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 短篇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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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也不认得他,直笑。
姊夫与他拍着肩膀,一直称赞他。
我虽然是心事重重,也只好陪着他们坐在客厅里。
康嘉说着他船上的趣事,什么一船七八个大男人,忙起来都不穿衣服,把船当裸体营等等。
他的豪放、快乐、积极,都是他的魅力。
我忽然有点羡慕他这种四海为家的生活,既有贡献又有意义。姊夫说得对,像我们这样,混混就几十年过去了。在短短数小时中,我对他的印象大变。
他器量很大,一点不生我的气,也可见他并没有将我放在眼内,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自卑。
从他的口气听来,他是一个现代鲁宾逊,什么都会,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不要说是修汽车引擎了,我真看轻了他。
他说最高兴是无意捕到名贵的贝壳,可以卖钱,可惜不是常常有,我们听得入了神,一下子吃饭的时间就到了。
尊还是没打电话来;、
姊夫说:“便饭便饭,吃完我们去夜总会坐坐,再请客。”
我说:“康先生不会喜欢夜总会这种地方。”
姊姊笑着回头问我,“你怎么知道呢?”
我忽然就涨红了脸。
康嘉说:“我根本没有机会去,去观光一下也是好的。”
就这么说妥了。
我又换了姊姊的旗袍与鞋子,都稍微大一点。我存心不回家,不听尊的电话,他有耐心,应该可以找到姊姊家来。我也存心出去跳舞玩玩。
到了夜总会,人不多。
姊夫挑了张好桌子坐下。
我还笑道:“姊姊,你看姊夫这么熟练,一定是常来的。”
姊姊也笑,“让他来好了。”那种信任,根本是叫人妒忌的。
其实姊夫一下班便回家,怎么会到这种地方留连?
我叫了酒,叫了甜点心。才看了一场表演,听了几首歌,我便看见尊与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我呆住了。然后心里开始冷。
那女人的一张脸很熟,不晓得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凭良心说,好看是很好看,脸上自然有一股妖冶之气。我不出声。
不需要解释了,我明白了。
这还用说什么呢?
两年来的精力时间就这么泡了汤。
我暗暗叹一口气,现在不是他怎么下台,而是我怎么下台。到底今天是个怎么样的日子,我也不大敢说,什么都凑在一起发生。
我转过了脸不响,没多久姊姊也发觉了。姊姊跟姊夫说:“我们换个地方坐吧。”
姊夫又不是瞎子,也说:“是的,别的地方也有表演,我们换个地方。”
康嘉无所谓,我们便走,一桌人站起来,尊也看见我们,他吃一惊,但并不慌张,只是笑着点点头,也不打算解释分辩,我们快快的离开,也没有给他这种机会。
在车子里姊姊拉住我的手,低声说:“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今亲眼看见,更好。像我们这种人家,难道还上门去跟他争不成?只当算了,你如果听姊姊的话,就忘了这件事。”
我早就心灰意冷,那里还听得见什么。
可是又要装个大方样,又兜了一个听歌的地方,才回家。
我这个人只会发脾气,不大会哭,因此到了家,跟爸妈说了几句话,便上床睡觉。反正爸妈也不喜欢尊。夜间我仿佛听见电话不停的响。可是我自己的电话就在床头,不会听不见。
到底两年了。
第二天醒来,我独自呆坐了一会儿,只有姊姊来过电话问我。我一生气,就换了陈年牛仔裤与衬衫,坐在床上看武侠小说。我不是伤心,只是气,伤心是慢慢来的。
女佣人没多久就进来说有位先生在客厅等我。
我第一个感觉是尊。可是女佣人认得尊。他不会在客厅等我,他多数是直出直入的。
我跑到客厅一看,是康嘉,他还是那种一身是太阳,一身是劲的样子。我默默的坐在他对面,看了他一眼。
“咦,你怎么了?还生气?”他问我。
“不不,不生气。”我说:“应该是你生我的气才是。”
“那里会。”他说。
他身边放着一盒糖,我笑了,他粗中有细,居然还做这种事。不不,他不是粗,他只是豪放。
“你来看我?”
“是呀,我想问你有没有兴趣到郊外去。”他说。
“这里郊外没有深海生物。”我笑说。
他也微笑。
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我想去看看蚝。”他说。
“蚝?”我睁大了眼睛。
“是呀,这里郊外有个流浮山,出蚝,是不是?”他说:“你姊夫姊姊没空,他们说你知道路,所以我来请你陪我去。”
“真是好主意,太远了。”我说。
“你们香港小姐呀,都是这样子,风吹一下就倒了,雨淋一下就坏了,走路累,坐车闷——”
我既好气又好笑,听他说下去。
“——最好天天穿件巴黎新装,模特儿似的站着供人欣赏。”他说完了。
我越听越不对劲,这不是变了讽刺我?我反问:“你要我们怎么样?也脱得光光的,到海洋去打捞见壳?”
他哈哈大笑起来,我才想起说错了话,收回已经来不及了,因此只好干瞪着眼。坦白的说,跟尊在一起,根本是像做一场戏,他穿白,我也穿白,他穿黑,我配红,两个人进进出出,叫人家看,他就满足了,他是一个顶顶虚荣的绣花枕头。而康嘉,他是个活生生的男人。
康嘉问:“你到底去不去?”
“你那个车子!”我皱眉。
“车子,是用来代步的,凡是三十分钟内可以走得到的路程,我从来不开车。我那个车有什么不好?”
我看看他,默默的。他每一句话都理直气壮。
我说:“我换套衣服,很快的。”
“不用,”他笑,“这套就很好。”
我也笑了,只好依他,回房里换平底布鞋,女佣人说:“小姐,这位先生好。”她言下之意,就是说尊不好。每个人都说尊不好,尊偏偏又给他们说中了,我低头穿鞋子,心中默默叹口气。
走到客厅,我说:“就这样可以走了。”
康嘉忽然说:“把脚搁在茶几上。”
我觉得奇怪,只好照做,他替我把鞋带缚好。
原来鞋带散了。
我真觉得感动。也说不出话来,跟他出门,上了他的车,我知道康嘉这个人了,他给女人一种大树那样感觉,可靠,可以信任,有干劲。跟着他这种男人,到了天涯海角,也不怕会没饭吃,他的笑容就是他的保障。在车里我除了指点路程,不大说话。
他说:“我原以为你话很多。谁知一离开姊姊,也不怎么凶。”他看了我一眼。
我说:“你哪里知道,我心里有事。”
“什么事?”他笑,“因为你那个小阿飞男朋友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我吃一惊,“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看得出来?还是姊姊姊夫他们告诉你的?”
“当然是我眼观四方。”他说:“这还用解释?”
我不作声。
他说:“女孩子喜欢为恋爱而恋爱。”
我反问:“你恋爱过?”
“还没有。”
“你凭什么说我?”我又问。
“你自己想想看。”他说:“我觉得恋爱不是这样表面化的。爱是一种默契。”
“人人都得像梁山伯祝英台?”我又问。、
“你又凶了,又要跟我吵架了。”他笑说,
“你不该说我的男朋友——我以前的男朋友是小阿飞。”
“对不起,我太主观了。”他马上道歉。
“他根本是小阿飞。”我说:“好吃懒做,倚赖父荫,见异思迁,胸无大志,目中无人,标新立异,惨绿少年。两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
康嘉笑了。“将来你怎么说我?”
我诧异的问:“我为什么要说你?”
“因为我想做你的男朋友,见你这么批评你以前的男朋友,我不免有点心惊肉跳,以后得罪你,你不晓得怎么骂我呢。”他还是笑。
我失色说,“你这个人,好厚的皮!”
“我皮厚?”他收敛了笑容,“不不,我坦白而已。你不愿意我们做朋友?”
“朋友是朋友,男朋友是男朋友,怎么一样?况且挑朋友,也不必桃我,我只会穿个巴黎新装,站在那里被人欣赏,有什么用?”我讽刺他。
他静了一会儿,然后说:“穿巴黎新装,也不是个个穿得那么漂亮…那一日……你很美丽。我从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帽子,那层网,是一种奇怪的恍惚,我很喜欢……”
他不会说赞美的话,因此说得很稚气很真实,我听呆了,我几乎相信自己是美丽的,几乎飘飘然起来。
我停停神说:“你要配眼镜了,你没看清楚。”
他说:“是呀,我的医生是叫我去验眼。”他又活泼起来。
我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车子终于到了流浮山,我与他一路走下蚝田去。他这个人,真是太潇洒了,鞋子也不脱,便往水里走,我也跟着他,他身边有简单的测量器,我根本不懂他在做什么,坦白的说,我开始有点崇拜他。
我坐在一块石头上等他。他全神贯注的在做他的工作,卷着衣袖,脚踏在水中。我很久没有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了,太阳很烈,但是海风很舒服,我掠掠头发,呼出一口气。我在享受。
与尊在一起,永远是从一个冷气间到另外一个冷气间,永远不会有这种开怀,一直只是做作。
我是怎么跟他在一起两年的?因为没有比较?康嘉的坦白…他在车上说的那番话,我渐渐脸红。
早已过了午饭时分,我居然觉得肚子饿,但是我没有催他,我耐心的等,终于他过来了,他看见我的脸,我也笑着回看他。
他说:“脸都晒得红红的了,”语气很怜惜,“来,肚子饿了,吃饭去。”
我只好又跟他走,我们走到一个饭店,他叫了吃的,也不管卫生不卫生,便据案大嚼,我想:舍命陪君子,生黄疽病也只好生,也吃得十二分香。
吃完之后他建议回家,怕我累。我说我不怕,又陪他到海另外一边去。
这一次他留得更久,把衬衫交给我,同时叫我帮他捡一种带红色的石子。我索性脱了鞋子,一块块的挑,真是弄得腰酸背疼,晒得两眼发直,可是完全忘了我的烦恼,康嘉说他慢慢才解释给我听,这红色的石子有什么用途。
唉,这是怎么搅的,开头见到他,我是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呵。
直到太阳一半落在海里,我们才开车回家。
一路上我们讨论著刚才的收获。到了姊夫家,我们两个人又脏又臭的出现。
姊姊问:“这是秀秀?”她几乎是惊叫的。
我解释:“洗完澡就不怕了。”
“秀秀,尊打过电话来。”她说。
我一犹疑,到底两年了。然后我下一个决心,“不要紧,让他打好了。”
姊夫说:“这倒不错,秀秀如今脸上有血色了。”
姊姊笑说:“也许你们不知道,秀秀在大学念的是生物。”
康嘉如雷殛,“不是!”他嚷。
我说:“怎么不是?有什么稀奇?”
“我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泰山!”他懊恼的说。
我笑了。
姊姊轻说:“放心,爸爸还没见到你,你自然不识泰山。”
我老大的白眼给姊姊,太离谱了!
我说:“生物是生物,海洋里的,我可不大懂。”
“嗳,我们的组织要请女秘书呢。”康嘉直嚷。
姊夫说:“秀秀怎么吃得了那种苦。”
我说:“言之过早,我可没胆子跳到船上去看他们七人个男人裸体工作,对不起。”
康嘉说:“你会考虑,秀秀,会不会?”他双目有神的看牢我,看牢我。
考虑?
唉,我开头看见他的时候,是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啊。
我对着他微笑。
老姑婆的春天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偶遇》
我今年三十二岁,在美术博物馆工作,未婚。
头发梳一个小髻,因为不想它妨碍我的工作。时时穿长裤与简单的毛衣,方便走动。
我不化妆,不大说话,不常常笑。紧张的时候抽枝烟,习惯喝热茶,时时工作逾时。
我知道他们叫我什么。
他们叫我老姑婆。
我并不觉得这种绰号有什么恶意。人们凭他们的直觉创造昵称,同事个子小便叫他“矮仔”,大个子叫“高佬”。既然三十二足岁了,被称为老姑婆有什么稀奇。
他们对我不坏,我不是难相处的女人,我合理的对待他们,他们也对我好。我自己不爱说话,并不禁止下属说笑。
我辛劳的工作,我喜欢办公室,那是因为假期的家太冷静,但是当他们星期一迟到的时候,我很能谅解,从来不发一声。
我的助手与女秘书对我的意见:
“庄小姐如果打扮一下,还是很漂亮的。她的皮肤很好。”
“她无异是个高贵的女性。”
我听了微笑。
任何事引不起老姑婆胸中的涟漪。
日出日落我工作。
开木箱取出古董,把它们钉进箱子寄出去,观赏新得的画,设计展览场地……这些都是我的责任。有时候要写信给其它国家的美术馆长,要求他们借出国宝,与他们商量每件作品的艺术价值,每每都能使我废寝忘餐。
有时候也比较空闭,我与老馆长有聊天的时候。
我说:“昨天我看电视上的学生有奖问答。主持人问布政司是谁,所有的初中生都能够回答,但是问到蒙娜莉莎是什么人的作品,他们都哑口无言。”
老馆长笑问:“你是几岁听到达文西这名字的?”
“我不记得。”我说:“孩提时期就知道了,我想我一生下来就认识这些名字。”我停一停,补充一句:“但是我可不知道布政司是什么爵士,上帝是公平的。”
“你应该结婚。”老馆长说。
“我知道。可是找不到对象,”我扬扬手,“每个人都说:庄,你应该降低要求。可是他们怎么会当我的要求很高呢?我只是尚未有机会认识‘他’。”
馆长问我:“如果你一天到晚躲在美术博物馆中,他如何能找到你呢?”
“他们说:如果有缘份的话,那人会来敲门。”我说。
馆长自喉咙中发出牢骚,“别相信他们,你还年轻,应该出去喝酒跳舞看电影!”
但是我没有时间。
至少我不觉得与这些人出去会比耽在博物馆中更具意义。
我能够在展览厅中把一次金石展望的图章每颗取出来细看——我的工作便是我的兴趣,我不觉得痛苦。
近圣诞节的时候,天气转得很阴凉,我看得出女孩子们都为舞会而忙碌,而我更显得老僧入定一般。
天黑得比较早,六七点已经亮路灯,常常在这个时间我还留在美术馆。
美术馆进出是要门匙的,因为我们办公室中收着不少名贵的东西。
这一日跟往日一般,我留得特别迟,在替一组瓷器编号目。
忽然发觉有人站在我面前,我猛地抬起头来,只看到一大蓬胡髭,一刹间吓得跳起来。
那个人开口:“对不起,我吓到你没有?门开着,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