍了好几张照片,连她错愕讶然的表情也拍进去了。
「干么啊?干么拍我?」她又被他的举动吓一跳。
他深深注视著她的眼睛,「把你拍在手机里,就算我恢复记忆之後真的忘了你,我也可以看著照片把你想起来。」
火妮一时说不出话来,听他这么说,她有一阵的晕眩,一阵的迷乱,她的脸下由自主的发热了。
好半晌之後她才有办法看著他问:「为什么?为什么你—定非要把我想起来不可?」
他看著她,她也看著他,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正如擂鼓般的狂跳著,跳得好像快从喉咙里跑出来了……
「火妮、光宗,你们快过来啊!」梅淑珠又在叫人了。
两个人如梦初醒。
「来了!」火妮双颊似火,连忙提了东西要过去。
有人从她手中把袋子提走。
「咦?你——」
火妮错愕地看著他提了东西往凉亭走去,她赶忙追上他修挺的身影。「怎么不给我提?」
少爷他不是一向等著人家服侍他吗?今天居然会替她服务,天真的要下红雨喽。
辜至美淡淡地哼了哼。「我是男人,重的东西没理由留给女人提。」再说她手臂那么细瘦,提这么重的东西,不怕折断手吗?
「呵,大、男、人!」她对他扮个鬼脸,嘴里轻轻哼著歌,感觉到今天的夕阳特别美,连天上的云彩也动人极了。
「你们在聊什么啊?」梅淑珠见他们两小无猜似的一起走过来,不由得喜上眉梢。
事情都已经过了那么久,火妮的心应该也平复了吧……火妮眼光宗怎么看怎么速配,如果他们能来电就好了,那她也可以了结一桩心事……
「没什么啦。」火妮对母亲说道:「光宗说,他怕恢复记忆之後会忘了我们大家。」
梅淑珠大惊失色。「哦!天啊!那怎么可以?绝对不可以……光宗啊,你一定要记得我们,就算把我们全部都忘记了,也不能忘记火妮……」
「妈!你在说什么?」火妮错愕的瞪大了眼,旋即烧红了双颊。
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梅淑珠连忙改口,「啊,不是啦,我是说,你不能忘记我们,一个都不许你忘记,是这个意思啦……哎,不要说那么多了,来吃米糕,现在吃最好吃了。」
火妮翻了个白眼,这样不是欲盖弥彰吗?真是的,说话也不经大脑,害她很尴尬耶。
「苗大婶,我去附近走走,我不太喜欢吃这种东西,你们吃吧。」辜至美说道,他看到梅淑珠把米糕盒子拿了出来,单是看那东西长得不怎么高尚,他就没兴趣品尝。
「你这孩子,说这什么话?」梅淑珠把他拉住,压著他的肩膀,硬是要他坐下。「你一定没吃过米糕吧?我们火妮最喜欢吃我做的米糕了,有甜的咸的两种,来,你两种都尝尝看……」
拗不过梅淑珠的热情,他先是勉为其难的尝了几口,然後,他竟不知不觉把整块米糕都吃掉了。
怎么会这样?他不喜欢甜食啊……他不喜欢甜食?
以前的他不喜欢甜食吗?
可是这甜甜的米糕确实很好吃,软软甜甜QQ,他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感觉好像会上瘾……
「怎么样?好吃吧?」梅淑珠呵呵笑著,她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啦!「你刚吃的是甜的,现在尝尝咸的,这种我挂保证,超级赞啦!」
「哈哈哈哈哈……」火妮忍不住大笑。
好爆笑哦!刚开始接过她老妈硬塞过去的米糕时,他整张俊脸都皱在一起,她以为他会不给面子的吃两口就吐掉。
可是,他却一口接著一口的吃不停,最後还将整块米糕给吃光光,还说什么不喜欢吃这种东西,依她看啊,他挺爱吃的啊!
「你这丫头,怎么这么笑啊?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光宗都比你文静多了。」梅淑珠数落著,一边把咸米糕切下一块。
辜至美知道她在笑他,但他没说什么,接过梅淑珠递给他的咸米糕,泰然自若的往嘴里送。
嘴里吃著咸香的米糕,伴著将沉的红日,耳畔听著两个大小女人在叽叽喳喳的抬杠。
他心中蓦地浮现「幸福」两字。
就算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了,对现在的他而言,此刻身边的人,就是最重要的人……
***bbs。xs8***bbs。xs8***bbs。xs8***
看著眼前这台用报废脚踏车改成的「植苗机」,火妮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又惊讶万分。
原来他和小叔叔搞了一下午,就是为了做出一台植苗机啊!
她不可思议又动容地看看植苗机,再看看某人,眼里竟熊熊冲进一股热浪,模糊了她的视线。
不会吧!她竟然感动到想哭?
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育苗後的青江菜植起苗来很累人的?
育苗之後,她不假他人之手,亲自跪在田里,手里拿著尺,种一颗幼苗就量十公分,然後再种一棵幼苗,除了土法炼钢的方法,她虽然苦恼却也想不出改善之道,往往在田里跪了一小时,抬起头来眼都花了、头也晕了。
没想到,他竟悄悄注意到了,还想出了这么一个绝妙点子,叫她怎么能不感动呢?
「谢谢你……」她这才发现,尽管他帮了她那么多忙,自己却没对他说过半个谢字。
「可能会不合用。」明明是他想了好几天的得意之作,但他的语气有够给他轻描淡写的,男人嘛,感情要内敛,表现出来就太逊了。
火妮崇拜地看著他。「一定合用!一定合用!」
她不必启用就知道这台植苗机一定很好用,是世界上独一无二、限量一台的「光宗牌植苗机」!她会一辈子好好珍惜……不不,不只一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她会交代苗家的子孙要好好珍惜的!
「对了,」辜至美动了动嘴角,「警方那边都没有消息吗?」
「啊——没、没有啊。」听他突然问起,她的心脏怦怦直跳,心虚得脸皮顿时红了起来。
人真的是——真的是不可以说谎啊!说谎真的是太太太痛苦了。
「这样啊。」他耸耸眉,不置可否地说:「既然都没有人找我,把我的房间换成有窗户的吧。」
说完,他走到另一畦田那里去帮阿泰婶了,火妮愣愣地望著他。
他怎么连修挺的背影都那么尊贵啊?
等等——
他刚刚说什么?
叫她把他的房间换成有窗户的?
她记得他刚来的时候也曾机车的这么要求,而那时她气呼呼的回答什么来著?
她说——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她是这么说的,没错。
火妮蓦地瞪大眼睛,连嘴唇也微微张大了。
他的意思是——他要永远住下来……喽?是这样吗?
一股难以形容的雀跃倏地占满她整个人。
他要永远住下来了!他要永远住下来了!这代表他不会走,不会离开苗家农庄,不会离开她和大家……
可是,为什么他不走了,她会那么高兴?
难道她……喜欢他?
她迅速地摇了摇头。
不可能!
她怎么可能喜欢他?她喜欢的人是劲哲哥,爱的人是劲哲哥,这点永远都不会改变,除了劲哲哥,这辈子她再也不会爱上别人,应该是这样才对啊!
话虽如此,然而这阵子她却很少想起劲哲哥了。
她的心里都是光宗,她的眼光总是跟著他打转,很担心他恢复不了记忆怎么办,更不想要他恢复了记忆,然後离开农庄……谁可以告诉她,她到底是哪根筋不对?
「火妮啊,你快回家里去!」太阳下,苗大顺挥舞著「冻选」送的帽子,十万火急的跑过来。
火妮定了定种,心还狂跳得厉害。「什么事啊小叔叔?」
「那个、那个什么球的人又来了。」苗大顺喘得要命。
她秀眉一蹙,「联通环球?」
苗大顺点头如捣蒜。「对!对!就是黏通球!他们又派人来了,说是要跟你谈。」
「知道了。」火妮没好气的撇撇唇。
那些人还真有「耐性」!她都已经说过好几次,她不要卖地,他们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来烦她,她真的快失去耐性了。
「走吧!走吧!快回去吧!你妈啊,一个人应付不了他们,他们一直把合约书拿到你妈面前,还把笔往她手里塞,你妈被吓得动都不敢动。」
「什么?」火妮越听越火大,那些人简直欺人太甚!
「你赶快回去吧!我去叫光宗。」苗大顺往另一畦田去。
「叫光宗干么?」她在他身後扬声问。
「当然是叫他一起回去帮忙啊!」苗大顺头也不回、理所当然的说:「像这种时候,家里没有个男人是不行的,你爷爷老了,我又没读书,光宗可以回去顶著,让他们知道我们苗家农庄不是好欺负的!」
火妮哭笑不得的看著苗大顺一路跑好快的高胖背影。
叫光宗回去顶著?
顶什么啊?他一副没吃过苦的样子,不被人家两拳揍趴在地上就不错了,还顶哩!
***bbs。xs8***bbs。xs8***bbs。xs8***
三个人一起回到苗家,还没进入厅里,就见到屋外有三部未熄火的黑色轿车,车身黑得发亮,有够刺眼的,里面坐了几个人不知道,但有两个人摇下车窗在吸烟,还很顺便地把烟蒂扔到车外。
火妮正想朝他们开骂,却见有个人擦过她身边,笔直走向那三部看起来昂贵非凡的黑头车。
「噢,天啊,光宗想干么?」苗大顺手脚扭动,—副不安的样子。
他人高马大,胆子却很小,个性温和又土直,火妮十二岁那年冲进火场救她是他这辈子最勇敢的一次。
「我想他应该是要做我也想做的那件事吧!」火妮嘴角弯起微笑,双眸专注地定格在辜至美身上,一种愉悦的感觉充满了全身,取代了刚才的烦躁感。
她猜想光宗绝不是泛泛之辈,她真的可以把他永远留下来吗?
他说不定是什么大财团的大总裁哩,她这样会不会太贪心了?
这头,辜至美走向那部摇下车窗的车,他表情毫无温度的看著乱丢烟蒂的那两个人,瞳眸沉郁,像宇宙般深不可测。
「下来。」他冷冷的说道。
「啊?」那两人微微一愣。「什么?」
「下来。」他不耐烦地蹙蹙眉心。「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奇怪了,这人是谁啊?但震慑於一种奇怪不可抗的气势,他们打开车门下了车。
辜至美视线一斜,示意他们,「把烟蒂捡起来。」
「啊?」两人更错愕了。「你叫我们下来,就为了捡烟蒂?」
他冷冷的挑了挑眉。「不然呢?」
两个人搔搔脑袋,你看我、我看你,一致觉得这个人对待人的方式很熟悉,很似曾相识,但……
他们仔细打量著他,斗笠和卷起裤管的陈旧运动裤,略显宽大的褪色衬衫,还有那张晒得黝黑的面孔和盖住耳朵的怪异发型,以及看起来很不乾净的胡碴……
不不,不可能!他们总裁是俊美无俦的白净小生,对於穿著更是讲究有品味,不是名牌不穿,怎么会是这个乡巴佬?而且出现在这鸟不生蛋的乡下地方,他们想太多了。
虽然不可能是他们总裁,然而辜至美身上那股气势仍令他们抖了一下,乖乖弯身把刚刚乱丢的烟蒂捡了起来。
「这样可以了吧?」他们问。
辜至美睥睨的说:「不要再让我看到第二次。」
啪啪啪啪啪!火妮热烈的给他拍起手来,她赞扬地竖起大拇指。「干得好!光宗!」
当然,小姐她也要骂一下才爽!
「你、跟你!」食指惯常戳上那两个人的胸口。「这里是别人的家门口,别人要清扫,所以请你们有点公德心,不要当别人家是垃圾山!懂、了、没?」
两个人被戳得只有倒退的份。「知、知道了。」老天,这个村庄的人怎么都这么恰啊?
「我们进去吧,光宗。」火妮满意地一个旋身,大步走进大厅。
厅里,有两个男人并坐在一起,这两个人她都看过,一个是联通化工台北厂的行政副理,名叫温信宏,也是这次收购土地的负责人,另一个则是仲介公司的总经理,名叫吴德海。
大概是成交後的仲介费很可观吧,他每次都会陪著这个温信宏来。
除了他们,还有个中年人她没看过,福泰福泰的,一直友善热络地微微笑,但笑容假假的,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