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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缀花的尸体-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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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在检察官侦讯时说歌舞伎座散场后,和朋友去银座的中华料理店,过了子夜一时才回家。”
  “是的,是这样说过。”
  “哪一种说词才是事实?”
  “我是去林家宾馆。”
  “在制作调查报告时为何说谎?”
  “因为我在柳桥的林家宾馆和人见先生碰面!由于怕那种地方会引起别人的注目,才说谎。”
  这是出乎城户预料之外的证言。十八日夜间,人见确实在市川真间,这已有两位男人目击。在中野亘和富美夫证言时,美雪都有旁听,应该知道目击证言才对,但她在此却想证实人见的不在现场证明!
  城户全身涌升怒火。
  “这里是公开审判的法庭,你该知道若说谎会被判处伪证罪吧?”
  “我在法庭上不会说谎。”
  “证人十八日晚上是什么时刻抵达林家宾馆?”
  “十时半左右。”
  “你说和人见在那里碰面,时间是?”
  “我抵达时,人见先生已经在等我。”
  “人见到达的时间是?”
  “他说是刚到下久。”
  “你和人见碰面是为什么事?”
  “生意的事。由于我拿出的三百万圆已过期未收回,所以催他尽快想办法收回,同时,因为股价下趺,我有必要和他商量对策。”
  “证人和人见似经常在林家宾馆碰面?”
  “一直都是在林家宾馆。”
  “如果是谈生意,没必要利用宾馆吧?”
  “林家的老板娘是深町董事长的小老婆,所以比较能够放心。”
  “证人不是和人见有暧昧关系吧?”
  “没有这种事!”美雪的声音很大,不住颤抖,瞪视城户。
  城户回瞪对方,思索着粉碎美雪谎言的手段。  “证人认识葛西美津子吗?”
  “以前我经营酒吧时,她在我的酒吧当女侍应生,个性很温柔,即使我嫁至柿本家以后,仍经常请她帮忙做一点杂事。”
  “你好像拜托她和人见联络。”
  “是的。”
  “你曾对美津子坦白过和人见幽会之事吗?”
  “没有所谓坦白不坦白,我和人见在银座的咖啡店碰面,两人一块外出时,美津子碰到,问我们要去哪里,我告诉她去柳桥的林家宾馆,所以,美津子很可能会错意,误以为我和人见有微妙关系。”
  “你和柿本董事长的夫妻关系顺利吗?”
  “什么样才叫做顺利?我们都已结婚八年,热情的状态早已冷却,只是任何家庭皆可见到的很寻常之丈夫和妻子。”
  “你们好像分房而睡?”
  “从结婚当时就是这样了。”
  “你们夫妻间奸像曾提到离婚的话题?”
  “并非很认真的谈这件事。只是,柿本性奸渔色,最近又搭上年轻的女秘书,所以曾写下和我的离婚协议书。柿本不在家时,我曾在他的抽屉中见到过,由于他只是以此做为欺骗年轻女人的手段,所以我也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在这之前,已见过柿本写过三次离婚协议书了。
  “第一次发现时,我确实是很气愤,也很嫉妒,但是到了现在,都已习惯、麻木了。”
  “你们只是表面上维持夫妻关系?通常,当妻子的若知道丈夫在外头有情妇,一定会大吵大闹,但你却冷静的观望丈夫拈花惹草,已能判定对丈夫的爱情消失了。”
  “那是检察官个人的看法吧!我或许和一般女人有些不同,总觉得男人多少该会在外头逢场做戏,才能够保持冲劲,这是我从长期的经验中体会的对男性之观点。”
  美雪的回答处处显出对城户讯问的反诘。
  城户开始焦急了,他试着设法找出突破的缺口,却无法提出适切的质问。在深刻领略到草间检察官所说的“调查女人并非易事”的同时,也对美雪那不畏缩、滔滔雄辩的态度无比生气。
  “请问证人九月十七日早上之事。台风离去的翌晨,证人做了什么事?柿本董事长又如何?”
  “那天正好是星期天,外子和平常一样七时起床。我们在宅邸四周检查台风破坏的状况,同时我出去散步。走到里见公园下面时,我见到红色的石蒜花,就摘了三株带回,插在客厅花瓶里。”
  “见到那些花,柿本董事长怎么说?”
  “他说那种花令人讨厌。”
  “证人当天的行动呢?”
  “吃过午饭后,我独自外出,因为约好和朋友在银座见面。”
  “回家时刻是?”
  “由于在外面吃晚饭,应该是九时过后。”
  “柿本在家吗?”
  “在。依老婆婆之言,他整天都在客厅。”
  城户结束主讯问。
  山室向审判长点点头,站起身。
  “首先请问证人和柿本董事长夫妻间的感情。也许有些冒昧。但,夫妻间持续有肉体关系吗?”
  “是的。外于脾气喜怒无常,一旦不高兴时,会三、四天不和我说话,但是高兴时,对我又很体贴。外于在性方面很强,而我却不太感兴趣,所以他在外头偶尔逢场做戏,也许正好可以获得均衡。”
  “你说见过离婚协议书,对此,你和柿本曾谈论过什么吗?”
  “大概是九月上旬吧!我对外子说‘你又做出那种事了?年轻女人会认真的,请别做罪孽之事’,外子抱头,笑着说‘对不起’。”
  城户认为美雪的回答是谎言,但他没有资料能够反驳,只是紧握汗湿的双拳。
  “请问有关人见十郎之事,依你方才的证言,曾透过人见运作金钱,是从何时开始?交给对方约多少金额?”
  “我的积蓄有八百万圆左右,一半投资于股票,一半用来赚取利息,是约莫两年前开始。”
  “利息约为多少?”
  “每一百圆一天为一毛钱,一个月是三分,在每个月底都拿到利息。”
  “那么,靠人见帮忙,你得到相当利益了?”
  “每个月平均有十万圆左右的利息。”
  “股票方面也是托人见经手?”
  “都是和他商量后再买进卖出。譬如,他表示买哪种股票能赚钱,或是该卖出哪种股票时,我会照他的指示进行,在这方面,我付给人见利润一成的手续费。”
  “这么说,有必要经常碰面了?”
  “是的。关于委托运用款项方面,我也不是一次就拿出几百万圆,而是依客户要求,在人见告诉我金额数日后才拿出。至于股票,因为股价涨跌互见,需要经常买进或卖出,所以必须常常见面。”
  “你说利用林家宾馆是因那儿是深町董事长的小老婆所经营,但,理由只是这样吗?”
  “我和老板娘很谈得来,可以较放心,同时偶尔也能和深町董事长碰面。深町董事长对企业内幕非常深入了解,他的话能当做我投资的参考资料。”
  “你将石蒜花扫在青铜花瓶时,瓶内有白菊花吗?”
  “没有。”
  “你是什么时候见到花瓶里插着白菊花?”
  “十七日晚上九时许,我回家时,进客厅和外子打招呼,当时见到石蒜花下方插有白菊花。我问‘是谁插的’,外子回答说‘是片冈’,所以我知道绫子又趁我下在家时来找外子。”
  城户屏息听着美雪的答复。片冈绫子在制作检察官调查报告时陈述十八日晚上带白菊花至柿本宅邸,插在青铜花瓶中,但到了公开审判却翻供,证言是十七日下午。当时城户以为只有一日之差,并不具有重大意义,可是,现在美雪却似证实绫子的证言般,陈述是十七日晚上见到白菊花。
  美雪的证言可能是谎言,但城户手上并无足以指摘那是谎言的反证,若公开审判像这样结束,则石蒜花和白菊花将变成十七日插在花瓶中了。辩护律师敦唆绫子和美雪如此陈述的企图何在?
  城户整理思绪,却无从窥知山室的策略。勉强的话,只能认为企图撼摇绫于的调查报告之可信性。在公开审判时,辩护律师必定会争执检察官调查报告的任意性或可信性。
  所谓的任意性是调查报告乃是依供述者的自由意志叙述之内容:所谓的可信性则是供述内容真实且足以相信。律师会举证些许事实的差异,声称调查报告和事实不符:同时敦唆证人证言事先商妥的内容,坚持证言的真实!
  不管白菊花是十七日插在花瓶或十八日,菊花上沾附着人见毛发的事实已经证明,而且又有两位目击者,那么,人见在命案当夜前往柿本宅邸已是不争的事实。一想及此,城户心情有如观赏表演般,望着山室和美雪。
  “柿本董事长的遗产如何进行?”
  “依照法律,富美夫可得三分之二,我则分到三分之一。在股票和存款方面,照这样分即可,不过在地皮和房子方面该如何,目前正和富美夫商量中。”
  山室结束讯问,向审判长一礼,坐下。
  “检察官的论证已经结束,辩护人还有证人吗?”
  “辩方请求以峰岛辰为证人,论证的主旨是被告和美雪九月十八日晚上在柳桥的林家宾馆:因为峰岛是林家的老板娘,见到人见当夜的行动。如果庭上允许,辩方已指示峰岛今天下午一时前来本庭,希望传唤为在庭证人。”
  审判长和陪审推事进入后面的会议室。
  法官们退下后,法庭响起一阵扰攘,旁听者的交谈中提及“不在现场证明”之语,城户紧张了。
  城户分析命案和林家宾馆的关联。
  人见杀害柿本后,可能和美雪在柳桥的林家宾馆幽会,因为美雪也惦着不知能否成功杀死柿本,已先在林家宾馆等候消息。问题在时间!
  美雪说她十时半抵达时,人见已先到,这应该是谎言,因为中野亘是十一时十五分以后在国府台车站见到人见冲上电车。峰岛辰会如何说明时间关系无从得知,但应该会和美雪的证言符合。目击者的证言和峰岛辰的证言会如何采信虽由法官判断,不过城户应有胜算!
  法官们又入庭了。
  “本日下午一时,传唤峰岛辰为证人。”
  2
  城户回到地检处,进入二楼会议室。虽未见到首席检察官,但是以鸣海次席检察官为中心,已经开始会餐。所有人的视线一齐集中到城户脸上,奸像每个人都已预料到城户将升调东京了。
  城户有些不好意思,连在吃咖哩饭时,也意识着全体的视线。
  “城户,那件命案的公开审判情况如何?律师是否请求证人出庭?”次席检察官问。
  “请求不在现场证明的证人出庭的,是柳桥宾馆的老板娘。”
  “酒吧女侍应生的不在现场证明诡计被拆穿后,换成宾馆老板娘?”
  “但,有两位目击证人……”
  “也有毛发和指纹。”
  次席检察官曾说过,就算金钱动机消失,还有情杀动机存在。而,城户本身也是这样认为。
  草间站起身,城户也跟着站起,走出会议室。
  草间停下脚步,回头。“你没来之前,会议室内大家在讨论柿本董事长命案的公开审判问题,重点在于形成命案背景的奸情,但,尽管两人幽会,却无法证明其间有奸情存在,只是推定,所以,重要的是如何让法官认同奸情的存在:但,那种事通常在秘密中进行,除非有两人睡在一块的证据,否则真相如何无法断定。次席检察官是说已有物证,只要找出某种程度的状况证据,就能推定奸情的存在,所以没必要担心,但,我总是觉得不安!”
  “或许吧!”
  两人并肩回办公室。
  城户再次分析草间所说的“不安”。从两人在林家宾馆见面的事实,以及中里常子的证言,法官岂非能得到奸情的某种程度之心证吗?九月十八日夜间十时半左右两人在林家宾馆碰面的美雪之证言,法官应该不会就此相信,反而可从美雪积极想证明人见的不在现场证明之点,判断两人的奸情关系,难道不是吗?
  想到这里,城户恢复了自信。
  “这件案子可能不会失败吧!但,若被告获判无罪,高检处又不答应上诉,你升调东京的机会就泡汤了。我担心的就是这点。”
  “实在不可能会无罪!要判决无罪,必须抹煞指纹和毛发的存在,而就算证言会改变,这项存在却无法改变。”
  城户的语气充满愤怒,连自己都感到惊讶了。
  草间边抽烟边凝视着城户的脸。
  这时,津田矮胖的身影忽然进入。
  “检察官先生,我听了美雪胡扯的证言了。须藤股长今天也来旁听,我们刚刚一起吃过饭。”
  “我知道美雪的证言是谎言,但无法指摘出那是伪证。”
  “须藤股长说会让美雪伪证,是由于侦查上有疏漏。”
  “我承认是有疏漏,我过分重视那两千三百万圆了,但,不可能判决无罪!”
  “我也这样认为。不过,股长说很危险,因为法官易倾向于相信女人的证言,像美雪那般满怀自信地证言人见的不在现场证明,除非检方握有有力的证据,法官很可能会采信美雪的证言。因为对美雪而言,深夜和人见在宾馆碰面乃是很羞耻之事,但她却宁忍羞耻的说出,依个人看法的不同,有时会被认定为有力的证言。”
  “我相信审判的公正性。日本的公职人员中,下会贪污的只有法官和检察官,其中尤以推事为特殊存在。虽然他们孤癖、不懂人情世故、独善其身,却总是努力想去发现真相。
  “我常常在想,到底何谓证据呢?在行凶后,行为的外形会因证据而浮现,这就是证据:也因此证据才能够在事后搜集,但,已经无法和行为当时同样的重现犯罪行为;因此证据只能推测到某种程度的轮廓而已,剩下的则为如何判断此一推测,这即是所谓的法官心证。
  “像这桩命案,总不可能是检察官揑塑凶手,而且能够推测的证据也搜集齐全,存在于这些证据的真相只有一个,亦即人见杀害柿本高信。这点,我认为法官应该能够看得很清楚。”
  “这件案子若判无罪,我要辞掉警察的工作,当然,我只是说万一……”
  “已经一时了,我要出庭啦!”城户看看表,抱着包袱巾裹住的大叠记录。
  下午的公开审判——
  证人峰岛辰穿暗色结城织和服,外披羽织,却犹能令人感受出花街女人特有的冶艳。马尾头、化着淡妆、举止似有舞蹈素养,站上证人台后,向审判长深深一礼。
  宣誓后,山室站起。主讯问由辩护律师开始。
  “请陈述证人的经历,以及和深町源造的关系。”
  山室的声音比反讯问时和缓,大概是为了诱导出女证人的证言吧!
  “十一年前我在柳桥当艺妓时就被深町所吸引,他替我安排了林家宾馆让我经营,当时找二十六岁。由于深町交游广阔,很多朋友前来捧场,经营状况相当不错。”
  “你认识人见十郎吗?”
  “是深町商事的职员,目前升为营业经理。由于常和深町到宾馆来,所以认识。”
  “认识柿本美雪吗?”
  “约莫从两年以前开始来宾馆和深町见面,后来有时候和人见一起来,有时候则加入深町,三个人一起吃饭。因为年纪和我差不多,个性又相投,所以交情很好。”
  “美雪和人见至宾馆时,是所谓的幽会吗?你是宾馆老板娘,应该看过很多这样的男女,依你的判断,他俩见面是否为了奸情关系?”
  城户觉得山室讯问的技巧实在一流。能不演变成诱导讯问的问话,任何律师都做得到,但却不能招致对方有否定的答案,这就不容易了。若像方才的问话,对方会很自然回答“是幽会”,但山室问“他俩见面是否为了奸情关系”,证人当然会否定了。
  “不,他们并非为那种事来我的宾馆,证据是,他们来时,我一定也会去他们的房间打扰,一起吃寿司,或是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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